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确保药品使用的合
理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科室所有医务人员。
三、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指临床科室为应对突发情况而设置的、非常规用药
的药品。
四、备用药品管理
1. 临床科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
并建立备用药品清单。
2.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储存。
3. 临床科室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处理过期或
损坏的备用药品。
4.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疗事先告知和知情同意的原则,且仅限专业医务人员操作。
五、备用药品使用
1. 当出现突发情况,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医务人员应按照临床指南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和使用情况,并填写相关的记录表格。
3.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向临床药师报备,以便及时补充和管理备用药品。
六、备用药品监督与评估
1. 临床科室应进行备用药品使用情况的定期评估,以确保备用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并完善备用药品管理措施。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备用药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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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Ⅰ目的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促进患者用药安全。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临床科室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临床科室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费用作为临床科室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责任人为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备用药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二)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使用带锁的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四)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五)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及时在《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基数登记表》进行登记。
(七)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督导得分表》,药师定期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临床科室根据问题填写《临床科室药品管理质控督导记录单》。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在临床科室中,备用药品的管理和利用制度至关重要。
备用药品的管理不仅能够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还能够提高药物资金的利用效率。
下面,将就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治理和利用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备用药品购置备用药品的购置应符合药物采购的规定,科室首先应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明确所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根据患者的病情以及科室的需求进行选择。
采购时应考虑货期、价格、质量等因素,并与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2.备用药品验收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专人进行,对每一批次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记录,并进行药品样品的留样。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的质量标准、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等,确保备用药品符合科室的需求和要求。
3.备用药品库存管理备用药品库存管理是保障科室正常运转的关键环节。
首先,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药物取、用、退流程,制定药品的领用和退库标准。
其次,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盘点、库存警戒线的设定以及退库品评价等。
此外,要确保备用药品的库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4.备用药品保管和使用备用药品的保管应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储存柜中,及时记录药品的进库、出库和损耗情况。
同时,要对备用药品实施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期内和质量合格。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由专职医师根据患者的需要进行决策,并进行书面记录。
使用过程中,应注重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备用药品利用制度1.合理利用备用药品备用药品的利用应遵循“节约、合理用药”的原则。
首先,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选择合适的备用药品,避免盲目使用。
其次,要进行药物的剂量计算,避免过量用药和浪费。
此外,要及时调整患者的治疗方案,减少不必要的备用药品的使用,提高药物的利用效率。
2.药物过期退库和处置备用药品的过期退库和处置是管理备用药品的重要环节。
科室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对过期的备用药品及时退库和销毁,避免过期药物对患者的安全带来威胁。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特殊管理药品。
二、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的配置流程:1、科室首次配备特殊管理药品,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制定基数,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确认签字,药剂科主任审核,医务科批准,药库备案后发放。
2、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基数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3、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
4、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
三、为规范备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特殊管理药品: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有醒目标识,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实行每日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记录。
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交接有双签名。
3、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建立残液登记本,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处方号、药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残液量、处置人和见证人。
4、药剂科定期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内容。
5、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规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药品过期、变质,避免药品积压过多影响成本控制,堵塞药品管理漏洞,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审核、检查管理工作。
三、内容和程序1.备药品种、基数审核(1)各临床科室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备用药品计划,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科室负责人对备用药品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种类和数量的合理性。
(3)科室负责人将备用药品计划提交给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
(4)医疗主管院长对审核通过的备用药品计划进行签批。
(5)药剂科根据签批后的备用药品计划,为临床科室配备相应的药品。
2.备用药品使用登记管理(1)临床科室在使用急救药品时,需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临床科室在使用后需补充的药品,需填写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信息。
3.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
(2)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为每月一次。
(3)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4)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
四、药品质量管理和处理1.临床科室需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外观、性状正常,储存条件适宜。
2.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将不合格药品上交药剂科,由药剂科进行处理。
3.临床科室在接收药品时,需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五、培训和宣传1.临床科室需定期组织药品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药品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2.加强对医护人员药品管理知识的宣传,提高医护人员对药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六、制度落实和监督1.临床科室需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使用及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发放、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报告和保管。
3. 护理部:负责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内容1. 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医院相关部门。
(2)采购的备用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2. 备用药品的储存(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蛀的环境中。
