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提高一个土地等级(以年亩产粮食提高100公斤计),则可年增产粮食63万吨。
2.土地复垦开发全市在2010 年前可开发滩涂、荒地和复垦废弃地等土地后备资源38873公顷(58.31万亩),从中可新增耕地13363.43公顷(20.05万亩)。
3.土地整理-5- 全市在2010年前可整理旧村庄、农地(不包括农地整理区中的现有耕地)等40346.88公顷(60.52万亩),从中可新增耕地5312.14公顷(7.97万亩)。
4.城镇建成区利用过去城镇发展片面追求外延式发展,忽视了旧城改造和内部的节地挖潜,部分土地征而未用,土地利用率不高。
今后城镇建设以内部挖潜改造为主,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和新占耕地。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第15条根据《盐城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市到2010年全市将建成经济繁荣、科教发达、人民富裕、环境良好、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江苏沿海中心城市。
1996年全市总人口786.14万人,根据近年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测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遵循“面积不能少,位置不能乱”的原则,保持稳定,作适当微调。
2.衔接原则。
在搞好城镇、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协调的基础上,做好衔接。
3.土地供给决定需求原则。
土地供给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三项指标进行自上而下层层控制,在供给的范围内综合平衡,合理安排。
4.坚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
坚决实行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挂钩,确保我市到2010年耕地总量在平衡的基础上略有增加。
5.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6.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的原则。
-9- 7.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22条规划期内,我市土地利用结构作如下调整:近期规划:耕地实现总量动态平衡,园地、林地分别增加2651.16公顷(3.98万亩)和1327.71公顷(1.99万亩),牧草地减少50.67公顷(0.08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减少5853.87公顷(8.78万亩),交通用地增加1048.95公顷(1.57万亩),水域增加2463.95公顷(3.69万亩),未利用土地减少1587.23公顷(2.37万亩)。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规划思路(⼀)⽴⾜区域、跨越发展⽴⾜长三⾓、江苏省及沿海等区域,充分利⽤沿海开发战略优势及⾃⾝⼟地、劳动⼒及岸线等资源禀赋,实施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重、沿海与内陆空间并重、本地与异地城市化并重的跨越发展战略,全⾯提升中⼼城市综合竞争⼒,尽快缩⼩与先发地区差距并赶超区域平均发展⽔平,建设现代化沿海中⼼城市。
(⼆)重点向海、特⾊发展把握沿海开发战略机遇,⼤⼒促进沿海地区发展,以沿海资源禀赋为基础,保护⽣态、合理开发,加强沿海港⼝与临海产业、内陆城市的互动,使沿海地区成为盐城⼯业化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与周边沿海城市错位发展、特⾊发展,建设⽣态型沿海中⼼城市。
(三)整合资源、低碳发展充分依托盐城⽣态资源条件及全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机遇,通过区域性交通设施的建设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及产业的合理发展;强化对⾃然保护区、基本农⽥等⽣态空间的保护,引导城镇空间集约布局;积极倡导紧凑集中的混合布局模式、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绿⾊交通模式、⽣态系统多样化保护、新能源利⽤和节能为导向的清洁能源发展,实现低碳发展。
(四)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统筹城乡,促进城市化⽔平的质与量的提升,实现以城带乡、以⼯促农的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调社会公平,提⾼⽣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现代化、⽣态型沿海中⼼城市。
规划2030年城市⼈⼝170万。
(⼀)东北亚特⾊物流转运基地盐城应依托空港、海港两个⼀级开放⼝岸,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开通扩⼤盐城⾄韩国、⽇本等东北亚地区的交通专线。
通过空港、海港的有效组合,重点发展对外的特⾊物流,发挥物流产业集聚效应,确⽴盐城在江苏北部、长三⾓乃⾄全国物流供应链中针对韩国等东北亚地区的物流中转重要节点地位,建设成为东北亚特⾊物流转运基地。
(⼆)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和长三⾓北翼中⼼城市发展空间的局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结构的重组促使长三⾓产业布局开始由沿江、沿湾向苏北沿海地区转移。
盐都区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
盐都区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盐都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所有土地指标的规划、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安排土地资源;(二)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土地指标分配公平公正;(四)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土地指标使用。
第二章土地指标的规划与分配第四条盐都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和土地指标的分配原则。
第五条土地指标的分配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土地指标的分配应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
第三章土地指标的使用第七条土地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土地使用单位在使用土地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指标使用土地。
第九条土地使用单位需变更土地用途或增加土地指标的,应向盐都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盐都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土地指标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指标的动态监控和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盐都区人民政府应定期对土地指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土地指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盐都区人民政府应为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批准的土地指标使用,应按照当时的规定继续执行,直至到期或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盐都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草案,具体内容需要根据盐都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审核和公众咨询。
