青铜峡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74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74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74号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有关部门:《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9日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绿色优质粮食产品,减少粮食生产、流通环节的损失,增加粮食效能,激活流通市场,扎实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推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提升粮食品质,满足市场需求,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基地、做响品牌”思路,做精做强青铜峡优质富硒大米产业,打好“绿色、生态、有机、富硒”牌,把青铜峡打造成为享誉全国的“大米之乡”。

力争到2020年,全市粮食种植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示范企业“好粮油”产品在本企业产品总产量中占比高于3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青铜峡“好粮油”行动计划。

创建青铜峡“好粮油”示范县,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2个。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青政办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27号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市直有关部门、事企业单位:现将《青铜峡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2日青铜峡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4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3.75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4.5%,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林果、葡萄等经济作物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突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机械化生产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5.5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以上,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市林果、葡萄等经济作物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显著提升,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机械化率总体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高质量发展。

1.提升农机装备创新能力。

通过政策、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现有农机制造业创新发展,探索建立“学校+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鼓励新大众、民乐、塞上阳光等农机制造企业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投入,做强做优农机制造企业。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青政发〔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8〕52号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青铜峡市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10日青铜峡市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8〕25号)要求,现就实施2018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任务及标准(一)建设任务。

2018年自治区分配我市社区服务站项目2个,分别为青铜峡镇铝厂社区服务站、邵岗镇连湖社区服务站。

(二)建设标准。

城市社区服务站新建(改扩建、购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且具备“两委”工作和居民开展活动等基本功能。

二、项目建设时间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

三、项目建设方式铝厂社区服务站、连湖社区服务站项目采取改扩建方式进行。

四、项目实施单位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由民政局负责实施,青铜峡镇、邵岗镇配合协调项目相关事宜。

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

5月底前完成社区服务站项目的选址、申报、立项、报建、设计、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0月)。

市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三)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底前对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整体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迎接自治区验收。

粮食产后服务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粮食产后服务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粮食产后服务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粮食产后服务提升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项目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运营指南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粮食产后服务提升项目分为粮食产后服务环保作业能力提升项目和县域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粮食产后服务环保作业能力提升项目指配置除尘降噪设备设施,提升粮食收储企业装卸、输送、清理等环节的防尘降噪能力,推动粮食收储环保高效作业。

县域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指根据区域内粮食生产和种植农户的实际需求,升级现有或新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升县域产后服务覆盖率和整体效能。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一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清理、烘干等粮食产后服务功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有条件的可延伸开展代加工、代销售、代收储、代运输、代装卸等有偿服务和经营。

第四条项目建设遵循符合财力、程序完备、进度可控、监管有效的原则,按照省级粮食和储备、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市级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省属有关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监督,项目建设主体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建设主体及内容第五条粮食产后服务环保作业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承担政策性收储任务的粮油企业为项目建设主体,以市级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或省属有关单位为项目申报主体、安排资金,考核绩效。

县域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粮食收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村级集体组织等为项目建设主体,以县级人民政府为项目申报主体、安排资金,考核绩效。

第六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清理、烘干、输送设施设备;(二)质量常规检化验设备;(三)除尘降噪设施设备;(四)绿色环保能源改造;(五)必要的附属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六)可开展延伸服务的相关必要设施设备;(七)其他符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国粮办仓(2021)338号)《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粮规(2019)183号)《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粮办储(2017)266号)等规定范围的建设内容。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制度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制度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项目成果质量,制定本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

第三条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制定、项目执行管理、项目验收及总结等阶段。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高效务实、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管理按照目标导向、风险管理、资源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组织。

项目经理由项目管理委员会指定。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七条项目立项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等。

第九条项目立项需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包括立项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提交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项目立项文件应当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结构等内容。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后应当尽快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明确项目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第三章项目计划制定第十二条项目计划制定是根据项目目标、项目资源和项目执行周期,进行项目阶段目标和任务的详细分解。

第十三条项目计划应当包括项目目标和任务、项目资源配置、项目进度安排和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当确定项目各个阶段的关键节点和关键任务,形成可操作的工作计划。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制定需要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制定应当充分考虑项目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四章项目执行管理第十七条项目执行管理包括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资源管理、项目变更管理等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进度控制应当根据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进行。

第十九条项目质量控制应当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并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要求。

