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收养关系也是亲属关系中的⼀种,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收养关系的建⽴也好解除也罢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来办理,否则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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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114、11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母与成年养⼦⼥关系恶化,⽆法共同⽣活的;2、收养⼈不履⾏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为的;3、送养⼈⾏使对养⽗母⼦⼥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成年后,虐待、遗弃养⽗母的。
养⼦⼥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同意。
被收养⼈仍未成年的,收养⼈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但收、送养双⽅协议解除的除外。
《民法典》第⼀千⼀百⼀⼗四条【当事⼈协议解除及因违法⾏为⽽解除】收养⼈在被收养⼈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送养⼈双⽅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同意。
收养⼈不履⾏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合法权益⾏为的,送养⼈有权要求解除养⽗母与养⼦⼥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收养⼈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千⼀百⼀⼗五条 【关系恶化⽽协议解除】养⽗母与成年养⼦⼥关系恶化、⽆法共同⽣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延伸: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和⽅式:1、收养⼈与送养⼈或收养⼈与成年的被收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双⽅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双⽅均须为完全⾏为能⼒⼈;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民法院解决。
在养⽗母与成年养⼦⼥关系恶化,⼀⽅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民法院应依据双⽅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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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老人协议书模板5篇
收养老人协议书模板5篇篇1甲方(收养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甲方住址]乙方(被收养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收养乙方老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自愿承担照顾和赡养乙方的义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收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信任和尊重。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收养关系的确立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收养人,承担赡养乙方的责任。
乙方确认接受甲方的赡养,并将甲方视为亲属关系。
三、甲方的义务与权利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居住场所,保证其居住环境的舒适与安全。
2. 甲方负责乙方的日常饮食,保证乙方饮食的营养与健康。
3. 甲方负责乙方的医疗保健,包括定期的健康检查及必要的医疗护理。
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健康状况和个人需求,并尽力满足其合理需求。
5. 甲方有义务尊重乙方的个人习惯和生活方式,不干涉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义务与权利1.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及个人需求。
2.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居住、饮食及医疗保健等赡养服务。
3. 乙方有权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享有家庭生活的乐趣。
4.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 乙方应适应甲方的生活方式,遵守甲方的合理规定。
五、收养期限及终止条件1. 本协议的收养期限为[收养年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收养关系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乙方死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3)其他法定终止情形。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08.09.05•【文号】民发[2008]132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收养正文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实施以来,国内公民依法收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办理收养登记,有效地保障了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目前依然存在国内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的情况,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导致已经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现就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通知如下:一、区分不同情况,妥善解决现存私自收养子女问题(一)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依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司发通〔1993〕125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和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5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已办理公证的,抚养人可持公证书、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司法考试《民法》考试知识点:收养概述
司法考试《民法》考试知识点:收养概述导读:本文司法考试《民法》考试知识点:收养概述,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2016司法考试《民法》考试知识点:收养概述收养关系成立的程序(1)形式:A.收养可以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
B.收养双方或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这其中应当包括收养人证明其身份的居民身份证,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亲自到场。
(2)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对提交材料加以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被收养人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民政部门对证明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并颁发“收养证书”,公安部门应依法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
△收养法第14条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做了明确规定,并放宽了限制,以鼓励继父母子女关系变成养父母子女关系,保障当事人利益,维护家庭的和睦和稳定。
(1)被收养人的条件A.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B.丧失父母的孤儿;C.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子女。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时,可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限制。
(2)收养人的条件A.无子女,包括没有亲生子女、养子女;B.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C.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年满三十周岁。
E.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F、其他条件,例如,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例外:A.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性,不受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的限制。
B.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收养人需无子女的限制。
C.收养孤儿、烈属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关系专题知识讲座
二、收养旳特征 1、收养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是根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方能成立旳法律行为。 2、收养是创设和变更亲属身份旳法律行为。 养父母子女间旳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取代了生父母子女 间旳直系血亲关系。 3、收养是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旳法律行为。
4、收则 (一)有利于被收养旳未成年人旳抚养、成长原则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正当权益旳原则 (三)平等自愿原则 (四)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原则 (五)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原则
第四节 收养关系旳解除
一、解除收养关系旳法定情形 (一)收养关系依当事人旳协议而解除 《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要求:“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 年此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 解除旳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旳,应征得本人同 意。” 第27条要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共同生活旳,能够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第28条要求:“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旳,应该到 民政部门办了解除收养关系旳登记。”
第七章 收养关系
第一节 收养旳概念和原则
一、收养旳概念 收养,是指公民根据法律要求旳条件和程序,
领养别人旳子女为自己旳子女,使之发生父母子女 关系旳民事法律行为。
◆养子女 ◆养父母 ◆送养人
在收养关系中,当事人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送 养人虽然以其行为促成了收养关系旳发生,但并非 收养关系中旳一方主体。
(二)收养关系依当事人一方旳要求而解除
