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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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专项行动
突出危险性鉴定
0.3m以上的各煤层是否开展突出危险鉴定;评估有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是否开展鉴定工作
鉴定结果
是否及时报省市县监管部门备案
突出危险性鉴定和参数测定过程管理
突出危险性鉴定和参数测定机构必须到现场按照《煤层取样采取办法》(GB482-1995)规定进行取样,建立并实行样品“双签字”和煤矿见证制度
操作规程
岗位人员是否熟知操作规程主要内容、是否进行过监督检查
岗位责任制
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时行考查
通风管理
未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通风阻力测定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不能满足要求,主要通风机、防爆门和反风设施未按规定检查,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检验
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不全,通风系统图等图纸不符合实际,没有通风值班记录、测风记录、通风情况旬报和月报等,未按规定制定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召开通风工作例会
一、通风系统专项行动
系统(可靠性、合理性、稳定性)合理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突出煤层采区没有独立回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准备采区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回风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
设施(风门、风墙、密闭、局部通风机)完好
突出煤层揭煤前系统未独立,掘进工作面进风侧未安设至少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等;矿井未安装2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和主通风机监测系统,通风设施质量和构筑位置不符合要求,掘进工作面风机不能满足“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规定等,以及其它通风设施是否缺失和完好(列名单进行筛查)
撤人执行情况
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未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二、瓦斯地质专项行动
瓦斯地质补充勘查
是否开展,(1)煤矿必须制定补充勘查方案,优先对新建(技改)煤矿首采区、生产煤矿现有采区进行瓦斯地质补充勘查,其它区域在工程设计前完成补充勘查,提交瓦斯地质补充勘查报告,2)煤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技术、地测、通防等部门对瓦斯抽采、措施效检等钻孔及井巷工程揭露的地质情况进行分析,推断煤层赋存和地质构造等情况,形成综合地质资料,分别编制矿井、采区、采面瓦斯地质图。生产过程中揭露的地质构造、瓦斯参数等必须及时填图,每半年更新1次矿井、每月更新1次工作面瓦斯地质图。(3)煤矿推进地质勘探要实现“三覆盖、两控制”,实现精细勘探全覆盖、精细处理解释全覆盖、复杂地质条件的采煤工作面全面坑透全覆盖,岩溶陷落柱、落差3米以上断层全控制。准确掌握生产区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及地质条件。
危险性鉴定、参数测定结果管理
市县级煤炭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分级监管原则,组织专家对鉴定为非突出煤层的鉴定结果和参数测定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四、实施防突防爆炸措施专项行动
突出煤层“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八个步骤的设计、审批、执行、监督、峻工、总结情况,图表情况,评价情况
非突出煤层局部防突措施
设计、审批、执行、监督、峻工、总结情况,图表情况,评价情况
风量充足
根据数据是否存在不合理,是否进行测风分析,是否根据分析结果采取措施,采掘工作风量是否满足需要
风流稳定
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串联通风、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通风专门机构、人员(三项岗位人员)配备
通风机构设置是否真实设置、通风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满足需要
管理制度
是否学习、是否按制度执行、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是组织学习
人员配置
专职副总工程师和地质测量部门负责人应满足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煤矿地质工作经历等条件
地质预警
煤矿没有建立并落实地质预测预报预警机制,是否在调度室悬挂流程图,有的在采掘过程中不能及时发现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有的发现但未及时预警并停止作业采取措施
地质构造复杂以外区域
煤矿掘进工作面应当坚持“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每循环应采用钻探、物探和地质分析等方法探明前方至少60米、巷道轮廓线外10米范围内的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等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技术、通防、安监、生产区队等有关部门送达地质预测预报通知。煤矿总工程师根据地质预测预报通知,审批工作面最大允许进尺,调度室主任、地测副总、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等相关负责人必须在进尺审批单上会签确认,煤矿各生产、辅助等单位严格按照批准最大允许进尺组织生产。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除采取上述地质勘探和分析措施外,采掘工作面必须每日预警通知,遇地质变化可能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现场立即预警并下达停止作业指令,研究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后恢复采掘作业。掘进工作面遇煤层明显变化或进入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法向距离20米范围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质构造、煤层赋存及地质条件
是否准确掌握该情况
断层
是否实现岩溶陷落柱、落差3米以上断层“两个全控制”
瓦斯地质图
煤矿是否规范编制矿井、采区、采面瓦斯地质图
地质说明书
是否建立井巷揭煤、掘进、采面地质说明Hale Waihona Puke Baidu,是否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是否按流程进行审批,是否按规定执行
制度
建立健全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和煤巷掘进地质预测预报循环批准进尺制度
防爆安全管理检查
瓦斯超限管理不到位、违规排放瓦斯、盲巷和采空区管理
瓦斯治理抽采时间
区段、回采区、条带抽采是否满足时间要求
严格选择区域防突措施
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煤矿,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并同时抽采卸压瓦斯。经论证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优先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对于煤层厚度、坚固性系数较大及赋存条件好的突出煤层,在没有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前提下,因穿层钻孔施工周期长等原因,需要选择将定向长钻孔顺层预抽煤层瓦斯、具有钻孔轨迹测量功能的大功率钻机预抽区段煤层瓦斯作为主要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并按分级监管原则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严禁采用非定向长钻孔顺层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作为主要的区域防突措施;不具备上述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条件的突出煤层,要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
瓦斯等级鉴定
检查6年以来瓦斯等级鉴定的情况
防爆设施
防爆设施有多少,是否满足要求,列表检查
防爆设备
防爆设备有多少,是否满足要求,列表检查
防爆措施
执行是否到,在防治瓦斯超限基础上,重点要杜绝火源,采空区按规定及时密闭;要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必须采取综合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制度
检查煤矿是否制定相关制度与应急预,井下动火要严格执行作业报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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