第二十条项目资源管理应当做好项目资源的调配和协调,确保项目各项资源的有效利用。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生产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及其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产后服务中心负责为产后粮食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培训服务,并推广科学种植技术,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

第四条产后服务中心设有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产后服务中心遵守国家规定的粮食生产政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产后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七条主任是产后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整体工作。

第八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第九条工作人员按照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安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产后服务中心设有财务、后勤、技术、宣传等部门,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产后服务中心设有服务站点,负责具体服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产后服务中心实行上下级负责制,各部门相互协调,实现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产后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第十四条产后服务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培训会,培训员工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产后服务中心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大会,总结一年工作,表彰先进,规划下一年工作。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六条产后服务中心负责向产后粮食生产者宣传国家政策和法规,普及农业知识。

第十七条产后服务中心指导产后粮食生产者合理施肥、浇水、防病防虫等技术措施。

第十八条产后服务中心协助产后粮食生产者解决生产中的难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九条产后服务中心定期跟踪产后粮食生产者生产情况,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产后服务中心组织产后粮食生产者技术培训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二十一条产后服务中心实行按工作任务和工作量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产后服务中心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绩效等级。

第二十三条产后服务中心每季度对部门进行绩效考核,评定绩效等级。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附件1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现就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指南。

一、目标任务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形成布局合理、需求匹配、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全国产粮大县全覆盖。

(一)促进提质进档。

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分类等服务,引导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有效提高质量,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创造条件。

(二)推动节粮减损。

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农户科学储粮设施建设,使收获后的粮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三)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整合产后服务资源,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提升为种粮农民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

(四)增强议价能力。

鼓励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通过向农民宣传国家粮食收储和优质优价政策、传递市场信息、疏通交易渠道等,为农民适时适市适价卖粮创造条件,帮助农民好粮卖好价,带动持续增收致富。

二、规划布局(一)科学规划数量和布点。

各地应综合考虑区域粮食产量、生产集中度、服务辐射半径、交通运输条件,兼顾现有配套设施、产业集聚发展等情况,统筹规划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数量和布点、总体建设规模、功能设计等,按需配置设施设备。

(二)合理确定产后服务能力。

原则上每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年服务能力,东北地区在5万吨以上,黄淮海、华北主产区不低于3万吨,南方稻谷主产区及其他地区不低于1万吨。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

(三)从实际需要出发精准施策。

优先支持产粮大县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重点向粮食产量多和商品率高、产后服务能力缺口大、粮食收储市场化程度高的产粮大县倾斜。

对现有设施设备等已满足实际需求的产粮大县,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既有的服务点可纳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范围。

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XX粮字〔XX〕100号)要求,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减少粮食损失,提升粮食品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进一步加快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结合我县粮食生产、流通实际,选择布局合理、具有辐射效应且具有一定基础条件和建设积极性的粮食仓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粮油加工企业等多元主体,确定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

力争到XX年底,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产后服务体系,并达到以下目标:(一)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

产后服务中心通过向农民提供保管、传递市场信息、疏通交易渠道等服务,为农民适时、适市、适价卖粮创造条件,提高议价能力。

(二)促进粮食提质进档。

产后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分类等服务,大幅度提高粮食保质能力。

同时,按市场需求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有效保障粮食质量,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创造条件。

(三)推动节粮减损。

通过产后服务中心和农户科学储粮设施建设,使得农民收获的粮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大幅减少农户储粮损失率。

(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通过整合产后服务资源,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提高服务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粮食领域专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建设主体项目建设以粮食清理、干燥、仓储环节的设施升级改造为主,配备、更新部分设备,提高粮食收、储、加工能力,实现粮食自动分级、清理、除尘、输送、通风、就仓干燥及自动化控制。

经筛选,确定建设XX县盛凯商贸、XX县汇通和XX半球面粉等3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责任单位(一)XX县盛凯商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粮食烘干清理中心,新购日处理能力300吨的连续循环式谷物烘干塔1台及配套设施5台;简易罩棚1995平方米;机械通风设备8套;粮情检测设备1套;维修晒场5600平方米;地坪800平方米。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产后服务中心方案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产后服务中心方案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产后服务中心方案一、产后服务中心概述产后服务中心,顾名思义,就是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全面支持的中心。