《收养法》第26条第2款要求:“收养人不推行抚养义 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旳正当权益行为旳, 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旳收养关系。送养 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旳,能够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27条要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共同生活旳,能够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旳, 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059第五章收养关系(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一、收养的概念收养是公民(自然人)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己之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收养的法律特征1、收养行为的身份性通过收养,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双方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方面导致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则因收养的成立消除。
2、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收养关系(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只能发生非直系血亲的自然人之间。
自然人以外的民事权利主体不可能收养或被收养。
3、收养关系的可变性收养行为创设的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
三、收养法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被收养人扶养、成长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原则3、平等自愿的原则1104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
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四、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收养的实质条件是指收养关系依法成立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民法典对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均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就特殊收养关系的成立另规定了其他的条件。
(一)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被收养人的范围1093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注意:民法典取消不满十四周岁的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指其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未成年人。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指依法经公安机关查找后确认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被遗弃的未成年人。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因疾病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无力抚养子女的,这些子女才能成为被收养人。
抚养的规定。
1107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注意:本条说的是抚养,而不是收养。
收养还需符合本章有关要求。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6篇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6篇篇1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被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二、背景介绍收养关系是一种重要的家庭关系,经过认真考虑和协商,双方达成了收养关系协议。
然而,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或者不可预料的变化,收养关系可能会出现问题,因此双方希望按照法律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三、解除协议内容1.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对此达成共识。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生效,并自愿履行相关解除手续。
3. 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后,不再享有收养关系带来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收养关系自解除协议签订当日起生效。
4. 解除协议生效后,双方自愿履行相关解除手续,并配合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5. 双方保证签署本协议时无任何强迫或欺骗,均为自愿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原件。
2. 如因协议解除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帮助。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以上为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内容,如双方同意以上协议内容,请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自行保留一份备案。
愿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后,各自走向更好的未来。
篇2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一、协议的签署本协议由收养人(以下简称“甲方”)和被收养人(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双方经过自愿协商一致,解除之前签署的收养协议,自愿结束收养关系。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着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和分歧,双方在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双方最好的选择,能够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更大伤害。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内容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愿解除之前签署的收养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收养关系正式解除。
2. 双方自愿放弃对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抚养费、遗产继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12.29•【文号】主席令第54号•【施行日期】1992.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收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涉外收养现象日益增多。
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收养儿童,或者我国公民在国外收养儿童。
涉外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而依法终止收养关系的行为。
为了规范涉外收养解除行为,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收养法》是我国关于收养的基本法律,对涉外收养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涉外收养解除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方死亡;②收养人不具有收养能力;③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④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方有其他严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2)涉外收养解除的程序: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应当依法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收养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我国关于民事基本制度的基本法律,对涉外收养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涉外收养解除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后,原收养关系终止,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涉外收养解除后的财产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后,原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财产,应当依法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涉外收养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涉外收养解除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案件,由被收养人住所地或者收养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收养解除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的证据,应当依法收集和提供。
天津电大《婚姻家庭法学》复习题
一、单选题1.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方法,小李和他哥哥之间是( B二亲等)。
2.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方法,小张与其叔叔之间是( A三亲等)。
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B因受胁迫而结婚)4.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财产中哪一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B 一方在婚前接受继承而于婚后实际取得的财)5.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 D )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6.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村民甲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7.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协助执行D )。
8.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直至( B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9.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C 40周岁以上)10.公民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B未满三十周岁)11.关于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
12.关于收养,下列哪个看法是错误的(C社会机构也可以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行收养)。
13.婚姻法第50条规定,民族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C制定变通规定)。
14.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予以( B劝阻、调解)15.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16.甲和乙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甲同丙做生意。
终止收养合同样本7篇