盐都区大冈镇总体规划(2011—20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策略、定位、目标及规模 (2)第三章镇域规划 (3)第一节城乡统筹的区域协调 (3)第二节镇域镇村布局规划 (4)第三节镇域土地利用规划 (5)第四节空间管制规划 (5)第五节镇域产业发展统筹规划 (5)第六节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7)第七节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8)第八节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8)第四章镇区总体布局 (9)第五章镇区各类用地规划 (10)第六章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15)第七章镇区绿地系统与空间景观规划 (16)第八章镇区公用设施规划 (17)第九章镇区环境保护规划 (19)第十章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21)第十一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22)第十二章镇区远景发展构想............................................ 23 第十三章冈中街道办土地利用规划.. (23)第十四章规划实施的措施 (28)第十五章附则 (29)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调整目的随着大冈镇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现行《盐都区大冈镇总体规划(2011—2030)》已不能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需要,现对其进行调整。
对大冈镇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将遵照江苏省和盐城市相关规划编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大冈镇的现状资源和条件,并考虑到大冈镇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明确大冈镇未来发展的战略、性质、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优化用地布局,为大冈镇城乡各项建设发展提供蓝图。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4、《江苏省重点中心镇规划编制技术规程》5、《盐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6、《盐城市大市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11-2030)》7、《盐都区大冈镇总体规划(2011-2030)》8、《盐城市盐都区村庄发展规划(2014-2030)》9、《大冈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第3条规划原则1、人本主义原则2、城乡联动原则3、特色创新原则4、节约用地原则第4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30年。
盐都区发展规划
2013年底召开的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坚持“两高”追求(高起点定位,高品质建设)、推进“四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到2017年在全市提前两年率先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
到那时,预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万元(2013年为5.27万元),折合成美元是1.4万元左右,比2013年接近翻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2%,比2013年(2013年为88%)提高4个百分点,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万元(2013年为2.63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2013年为1.44元),年均分别增长15.1%、8.9%,人民群众的生活将更加富裕,“四区”美好愿景逐步成为惠及百姓的生动现实。
【创业活力区。
创新创业成为社会风尚,创业环境更加优良,科技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返乡创业等兴起热潮,民营经济繁荣发展,实体经济基础雄厚,各行各业兴旺发达,城乡发展充满活力。
开放先导区。
融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能力明显增强,外向带动成为跨越发展的强力引擎。
经济竞争力和对外影响力明显增强,开放包容成为盐都发展的显著特质。
生态示范区。
生态与产业并行,环境与民生共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成为鲜明特色,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集聚。
形成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环境,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居。
幸福和谐区。
居民就业充分,收入明显增长,生活更加富足。
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入学、就医、养老、住房等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健康生活成为时尚,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蔚然成风。
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要求各级干部与人民群众一块苦、一块干。
要敢于为天下先,敢于突破、敢于创新、敢于改革,大胆探索、稳妥推进,着力破解制约盐都发展最现实、最紧迫的难题;以更大的思想解放来释放更大的创新创造活力,以更多的创新创造来巩固改革发展的领先优势。
盐都区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
盐都区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供给侧改革,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更高质量、更优效益和更可持续使用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实现城乡统筹,促进科学发展,现结合盐都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指标包括补充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空间指标。
补充耕地指标,是指列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经验收合格完成报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国家下达的农转用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城乡挂钩”)和工矿废弃地指标。
规划空间指标,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第三条盐都国土分局负责建立区级土地指标交易平台,组织指标交易,办理指标交易相关手续,定期分析指标交易情况等有关事务。
土地指标交易均需纳入区级平台,不得囤积、私下转让。
第四条镇(区、街道)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是区级补充耕地指标平台的购买主体;镇(区、街道)及功能板块等国有投资建设主体为区级建设用地指标平台的购买主体;镇(区、街道)是区级规划空间指标平台的购买主体。
第二章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第五条各镇(区、街道)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责任主体。
区政府根据年度全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统筹安排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下达各镇(区、街道)年度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第六条年度实施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经市、省级验收合格并报备,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实行区、镇两级按比例分成。
完成年度下达任务的,区、镇两级5:5分成;未足额完成年度下达任务的,区、镇两级6:4分成,补充耕地指标分别纳入区、镇两级补充耕地指标库管理。
纳入区级部分的给予实施镇(区、街道)2万元/亩补助。
第七条镇(区、街道)指标库中的补充耕地指标,在保证自身使用仍有节余的,可申请区级平台收储,区级平台给予3万元/亩补偿。
镇(区、街道)农转用缺少补充耕地指标,需要购买的,统一按照5万元/亩购买。