这里汇聚了各类专业人才,他们像是医生一样,为粮食产后问题提供诊断和解决方案。

服务中心的宗旨就是确保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精心呵护。

二、自查报告1.服务流程自查我们对服务流程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从粮食收获、晾晒、储存,到加工、包装、运输,每一个环节我们都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晾晒环节的防雨措施不够完善,加工环节的设备老化等。

2.服务质量自查服务质量是产后服务中心的生命线。

我们通过对客户满意度调查、服务效率分析等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了自查。

结果显示,客户满意度较高,但服务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3.人员素质自查产后服务中心的员工素质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和效率。

我们对员工进行了技能培训和素质考核,发现部分员工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还有待提高。

三、产后服务中心方案1.完善服务流程(1)加强晾晒环节的防雨措施,确保粮食不受雨水侵袭。

(2)更新加工设备,提高加工效率。

(3)优化运输路线,减少运输成本。

2.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

(2)引入客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信息实时更新,提高服务针对性。

(3)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调整服务策略。

3.增强团队凝聚力(1)定期组织团队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2)设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向上,争创佳绩。

通过这次自查报告,我们对产后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我们将根据自查结果,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

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产后服务中心一定能够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注意事项:1.服务流程细节监控别小看了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它们就像多米诺骨牌,一个倒下,整个流程都可能受到影响。

得时刻留心晾晒的湿度,储存的温度,还有运输中的防震措施,这些都是关键。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及方案-国家粮食局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及方案-国家粮食局

附件1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后,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收储将逐步淡出,收购主要靠各类市场主体,价格由市场决定,农民直接面对市场,对产后服务提出了新的更多的需求。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中“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有关要求,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决定从2017年开始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为种粮农民市场化收储创造条件。

一、主要目标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诸多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

从2017年起开始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全国产粮大县全覆盖。

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应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并达到以下目标: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

建成产后服务中心通过向农民提供保管等服务,为农民适时适市适价卖粮创造条件,增强议价能力。

产后服务中心还应能及时向农民传递市场信息,疏通交易渠道,帮助农民卖好价。

促进粮食提质进档。

产后服务中心要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分类等服务,大幅度提高粮食保质能力。

按市场需求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有效保障粮食质量,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创造条件,通过市场带动农民增收。

推动节粮减损。

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农户科学储粮设施建设,使农民手中收获的粮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大幅减少农户储粮损失率。

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通过整合产后服务资源,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提升农业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二、主要内容建设产后服务中心主要以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为重点,在保证必要的服务功能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建设内容,改造、提升功能,发挥技术、人才等优势。

甘肃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甘肃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甘肃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03•【字号】•【施行日期】201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粮食市场管理正文甘肃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实施甘肃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质粮食工程”(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粮财[2018]50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建设目标依托国家“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支持,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在主要粮食产区建立专业化、经营性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分步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能够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妥善解决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诸多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助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甘肃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从2018年起开始实施,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

二、项目实施要求(一)建设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以下各类主体可申报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1.国有粮食企业(具有粮食收储基本条件)。

2.农民合作社(成员在100户以上,土地流转规模1000亩以上,粮食产量500吨以上,具备年服务能力的仓容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聘请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建设用地,并具备与建设规模相匹配的筹资能力)。

3.粮油加工企业(一般年加工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备年服务能力的仓容要求,在当地具有一定数量的粮油订单面积,并且订单履约率达到30%)。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31•【字号】青政办发〔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61号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现将《青铜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青铜峡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0号)要求,不断规范有序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实现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面保障粮食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2018年起,力争用2年时间,按照“划足、划优、划实、划准”的标准,完成40万亩(小麦10万亩、玉米20万亩、水稻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划定任务,依托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影像等数据资料,精准绘制各镇场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最终形成一张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图。

同时,建立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验收办法(附验收意见书)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验收办法(附验收意见书)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单位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按照《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18〕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是指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备案,利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性、有偿为农民提供“五代”服务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

县级粮食、财政部门的项目验收工作,市级粮食、财政部门的项目复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验收的依据和条件第三条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报备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等技术标准。

三、资金落实方案及实际使用情况。

四、竣工决算报告或造价评估报告等。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验收条件:项目购买的设备、仪器规格、性能、材质、技术指标符合已备案建设方案的内容及相关规定;设备安装调试、空载联动试车(烘干设备36小时实载运行)均符合设计要求,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验收意见;有关设备取得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文件或合格证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建立专账,合同、发票等资料齐全完整,已分类整理完毕;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完成了服务中心门头制作、标识悬挂、制度上墙和环境卫生美化整治等工作。

