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股东权益,谁是治理的主体
公司治理学第3章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课件
中小股东控告中华网的理由是: 中华网在上市过程中存在私下协 议没有向公众披露,同时存在涉嫌操纵股价的行为………
资料来源: 孙永祥,《公司治理结构: 理论与实证研究》,上 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78页。
关键词 股东权益 股东利益 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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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股东权益及其特征
一.股东权益的概念 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三.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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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权益的概念
权益 股东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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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 剩余收益请求权和剩余财产清偿权
2. 监督决策权
3. 司法以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假定为基础, 公司 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 就会实现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 然而在现代经济环境下, 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 作用, 以管理者、职工为主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社会等相关利 益主体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 在以公司股东利益为主 导的前提下, 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治理模式应该是未来公司治理 主体选择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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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谁是公司治理的主体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原则 公司长期市场价值最大化原则 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营的原则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从公司治理主体选择的原则导向, 我们认为, 设计一套双重公司治
理模式, 即以股东利益为主导、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利益的治理 模式应该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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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链接3-2】: 共同决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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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不足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论点是企业不仅要对股 东负责,而且要对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相关者负责。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制度《公司治理》PPT课件
1)股东会会议类型
• 定期会议,也称为普通会议、股东会议、股东年会,是指依据 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 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有最长的时间期限,各国对此的规定 有所不同。
• 临时会议,也称为特别会议,是指在必要的时候,根据法定事 由或者根据有权人员的提议而临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是相对 于定期会议而言的。
股东权利内容分类
• 就我国新《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权利的 规定,可将股东权利划分为四大类:财产权、管理权、 知情权和救济权。
(1)股利分配权
• 股利分配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 的参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分配的权利,是公司股东的一 种固有权,由公司的盈利本质所决定,反映了股东投资 目的的必然要求。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
•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
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 此人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
• 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包括设立后通过继受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继 受股东和公司设立后因公司增资而认购新股的股东。
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
• 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与前面分类股东多有重合,单独将此作为 股东的一种分类,是因为一些公司治理的问题常涉及它,如控 股股东控制股东会,少数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控股股东, 也称为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 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治理》课程教学大纲
预期学习成果 (能力) 教学方式 评分体系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公司治理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规 律,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创新能力。 为了体现本课程的实务特色,课堂教学采取理论教学、案例教学、论 文研讨教学相结合的方法。 考试(50%-60%);案例讨论、论文研讨课堂表现及考勤(50%-40%)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
1.公司治理: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2.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3.董事会与监事会:单层制还是双层制 4.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 5.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 6.证券市场与控制全配置:走向成熟
桂
难点:
林
理
工
大
学
MPAcc 教育中心
1.公司治理内部治理结构的特征 2.公司治理的本质 3.董事会的作用 4.独立董事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中的作用 5.如何进行高管激励
教学内容 按章、节具体列出教学内容
第一章 公司治理学:新兴学科的诞生 (1)企业制度的演进与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 (2)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与内涵;
基本要求 具体列出教学的基本要求,如了解、理 解、掌握及应用等。
(1)了解企业制度演进的脉络与公司制企业的特 征; (2)明确公司治理理论的历史发展线索;
桂
林
理
工
大
学
MPAcc 教育中心
《公司治理》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MPAcc 学员 中文:公司治理 英文:Corporate Governance 学分 2 学分
《公司治理》是会计专业硕士选修课程之一。该课程探讨公司治理实践 中具有共性的基本原理、运作规范和方法的学科。该课程主要讲授包括代理 问题、资本结构、股权结构、激励机制、公司控制全市场、信息披露、集团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模式等专题,以治理和管理相统一的系统论观点,强调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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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结构