盐都区龙冈镇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原则与重点 (1)第三章镇域发展战略 (2)第四章城乡统筹规划 (3)第一节人口与城镇化率 (3)第二节空间协调 (3)第三节产业协调 (3)第四节重大基础设施协调 (6)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协调 (6)第六节镇、村空间利用统筹规划 (6)第七节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7)第八节镇、村规划等级与规模 (8)第九节镇、村综合支撑体系规划 (9)第十节镇、村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9)第十一节镇、村市政设施统筹规划 (10)第五章镇域旅游规划 (11)第六章镇区规划 (12)第一节城镇性质 (12)第二节规模与结构 (12)第三节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13)第四节居住社区规划 (14)第五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4)第六节绿地系统规划 (15)第七节水系规划 (16)第八节空间景观规划 (16)第九节镇区市政工程设施用地规划 (16)第十节综合防灾规划 (18)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19)第七章鞍湖街道集镇区规划 (20)第一节总体布局 (20)第二节城镇发展方向 (20)第三节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20)第四节居住区规划 (21)第五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1)第六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22)第七节绿地系统规划 (22)第八节水系规划 (23)第九节空间景观规划 (23)第十一节分期建设规划 (23)第八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24)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 (26)第十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适应《盐城市大市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11-2030)》规划编制完成后,龙冈镇及鞍湖街道发展的新要求,满足其城镇发展方向调整及用地集约化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盐城市盐龙湖水源地保护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期限现状:2011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30年第三条规划范围1、镇域规划范围:即龙冈镇行政辖区范围。
盐都县政府周边绿地规划设计ppt课件
• 为更好营造景观效果,缩短景观成型期,乔木选择以较大规格为主,同时结合灌木等,达到 最佳的景观效果。
2020/3/30 2
盐都县政府周边绿地规划设计
2020/3/ 1
设计说明
• 根据周边环境以及实际功能需求,结合美观实用的原则,规则式种植与自然式种植相结合, 创造良好的景观与生态效果。
• 结合道路绿化,以常绿树种(香樟)为行道树,道路两侧以色块与花灌木为主,为行人提供 良好的步行环境。
• 游园的设计布置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素材的选择以观赏为主出发点,运用彩叶植物、观花 植物等,综合考虑季节因素,力求达到花开四季,绿意盎然的景观效果。同时结合乔木、灌 木以及地被种植,营造立体式的景观层次。
盐城市城总体规划 (2013—2030)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文件(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文本、图纸院长:邹军总规划师:袁锦富证书号:[建]城规编第(141094)号项目编号:2011P1020完成时间:2014年7月技术负责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批准邹军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审定陈沧杰副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分管总工胡海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所长汤春峰副所长高级规划师审核胡海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技术校对专业姓名签名专业姓名签名规划设计王海勇产业杨红平生态环境叶兴平道路交通许炎旅游张鑫磊给水排水顾军供电通信毕波综合防灾顾军项目组成员姓名职称、专业签名项目负责申翔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项目成员曹华娟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吴义士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张超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高峰城市规划师、规划设计汤春峰高级规划师、城乡统筹段兆广高级规划师、规划设计李铭高级工程师、道路交通陈宗军工程师、道路交通周秦工程师、生态环境吕龙工程师、旅游规划施卫红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华海荣高级工程师、供电通信陈鼎超工程师、综合防灾《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参编人员:孔逸忻:盐城市规划局局长、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张亚钊: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吴立新:盐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宋迎春:盐城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工程师夏刚:盐城市规划局副总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规划师吴莉:盐城市规划局规划技术信息处主任科员花明生:盐城市规划局规划技术信息处副处长、主任科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说明意见1落实说明:1、规划成果充分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要求,在规划理念及城镇化方针中,均补充提出“以人为本”,并根据盐城生态大市、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等基本特点,提出生态保护优先、推进本地人口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等策略,以实现盐城的科学发展与跨越发展,详见文本第3、10、15等条。
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目录................................................... I 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调整目的 (1)二、规划调整指导思想 (1)三、基本原则 (1)四、编制依据 (2)五、规划范围 (4)六、规划期限 (4)第二章工作背景 (5)一、区域概况 (5)二、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6)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7)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8)第三章主要指标安排 (13)一、土地利用战略 (13)二、主要指标安排 (1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6)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二、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17)第五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1)一、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21)二、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21)三、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23)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一、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区 (24)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7)第七章村镇建设控制区及流量指标归还 (30)一、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30)二、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3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32)一、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32)二、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32)三、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33)四、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3)第九章各镇土地利用调控 (35)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调整 (38)一、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8)二、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 (39)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一、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41)二、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42)三、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42)四、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43)五、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3)六、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44)附表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5:盐都区已批未变更土地情况统计表附图附图1: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附表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20年)附表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表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表5: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盐城城市总体规划(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盐城市发展环境与功能定位的变化,实现“在苏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将盐城主城区建设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4、《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7、《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02] 35号)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9、《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1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规[1994]36号)1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003)13、《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1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5、《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3条强制性内容规定文本中采用“楷体字”表示的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1、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保障。
2、结合江苏省沿江、沿海、沿东陇海、沿沪宁的“四沿”发展思路,突出制造业在盐城的地位和作用,并在空间上落实“以工兴市”发展战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7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76号)盐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我市9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盐政发〔2010〕234号)悉。
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盐城市盐都区、亭湖区和滨海县、建湖县、射阳县、响水县、阜宁县、大丰市、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盐都区所辖龙冈镇、张庄街道、盐龙街道、潘黄街道、新都街道、郭猛镇、大冈镇、尚庄镇、大纵湖镇、楼王镇、学富镇、秦南镇;亭湖区所辖新洋街道、先锋街道、文峰街道、毓龙街道、大洋街道、五星街道、黄海街道、永丰镇、新兴镇、青墩镇、南洋镇、盐东镇、步凤镇、便仓镇、伍佑镇、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黄尖镇;滨海县所辖东坎镇、五汛镇、蔡桥镇、正红镇、通榆镇、天场乡、大套乡、界牌镇、陈涛乡、八巨镇、八滩镇、振东乡、滨海港镇、滨淮镇、樊集乡、淮海农场(滨海境内)、滨淮农场、新滩盐场;建湖县所辖近湖镇、建阳镇、九龙口镇、恒济镇、颜单镇、沿河镇、芦沟镇、庆丰镇、上冈镇、冈西镇、宝塔镇、高作镇;射阳县所辖临海镇、千秋镇、四明镇、海河镇、海通镇、兴桥镇、新坍镇、长荡镇、盘湾镇、特庸镇、洋马镇、黄沙港镇、合德镇、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淮海农场(射阳境内)、临海农场、新洋农场、射阳盐场、方强农场、黄沙港林场、射阳林场;响水县所辖响水镇、陈家港镇、小尖镇、黄圩镇、运河镇、大有镇、双港镇、南河镇、黄海农场、灌东盐场;阜宁县所辖阜城镇、沟墩镇、陈良镇、三灶镇、郭墅镇、新沟镇、陈集镇、羊寨镇、芦蒲镇、板湖镇、东沟镇、益林镇、古河镇、罗桥镇;大丰市所辖大中镇、草堰镇、白驹镇、刘庄镇、西团镇、小海镇、大桥镇、草庙镇、万盈镇、南阳镇、新丰镇、三龙镇、大丰港区;东台市所辖溱东镇、时堰镇、五烈镇、梁垛镇、安丰镇、南沈灶镇、富安镇、唐洋镇、新街镇、许河镇、三仓镇、头灶镇、弶港镇、东台镇、新曹农场、弶港农场共133个镇(乡、街道、开发区、港区、林场、盐场、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盐都区龙冈镇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原则与重点 (1)第三章镇域发展战略 (2)第四章城乡统筹规划 (3)第一节人口与城镇化率 (3)第二节空间协调 (3)第三节产业协调 (3)第四节重大基础设施协调 (6)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协调 (6)第六节镇、村空间利用统筹规划 (6)第七节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7)第八节镇、村规划等级与规模 (8)第九节镇、村综合支撑体系规划 (9)第十节镇、村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9)第十一节镇、村市政设施统筹规划 (10)第五章镇域旅游规划 (11)第六章镇区规划 (12)第一节城镇性质 (12)第二节规模与结构 (12)第三节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13)第四节居住社区规划 (14)第五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4)第六节绿地系统规划 (15)第七节水系规划 (16)第八节空间景观规划 (16)第九节镇区市政工程设施用地规划 (16)第十节综合防灾规划 (18)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19)第七章鞍湖街道集镇区规划 (20)第一节总体布局 (20)第二节城镇发展方向 (20)第三节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20)第四节居住区规划 (21)第五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1)第六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22)第七节绿地系统规划 (22)第八节水系规划 (23)第九节空间景观规划 (23)第十一节分期建设规划 (23)第八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24)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 (26)第十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适应《盐城市大市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11-2030)》规划编制完成后,龙冈镇及鞍湖街道发展的新要求,满足其城镇发展方向调整及用地集约化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盐城市盐龙湖水源地保护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期限现状:2011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30年第三条规划范围1、镇域规划范围:即龙冈镇行政辖区范围。