第五条验收资料包括:一、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建设单位的《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审批情况、建设情况、调试结果、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和绩效分析等内容。

三、建设单位的《项目验收申请》。

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年10月目录一、单位基本情况二、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的基础情况及必要性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设备四、项目实施概况五、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的效果关于报送***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报告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粮食优质工程”的通知》精神和***粮食局、***财政局《关于上报***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文件要求,我公司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一系列难题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我公司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我公司位于**县**镇,距县城约20公里,周围道路宽阔,便利的交通为粮食周转提供有利条件。

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现有仓房1幢,总仓容4000吨;办公室一幢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占地17亩;计划新建仓房2幢,每个5000吨,计1万吨。

公司现有人员8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安全员1人、检验人员2人、会计人员1人、保管员2人。

我公司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四周无化工企业及他污染源,无有害物质排放,无易燃、易爆场所,周边地区粮源充足,粮食品质良好。

全县粮食种植面积达到***万亩。

全年粮食总产达到***万吨,粮食产量大、商品量高、但产后清理烘干处理能力欠缺,产后服务需求规模巨大,具有很好的地域优势。

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基础情况(一)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背景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后,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收储将逐步淡出,收购主要靠各类市场主体,价格由市场决定,农民直接面对市场,对产后服务提出了新的更多的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有关要求,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决定从2017年开始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为种粮农民提供市场化收购条件下的粮食产后服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1.12.02•【文号】国粮办仓〔2021〕338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的通知国粮办仓〔2021〕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有关中央企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粮食工程。

为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以及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指导。

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巩固拓展建设成效。

着力提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服务水平,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增强持续运营能力。

做好政策和服务保障,定期调度业务开展情况,科学总结为农服务成效。

二、典型引领,突出重点。

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率先抓好重点区域的重点主体,培树一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的典型单位,以点带面、扩大影响。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

三、统筹协调,发挥实效。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要与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做好衔接,实现功能互补、协同联动,补齐“产购储加销”链条中的短板。

围绕更好发挥各项服务功能,指导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促进粮食提档升级、助农丰产增收等方面持续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是对收获后的粮食进行清理、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提供有偿服务的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国粮办储[2017]266号
【发布部门】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17.10.11
【实施日期】201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
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
(国粮办储〔2017〕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和《
1 /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青铜峡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开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为种粮农民提供市场化收购条件下的粮食产后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青铜峡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总体目标为在全市8镇3场建设产后服务中心6个,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

二、建设内容
按照产后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烘干塔9套,烘干能力1640吨/日。

其中:连续式烘干机5套,烘干能力1400吨/日;循环式烘干机4套,烘干能力240吨/日。

2.配备清理、输送、除尘设备26台,处理能力220吨/小时。

3.配备粮食扦样器、分样器、谷物筛选器、容重器、快速水分测定仪等检化验设备34台。

4.配备信息、销售类设备18套,实现可与全国粮食交易中心平台连接的网上交易终端,保证提供交易出库、装车、计量等销售配套服务。

5.仓房改造:仓房一般维修改造10100平方米,大修改造6802平方米,简易罩棚10996平方米。

主要对仓房的屋面进行保温防水、地面防潮、墙体防潮气密、门窗、电气进行改造,提升进出仓设备功能。

6.配套建设(50-100t)汽车衡、湿粮接收卸粮坑、提升机、湿粮缓冲仓。

7.道路及配套辅助设施:维修进出服务中心场地设施、地坪道路31432平方米,满足内外运输交通、水、电、通讯等配套要求。

三、时间安排
2017年开始建设,于2018年8月全面完成,迎接自治区验收。

四、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1666.68万元,其中:申请地方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建设资金1166.68万元,具体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青铜峡市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财政局、农牧科技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粮食局),丁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强力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进行。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

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其他有关情况的督办和检查。

(三)项目监管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

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自查自纠,确保项目规范操作和实施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

市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初验,及时上报自治区粮食局等相关部门正式验收后,由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拨补建设费用。

附表:1.青铜峡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汇总表(一)
2.青铜峡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二)
3.青铜峡市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三)
市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11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