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工程部工资分配方案
工程部工资分配方案一、综述工程部是企业重要的技术部门,承担着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检验等关键工作。
因此,工程部的工资分配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工程部现状、工资分配理念、工资分配原则和具体的工资分配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和分析。
二、工程部现状目前,企业的工程部门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工作任务繁重,项目众多。
工程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项目规划、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检验、工程技术改进等多方面工作。
工程部门的员工需要具备专业技能和能力,能够胜任各种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工资分配理念工资分配是一项涉及到员工利益的重要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
在工程部门,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职务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分配方案。
同时,工资分配也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整体薪酬水平和财务状况,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工资分配原则1. 绩效为导向:工资分配应该以绩效为导向,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确保绩效突出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奖励。
2. 公平合理:工资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公正的回报。
3. 激励管理:工资分配应该具有一定的激励性,能够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4. 多元化分配:工资分配不应该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唯一的分配方式,还应该考虑其他形式的奖励和福利,如年终奖、项目奖金、员工股权激励等。
五、工资分配方案1. 基本工资:工程部门的员工的基本工资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2. 绩效奖金:员工的绩效奖金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绩效突出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奖金奖励。
3. 项目奖金:对于参与项目的员工,应该根据项目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项目奖金,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
4.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对全年工作业绩的一种综合奖励,能够有效激励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
工程项目部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工资管理,保障项目部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项目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工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工资政策,按月发放,作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的职责、技术要求、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团队贡献等因素确定,体现绩效导向。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实际工作需要和公司政策执行。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表现发放。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十条工资按月发放,每月底前支付上月工资。
第十一条工资发放前,员工需完成考勤、请假等手续,确保工资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1.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绩效等情况计算工资;2. 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工资计算结果;3. 人力资源部将工资发放名单及金额报公司财务部;4. 财务部将工资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工资发放过程中,如出现误发、漏发等情况,应及时纠正,并查明原因。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十四条工资调整包括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和奖金调整。
第十五条岗位工资调整:1. 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岗位变动、公司政策等因素进行调整;2. 岗位工资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调整:1. 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调整;2. 绩效工资调整应与员工工作绩效相挂钩。
第十七条奖金调整:1. 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调整;2. 奖金调整应体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项目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工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规范公司的工资管理,加大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和实际效益,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基础上,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执行不同工资分配标准原则。
(二)严格按照“两低于”原则,按股份公司对工资总额控制指标,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利益原则。
(三)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薪酬制度原则。
(四)坚持鼓励管理、技术、技能人才持续为公司作贡献原则。
(五)坚持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成本指标可控的前提下,项目自主分配,使公司效益与员工收入合理匹配,对不同项目差异化考核,做到相对公平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机关人员。
(二)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国内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经公司批准适用本管理办法的人员。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第三条公司领导(含咨询)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月薪和年绩效考核奖构成。
基础月薪按股份公司下发的标准执行,年绩效考核奖按•股份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和股份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公司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月薪、年绩效考核奖和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奖励构成。
1.基础月薪标准,每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标准执行。
2.年绩效考核奖按公司同二级单位签订的经营承包责任书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行政第一负责人和党委书记执行同标准。