(2)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储存备用药品的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记录仪,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备用药品的检查(1)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2)临床科室每月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3)药剂科对临床科室上报的问题药品进行核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4. 备用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用药安全。
(2)使用备用药品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使用情况记录在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使用剂量等。
5. 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变质、失效的备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报废处理。
(2)报废的药品应登记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药品管理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临床科室工作的不断发展,备用药品的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需要紧急用药时,提供替代药物的储备药品。
有效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患者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的治疗。
2. 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流程,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
3. 范围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内的备用药品管理。
4. 药品储存4.1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温度适宜、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晒。
4.2 备用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
4.3 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消毒,并制定相应记录。
5. 药品使用5.1 使用备用药品前,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与医嘱一致。
5.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进行相应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和使用原因等。
5.3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守药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用药安全。
6. 药品补充6.1 备用药品的补充应及时进行,确保药品储备的充足性。
6.2 药品补充应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6.3 药品补充时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7. 监督和评估7.1 对备用药品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2 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优化管理制度。
8. 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培训8.1 定期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适应临床实践需求。
8.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相关培训,确保其理解和执行。
9. 法律责任违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10. 实施日期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以上是《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
请各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麻、精药物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物旳规范化管理, 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 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物入库验收双人验收, 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
填写完整旳入库登记, 并标明生产批号, 以便跟踪、核对。
在储存期间, 定期盘点, 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物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物旳批号, 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物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 保证与发出药物批号一致, 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物一览表年月日科主任: 护士长: 负责人:备用药物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物旳领用、补充管理, 规范领用、补充流程, 保证药物质量,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物是按照各科室、病区旳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旳必备药物, 备用药物分为全院统一配备药物和科室专科用药, 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备药物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初次选择领用统一配备药物, 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物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 报药库整顿, 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 方可配备。
四、备用药物中具有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高危药物旳, 须填写《领用必备药物审批表》, 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物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物品种及数量审批后, 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 确需增长品种、数量旳, 须书面写明具体理由、列出变动药物明细, 报药库整顿, 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 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物旳新增科室及病区, 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状况旳, 须填写《领用必备药物审批表》, 药物明细参照专业相似科室、病区配备。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物数量, 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状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 须填写《补充必备药物审批表》, 阐明理由, 并附补充药物明细, 补充药物不得超过医院统一配备药物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1.备用药品指的是科室用于常规治疗或手术过程中需要的药品,通常不会在每次使用时开出,但需要随时准备供应。
2.备用药品的选购要经过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在封闭,通风,干燥,避光,干净的环境下,不得存放在阳光直射处或潮湿环境下。
4.备用药品的有效期要做好监控,到期药品要及时清除,不得使用。
5.备用药品的使用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批准,使用后要及时登记。
6.备用药品的补充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7.备用药品库房要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整洁。
四、急救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指的是供急救使用的药品,应放置在显眼易取的位置,保障患者在发生急危重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2.急救药品的选购也要经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充足的库存,不得因为吝啬而导致急救药品库存不足。
3.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求与备用药品相同,但存放位置应更为显眼,便于医护人员随时取用。
4.急救药品的有效期要求更为严格,需经常检查,到期立即更换。
5.急救药品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
6.急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填写急救记录,包括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信息。
7.急救药品的补充也要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因缺货导致急救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1.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临床药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随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3.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管理药品,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药品。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医护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20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停职处理,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药品也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医疗和保健领域。
在医院中,备用药品是重要的医疗资源之一,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必须建立科学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从而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本文旨在探讨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1.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用于医疗紧急情况下的药品,即不管是在手术室、急诊室还是病房中,都要预备一定数量的这类药品,以便及时使用。
2.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根据临床需要,医院必须根据规模、科室等综合因素,制定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以满足各科临床应急需要。