第一节 股东权益及其特征 第二节 股东大会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第三节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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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权益的概念
权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表示当事人因付出 代价而可施加影响并获取收益。
股东: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基于其投资财产享有资产 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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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股东大会(2009.5.2)
“股神”巴菲特执掌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09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12%,
净利润连续第五个季度出现下降。 美国时间5月2日,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当天
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城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共吸引全球3.5万人前来参加。
微软董事局主席比尔·盖茨也参加了股东大会,坐在特邀嘉宾席上。
(二)非常股东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
非定期或因临时急需而召开的股东会议
• 由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 • 由监事会提议召开; •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 • 由法院主持召开或介入; • 净资产等于或低于公司全部股本金一半时,或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2/3时,由董事们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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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收益分配方面比普东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优先财产清偿权
在公司财产清算方面比普东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管理权
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但可参与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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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及其权利特征
“股权分置”改革之前
• 国有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 法人股:企业法人、事业单 位、 社会团体
• 流通股:公司职工股、社会个人股 (公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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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的种类
公司治理第3章 股东权益
3.股东大会及中小股东权益
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
• 股东诉讼制度
– 公司法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 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 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监督决策权 “用手投票”的途径与体现
• 优先认股权 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 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配股权证 可以行使、放弃或交易。
• 股票转让权 “用脚投票”的途径与体现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 利润分配权 优先股的股利通常按照面值的固定比例支付,是一
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局限性:
企业价值增值的来源不仅仅是股东最初投入的 物质资本要素
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增值的重要资源,企业职 工也与股东一样承担了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 风险,劳动技能的专用性与知识性增强
股权的分散和流动降低了股东承担的风险,其 关注企业的积极性减弱
经营环境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群体的利 益受到企业业绩的影响,企业越来越演变为 “社会的企业”。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 大致有以下几种制度:
• 累积投票制度
– 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管理制度
公司整治与股东权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整治,保护股东权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透亮度,营造健全的企业发展环境,特订立本《公司整治与股东权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公司整治第一节公司整治架构1.公司整治架构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重要构成部分,各部分职责明确,相互搭配,共同推动公司整治。
2.公司整治架构应遵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各方利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节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决策、监督等职责。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向全体股东通知。
2.股东大会议程应包含年度报告审议、利润调配方案、董事会人选选举、监事会人选选举等事项,重点事项需提前公告并明确表决程序。
3.股东大会依照表决权比例作出决策,不得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需及时公布,并保管相关记录。
第三节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执行机构,由董事构成。
董事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选举和任免,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2.董事会应确保决策透亮、决策程序公正、决策合规,担负起对公司发展方向、战略规划、财务情形等进行监督和把控的职责。
3.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紧要事务,并保存相关会议记录和决策文书。
4.董事会成员应保持独立思考和独立决策的本领,不受个人利益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四节监事会1.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机构,由监事构成。
监事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选举和任免,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2.监事会应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矫正违法违规行为。
3.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审议紧要事项,并保存相关会议记录和审议决议。
第五节高级管理层1.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决策执行层,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
高级管理层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管理本领和道德操守,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负责。
20公司治理学(第三版) (3)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教材
公司治理学
