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生产销售流程管理办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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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由于视觉可以直接觉察到的诸如产品的外形不规整、色泽不符合要 求、产品本身或包装有破损等外观因素所导致的退单及退货,以及由于 顾客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销售部门承担责任,销售部门经理承担其中 10%的经济责任;销售部门在收货、陈列、销货时发现上述问题,由工 贸公司承担经济损失,工贸公司总经理承担其中10%的经济责任。销售 公司因终端超市的特殊性,无法当场验货,在上货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 产品不允许上柜销售。
10.为方便工作统计,每月24日为产品菜单调整日,无论菜单有无变化, 信息中心每月24日向相关销售部门提供一次产品(包括新产品)菜单信 息。每延时提供一天,处罚信息中心经理200元。双合成新品的菜单每 月两次调整日,一次为固定的24日,另一次根据情况临时安排。工贸公 司每月22日向信息中心提供产品(包括新产品)菜单信息,每延时提供 一天,处罚工贸公司总经理200元。梅森凯瑟的菜单调整时间暂不做规 定,除20日盘点日外,其余时间有新品菜单信息均可发至信息中心进行 调整。
8.因客户原因导致的销售部门临时紧急加单即非正常订单,由销售部 门直接与工贸公司沟通,工贸公司应全力安排生产和物流配送。对于 临时紧急加单,工贸公司加收5%费用,由要求紧急加单销售部门承担。
9.散货需根据装箱规格的整倍数要货,单体包装可按个要货,按最低要 货量的整数倍进行要货。对于中点产品,需按最低要货量及允许订货日 期进行要货;对于西点产品,需按最低生产量的整数倍进行要货。单个 产品汇总后要货数量必须大于最低生产量方可安排生产,装箱规格表和 最低生产量表及中点产品最低生产量和允许订货日期见附表。
第四条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包括常规即时性产品,以及 月饼、粽子、汤圆等特殊性节令产品
第五条 1.本办法适用于流程中涉及到的各相关部门。
第三章 成熟产品流程
第六条 1. 流程图表
第七条 1. 日常订货
1.各销售部门向信息中心发送订单要求,信息中心对各销售部门 的订单进行收集、汇总及审核。订货量和要货量应执行本办法各 附表相应标准。订货量或要货量不符合标准,信息中心有权拒绝, 并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订单再向工贸公司下达,且由此造成的短 货工贸公司不予负责。如果销售部门向信息中心发送的订单不符 合附表标准,处罚发送订单的销售部门经理200元;如果信息中 心将此订单继续向工贸公司发送,处罚信息中心经理200元。销 售部门订单不得直接发送到工贸公司,今后凡遇到销售部门直接 发送订单至工贸公司,工贸公司可视为无效订单,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由相应销售部门自行负责,并处罚销售部门经理200元。 最低订货量每季度调整一次。
1
总则
2
适用范围
3
成熟产品流程
4
新产品流程百度文库
5
补充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1.流程管理是双合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的 基础性工作之一,其关键性、重要性在于保证研供产销循环 链条的高速运转,为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的高效有序运营,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1.本办法适用于成熟产品,从各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报到公 司信息中心汇总后,工贸公司接受信息中心统一订单并安排 生产计划,再将产品送达各销售部门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1.