同时,需要制定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的动态调整机制,比如增加或减少某种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采购备用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购时要注意品质、价格、效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的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药品采购合法、公开、公正、公平。
4.备用药品的存储备用药品的存储需要符合药品管理规定,采用相应的存储条件和方法,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同时需要在药品存储区域设置专门的设施和设备,如温度计、湿度计等,以确保环境的适宜性。
5.备用药品的更新和消耗备用药品应按照其有效期进行更新,同时在药品消耗中要注意及时更新消耗记录,确保备用药品始终可用。
6.备用药品的管理流程备用药品的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备用药品购进环节:对购进的药品进行初步质量检测,如品质、包装、标签等方面,确保备用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2)备用药品的入库:对入库的药品全部入库备案,并严格按照要求放置于药品专用存放区。
(3)备用药品的分类标志:对药品进行分类和标志,以方便日后的使用和管理。
(4)备用药品的领用申请:对于未及时备齐的药品、发生突发事件或未发生未料之事而需要发放的药品等情况,应根据需求进行领用,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的申请单。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确保临床治疗需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含抢救车和治疗室)管理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主要供临床科室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固定数量(基数)由各病区根据科室需要确定。
急救、备用药品目录,经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和护理部审核签字。
急救药品目录样式按原护理部规定样式执行,急救、备用药品基数表目录样式按《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表》规定样式执行。
二、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和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时重新按备用申请流程办理,同时护士长对调整原因做出书面说明,交由药剂科备案。
急救、备用药品请领时应先将申请单交由药剂科审核,经审批后从药库领取,药品费用由临床科室承担。
三、临床科室应设专人管理急救、备用药品,主要职责:1、每周应检查一次急救药品、每月检查一次备用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2、急救备用药品有效期6个月应及时处理,并重新请领远效期药品,科室内禁止出现急救备用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情况(采购受限的情况除外),科室责任人须进行近效期药品登记记录。
3、急救、备用药品贮存时,注射、内服与外用药品应严格分开放置。
高警示药品必须单独集中存放,易混淆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有相应的警示标识(看似、听似、多规)。
4、冰箱内贮存药品区域应定期除霜,冷藏药品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两次查看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
冰箱内备用药品应设置单独区域并有“备用药品”标识,保证能够与当日领用的冷藏药品区分。
5、急救、备用药品数量应与基数相符,使用时保证左进右出和近效期先出,并有左进右出标识。
6、急救药品因特殊情况导致失效的,科室须在效期结束前填写急救药品报损申请表送交药剂科,由药剂科上报后统一报损。
四、备用麻醉药品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五专”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双人管理,各项记录完整规范。
五、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急救时能及时获取。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
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
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1西山医院急救药品统一配置目录表序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1 肾上腺素针1ml:1mg 5支2 去甲肾上腺素针1ml:2mg 5支3 异丙肾上腺素针2ml:1mg5支4 多巴胺针2ml:20mg 5支5 阿托品针1ml:0.5mg 5支6 地塞米松1ml:5mg 5支7 西地兰针2ml:0.4mg 5支8 氨茶碱针10ml:0.25g 5支9 尼克刹米针(可拉明) 1.5ml:0.375g 5支10 洛贝林针1ml:3mg 5支11 呋塞米(速尿)针2ml:20mg 5支12 利多卡因针5ml:0.1g 5支13 5%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0.5g 5支14 10%葡萄糖酸钙针10ml:1g 5支15 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50g16 硝酸甘油片剂0.5mg/片17 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瓶18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瓶19 地西泮注射液2ml:10mg 5支附表:2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审核备案表科室:序号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一般药品特殊管理药品12345678910科室护士长意见:签名:年月日科室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护理部主任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医务科主任审核意见:签名: 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各一份。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备用药是指不常用但常备的药品,用于突发状况或特殊情况下的治疗。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科室患者的医疗安全,合理统筹利用备用药品资源,确保药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二、备用药品分类1.常规备用药:用于突发状况的治疗,如急救药等。
2.特殊备用药: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治疗,如特殊手术、罕见病治疗等。
三、备用药管理原则1.紧急情况使用:备用药品只用于紧急情况下,严禁滥用和擅自使用。
2.手术预约:手术科室在预约手术时需提前向药品管理人员申请所需备用药品。
3.药品开放:备用药品储存于药品专柜或冰箱,药柜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带离科室。
4.药品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过期、变质的药品要及时淘汰,不得使用。
5.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备用药品都需详细记录于患者病历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四、备用药管理流程1.申请备用药:科室负责人或手术科室在手术预约时向药品管理人员提交备用药品申请,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备用药品储存:药品管理人员根据申请的备用药品进行采购,并储存在药品专柜或冰箱中,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领用备用药:使用备用药品时,医护人员需向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领用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领用数量等信息,并在备用药品使用登记簿上记录。
4.使用备用药: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医嘱使用备用药品,确保使用安全和准确性。
5.盘点和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审查,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淘汰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并及时更新。
六、处罚措施1.严重违反备用药管理制度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注意:备用药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备用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七、总结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备用药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备用药品储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并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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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双人验收,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
填写完整的入库登记,并标明生产批号,以便跟踪、查对。
在储存期间,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品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品的批号,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品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确保与发出药品批号一致,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单序规药品通用名数(盒或支
15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
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
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
附表:补充必备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
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一、急救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二、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三、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四、急救药品要由专人管理,实行急救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
每日交接,
五、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急救药品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登记签名。
六、急救车内急救要的存放要由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七、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八、要专人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