二级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副职班子成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根据班子成员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排序,按35%、35%、30%的比例拉开差距,分别按行政第一负责人绩效奖金标准的80%、75%、70%书面报公司批准,二级单位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二级单位承担。
中国水利电力物的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薪酬管理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员工能够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地结合起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薪酬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薪酬制定原则(一)竞争性原则:公司各岗位的年度薪酬总体水平保持在北京同行业同规模公司的平均水平,以体现竞争性的原则。
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大于等于北京市年度GDP的情况下:人均薪酬的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北京市在职员工人均年薪的增长速度。
(二)公平性原则:在承认员工技能的同时,依据所在岗位的岗位价值确定岗位工资;同时依据工作业绩确定奖金金额,以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的晋升实行考评晋升,用适当的工资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用,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性原则。
(四)可持续原则: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不断完成电力基建或生产的服务项目。
但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往往需要当前的利润增长点为其做支撑。
因此,为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能够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结合起来。
第四条薪酬体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业务的工作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三种:(一)本部一般的正式员工,无论级别高低均实行结构工资制。
(二)一般外聘人员属于非正式职工,其薪酬结构采用协商工资制。
即外聘人员上岗之前与公司协商,就薪酬达成一致后执行。
外聘人员所在岗位与公司内有一致的,则按照该岗位的考核方法被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的基数也是在上岗前与公司协商一致的。
(三)对适用于临时聘用、返聘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可采用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并经过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二章薪酬额度管理第五条薪酬总额管理(一)根据大唐下发的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每年薪酬总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_____%。
设计院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办法范例
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工程项目员工的工资管理,加大工资宏观调控力度,充分调动国际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院所属各国际工程项目。
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责任、利益与风险统一的原则。
坚持在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使企业效益于职工收益有机结合,合理匹配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第三条工资结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都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岗位效绩工资制由三部分构成:岗位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资。
项目负责人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工资标准:一、岗位工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及年收入指导线见附表 1 、附表2。
二、绩效工资1、项目负责人绩效工资的考核、兑现办法依照《科研设计院室、队、项目部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考核,经考核后次年一次兑现。
2、管理人员的效绩工资由项目部按照职工的工作业绩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奖励系数由各项目自行制订。
三、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年功工资的发放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年功工资=到本项目以前的工龄x 5元人民币+本项目工龄X 35元人民币。
在本项目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五条工人岗位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其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不同工种类别、不同技能等级确定。
1、工种的分类按照劳动强度的大小、技术含量的高低、对身体的危害程度以及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把工种分为A、B、C 三类。
①A类工种是指劳动强度的大、技术含量比较高、或者对工程质量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工种分,包括:1、测量工;2、水工材料试验工;3、水工仪器观测工;4、汽车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
②B类工种指除A类工种以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
③C类工种指除A类和B类以外的不需要持证即可上岗的工种。
工程公司报酬分配制度
工程公司报酬分配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制定了本报酬分配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二、报酬构成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每月固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岗位等级和公司的经济状况确定。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员工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额外获得的报酬,由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评定。
3. 奖金:公司设立了多种奖金制度,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金等。
奖金的发放标准和时间由公司决定。
4. 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员工培训等。
5. 其他收入:员工可以通过加班、出差等方式获得额外收入。
三、报酬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报酬分配应当以贡献为基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员工。
2. 激励鼓励:通过设置合理的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稳定可持续:报酬分配应当稳定可持续,既要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又要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4. 灵活多样: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制定多样化的报酬分配方式,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四、报酬分配程序1. 目标设定:公司应当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价标准。