盐城盐都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设计
盐城市盐都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设计效劳单位评定入围中介机构招标公告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布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设计效劳单位入围中介机构二、招标方式:公布招标3、资金来源:财政4、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如下:方案编制及备案;同一乡镇范围内村落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项目复垦方案编制及备案;耕地占补平稳项目库复垦方案编制及备案;省、市、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年度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更新调查工作;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不含超级规任务);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建新实施计划方案编制及备案。
六、项目完成时刻:以具体项目申请验收时刻为准,符合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时刻要求。
三、申请人应当具有的要紧资格条件及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土地学会认定的土地整治项目计划设计一级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项目负责人必需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必需从2017年8月份(含8月份)以后持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如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保险,但需提供为该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不必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六、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应当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八、本次招标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专门提示:本次招标采纳资格后审,在整个采购进程中,假设发觉供给商资格不符合要求,招标人能够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1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1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12•【字号】苏政复〔2015〕94号•【施行日期】2015.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1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5〕94号盐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对盐城市东台市盐都区亭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修改的请示》(盐政发〔2015〕6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新兴镇、永丰镇、青墩镇、便仓镇、伍佑镇、步凤镇、黄尖镇、盐东镇、新洋街道、先锋街道、文峰街道、毓龙街道、大洋街道、五星街道、黄海街道、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等1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上述1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1273.592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0.021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682.1755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470.735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470.756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亭湖区及所辖南洋镇等1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减少120.6812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120.681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亭湖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亭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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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开发格局,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盐都提供基础保障。
3、《盐城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4、《盐城市盐都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5、《盐城市盐都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6、《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7、《盐城市盐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规划范围
《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范围为盐城市盐都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区域土地总面积为1050.34平方公里。
3、《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办发〔2015〕47号);
2、建设用地
2014年末,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20075.1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478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4814.8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9970.2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53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2%;其他建设用地752.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2%。
四、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三、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
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城乡建设开发格局。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1、功能定位