李维安 主编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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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内部治理
《公司治理学》
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第四章 董事会与监事会:单层制还是双层制 第五章 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 第六章 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
பைடு நூலகம்
《公司治理学》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几种制度: 1. 累计投票制度 2. 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提案权 3. 类别股东表决制度 4. 建立有效的股东民事赔偿制度 5. 建立表决权排除制度 6. 完善小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7. 引入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 8. 建立中小股东维权组织
4. 股票转让权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1. 利润分配权
2. 剩余财产清偿权
3. 管理权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权利特征
1. 国有股
2. 法人股
3. 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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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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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学》
三、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差别主要体现在: 1.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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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股东会议
《公司治理学》
公司史上最早的非常股东会议,大多由董事们视公司的具体经营 状况决定是否召开
由某些股东倡议召开非常股东会议,且附议的有表决权的股本一 经超过某一比例
由法院主持召开或介入的非常股东会议
当公开招股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等于或低于公司全部股本金的一半 时,董事们应当在知情后的一个月内召开非常股东会议,讨论和 议定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公司治理》课程教学大纲
公司治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公司治理课程英文名称:Corporate Governance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课程学分:2 学分课程学时数:32 学时授课对象:会计专业本课程的前导课程:《西方经济学》、《公司法》一、课程简介公司治理是企业长治久安的根本,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根基。
本课程介绍公司治理的概念、内容与主要模式,分析公司股权的安排、董事会的构成和运作、监事会的组成与运作、经理层的责权利等内容,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公司治理现状,介绍具体公司治理的案例,帮助学生梳理公司治理的思路,避免公司治理的风险。
二、教学基本内容和要求课程教学内容:(一)公司治理学:新兴学科的诞生1.企业制度的演进与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
2.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与内涵。
3.公司治理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与研究方法。
(二)公司治理: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1.公司科层契约与公司治理体系。
2.公司治理边界及其原理。
3.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原则和企业竞争力。
(三)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1.股东权益及其特征。
2.股东大会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3.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置与运作1.董事会的设置与运作。
2.监事会的设置与运作。
(五)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1.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3.独立董事作用及其决策参与机制的设计。
(六)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1.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机制。
2.高层管理者的约束机制。
3.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的长效机制。
(七)证劵市场与控制权配置:走向成熟1.股票市场、资本结构域控制权配置。
2.公司并购与公司剥离。
3.证劵市场监管与信息披露。
(八)银行治理:从治理者到被治理者1.商业银行与公司治理。
2.商业银行治理的一般性分析。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及其改进。
(九)机构投资者治理:从幕后到台前1.机构投资者的种类和特点。
2.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理分析。
公司治理学(第三版)李维安4-第四章
第一节 董事会的起源、特征与职能
一.董事会制度的起源 二.董事会的性质 三.董事会的组成 四.董事会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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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制度的起源
业主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
《公司治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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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的性质
《公司治理学》
董事会的形式 表4-1 董事会形式 董事会的职能 商业圆桌会议对董事会职责的描述 美国法律研究所对董事会职责所做的描述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也有如下相应的规定
4. 执行其他一些职能,如法律规定的职能、或者董事会根据公司准 则制定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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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学》
我国《公司法》第112条、第46条对董 事会职权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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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制董事会
《公司治理学》
股东会
执
监
行
督
职
董事会
职
能
能
图4-1 英美模式的董事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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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制董事会
《公司治理学》
股东会
公司治理学第三章修定版
《公司治理学》
二、股东的权利
1、知情权:按公司法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记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会计报告等、对公司经营提出质询 等。 2、提案权:是指公司股东有权就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3、表决权:是指拥有股份的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各种 类型的股东临时会议,并在会议上就有关议案投票表决,依公司章程的 规定来行使表决权。 4、收益权:股东的收益权,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根据法律和 公司章程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派股息和其他应得收益。 5、股东有股份转让自由权。
《公司治理学》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基本形式及其运作机制
