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审美价值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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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审美价值问题的分析
多年来,在音乐界一直存在着对“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之间审美价值大小的议论。然而大量推崇“高雅音乐”的言论往往并不是建立在冷静与坚实的理性分析基础上的。不从原理上阐明审美价值判断的依据,就不能令人信服地说明为什么“高雅音乐”比通俗音乐的审美价值高,因而这种价值判断的倾向也就不会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同。
从美学原理上看,审美价值判断是高度主观性的,主体感觉的适宜性是审美价值判断的核心依据,在审美活动中,“青菜罗卜各有所爱”是普遍存在着的客观事实。那么审美价值判断的主观性原理与人们倾向于认为“高雅音乐”的审美价值高于通俗音乐的社会现实之间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现实生活中急需回答的问题。然而它却一直是一个很少有人问津的音乐美学问题。
一、概念的梳理——“高雅音乐”的所指
“高雅音乐”的概念最初被提出来的时候,乃是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与“通俗音乐”(即“流行音乐”与“轻音乐”的统称)相区分。然而在日常语义的理解中,这个概念的所指,却与使用者的实际所指有差异。
作为与“通俗音乐”相对的音乐类别的概念,通常也有人用“严肃音乐”、“古典音乐”、“经典音乐”来称呼它。但是“高雅”、“严肃”、“古典”、“经典”这四个概念中的每个概念都不能涵盖人们实际上所指的这个音乐类别的全部作品。因为,在这个音乐类别中,既有“高雅”概念本身所不能包含的粗野、阴郁、邪恶、凶险、刺激、恐怖、滑稽、可笑……也有“严肃”二字本身所没有传达出来的轻松、明快、温柔、甜蜜、清新、秀丽……还包括“古典”、“经典”二词所限定的时间范围之外的优秀的现代与当代音乐作品。
但是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还是用加了引号的“高雅音乐”一词来称谓我们实际所指的音乐类别。
二、审美知觉能力发展的特征及“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的形态差异及二者受众群体差异的原因分析
首先要指出的是,音乐作品艺术质量的好、坏不是“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之间的本质差异。两类音乐作品审美价值的大小及其恒久性不是二者之间的根本差异。“古典音乐”、“严肃音乐”中也有大量的作品是失败的,并且是很快即被遗忘的。用伟大的经典音乐作品与随时涌现的通俗音乐新作品进行审美价值的比较,在学术上是不严谨的。
决定“高雅”与“通俗”的关键是一个音乐心理学的问题——人的审美听知觉能力发展的问题。这是“通俗音乐”之所以“通俗”——易于为大众所接受,而“高雅音乐”之所以“不通俗”——需要具有较高修养的人才能欣赏的根本原因。
1.人类审美知觉能力发展的一般特征
正如人的肌肉力量与思维能力一样,人的感知能力并非与生俱来,它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在味觉与视觉中均有体现。
从味觉上看,味觉能力不太发达的人比较喜欢味道单纯、明确、甜的食品;反之,能力发达的人则喜欢味道丰富、细腻、不那么甜的食品。这从小孩喜欢喝软饮料,不喜欢喝酒类饮料,而大人则对甜饮料不感兴趣,却对酒类乐此不疲就能够看出来。
