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处理流程(适用于天津开发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为明确公司所属区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申报和处理流程,及时报告、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伤范围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

院令第375号)。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劳动局。

三、职责

3.1员工职责

3.1.1目击员工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3.1.2协助安全环境课进行事故调查。

3.2医务室职责

3.2.1根据受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为受伤员工进行紧急处理并给予医疗建议。

3.3事发部门职责

3.3.1组织对受伤员工进行救助,安排人员将受伤员工送往天津市医保定点医院救治(救治

资金使用参考《工伤费用申请、结算流程》)。

3.3.2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安全环境课口头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发生的时

间、地点、原因、经过、受伤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种、年龄,联系方式)。

3.3.3认真填写《TAMC安全事故报告书》(详见附件1),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于事故发

生后白班24小时内,夜班48小时内交与安全环境课。

3.3.4按《工伤费用申请、结算流程》进行工伤治疗费用请款与结算。

3.3.5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负责向安全环境课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3.4安全环境课职责

3.4.1安全环境课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调查,同时上

报主管经理。

3.4.2根据受伤员工的伤害程度(除轻微伤害外)应陪同前往医院治疗。

3.4.3协同事发部门主管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对事发部门的整改措施完成情

况进行监督。

3.4.4负责向工伤保险上缴机构和企业注册所属区县劳动局(西青区劳动局)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