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加强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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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加强与改进[摘要]预防职务犯罪是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

象发生的一项新的工作举措。按照《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基层检察院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在“高起点、高层次、高标准、高水平”的角度上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职能作用,推进新世纪检察工作改革发展。

[关键词]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改进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状况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社会化预防模式趋向成熟,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大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围绕检察业务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察机关实现了由主要查办案件向查办案件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的转变。三是努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运用监所、法庭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实现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现阶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新的形势条件下,基层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面临不少的问题。一是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业、领域、单位、岗位和环节分布不均,范围相对广泛,发案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参差不齐,难以评估。二是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和潜在犯罪因素情况复杂,类型相对较多,新手段、新花招呈增多趋势,而工作人员的认知水平有限,对犯罪的新规律和特点难以掌握。三是基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还存在着“重查处轻预防”的片面思想,办案和预防脱节的现象直接影响到对预防工作的整体部署。四是一些基层检察机关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行业系统较多,各系统、各行业专业性都很强,所需的知识面相当广,而预防部门的干警或负责预防工作的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专门法律人才少,专业知识有限,在面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难以依靠自身的知识,找出问题所在,导致开展预防工作只能做些表面文章,难以深入,使预防工作难以产生应有的力度和效果。五是社会公众对预防工作的接纳和认可需要一个缓冲的过程,预防宣传亟待加强。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举措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我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重要依据。形势决定,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改进。

1.正确认识当前反贪反渎工作走向, 保持惩治预防目标统一、方向一致

从各级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情况看,当前职务犯罪还比较严重,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问题突出,窝案、串案、案中案屡发;犯罪手段和表现形式不断翻新,日趋智能化、隐蔽化,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日益激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与地方黑恶势力、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互为利用,为非作歹,等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直接危害民生民利,破坏和谐稳定,影响科学发展,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实现执政使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侦查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预防工作要紧密结合反贪反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实际,有针对性围绕反贪反渎业务开展预防工作,保持目标统一、方向一致。

2.建立完善“打防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打击是最好的预防。打防结合,从根本上杜绝职务犯罪。按照《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基层检察院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与查办案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是要在预防工作中着力研究和解决打击与预防的有机结合问题,防止“打防脱节”。二要善于吸收各方面的文化和技术成果,努力借鉴并完善有利于预防工作开展的载体、手段、途径和方法。三要不断拓宽领域,在工作对象、领域、范围等方面努力探索预防的新路。四是侦查部门要延长工作链条,在积极办案的同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找出预防的切入点、着力点,使查处、震动、教育互为一体。

3.实现从检察职能预防到社会预防的整体推进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全方位、多渠道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整体推进预防工作,一是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将预防工作纳入当地党委统一的格局。基层检察院要将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思路和对策,积极争取上升为党委的预防决策,为党委开展反腐败的斗争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结合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职责,在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和刑罚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都发挥优势开展预防工作。三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办案资源,占领扩大新闻媒体的阵地。四要督促、协助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积

极指导和推动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专门化。实现从检察职能预防到社会预防的整体推进。

4.抓住重点服务大局,创造良好的廉政环境

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检察院要把目光凝聚在公共投资项目、涉及民生项目、保增长保发展保稳定的项目上,把他们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来抓,形成一定规模,造成一定声势。一要加大行政职务犯罪预防力度,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以及纪委、监察、审计部门做好公共投资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使用,切实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二要加强政策引导,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导向是社会经济实体健康成长发展的依靠。基层检察院要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以创新的理念,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增强服务的意识,大力优化政策环境,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真正为经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5.加强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专题研究

基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分子思想演变、堕落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比较深切的感受;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能比较准确地把握。今后还要进一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预防调查,为侦查工作提供导向,促进预防工作向前发展。

一是围绕国家扩大内需确定的项目和投资开展预防调查。基层检察院要主动与本地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项目和投资的总体状况、本地的具体项目名称、投资数额、主管单位和管理方式、建设进程等,对可能发生犯罪隐患的环节、部位开展预防调查。

二是围绕关系民生的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根据高检院部署的深入查办危害能源和生态环境渎职失职犯罪专项工作要求,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考试招生、医疗卫生、重大自然灾害后的重建、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矿山安全等为重点作好安排,注意发现犯罪隐患和线索。

三是围绕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根据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查办案件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预防调查,积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6.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群众、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有效载体。基层检察院要不断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权威性。一是要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治理整改意见。二是要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凡是发现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可能导致职务犯罪的,或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需要向有关单位或重大工程项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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