2. 绩效评定:公司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发放标准。
3. 奖金发放:公司按照规定的奖金制度,及时发放奖金。
4. 考核调整: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适时调整报酬分配方案。
五、报酬分配管理1. 公司成立专门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报酬分配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公司定期进行薪酬调查和比较分析,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4. 公司积极开展员工薪酬培训,提高员工对薪酬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六、报酬分配监督1. 公司设立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对报酬分配不满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建项目的经营管理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国际经营活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为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项目管理体系,强化、规范国外工程项目合同签约后的经营管理,防范工程承包风险,提高国外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工程合同的全面履约,树立股份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巩固并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授权海外事业部对成员企业的国际业务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和管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履行股份公司国际业务市场开发、项目经营的具体职责。
凡以股份公司名义或者国际公司名义签约的合同或者股份公司授权以其他成员企业的名义签约的合同,其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均由股份公司纳入正常管理范畴,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第三条股份公司对国外工程项目按照自营、联营(联合)及委托实施三种不同的项目实施模式分别进行规范化的总体管理与支持。
第四条本办法仅对项目实施中的若干重要方面提出了管理原则和要求,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文件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工作制度、操作流程等构成项目管理的完整体系,具体实施时请按上述系统化的文件执行。
第二章工程项目实施策划第五条项目合同签约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前期策划,编制项目实施建议(策划)书。
第六条项目策划须依据合同条件与项目特点进行,要统筹考虑、缜密构思经营方案,明确执行主体及其权责范围,确定风险承担方式、流动资金需求额度以及相关担保条件等重大事项,形成项目实施建议书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第七条项目策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的战略目标(整体目标);(二)项目管理(实施)的组织模式;(三)主要实施和分包方案;(四)项目总进度计划;(五)项目班子的推荐人选及分工;(六)主要设备物资采购方案;(七)资金、保函、保险方案;(八)国内、国外税收统筹方案;(九)安全和应急事项管理等。
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方案
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方案一、前言水利电力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水利电力领域从事工作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薪酬对于激励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方案,以向水利电力工程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合理、公正的薪酬待遇,从而吸引优秀人才、激励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水利电力工程领域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薪酬目标1. 合理公正:薪酬制度要求薪酬水平要合理、透明、公正,确保各类人员都能得到相应水平的薪酬待遇。
2. 激励机制:薪酬制度要有明确的激励机制,以奖励和激励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能动性:薪酬制度要鼓励员工参与目标设定,根据实际表现进行薪酬调整。
4. 长期稳定:薪酬制度要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导致员工不稳定情绪。
5. 健康发展:薪酬制度要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相适应,促进员工的健康发展和职业成长。
三、制度设计1. 基本薪酬(1)基本薪酬:公司为各类人员规定基本薪资水平,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确保每个人员有一定的生活保障。
(2)绩效薪酬:公司采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薪酬调整,绩效优秀者将获得更高的绩效薪酬。
2. 岗位薪酬(1)岗位薪酬水平:公司设定不同岗位的薪酬水平,根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和难度确定薪酬水平。
(2)晋升机制:公司设定明确的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确定晋升和薪酬调整。
3. 福利待遇(1)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2)员工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带薪休假、节日福利、职工食堂等,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4. 绩效奖励(1)年度绩效奖金:公司将设立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进行发放,奖励表现优秀者。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
工程项目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为了加强项目薪酬的管理,激励项目人员更好的完成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薪酬模式1、项目经理、总工薪酬模式由公司统一制定2、现场各段管理人员薪酬模式为分段承包责任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段并合理安排管段工区长人选。
现场各管段工区长可自行选择公司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做为各段现场管理人员,其各管段总薪酬=与公司合同约定的基本薪酬+其他利润分成-其他扣款。
3、其余部门人员薪酬模式: 基本工资(总工资的80%)+绩效工资(总工资的20%)+其他奖励。
第二章薪酬审定1、项目经理、总工薪酬由公司审定;2、管段薪酬每月一次核算,由项目总工确认后报项目经理审查并报公司最终确认。
3、各部门每月考核,由项目总工确认后报项目经理审查并报公司最终确认。
第三章薪酬确定1、项目经理、总工薪酬模式由公司统一确定2、管段工区薪酬确定:管段工区长:管段总薪酬的40~50%;技术员:人员数由管段工区长确定,占管段总薪酬的30%~40%;施工员:人员数由管段工区长确定,管段总薪酬的20%~30%。
为保公平、公正、按劳分配,其薪酬分配报经项目经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调整范围±10%。
3、各部门薪酬:部长:工资由项目经理确定,为元/月(基本工资(总工资的80%)+绩效工资(总工资的20%)),不含其他奖励,系数为1.0。
部员:工资由项目经理确定,系数为部长工资的0.6~0.8三、工程竣工结算期超过3个月的,超过月份薪酬按施工期月薪标准的80%确定。
第四章项目薪酬考核1、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项目的实际完成产值、工程、质量、安全、经营、费用控制、材料管理等指标挂钩,考核按《项目经理部薪酬考核办法》进行。
