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实施省颁课程计划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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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实施省颁课程计划的指导意见

各中心小学、区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学科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建学校办学特色。现就规范实施省颁课程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课程表形式

学校课程表要严格执行闽教[2004]1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的通知》精神设置课程,实行学校课程总表与周课程安排表的形式。周课程表在总课程表的基础上,具体安排学校班级每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的开设内容。总课程表与周课程表相辅相成,确保开齐开足上好各类课程。每学年开学后(9月15日前)要将学校功课表(含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表等送交初教股备案。

二、统一课程设置名称

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或随意简化课程名称。其中,品德与生活统一简称为品生;品德与社会统一简称为品社;体育与健康统一简称为体健;综合实践活动统一简称为综合;地方与学校课程分别简称为地方和校本。

三、严格规范课程内容及课时

1.综合实践三至六年级每周2课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可以分散安排、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散、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信息技术课程(简称信息)建议从四年级开始开设,每两周1节,三年

总课时不少于68学时。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简称综合)每周1节,劳动与技术(简称劳技)每两周1节。

3.地方课程一至六年级每周2课时,一至二年级由学校自选教学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乡土艺术以及当地经济、地理、人文、历史等方面内容。三至六年级我爱泉港(简称泉港)每周1节,海西家园(简称海西)每周1节。

4.校本课程一至六年级每周集中2节,以开设学生感兴趣的各类非学科课程为主,如环保、篮球、棋类、书法、舞蹈、集邮摄影、文学、小门球等,参加活动的学生采用自愿报名与班主任推荐、辅导教师选拨相结合,参加的对象可轮换。其中,环保教育课(简称环保)三周1节,每学期不少于6节。

5.晨会每天上午正课前安排10分钟,主要用于升旗仪式、时事政治教育、“守则”、“规范”教育、“三风”教育、综治安全、“五爱五小”教育等。周一上午第一节课前或课后要举行较为隆重的升旗仪式。班会活动结合在品生(社)课程中,建议每两周安排1次班会主题教育活动。

以上《意见》,望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创建学校办学特色。对不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严重违反作息时间的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在各校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泉港区教育局

泉港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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