终止收养合同样本7篇篇1甲方(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基本信息)乙方(被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基本信息)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收养合同,现因某些原因,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终止该收养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之前签订的收养合同,确保双方在终止合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同终止原因1. 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收养关系;2. 因乙方年龄增长、健康状况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收养义务;3. 甲方无法继续承担收养责任,且双方均同意终止收养关系;4. 其他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资产处理1. 双方确认,在收养期间共同产生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存款、房产等)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双方应各自收回自己名下的资产,并确保在终止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四、权利义务解除1. 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收养关系终止,双方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2. 乙方不再享有甲方作为养父母的权利,甲方不再承担抚养乙方的义务;3. 乙方恢复原有的姓氏(如有),并由其自行承担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五、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在终止收养合同过程中及合同终止后,对涉及双方的隐私、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遵守合同的其他条款。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收养法律问题考核试卷
C.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D.有权拒绝收养人提出的过分要求
2.以下哪些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合法收养?()
A.亲生父母放弃抚养权
B.亲生父母去世
C.亲生父母无力抚养
D.未成年人达到法定婚龄
3.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条件包括以下哪些?()
A.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A.收养人违反收养协议
B.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
C.送养人经济状况恶化
D.被收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13.收养登记完成后,以下哪些事项需要办理?()
A.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B.为被收养人办理身份证
C.公告收养登记事项
D.将收养登记信息反馈给送养人
14.以下哪些情况下,被收养人不能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A.收养人去世
D.由法院判决
12.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以下哪个条件的限制?()
A.年龄
B.婚姻状况
C.子女数量
D.收养人无子女
13.以下哪项不是收养法中关于收养程序的规定?()
A.收养人、被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B.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30日内完成收养登记审查
9.收养人可以拒绝履行收养协议中的义务。()
10.收养登记机关有权对收养行为进行监督。()
五、主观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请简述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收养程序的主要规定。
2.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处理?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3.请分析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包括对被收养人、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影响。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分类模拟题婚姻家庭(二)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分类模拟题婚姻家庭(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是______。
A.生父母因嫌弃其为女孩不愿抚养B.生父母因嫌弃其有病不愿抚养C.生父母常年卧病在床,家境贫寒,实在无力抚养D.生父母因迷信认为抚养其会带来不幸,不愿抚养2、甲和乙于1999年3月结婚,2001年元月甲怀孕后因故流产。
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______A.甲提出离婚的B.乙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C.甲与其他男人通奸怀孕,乙提出离婚的D.乙提出离婚的3、方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方甲。
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方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
方某离婚后未再婚。
吴某与田某再婚后,与方甲一起生活。
期间,吴某对方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方某接近方甲。
由于方某看望方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
下列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方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方甲的监护人资格B.方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方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C.方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方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方某对方甲的探望D.方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方甲,取决于方甲是否同意4、甲与乙系夫妻。
甲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人对,并进而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甲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乙得知后,十分气愤。
乙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______。
A.乙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B.乙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甲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C.乙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甲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D.乙的父母请求甲赔偿各项物质损失5、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
某日晚,赵某乘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形。
民政部婚姻司对《收养法》的解答
民政部婚姻司对《收养法》的解答各位读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将一起探讨民政部婚姻司对《收养法》的解答。
收养是一项具有重大人道主义意义的法律行为,专门用于帮助无助的儿童实现家庭的情感支持和法律保护。
民政部的解答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收养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下面我们将逐一进行讨论。
首先,对于《收养法》的适用范围,民政部婚姻司的解答明确指出,本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收养行为。
这意味着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境内合法居住。
此外,对于与收养相关的国际事务,解答还规定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
其次,我们来看看收养的条件和程序。
民政部婚姻司的解答明确指出,如何具备收养的资格是非常重要的。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婚姻关系稳定,并在家庭环境、经济条件和教育能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
同时,对于重特大工作、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收养,也有相应的规定以及具体的程序。
再次,文章将探讨收养程序中的一些关键环节。
民政部婚姻司的解答提到,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家庭背景和个人信息,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包括访谈、调查和评估等。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收养儿童的家庭环境和对儿童的养育能力都符合相应的要求。
此外,在有条件答复后,收养人需经过报告审批、公示与听证等环节,最终才能完成收养手续。
最后,文章将讨论民政部婚姻司解答中提及的收养的影响和保障。
收养对于受收养人和收养人家庭都是一个重大的变革,因此,婚姻司强调了养父母对被收养儿童的权益和利益的保护。
解答中提到了养父母必须尊重和保护收养儿童的人身、财产权益,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等。
同时,对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和变更,也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政部婚姻司对《收养法》的解答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指导,确保了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人道性。
通过这些解答,社会各界能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那些追求亲情和给予无助儿童家庭温暖的父母来说,解答的具体细节和程序将成为他们实现希望的法律保护,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终止收养合同样本8篇
终止收养合同样本8篇篇1甲方(收养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收养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收养合同,现因某些原因,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收养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协议如下: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考虑,一致决定终止原先签订的收养合同。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终止收养关系的具体事宜,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合同终止原因1. 双方经过深入沟通,认为收养关系不符合双方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求。
2. (其他具体终止原因,如双方协商确定的特殊情况等)三、财产处理1. 双方确认在收养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_____(列明具体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