项目总工为项目薪酬考核的牵头人,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考核报表,报项目经理审定后报公司审批。
2、项目薪酬考核分为月考核、项目半程考核、项目年度考核和项目终结考核,考核与绩效工资、目标奖挂钩。
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电力工程企业薪酬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3. 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原则;4. 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 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工作难度、所需技能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 岗位工资按岗位等级划分,不同岗位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 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30%。
第八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
2. 津贴补贴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九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
2. 奖金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项目完成情况、公司业绩等因素确定,按年或项目发放。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包括基本工资调整、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等。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基本工资调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调整:1.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岗位工资调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调整:1.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薪酬发放按月进行,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水电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龄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技能要求、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和公司整体绩效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贡献确定。
第十条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和公司经营状况,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调整。
第十三条薪酬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
第十五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员工需在入职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六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水电站项目部工资管理办法
水电站项目部工资管理办法为了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功能,使劳动者劳动报酬同经济效益、劳动技能和工作效率等要素有机结合,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资分配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与其劳动技能、劳动贡献、职业技术含量等要素紧密结合,实行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体现工作效率、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工资构成及标准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绩效工资为浮动部分并随生产经营完成情况上下浮动(待定)。
一、岗位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责任、工作强度、劳动条件和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如下(元/月):项目部项目经理(书记):3500元项目部副项目经理(总工程师):3000元项目部部门主任:2600元项目部部门副主任:2200元职工高岗:2000职工中岗:1800元职工初岗:1300元职工服务岗:100O元第三条绩效工资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每月发放一次。
各部门对每个员工当月的工作情况根据岗位职责考核后,按下列标准在0.5-1.5之间确定系数经项目部指挥部批准发放:项目经理2200元,副项目经理(总工)2100元,部门主任1800元,部门副主任1600元,职工高岗1500元,职工中岗1400元,职工初岗1200元,服务岗1000元。
二、事假。
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患病需向项目部指挥部递交医疗诊断证明,病假工资按2400元/月计发。
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按全额发放,三天以上按70%计发。
另根据病情将及时安排回后方休养。
患病职工身体康复,向项目部指挥部提供的出院证明和医疗费用清单等必须为原件,否则视为旷工(取消高原津贴)。
四、工伤。
因工负轻伤休息期间,按2400元/月计发。
重伤以上按水电四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绩效工资必须经项目部指挥部有关部门考核后发放。
第六条其他事项一、应由企业缴纳的员工社会保险等费用,员工个人缴费由项目部指挥部按水电四局核定的标准代扣后按月转入项目部财务。
工程项目薪酬分配方案
工程项目薪酬分配方案一、前言工程项目薪酬分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和团队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针对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员工,薪酬分配应该有差异化,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双赢的局面。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薪酬分配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薪酬分配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应该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不同的员工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成绩进行差异化的薪酬分配,确保员工得到应有的回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 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该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整体团队的竞争力。
3.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的差异化分配,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或者获得专业技能提升。
4.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应该与员工的绩效紧密挂钩,优秀的绩效能够得到更高的薪酬回报,推动员工积极主动地提升工作表现。
三、薪酬分配的方式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工程项目中的基本报酬,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技能水平、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项目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基本工资的确定应该符合市场规律,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在工程项目中的实际工作绩效进行奖励的一种薪酬形式。
