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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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

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

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

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Ⅰ目的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促进患者用药安全。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临床科室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临床科室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费用作为临床科室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责任人为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备用药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二)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使用带锁的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四)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五)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及时在《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基数登记表》进行登记。

(七)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督导得分表》,药师定期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临床科室根据问题填写《临床科室药品管理质控督导记录单》。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病区备用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区备用药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如夜班期间)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病区的药品。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病区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病区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病区备用药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金额作为病区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病区备用药的管理责任人为各病区护士长,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的管理:1.备用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2.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3.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带锁),高警示药品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4.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5.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6.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特殊情况下备注。

7.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药师每月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上,并及时汇总并反馈给药学部和护理部,持续改进。

八、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需要调整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特殊管理药品。

二、备用特殊管理药品的配置流程:1、科室首次配备特殊管理药品,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制定基数,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确认签字,药剂科主任审核,医务科批准,药库备案后发放。

2、备用特殊管理药品基数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3、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

4、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

三、为规范备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特殊管理药品: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有醒目标识,数量固定。

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实行每日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记录。

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交接有双签名。

3、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建立残液登记本,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处方号、药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残液量、处置人和见证人。

4、药剂科定期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内容。

5、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备用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备用药的种类及数量1. 常用药品:感冒药、止痛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

2. 数量: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和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每人配备常用药品一份。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1. 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行政部负责,采购时应确保药品质量,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 备用药品存放于公司指定的药品柜中,药品柜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3. 药品柜的钥匙由行政部负责人保管,非紧急情况不得外借。

4. 备用药品的领取和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a.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身体不适,可向行政部申请领取备用药品;b. 行政部负责人对申请领取药品的员工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体情况后,方可发放药品;c. 领取药品的员工应如实填写药品领取记录,并妥善保管药品;d. 员工领取药品后,如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备用药品的更新与维护1. 行政部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对过期或失效的药品进行更换;2. 行政部每年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品种类和数量;3. 行政部定期对药品柜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药品存放环境安全。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领取备用药品,或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药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2. 员工损坏或擅自移动药品柜,造成药品丢失或损坏,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行政部负责人未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使用和有效供应。

适用范围为本病区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

二、责任与义务1. 病区主任负责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病区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

3. 病区护士长有权对违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三、备用药品采购1. 病区主任根据病区需求和预算情况,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2. 病区主任委托专人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采购人员需按照病区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操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合同、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等。

四、备用药品储存1. 独立储存:备用药品应独立存放在特定的药品储藏室或储物柜中,与其他药品进行隔离。

2. 质量保证:储存药品的环境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入库管理:每批备用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质量合格证书的查验。

五、备用药品使用1. 复核制度: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由两名护士进行复核,确保药品的使用正确和安全。

2. 记录与报告: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在病区的药品使用记录本上,并上报给病区护士长。

3. 临床医嘱: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以临床医嘱为准,不得擅自使用或超过医嘱指示的用量。

六、备用药品库存管理1. 盘点制度: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

2. 按需补充:根据病区的需要和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进行补货。

3. 库存报警:设置合理的库存警戒线和补货线,确保备用药品的库存不过低或过高。

七、备用药品的损耗和过期处理1. 损耗记录:对备用药品的损耗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给病区护士长。

2. 过期处理:临近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整理出库,报废或进行外调处理。

八、制度宣传与培训1. 新员工培训:病区护士长应对新员工进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

2. 周期培训: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工作。

2.目标2.1保证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100%合格。

2.2保障抢救、急用时能及时获取。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各病区、诊间备用的药品。

4.名词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药房之外,各临床科室储存保管的、用于临床急需情况的药品(包括抢救车上的药品)。

5.内容5.1为确保抢救急需,全院各病区、门诊、特殊检查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备用抢救车、转运箱和输液治疗车药品。