本办法适用于新产品,从各销售公司、企划部、信息中心、 客户服务部等部门的市场调研与分析报告、新产品建议报告, 经由公司办公室汇总后提交至工贸公司,工贸公司根据以上 报告并进一步结合对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趋向、公司市场 定位等方面的综合研究,形成新产品研制计划,并进而由公 司相关部门安排产品新品立项、研发试制、生产转化、新品 上市、销售回馈等整个过程,同时也涉及到原料采供、企划 设计等相关事宜。
2.各部门须确保订单的准确性。如果由于信息中心汇总信息失误导 致损失,由信息中心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信息中心经理承担其中10% 的经济责任。由于工贸公司没有按照订单进行生产和送货,工贸公 司承担全部责任,工贸公司总经理承担其中10%的经济责任。销售部 门上报订单出现失误,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经理承担 其中10%的责任。
3.各销售部门需在每日15:00前将第三天(早餐公司每日13:00)前 将第二天的要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信息中心。
4.信息中心需每日16:30前(早餐公司为每日13:30前)将各部门的 订货汇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工贸公司邮箱。信息中心明确 各销售部门订单表格模式,以方便汇总。
5.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时间要求,而且电子邮件发送给下一环节后,收 到电子邮件的下一环节须立即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收到信息(时间以 邮件时间为准)。如果没有收到回复信息,需电话确认信息是否收到。 如果销售部门上报订单延时,或信息中心向工贸公司发送订单延时, 每延时10分钟,处罚延时部门经理50元。如果由于销售部门上报订单 延时导致信息中心向工贸公司发送信息延时,信息中心应首先向工贸 公司发送延时订单信息。延时订单信息向工贸公司的发送时间,按销 售部门向信息中心发送的时间为基准顺延1小时。如果由于停电或网 络不通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上传订单,经信息中心确认后,可人工汇总 和电话订货,必要时可到附近有网络条件的地方上网下载邮件并必须 进行电话确认,订单发送时间均在原时间基础上顺延2小时,超时按 以上规定予以处罚。
11.工贸公司须严格按标准工艺和卫生流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品质。 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退单及退货情况,销售部门在收到货24小时内 反馈至工贸公司的,计入销售部门的销售额,同时由工贸公司承担相应 损失,包括差旅费用、运输费用、提成费用、销售费用、赔偿费用等, 其中工贸公司总经理承担其中10%的经济责任。
6.所有信息中心汇总的订单反馈至工贸公司后安排生产,生产完毕后按 照订单凭据进行发货。所有销售部门均不得无单提货,对于销售部门无 单提货的情况,工贸公司要严格控制,不见单不发货。
7.各个部门须指定信息专员,并将专员名单通知各相关单位,以使订单 顺畅传达。如果信息专员名单出现变化,须于变化前24小时通知流程涉 及各部门,否则由责任部门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信息专员名单为:信 息中心董锋琴(闫婷)、销售公司刘娟(李彩萍)、连锁公司刘润平 (马丽娜)、早餐公司高惠惠(徐东红)、梅森凯瑟杨晋凤(孙玮)、 工贸公司陈悦(李芳芳)、客户服务部史丽鹏(武正华)、人力资源部 李亚琼(翟媌伟)。
10.为方便工作统计,每月24日为产品菜单调整日,无论菜单有无变化, 信息中心每月24日向相关销售部门提供一次产品(包括新产品)菜单信 息。每延时提供一天,处罚信息中心经理200元。双合成新品的菜单每 月两次调整日,一次为固定的24日,另一次根据情况临时安排。工贸公 司每月22日向信息中心提供产品(包括新产品)菜单信息,每延时提供 一天,处罚工贸公司总经理200元。梅森凯瑟的菜单调整时间暂不做规 定,除20日盘点日外,其余时间有新品菜单信息均可发至信息中心进行 调整。
8.因客户原因导致的销售部门临时紧急加单即非正常订单,由销售部 门直接与工贸公司沟通,工贸公司应全力安排生产和物流配送。对于 临时紧急加单,工贸公司加收5%费用,由要求紧急加单销售部门承担。
9.散货需根据装箱规格的整倍数要货,单体包装可按个要货,按最低要 货量的整数倍进行要货。对于中点产品,需按最低要货量及允许订货日 期进行要货;对于西点产品,需按最低生产量的整数倍进行要货。单个 产品汇总后要货数量必须大于最低生产量方可安排生产,装箱规格表和 最低生产量表及中点产品最低生产量和允许订货日期见附表。
第四条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包括常规即时性产品,以及 月饼、粽子、汤圆等特殊性节令产品
第五条 1.本办法适用于流程中涉及到的各相关部门。
第三章 成熟产品流程
第六条 1. 流程图表
第七条 1. 日常订货
1.各销售部门向信息中心发送订单要求,信息中心对各销售部门 的订单进行收集、汇总及审核。订货量和要货量应执行本办法各 附表相应标准。订货量或要货量不符合标准,信息中心有权拒绝, 并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订单再向工贸公司下达,且由此造成的短 货工贸公司不予负责。如果销售部门向信息中心发送的订单不符 合附表标准,处罚发送订单的销售部门经理200元;如果信息中 心将此订单继续向工贸公司发送,处罚信息中心经理200元。销 售部门订单不得直接发送到工贸公司,今后凡遇到销售部门直接 发送订单至工贸公司,工贸公司可视为无效订单,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由相应销售部门自行负责,并处罚销售部门经理200元。 最低订货量每季度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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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2
适用范围
3
成熟产品流程
4
新产品流程百度文库
5
补充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1.流程管理是双合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活动的 基础性工作之一,其关键性、重要性在于保证研供产销循环 链条的高速运转,为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的高效有序运营,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1.本办法适用于成熟产品,从各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报到公 司信息中心汇总后,工贸公司接受信息中心统一订单并安排 生产计划,再将产品送达各销售部门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1.