员工的绩效工资由员工的工作成绩以及项目整体绩效情况决定,通过个人与团队的绩效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3. 岗位津贴在工程项目中,一些特殊的岗位可能需要承担更大的工作量或者更高的工作难度,因此需要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的确定应该根据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强度进行合理制定。
4. 加班补贴在工程项目中,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员工可能需要进行加班工作,此时需要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加班补贴的标准应该合理确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 奖励机制除了上述的薪酬形式外,还可以设置一些奖励机制,例如项目完成奖、技能提升奖、出色表现奖等,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分局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管理,保障项目生产经营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分局管理的国际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分局管理的国际工程项目部工作的分局员工。
第三条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定义派往中国境外国家及地区连续工作时间达两个月及以上的员工,不足两个月的视为出差。
第二章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的管理第四条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的工作纪律分局员工在国际工程项目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外事守则》(附件1)。
第五条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的进场管理(一)经分局领导同意并安排员工进场后,项目部必须对每位员工进行入场登记,填写《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员工个人履历表》(附件2),且随时更新补充完善个人资料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国际工程项目人员管理台账》(附件3),并在每季度末的30日上报电子版至分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备案。
(二)员工的护照必须统一保管,员工在抵达项目部的一周之内,必须上缴护照至项目部或区域经理部指定机构保管。
第六条国际工程项目部员工的退场管理(一)退场程序1.员工本人提出退场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项目部提出书面退场申请,项目部在15天之内给出明确答复。
项目部同意并安排员工退场的,项目部须完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国际工程项目员工退场巡回单》(附件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国际工程项目员工(转)退场考核表》(附件5),办理员工退场手续,并及时将扫描件传回分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未经项目部批准,员工不得擅自退场。
2.员工在办理退场手续期间,必须继续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直到手续移交完毕。
退场员工要将领用的公用物品交还项目部,在手续移交过程中,如发现退场员工有损坏或丢失项目部财物的情况,则应要求其按价赔偿。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局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竞争和激励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其工作贡献相匹配。
2. 竞争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市场保持竞争力。
3. 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合法性原则:薪酬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程局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资历和技能确定。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风险和工作强度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程局的经济效益确定。
4. 津贴和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5. 奖金: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评估和工程局的经营状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五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确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评估、市场调研和工程局的薪酬政策进行。
第六条绩效工资的确定应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工程局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第七条薪酬调整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1. 员工个人绩效和贡献。
2. 工程局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3. 市场薪酬水平变化。
4. 国家相关政策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八条工程局应按月支付员工薪酬,支付日期为每月固定日。
第九条员工请假、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薪酬支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工程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工作,包括薪酬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局应建立薪酬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薪酬政策的公平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工程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工程局实际情况变化,应及时修订。
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遵循效益优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按照公司和监理项目的规模确定人员编制,按岗位职责确定人员薪酬标准。
第三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人员分为公司高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经理)、总部工作人员(各部部长、各办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和兼职人员(总部兼职人员、项目兼职人员)共四类。
第四条公司高管、总部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发放。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五条公司高管和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津贴) +绩效工资(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现场监理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补贴工资(工地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等)两部分组成;兼职人员只发放兼职工资。
工资标准如下:1、公司高管。
基本工资:基础工资800元/月,岗位工资2000~3000元/月(董事、监事、总经理3000元/月,副经理2000元/月),技能津贴300~600元/月(高级职称600元/月,中级职称400元/月,初级职称300元/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400~80 0元/月(高级800元/月,中级600元/月,初级4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发放。