除ICU、急诊科和小儿科外,全院抢救车贮存的药品统一清单目录、品种规格和备用数量;全院转运箱和每辆输液治疗车的备用药品统一目录、规格和数量。

科室填写《医院病区/门诊抢救车药品基数申请表》、《医院病区/门诊转运箱、输液治疗车药品基数申请表》,经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备用抢救车和转运箱及输液治疗车药品。

5.2科室备用药品采用基数管理。

各科室根据收治患者特点和临床需要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填写《医院病区/门诊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主任审批签字后备用/取消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科室备用药品目录以本科室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基数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存放于临床科室与药剂科住院/门诊药房。

5.3住院/门诊药房根据《基数申请表》内容发放/收回相应的药品,并指导药品储存中的注意事项。

5.4使用备用药品,由临床医生开具临时医嘱,备用药品消耗数量由住院/门诊药房根据基数及时补发。

5.5各病区科主任、护士长为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

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药品保管员,药品保管员应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

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医院规定的范围内,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随时使用的药品。

备用药品一般在病房内备用药品柜中存放,供医生在必要时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按照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主要用药和辅助用药两大类。

主要用药是指患者常用的药品,如降压药、镇痛药等;辅助用药是指用于患者特殊病情或急救的药品,如抗生素、抗生素等。

五、备用药品的登记管理1、备用药品的登记(1)备用药品的登记应由专人负责,登记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存放位置等。

(2)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一旦将备用药品使用,需及时更改备用药品登记信息。

(3)每笔备用药品的进货、出库、报废等操作都应记录在备用药品登记册上。

2、备用药品的存放(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类型、剂型和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标识。

(2)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有锁门的柜子中,保证患者难以取得,防止损坏或过期。

3、备用药品的审核和审批(1)备用药品的使用需要经过医院规定的复核和审批程序,须经审批才能使用。

(2)医生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审核,方可使用。

4、备用药品的更新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有效期进行,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废。

(2)备用药品报废需经上级药品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备用药品报废申请单》,并备份相关证明材料。

六、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程序(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前,需仔细核对病人的用药情况和病情,确认使用备用药品是必须的。

(2)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单》,并在随后向药品管理部门备案。

2、备用药品的使用限制(1)临床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需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频次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与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与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与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与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与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与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是一种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防止药品的浪费和滥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包括:
1. 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范围、管理责任人、管理流程、质量控制等内容。

2. 建立备用药品台账:医疗机构应建立备用药品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进行管理和监督。

3. 实行色标管理:医疗机构应实行色标管理,将备用药品分为不同颜色,便于管理人员识别和管理。

4. 定期检查和更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建立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供应备用药品,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包括:
1. 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备用药品的名称、
规格、用途、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2. 备用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整洁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良条件。

3. 备用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嘱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用药方案。

5. 备用药品的管理记录应保存完好,以便进行查阅和监督。

总之,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必备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病区及药房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各科室、病区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领用和补充等工作。

3. 药房负责备用药品的验收、储存、养护、调剂、出库等工作。

四、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1. 各科室、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在药剂科的指导下,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2. 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3. 备用药品的基数由药剂科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和储存1.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

2. 药剂科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领用1. 各科室、病区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记录在药品使用登记本上。

3. 领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领用单,由药剂科进行审核,确保领用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七、备用药品的补充和养护1.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短缺,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负责补充。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八、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科室、病区应积极配合药剂科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奖惩1. 对在备用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浪费、损坏或安全隐患的科室、病区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药剂科年月日。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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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恩师
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模板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模板

颁布者制度名称制度编码
批准人批准时间实施时间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
1.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以常用、抢救、特殊药品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急救药品目录》和科室特点,在保证临床医技科室用药需求,同时避免药品积压、过期的原则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人)共同制定备用药品种类和基数计划,报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审核批准后到药房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一式三份,药剂科、护理部、领用科室各留一份备案。