本办法适用于新产品,从各销售公司、企划部、信息中心、 客户服务部等部门的市场调研与分析报告、新产品建议报告, 经由公司办公室汇总后提交至工贸公司,工贸公司根据以上 报告并进一步结合对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趋向、公司市场 定位等方面的综合研究,形成新产品研制计划,并进而由公 司相关部门安排产品新品立项、研发试制、生产转化、新品 上市、销售回馈等整个过程,同时也涉及到原料采供、企划 设计等相关事宜。
2.各部门须确保订单的准确性。如果由于信息中心汇总信息失误导 致损失,由信息中心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信息中心经理承担其中10% 的经济责任。由于工贸公司没有按照订单进行生产和送货,工贸公 司承担全部责任,工贸公司总经理承担其中10%的经济责任。销售部 门上报订单出现失误,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经理承担 其中10%的责任。
3.各销售部门需在每日15:00前将第三天(早餐公司每日13:00)前 将第二天的要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信息中心。
4.信息中心需每日16:30前(早餐公司为每日13:30前)将各部门的 订货汇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工贸公司邮箱。信息中心明确 各销售部门订单表格模式,以方便汇总。
5.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时间要求,而且电子邮件发送给下一环节后,收 到电子邮件的下一环节须立即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收到信息(时间以 邮件时间为准)。如果没有收到回复信息,需电话确认信息是否收到。 如果销售部门上报订单延时,或信息中心向工贸公司发送订单延时, 每延时10分钟,处罚延时部门经理50元。如果由于销售部门上报订单 延时导致信息中心向工贸公司发送信息延时,信息中心应首先向工贸 公司发送延时订单信息。延时订单信息向工贸公司的发送时间,按销 售部门向信息中心发送的时间为基准顺延1小时。如果由于停电或网 络不通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上传订单,经信息中心确认后,可人工汇总 和电话订货,必要时可到附近有网络条件的地方上网下载邮件并必须 进行电话确认,订单发送时间均在原时间基础上顺延2小时,超时按 以上规定予以处罚。
11.工贸公司须严格按标准工艺和卫生流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品质。 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退单及退货情况,销售部门在收到货24小时内 反馈至工贸公司的,计入销售部门的销售额,同时由工贸公司承担相应 损失,包括差旅费用、运输费用、提成费用、销售费用、赔偿费用等, 其中工贸公司总经理承担其中10%的经济责任。
6.所有信息中心汇总的订单反馈至工贸公司后安排生产,生产完毕后按 照订单凭据进行发货。所有销售部门均不得无单提货,对于销售部门无 单提货的情况,工贸公司要严格控制,不见单不发货。
7.各个部门须指定信息专员,并将专员名单通知各相关单位,以使订单 顺畅传达。如果信息专员名单出现变化,须于变化前24小时通知流程涉 及各部门,否则由责任部门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信息专员名单为:信 息中心董锋琴(闫婷)、销售公司刘娟(李彩萍)、连锁公司刘润平 (马丽娜)、早餐公司高惠惠(徐东红)、梅森凯瑟杨晋凤(孙玮)、 工贸公司陈悦(李芳芳)、客户服务部史丽鹏(武正华)、人力资源部 李亚琼(翟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