一、股东大会的概念: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现代公司的最 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东发表意见、争取自己权利实 施的一个主要渠道。)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必要的机构: 股东虽不直接参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 表达其意见的权利—如果进行表达,即以股东大会为其表达的场所。由 于每个股东都有表达的权利,所以股东大会属于必要的机构,而且是以 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 2、股东大会是依照股东的总意,在公司内部决定公司最高决策的 机构: 股东大会是决定公司决策的机构,而公司决策的决定则依照股东的 总意来进行。但是由于股东(如股份有限公司)人数众多,所以总意的 形成取决于多数股东的决定,而非全体股东的同意。
《公司治理学》
一 、股东权益的概念
权益—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表示当事人由于付出某 种代价,可对关系自身利益的行为施加影响,并且依法从该项行 为的结果中取得利益。
股东—是指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 和数量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股东权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 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则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样, 股东权益就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投资的那部分财产而享有的权益。
第三章 股东权益 谁是治理主体
第三章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本章学习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你应该能够:1.解释股东权益的概念及其与债权人权益的差异;2.理解中小股东维护机制;3.区分普通股权与优先股权、不同股东的权利内容;4.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能;5.掌握股东利益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二者的不足;本章关键词股东权益 股东利益 利益相关者对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问题的研究,早期有经典的股东至上理论。
近年来,利益相关者理论逐步兴起。
该理论认为,公司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应考虑职工、经理、债权人、供应商、用户以及所在社区等的利益。
虽然如此,股东权益仍然是我们对代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逻辑起点。
股东权益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的投资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只有维护了股东的基本权益,才可能谈得上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否则,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将是无源之水。
第一节股东权益及其特征一、股东权益的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权益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表示当事人由于付出某种代价,可对关系自身利益的行为施加影响,并且依法从该项行为的结果中取得利益。
股东是指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和数量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则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这样,股东权益就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投资的那部分财产而享有的权益。
股东权益的存在要以向公司提供资产为基础。
股东一旦将自己的资产投入公司,这部分资产就与公司原有的资本融为一体,共同形成公司的法人资本,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也就是说,投资者将资产投入公司之后,他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随之也就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而代之以不能将资本撤回的投资者所有权——股东权益。
股东权谁来保护
股东权谁来保护股东权是指股东在一家公司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所有者,拥有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其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现实中,股东的权益常常会受到某些机构或个人的侵犯,尤其是在上市公司中,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股东的权益受到的侵犯尤为严重。
因此,保护股东权益是维护市场公正和稳定的重要前提。
那么,究竟是谁来保护股东权益呢?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1. 法律机构法律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保障,股东权益的保障自然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权利的范畴和限制,明确了股东的权益受到保护的原则和方式。
同时,我国还设立了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管,确保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2. 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是股东权益保护的主体之一,他们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直接决定了股东权益的流失和增值。
管理层应该依据公司法律法规和股东协议等约定,严格执行股东决议,确保公司运营符合股东利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3. 股东自身股东自身也是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主体。
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和监督,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平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透明公正。
此外,股东还可以通过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公司决策进行控制,实现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4. 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是保障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
信息披露能力强的公司吸引更多的股东投资,提高公司股价、扩大股东权益。
同时,市场竞争也会推动公司加强治理水平,对股东行为提供更多的保护。
此外,股市机制中也有一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规,比如证券法规的制定、交易所的监管等,这些都为股东提供保障。
综合来看,保护股东权益并没有单一的答案,而需要多方面的机构和主体共同保障。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强化信息披露、加强公司治理和监管、制定合理的股东协议等方式都是保障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
《公司治理学》(第三版) 5-第五章
1. 过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导致独立董事缺乏流动性 2. 治理机制不相容限制了独立董事的影响力 3. 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缺乏聘请独立董事的动力 4. 独立董事能力欠缺 5. 独立董事受制于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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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作用评价
《公司治理学》
1. 独立董事提名 2. 独立董事来源 3. 独立董事人数 4. 独立董事兼任 5. 独立董事如何获取信息 6. 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的信息非对称 7. 独立董事报酬 8. 独立董事工作内容 9. 独立董事作用的主观评价
《公司治理学》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教材
公司治理学