“十三五”期间盐都区将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及江苏行动纲要,以先进制造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的集聚优势,重点发展具有较好产业基础与增长潜力的智能终端、高端装备、新能源三大新兴产业,力争在规模总量、产业链延伸及关键点补缺、核心技术研发应用、龙头企业培育上实现跨越,力争打造3个先导性、支柱性百亿能级新兴产业集群。深入实施“百企升级”工程,推动汽车配件、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传统支柱产业以及化纤涂装机械设备、鞋机和石油机械、阀门、输变电、精密齿轮、医疗用品六大特色产业向高端环节升级、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3、其他土地
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2605.02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12605.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0%;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园地、林地比重小
盐城市盐都区以平原为主,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土地的宜耕性较强,农用地以耕地为主。2014年,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垦殖率为53.62%,耕地占农用地的比重为77.84%;园地占农用地的比重为7.63%;林地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38%,园地、林地占农用地比重较小。
三、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实施成效
规划实施期间,盐城市盐都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2014年耕地保有量是规划目标的107.6%,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规划目标的100.6%,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粮食安全。规划实施以来,全社会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用更加规范,城市化、工业化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地均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51.19万元/公顷上升至2014年的103.19万元/公顷,促进了土地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的不断提升。
2、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快,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近年来,在盐都“三纵三横”等交通干线的带动下,在区域经济辐射下,随着国家级高新区的成立,盐都新区省级物流园区的获批,盐城市盐都区各项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大,出现快速扩张的趋势。面对经济的稳步增长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土地供应与需求、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耕地保护压力大。
3、节约集约、城乡统筹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节约集约用地“五量调节”战略的实施,引导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4、多规合一、公众参与
围绕“多规合一”的目标,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坚持开门规划,充分征求群众、专家学者及部门意见。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10、《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5号)。
(二)规范性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1号);
10、《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号);
11、《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盐国土资发〔2016〕189号)。
(三)技术规程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1、农用地
2014年末,全区农用地总面积72351.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631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62%;园地面积1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5%;林地面积30.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牧草地面积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其他农用地面积1500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8%。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盐城市盐都区在整个盐城市中重要的经济地位,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要求发生显著的变化,规划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加大、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土地整治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区面临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拆迁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将面临严峻挑战;规划实施的机制不够健全,措施有待完善等。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积极应对新常态,致力推进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全区经济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结构趋优、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底,盐城市盐都区土地总面积105032.43公顷,其中:农用地72351.8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8.89%;建设用地20075.11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9.11%;其他土地12605.0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2.0%。
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9、《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县级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117号);
2、发展战略
盐城市盐都区根据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未来发展更加关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绿色化,重点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外向带动发展战略和民生共享战略等五大战略。
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80号);
8、《江苏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指导意见》。
(四)相关规划
1、《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
附表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20年)
附表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附表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附表5: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调整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