2.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
3. 双方共同确认不存在其他财产争议。
四、法律责任与义务1. 合同终止后,双方均不再承担收养关系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 乙方恢复原有的姓氏或选择其他姓氏,甲方不得干涉。
3. 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乙方顺利过渡和安置。
4. (其他双方需要约定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合同终止后,对于涉及收养关系的隐私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七、合同的效力及附件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关系成立生效后,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法定的理由,将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一)收养的协议解除收养的协议解除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但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之。
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就由养子女自己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双方终止收养的合意,除了双方都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外,双方还应就收养解除后的财产问题达成共识。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协议解除的程序根据《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可见,协议解除的程序也实行单一的登记制。
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收养的法定解除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1、法定解除的条件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协议解除。
略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中收养人条件的不足与完善
15海外文摘OVERSEAS DIGEST 海外文摘2020年第17期总第818期No.17,2020Total of 818收养是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旨在于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同时也满足收养人的收养需求。
为了实现这一制度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4条确立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同时“收养”一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主要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如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适当放宽收养人条件以及收养人数等修改。
收养人的条件直接影响收养关系的质量,为了贯彻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收养人条件的设定就成为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实现收养制度功能的关键内容。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收养人条件的修改内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98条是关于一般收养成立的条件,该条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6条的规定而言,在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中,除“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年满三十周岁”以外,其余两项条件均做修改,并新增“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条件。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第一,“无子女”修改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人无子女这一条件的要求符合原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
但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显然已不符合现实需要。
在201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一生育政策的变化促使民法典关于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也应随之进行调整,在收养人只有一名子女的情况下,还可以再收养其他子女。
由此,关于收养人数及例外情形也作了相应修改,第1100条第1款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这意味着收养人的亲生子女和收养子女人数之和不得超过两名。
此外,第1100条第2款还规定:“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第1100条第1款和第1098条第1项规定的限制。
2024年收养法律文件样本解析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收养法律文件样本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各方1.2 合同术语第二条:收养申请2.1 收养人的条件2.2 被收养人的条件2.3 收养申请提交第三条:审查与评估3.1 审查程序3.2 评估程序3.3 不合格情形的处理第四条:收养协议的签订4.1 协议内容4.2 协议签订程序4.3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第五条:收养后的权利与义务5.1 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5.2 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收养关系的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情形6.2 解除程序第七条:监护权的问题7.1 监护权的转移7.2 监护权的争议解决第八条:收养儿童的福利与保障8.1 教育保障8.2 医疗保障8.3 其他福利第九条:隐私与保密9.1 隐私保护9.2 保密义务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诉讼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管辖11.1 法律适用11.2 管辖法院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2.1 合同的生效12.2 合同的失效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 违约情形13.2 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4.1 终止与解除情形14.2 终止与解除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各方1.1.1 收养人:指符合我国《收养法》规定,具有收养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1.2 被收养人:指在收养关系中,被收养的未成年人。
1.1.3 收养机构:指依法成立的,负责收养事务的民间组织或者政府机构。
1.2 合同术语1.2.1 收养关系: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因收养行为而建立的法律关系。
1.2.2 收养行为:指收养人为满足其家庭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被收养人的监护权,使之成为其家庭成员的行为。
1.2.3 收养登记: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关系登记手续。
第二条:收养申请2.1 收养人的条件2.1.1 收养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024年收养程序及合同书样本文档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收养程序及合同书样本文档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1.1 收养人的基本信息1.2 被收养人的基本信息1.3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关系2. 收养目的和原则2.1 收养目的2.2 收养原则3. 收养程序3.1 提交收养申请3.2 收养能力评估3.3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见面3.4 签订收养合同3.5 办理收养登记手续4. 收养人的义务和权利4.1 收养人的义务4.2 收养人的权利5. 被收养人的权益保障5.1 被收养人的基本权益5.2 被收养人的教育与成长5.3 被收养人的医疗保健6. 收养关系的解除与变更6.1 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6.2 收养关系变更的条件7. 违约责任7.1 收养人的违约责任7.2 被收养人的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9. 适用法律9.1 合同签订地法律9.2 收养关系适用的法律10. 其他条款10.1 收养登记费用10.2 收养证明文件10.3 收养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11. 合同的签订、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签订11.2 合同生效11.3 合同终止12. 附件12.1 收养申请表格12.2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12.3 收养合同范本13. 签署日期13.1 收养人签字13.2 被收养人(如适用)签字13.3 见证人签字14. 登记机关备案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1.1 收养人的基本信息(1)收养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2)收养人配偶(如有)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1.2 被收养人的基本信息(1)被收养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如有):_______,住址: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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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一、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原则上,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但是,由于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收养关系的恶化与事实上的解体。
因此,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
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有两种,
一是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而使得收养关系解除。
应当注意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当有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
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另一种是诉讼解除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
义务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否恢复,由他们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等。
由于收养情况的不同,在解除收养关系时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上文中,详细为大家介绍了可以终止也就是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往往是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
要是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