李维安 主编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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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内部治理
《公司治理学》
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第四章 董事会与监事会:单层制还是双层制 第五章 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 第六章 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
4. 当公司由一个强有力的CEO控制时,独立董事可以避免其过度一手 遮天,及时识别和限制不当行为;
5. 当前投资者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要求越来越高,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 促使董事会必须将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提到董事会的议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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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学》
三、我国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历程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股份公司的引入,首先是从赴境外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公司中开始的。
出决定:对郑百文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罚
款;对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部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这在我国
证券市场开了先河,使得我国独立董事的尴尬处境被凸显放大:一
方面可能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又因“摆设”而被市场“打板
公司治理案例3
第三章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案例讨论题3 】只有董事长一人参加的股东会议从小到大,不知参加了多少会议,却从未参加过一人会议,不要说参加,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然而,一个人开会的咄咄怪事,却在我国股市发生了。
2000年9月11日,一家叫“伊煤B”的上市公司,其举行的股东会议出席的股东就只有1人,创下中国股市(恐怕也是世界股市)股东会议人数的最低纪录。
别看股东只有一个,代表的股权却不少,原来出席者就是公司国有股股东伊煤集团,代表股权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4.64%,因此会议“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当然,参加股东会议的自然人远不止1人,包括9名董事、7名监事,还有鉴证律师,全部到会,因此,会议还是开得像模像样。
在惟一的一名股东,也就是现任董事长代表国有股投票时,照样有“一致推举”的一名股东代表(又是董事长,因为除他之外谁也没有资格)、两名监事,担任投票表决的监票和清理工作,自己投票,自己监票,相信又是世界会议史的吉尼斯纪录。
当然,所有议程都是“一言堂”、“一致通过”。
闭起眼睛一想这一切就像是一部讽刺小说。
伊煤B的这次“股东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项是给予董事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给予监事每人每月600元津贴,自己开会给自己津贴,当然无异议;第二项是审议董事会及高管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包括基础报酬的效益报酬,也有具体的计算公式和发放方式,毫无疑问,也是百分之百股权一致同意。
相信这两项议程在一个月前董事会开会时已作过认真的讨论,递交股东会议审议只是走走形式而已,谁知一切形式都摆好了,内容只是重复一遍,真可谓“形式”到家了。
伊煤B自1997年8月上市以来,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从来就没有超过10人,尽管据去年年报披露股东人数也有4000多人。
如1998年股东年会,出席股东5人,1999年股东年会出席股东3人,这次干脆少到不能再少的1人!显然,公众股东对明知一切都由大股东说了算,自己只是充当摆设的角色,已彻底不感兴趣了。
第四讲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云南曲靖天然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09.7.4 会议采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合一的形式召开,按照预定的议程逐项进行。 会议分别听取了公司总经理邱崇庆作的《天然公司2008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09年 工作计划报告》、公司财务总监李清荣作的《天然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情况及2009 年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承伟作的《天然公司监事会2008年工作报告》。
累积投票制的两种形式
强制性累积投票权制度 美国阿肯色、加利福尼亚、夏威夷、伊利诺伊等州和我国 台湾《公司法》采用的模式 许可性累积投票制度 (1)选出式:除非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否则就应实行累 积投票制,如美国阿拉斯加、明索托、北卡罗来纳、华盛 顿等州及1974年后《日本商法典》采用的模式 (2)选入式:除非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否则就不实行累 积投票制,如美国密歇根、新泽西、纽约等州采用
(三)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
1、一人一票举手表决 按人头表决,与股权占有状态无关,简单省时,但弱化 了大股东表决权限,适用于无关宏旨的象征性表决 • 法定表决制 将与持股数目相对应的表决票数等额地投向 他所同意或否决的议案。对控股大股东有利 2、投票表决 一股一票;有效表决总 票数等于持股数目与法 定董事人选或议案的乘积 例:某股东100股,选5个董事,有效表决票数500(100×5) 必须等额投入,每位董事只能得到100票。 • 累加表决制 股东可将有效表决总票数以任何组合方式投票
乙股东的投票权分布
投 票 方 法
甲股东的投票权分布
F G H I J K L
A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B
C
D
E
选 出 的 董 事
AB CD KL
AB CD EF AB CJ KL CD EF GH
谁是公司治理主体
从传统公司法律的角度来说,股东是理所当然的所有者,股东的所有者的地位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
从这个意义说,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然而传统的公司法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之上: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可以充分的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然而现实中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股东的利害作为一种个体利害在很多场合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害是不相容的。
另外,支撑现代公司资产概念的不再是唯一的货币资本,人力资本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且它同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在公司的运行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公司就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而成的和约。
再者,公司是社会的公司,社会中公司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于利害相关者的利益与公司息息相关,公司必须体现他们的利益。
当前很多公司把本应内化的成本予以外化,转嫁给社会,并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如污染环境、滥用经济优势垄断价格、排挤中小竞争者、欺诈消费者、寻租、法人犯罪等。
公司的经济力量对经济、政治、环境、科教、文艺等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不仅要追求股东的利害,而且要维护利害相关者的利益。
同时,公司既是商事主体也是利益的聚焦点除了股东利害之外,公司的设立与运营还汇编制成一张非股东的利害关系网,这些股东之外的社会主体对于公司的存在具有利害关系。
为确保公司的繁荣与发展,股东及其代理人必须与职工、债权人、消费者、客户、社区密切合作。
成功的公司既需要对外增强对用户和消费者的凝聚力,也需要对内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作为所有者,股东处于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
债权人,治理公司权利来自债权。
根据产权内涵的逻辑延伸,仅仅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应是产权主体。