2、总部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基础工资800元/月,岗位工资600~800元/月(中层管理岗位及会计、出纳、司机岗位800元/月,一般办事人员600元/月),技能津贴300~600元/月(高级职称、总监、驾龄10年以上驾驶员600元/月,中级职称、监理工程师、驾龄5~10年驾驶员400元/月,初级职称、监理员、驾龄5年以下驾驶员300元/月)。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400~800元/月(高级800元/月,中级600元/月,初级4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发放。
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 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 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境外工程、项目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境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境外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分配秩序,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调节和激励作用,调动境外项目部负责人和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项目经济效益提高,依据公司《公司境外直属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和按绩效分配相结合,薪酬和责任、风险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工程项目部是指由公司组建和管理,负责境外工程项目生产组织、指挥和管理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部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现场经理)、项目副经理(现场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第四条对境外项目负责人实行月薪制或年薪制,由公司行文规定。
第二章薪酬构成与确定第五条项目实行月度薪酬的,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执行本办法第九条“项目完工利润提成奖励的确定”。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的,由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项目完工利润提成奖励三个收入单元构成。
第七条年度基本薪酬的确定1、年营业收入是指截止考核日项目部完成的财务确认收入。
如项目开工或完工当年期不足一年,则以项目实际执行期为准。
2、年度基本薪酬确定为RMB20万元/年。
项目部年营业收入低于5千万M元的,年度基本薪酬为20万元RMB/年;年营业收入大于5千万M元小于等于1亿M元的,年度基本薪酬=200000元+(年度营业收入-50,000,000M元)x 0.3%元。
括号内计算的结果只作为基本薪酬增加值计算依据,不考虑M元单位。
当年营业额大于1亿M元时,1亿M元以上部分不再参与计算年度基本薪酬增加值。
第八条年度绩效薪酬的确定1、年度绩效薪酬由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和专项考核奖励构成。
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考核基薪 x年度营业收入/500 x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系数(F)。
其中年度考核基薪为RMB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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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员工的工资分配管理,加大工资分配的控制力度,充分调动国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原则;(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责任、利益与风险统一原则;(四)坚持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成本指标可控的前提下,项目自主分配,使公司效益与员工收入合理匹配,对不同项目差异化考核,做到相对公平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直管的国际工程项目人员;(二)各二级单位负责管理的国际工程项目人员;(三)由公司支付薪酬的国际驻外工作人员和我公司牵头的联营国际工程项目人员(联营项目需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第三条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由基础月薪、工龄工资、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年绩效考核奖、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现金奖励、最终超额利润提成奖六部分构成。
(一)基础月薪=基本工资×地区系数基本工资按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等级标准,对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一)确定;地区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见附表二)执行。
(二)工龄工资1.工龄工资=[实际在国际工程项目工作年限(年)-1]×10美元人/月,在国际不同项目(限十局内)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实行15年封顶。
2.员工从正式调到国际项目工作满一年的次月起执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10美元/人〃月。
回国的次月起执行国内工龄工资标准(因投标出国、出差到国际项目或项目完工后回海外事业部工作等均不得执行国际工程项目的工龄工资)。
3.在国际项目工作的员工不得再执行国内工龄工资。
(三)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计发(详见附表三)。
(四)年绩效考核奖,公司相关部门在年底按•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海外项目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有关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项目经理部上报分配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后执行。
1.项目经理的绩效工资由公司按责任书年度考核后执行。
项目经理部根据国际工程项目年度考核结果,主持项目工作的常务副经理、项目党工委书记兼副经理的人员按项目经理年绩效奖标准的90%执行,项目其他班子成员由项目经理部自行考核,根据项目班子成员个人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排序,按35%、35%、30%的比例拉开差距,分别按项目经理奖金标准的80%、75%、70%报公司批准后由项目发放执行。
2.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考核奖按年度绩效奖总额的20%扣除留作个人风险抵押金转公司财务部存放,待项目竣工由公司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见公司与项目签订的经营责任书)。
3.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再参与项目员工的月绩效分配。
4.项目班子成员按年预考核绩效奖标准的50%分摊到月,逐月随工资发放预支绩效,年底在绩效考核时扣回。
5.亏损项目、拖欠员工或民工工资的项目不得在月工资中预发年绩效奖。
(五)上缴管理费和利润现金奖励:年度考核中按项目年度实际上缴的管理费和利润现金的4‰(扣除公司或分局投入后)奖励。
(六)超额利润提成奖1.超额利润奖,公司鼓励项目尽最大努力创造最佳效益,按公司责任书制定的目标利润规定,若项目实现超额利润上缴,公司按项目实现超额利润上缴总额的10%—20%计提超额利润奖,详见•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超额利润提成奖励标准‣(附表四)。
原则上奖励提成总额不超过班子成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工资总额的1.5倍,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按项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2.管理费上缴:新开工的项目,因前期工程需要项目投入大量资金而导致管理费当年不能足额上缴,项目必须报公司批准后才能延缓上缴管理费,但延期管理费应按同期银行利息连本带息纳入项目最终上缴费考核。