从视觉上看,视觉能力不太发达的人喜欢简单、明确、色彩明艳的画面;反之,能力发达的人则喜欢丰富、细腻、微妙的画面。这从商店中儿童用品与成人用品的颜色差异及年画、农民画与油画、水墨画的欣赏群体差别就能够看出来。
从听觉上看,总体来说,听知觉能力不太发达的人喜欢简单、鲜明、柔和、协和的音响;反之,能力发达的人则相对喜欢复杂、细腻、刺激、紧张的音响。
我们可以把这种差异,概括为听觉材料的听觉适宜性、知觉鲜明性与结构复杂性的不同。这三点正是通俗音乐与“高雅音乐”在音响形态上的差异。
从听觉适宜性上看,人的感觉对外界刺激有先天的选择倾向性。比如,中等的音高、力度、速度与协和的声音是人类听觉天然能够适应的音响。从人的主观感受上,这样的声音使人产生松弛、自然的体验。
与之相对,超出人类天然适宜性范围的音响,如过高、过低,过强、过弱,过慢、过快,过于紧张,则使人产生听知觉难以把握及内心体验的不适。需要多年听觉经验的积累,甚至是必要的指导、训练,人才能够获得对这种音响的听知觉把握力与内心体验的适应能力。
从知觉鲜明性上看,听觉经验较少的人,当音响有较大对比性的差别时,他才能产生明确的知觉把握感;而听觉经验较多的人,则对细微的音响差别即可以产生鲜明的知觉把握。知觉的鲜明性是审美感的前提,没有鲜明的知觉把握,是不能产生良好的审美体验的。
从音高上看,一个听觉能力发展水平不高的人,只有很大的音高差别才能引起他的鲜明感受,比如儿歌的音调中,大量的都是三度以上的音程;而类似于戈达的《船歌》中持续的半音反复,在一个儿童的听觉感受中是很不鲜明的,因此也不为儿童所喜爱。有些严肃音乐的旋律中包含很多半音关系的音程,旋律在很小的音域范围内徘徊——如肖邦的《葬礼进行曲》的开始,这样的音乐对于不很敏感的人来说,会觉得模糊而沉闷。
听觉材料的结构复杂性表现在各个方面:
从音高上看,调式音的数量决定了音高及音程关系的复杂性,比如五声调式的旋律就比七声调式的旋律在听觉上要简单。简单性使得听觉把握与音乐记忆都比较容易。而一条同时包含了12个不同音高的旋律(现代音乐的明显特征就是用音的数量要比传统音乐多得多),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很难把握,也很难记忆。较多的转调、频繁的离调对听觉来说也增加了复杂性。
从力度上,力度范围广与力度变化细腻增加了力度体验的复杂性。
节奏的复杂性表现在超越律动规则的程度。通俗音乐,特别是流行音乐中一个标签性特征,就是包含着非常突出的循环重复的打击乐节奏型。这种特别容易被知觉到的节奏律动,可以使听者立即发现音乐音响中的结构秩序。而“高雅音乐”的很多作品往往包含了更多的节奏律动的变化,特别是在一些抒情性的作品中,往往要打破与回避鲜明的机械性节奏。“高雅音乐”中节奏的秩序往往表现在节拍律动的循环上,而很少如流行音乐那样存在着突出的、长时间循环重复的节奏型。
结构层次的复杂性是引起听知觉复杂性特别重要的原因。从仅仅是一条单旋律,到旋律下面加一个伴奏,再到几条旋律叠加在一起,就是结构层次复杂性变化的体现。对于人的听知觉注意力来说,对多层面线索的把握力,要比对单一层面线索的把握难得多。这与人的注意分配及注意保持的能力有关。音响结构的层次越简单,对听觉注意能力的要求就越低,也就越容易被人们所把握;反之,同时对多个声音事件保持注意,则对人的听知觉注意能力要求高得多。高水平的听觉注意分配与保持的能力往往是需要经验积累与训练才能够获得的。
2.通俗音乐与“高雅音乐”形态上的差异
了解了这些人类听觉感受能力的发展特点,通俗音乐与“高雅音乐”的差异也就明确了。
通俗音乐:
从形态结构上看:它往往形态较为简单,音高使用不多,且多在人类最容易听的音区范围内;音乐的发展变化较少,没有很多的转调,特别是缺少频繁快速的离调;节奏相对单纯,大量的作品存在着循环重复的机械性节奏型;力度变化不很复杂,力度的幅度小,较少极端力度的对比变化;音响结构的层次少,未经训练的一般听者,也能够很清晰地分辨出来旋律与伴奏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