此外,由于消费者、供应商等其他利害相关者与公司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利益关系,这就为他们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需要其他条件,如利害关系的专用性,企业的制度环境等。
综上所述,治理主体企业治理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他们是与企业共存亡的个人或团体,其利益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局限于股东,而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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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连接3-1】:中华网遭遇股东集体诉讼 网络连接 - 】
或许是因为上市较早的原因,中华网是我国在美上市的门户网站 最早面临股东诉讼的网络公司。 中小股东控告中华网的理由是:中华网在上市过程中存在私下协 ……… 议没有向公众披露,同时存在涉嫌操纵股价的行为……… 资料来源:孙永祥,《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与实证研究》,上海 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78页。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教材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公司治理学
股东权益: 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李维安 南开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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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内部治理
股东权益: 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第四章 董事会与监事会:单层制还是双层制 董事会与监事会: 独立董事: 第五章 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 高层管理者: 第六章 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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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一.股东利益至上理论及其局限性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不足 三.谁是公司治理的主体 【网络链接3-2】: 共同决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网络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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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利益至上理论及其局限性
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基本理念是管理者服务于股东, 股东是公司剩余风险的承担者,股东拥有使用、处 置、转让其产权的权力,管理者的目标就是追求股 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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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差别主要体现在: 差别主要体现在: 1.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 不同 ; 2. 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 3. 两种权益的偿还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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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东大会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学习目的 1. 2. 3. 4. 5. 解释股东权益的概念及其与债权人权益的差异; 理解中小股东维护机制; 区分普通股权与优先股权、不同股东的权利内容;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能; 掌握股东利益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二者的不足; 股东利益 利益相关者
关键词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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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股东权益及其特征
一.股东权益的概念 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三.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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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权益的概念
权益 股东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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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 剩余收益请求权和剩余财产清偿权 2. 3. 4. 1. 2. 3. 1. 2. 3. 监督决策权 优先认股权 股票转让权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利润分配权 剩余财产清偿权 管理权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权利特征 国有股 法人股 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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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
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可细划为两种: 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可细划为两种: 法定表决制度 累加表决制度。 代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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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股东及其权益
中小股东 社会公众股股东 大股东(“一股独大”) 大股东( 一股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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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不足
詹森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如下质疑: 詹森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如下质疑: 1. 利益相关者理论将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单一目标转向服务于满足 相关利益主体的多目标,实际上将导致公司无目标; 2. 3. 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公司治理成本高,决策效率低; 强调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企业管理者对所有的利益相 关者都负责任,相当于让他们对谁都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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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不足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论点是企业不仅要对股 东负责,而且要对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相关者负责。 东负责,而且要对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相关者负责。 1. 2. 3. 4.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以布莱尔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传统理论把作为所有者的一切权利 和责任赋予股东,并非出于社会科学的规律,而仅仅是一种法律 和社会惯例而已 ; 职工、债权人、供应商都可能是剩余风险的承担者,所有利益相 关者的投入都可能是相关专用性资产,这部分资产一旦改做他用, 其价值就会降低 ; 该理论还从对企业发展的贡献上说明了重视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必要性 ; 该理论还从产权角度论证了其“新所有权观”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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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如何理解股东权益的概念及其构成? 如何区分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 如何评价股东利益至上理论及其局限? 如何评价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不足? 公司治理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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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题