3.公司投入上缴:由公司投入资金为项目购置设备或其它项目调入设备物资视为公司现金投入,项目当年应及时足额上缴设备物资折旧费和及时归还贷款,因特殊原因延迟上缴,项目必须报公司批准,同时项目应承担上缴款本金和延迟期间同期银行利息上浮1%上缴贷款手续费。
4.公司鼓励项目二次开发,若项目最终结算合同额或年营业额超过项目最初签订的考核档次,可按最终完成档次提高本项目的考核挡次。
5.项目因专业技术、工期等原因从公司承包总额中切块分割给外单位施工的项目,按切块分割后的工程总额核算项目承包档次。
6.2011年1月以前签订责任制的项目,从2011年起公司减免0.5%管理费,用于提高员工收入,进入项目的工资总额考核。
2011年新上项目责任制中已经考虑管理费降低0.5%,按新签订责任制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非经营承包班子成员(包括未签订经营责任书的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效绩工资由四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含特殊考核阶段目标奖)、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和地区确定,岗变薪变。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地区系数基本工资按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一)确定。
地区系数按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表‣(见附表二)确定。
(二)工龄工资及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与项目领导班子执行标准一致。
(三)绩效工资1.未签订责任书的项目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执行•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中绩效工资的50%-60%,具体由项目报公司考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考评确定。
2.项目员工的绩效工资与整个项目的工资总额、生产进度、施工安全及经营效益直接挂钩考核;项目部员工的绩效工资可采取与各作业队效益工资的加权平均值挂钩的方式,系数按其所在部门和岗位执行。
项目作业队员工的效益工资与该作业队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具体分配由项目部在不突破公司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分配,做到留有余地,以丰补欠。
项目月绩效工资总额=项目部月完成净产值×责任书核定的工资系数(预算工资总额/工程合同额)-项目领导班子基础月薪总额-项目人员岗位工资总额(其中:工程合同额中不含暂定金,计日工)。
项目月绩效工资所需完成净产值=月完成总产值-当地分包产值-设备租赁费用-当地雇员工资-中方雇员分包(民工)。
项目员工的绩效工资按以上计算的项目月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岗位系数进行包干分配(岗位系数见附表一•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项目经理部有权按本项目员工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对岗位系数可向下一档范围内的适当调整,具体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分配,项目部的分配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项目副三总师、项目各部部长、副部长、队长、副队长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不再和项目经营班子挂钩,根据承担的项目规模和难度采用规模难度系数进行确定(见附表六•国际项目规模难度系数表‣),相应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项目规模难度系数。
第五条驻外代表:按本人的岗位行政级别执行本国同行政级别最低挡项目基本工资标准,生活费及地区系数与本地区项目相同,按同级项目经理标准绩效工资的20%标准逐月预发年绩效,年终按市场开发等工作业绩由公司考核,年绩效工资=同级项目经理绩效×80%×(中标合同金额亿美元/1.5亿美元)×考核得分系数。
以最大120%封顶,由所在片区发放,超过考核合同额1.5亿美元的部分可以用于次年调节,特殊情况可由海外事业部报公司,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六条片区经理部:片区经理部班子成员兼有公司职务的以国内和国际考核最高值计算,片区经理部无在建项目的按其本人对应岗位行政级别的最低挡项目的项目经理级别计发基本工资,按同级别绩效工资的30%逐月预发绩效工资,其他绩效工资由公司年终按片区市场开发业绩考核确定,生活费、工龄工资按现规定执行。
有在建项目的片区经理部经理,其最大项目如果小于其本人岗位行政级别对应的最小项目,按其行政级别的最小项目执行,如果片区最大项目大于或等于本人岗位行政级别对应的最小项目,按最大项目级别上调一级执行,每月计发基础月薪时,按对应绩效工资50%分摊到月预发绩效工资,年终考核时扣回。
生活费、工龄工资按规定执行。
片区经理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第三条(四)项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假期工资第七条员工的探亲假、产假、年休假等原则上只能回国休息。
休假期限和次数按公司现行探亲假规定执行。
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内同级工资标准执行。
第八条员工在国外工作期间不能参加脱产学历教育,要求脱产学历教育的,经批准后应将人事工资关系转回公司,工资标准按国内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受处分的,在停工等待回国期间由项目部发给生活补贴费,生活标准由项目自行确定。
第十条员工在国外休病假在30天以内的,发30 %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照发;超过30天或经当地医院确诊为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安排回国治疗,回程差旅费由项目部承担。
在国内治病期间,工资按公司国内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医疗费按公司国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际项目工作的员工因工伤需停工治疗的,在国外治疗期内,发70%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全发;转回国内医疗的,按国内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在指定医院的治疗费用按国内工伤保险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无故缺勤、旷工者扣发缺勤和矿工天数的一切工资,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取消本月绩效工资,并按公司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事假:扣发假期间的所有工资、津贴、生活费等。
第四章工资的支付办法第十四条国际项目员工的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等费用后在财务以人民币计帐,按季度发放。
项目部每季度给指定委托收款人汇寄一次上季度工资。
第十五条项目部为每个员工编制“工资记录册”,由项目财务根据每月核定的员工应付工资记帐。
第十六条项目每次发放汇寄工资都应由本人签字认可,员工委托他人领取其国内支付的工资时,需持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五章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公司或二级单位与国际项目班子签订经营承包责任书时,项目班子年收入标准应参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附表一)所列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国际工程片区管理二个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原则上按本片区最大项目提高一档执行,具体提高金额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国际工程高(危)风险地区的特殊修正系数,由项目经理部具实书面报告公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项目人员回国出差在一个月以内的,其工资待遇按国外工资发放;回国出差超过一个月的,从回国的第二个月起按海外事业部同岗位人员标准计发工资;因工出差第三国的,工资按国外工资全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