2.备用药品仅限于患者根据医嘱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3.护士长(负责人)为所在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护士担任药品质控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保管、养护等管理工作。

4.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根据储存要求按“7S”管理原则分类定位放置,标识清楚,摆放整齐有序,同一药品按有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注射剂、口服药品和外用药分区存放,高危药品专柜存放,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置于保险柜中,相似药品和多规格药品分开存放,冷藏药品放置在冰箱中(并有温湿度记录)。

各类药品需张贴下列相应醒目标识:。

科室备用药品检查表

科室备用药品检查表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检查表
检查科室:药剂科
检查项目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建制度
责任人是否与各案表一致
及时领用、补充
有口无口 是□否口 是□否口
检查日期:
具体检查情况
知晓情况:
24小时内及时补充:是口否口
统一各用药品清单目录及储存位置
是□否口
每月效期检查 近效期药品 近效期/过期药品处理记录 多批号/效期药品摆放管理
药品1.
批号、效期:
数量是否与备案相符:是□否口
药品2.
批号、效期:
数量是否与备质量问题:是□否口 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口否口
检查人员签字:
临床科室负责人签字:
有口无口
是□否口 有□无口 有□无口 有口无口
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是口否□ 是谷每天2次定时记录:是□苔□ 是否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是口否口
知晓情况: 是否单独存放:是口否口 是否单独存放:是口否口
管理制度知烧情况:
备用大液体
有□无口 效期管理规范: 是口否口
抽查药品,是否与备案相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杂质、变色、吸潮、霉变、可见异物、渗液、破 损》
是口否口 有□无口 有口无口 有口无口
负责人每月检查有记录并签字;是口否口 近效期有记录:是口否口
记录规范:是口否□ 无,为:口无此情况□有但未记录 左放右取:是口否口
拆零包装药品
有□无口
药品为:
效期、批号:有口无口
是否记录拆零时间:是□否口
冰箱温度计
按理药品性能和不同贮存要求贮存 高警示药品目录 第二类精神药品 易混滑药品

药店药品备用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备用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备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店药品备用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药品备用管理工作,包括药品备用库存、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库存盘点、报损报废等环节。

三、药品备用库存1. 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备用库存,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和货架陈列,制定备用库存量和种类。

2. 对不同类型的药品,应按照药品的保质期、用量需求等因素进行分区存放,并定期清点、调整库存量。

3. 确保备用库存药品的质量安全,及时进行环境监测和温湿度控制。

四、入库管理1. 药店必须建立完善的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药品入库操作。

2. 对于采购的药品,应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质量合格。

3. 入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药品知识和操作能力,严禁未经培训的员工从事入库工作。

五、出库管理1. 药品出库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要求,由专人操作,并填写相应的出库单据。

2. 出库前必须对药品进行核对,确认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3. 出库人员需操作仔细、准确,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对于高值药品、特殊药品,应加强审核和监控。

六、库存盘点1. 药店应定期对药品备用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盘点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盘点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盘点工作。

3. 盘点结果应做好记录和报告,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及时调整库存量和种类。

七、报损报废1. 药店如发现库存药品存在品质问题、有效期超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报损或报废处理。

2. 报损报废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和程序,由专人操作,并填写相应的报损报废单据。

3. 报损报废原因应做好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事后处理及管理。

八、责任和处罚1. 对于药品备用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药店应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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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1、急救车药品全院统一配置,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

2、病区常用备用药品: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病区备药计划,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变更品种、数量的,须由科室负责人在《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中详细填写变更事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方可变动。

4、新增科室需领用备用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备用药品,每月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检查记录,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护理部,医务科,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识:基数药品使用时院内统一标,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我院临床科室原则上不允许备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其它特殊药品应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

2、手术室按基数备用麻醉药品,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吗啡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5、医务科每季度对药学部、手术室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存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要及时将整改报
告上报到医务科。

附件1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附件2: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
补充备用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
附件3:
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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