只有董事长一人参加的股东会议(详见本书82-83页) 只有董事长一人参加的股东会议(详见本书 页 讨论问题:: 讨论问题 : 伊煤B的股东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应该如何改进? 伊煤B出现这种股东大会的根源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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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股东权益:
学习目的 & 关键词 第一节 股东权益及其特征 第二节 股东大会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第三节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复习思考题 案例讨论题: 案例讨论题:只有董事长一人参加的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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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 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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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局限性
1. 企业价值增值的来源不仅仅是股东最初投入的物质资 本要素 2. 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增值的重要资源,企业职工也与 股东一样承担了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风险 3. 股权的分散和流动降低了股东承担的风险,其关注企 业的积极性减弱 4. 经营环境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群体的利益受到 企业业绩的影响,企业越来越演变为“社会的企业”。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形式及其运作机制 二.中小股东及其权益 三.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 【网络连接3-1】: 中华网遭遇股东集体诉讼 网络连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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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的基本形式及其运作机制
普通股东会议 非常股东会议 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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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东会议
普通股东会议每一个日历年举行一次,正是因为如此 普通股东会议每一个日历年举行一次, 才又被称为股东年会。 才又被称为股东年会。 股东年会的间隔期虽然以一个日历年为单位,但也有 股东年会的间隔期虽然以一个日历年为单位, 一定的弹性,不过通常不得多于15个月 个月。 一定的弹性,不过通常不得多于 个月。
【网络链接3-2】:共同决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网络链接 - 】
德国、荷兰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欧洲国家已经采取了某些形式 的共同决策,但是,它们的经验并没有提供任何结论性的成果。一 些观察家曾认为,尽管这种制度并没有给予员工足够的权力去彻底 改变企业的行为,但是它们的确发挥了信息窗口的作用。不管从企 业到员工,还是从员工到企业,它们都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信息源以 支持工会的集体谈判和劳资联合委员会的决策,而这恰好是工人发 挥他们影响的地方。因此共同决策可以作为传统契约安排的有效补 充……… 资料来源: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的公司 治理与企业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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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谁是公司治理的主体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原则 公司长期市场价值最大化原则 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营的原则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从公司治理主体选择的原则导向,我们认为,设计一套双重 公司治理模式,即以股东利益为主导、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 利益的治理模式应该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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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几种制度: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几种制度: 1. 2. 3. 4. 5. 6. 7. 8. 累计投票制度 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提案权 类别股东表决制度 建立有效的股东民事赔偿制度 建立表决权排除制度 完善小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引入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 建立中小股东维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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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如何选择合适的公司治理主体,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对于公司的 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股东权益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的投资依 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 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传统的公司法以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假。然而在现代经济环境下,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越来越发挥着 重要的作用,以管理者、职工为主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社会 等相关利益主体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以公司股 东利益为主导的前提下,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治理模式应该是 未来公司治理主体选择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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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股东会议
公司史上最早的非常股东会议,大多由董事们视公司的具体经营 状况决定是否召开 由某些股东倡议召开非常股东会议,且附议的有表决权的股本一 经超过某一比例 由法院主持召开或介入的非常股东会议 当公开招股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等于或低于公司全部股本金的一半 时,董事们应当在知情后的一个月内召开非常股东会议,讨论和 议定应采取的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