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及程序
学生在学校的申诉处理程序
学生在学校的申诉处理程序目标本文档旨在介绍学生在学校的申诉处理程序,以帮助学生了解并正确运用这一程序。
申诉程序概述学生在学校遇到问题或有不满时,可以通过申诉程序来提出投诉或申请解决问题。
学校设立了一套规范的程序,以确保公平和透明的处理学生的申诉事务。
以下是学生在学校的申诉处理程序的一般步骤:1. 提交申诉学生应当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诉,详细陈述问题和要求。
申诉材料应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支持材料。
2. 受理申诉学校相关部门将在接到申诉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诉符合规定,并受理申诉。
3. 调查核实学校将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小组将收集相关证据和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以全面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
4. 制定解决方案基于调查结果,学校将制定解决方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对当事人的纪律处分、改进学校制度或给予补偿等。
5. 通知当事人学校将向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发送处理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将详细说明学校的结论和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对决定提出进一步的申诉。
6. 进一步申诉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的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提出进一步的申诉。
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将重新审查申诉案件,并做出最终决定。
7. 结案一旦学校或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做出最终决定,申诉案件将被视为结案。
学校将执行决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注意事项- 学生在申诉过程中应保持合理、客观和诚实的态度,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支持。
-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申诉时间限制,并按要求提交申诉材料。
- 学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在申诉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学生在学校的申诉处理程序的基本概述。
具体的申诉程序可能因学校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应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详细的申诉处理程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
实验中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实验中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第一条为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广大师生依法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学校有关部门未调查处理的事件,应书面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存有异议,或认为有关部门故意拖延,可以向学校申诉。
第三条凡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均在申诉范围内: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3、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育法》规定的学生权益和民主权利;4、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益和民主权利;5、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第四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德育处、校办负责同志等组成,由书记担任组长。
处理申诉的常设机构为校务委员会。
必要时,可召开党委会、教代会受理。
第五条教师、学生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校务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务会议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校务会议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校务会议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1. 申诉机构:学校通常会设立申诉机构,如学生会、班级班委会等,学生可以通过这些机构提出申诉。
2. 申诉事项:申诉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的评定、学科教学质量、处分决定、奖惩措施等与学生权益相关的事项。
3. 申诉程序:一般申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提出申诉:学生应及时向申诉机构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 受理申诉:申诉机构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 开展申诉调解:如果有必要,申诉机构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诉调解,帮助解决纠纷。
- 提出决议:申诉机构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决议,决定是否支持学生的申诉,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 维护权益:学生和学校应共同维护决议的执行,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申诉材料:学生在提出申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如学习成绩单、与教师或同学的书面交流记录等。
5. 申诉保密:学校通常会要求申诉机构和相关人员保持申诉过程的保密性,以保护申诉人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政策来执行。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是指在中学校内发生问题或纠纷时,学生可以提出申诉,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来解决问题。
常见的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如下:
1. 申诉范围:中学生校内申诉适用于学生在学校内的日常生活、学习和行为纠纷。
2. 申诉程序: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应尽快向相关负责人或指定的申诉渠道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
申诉渠道可以是班主任、辅导员、学校领导或校园申诉委员会。
3. 申诉材料:学生提出申诉时,应提供和问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事实描述、目击证人、照片或录音等。
4. 申诉处理: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调查和核实。
根据学校规定,可能会组织听证会、约谈相关当事人,了解各方意见和证据。
5. 处理结果: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处理结果,并向申诉人通知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可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纪律处分或补偿等。
6. 上诉机制:如果学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提出上诉。
上诉的处理程序和方式应与初次申诉规定相似,但通常由更高层次的相关负责人或申诉委员会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有所差异,因此学生应详细阅读学校规章制度或与相关人员咨询,以了解具体的申诉规定和程序。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制定中学学生校内申诉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在校内的申诉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在学校内遇到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申诉:
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与学生认为自己无错或处分过重;
2. 学校在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对学生做出的不公正处理;
3. 学校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学生提出申诉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学生应当尽早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诉,相关负责人应当在接到申诉后及时处理;
2. 如学生对口头申诉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校内申诉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
3. 校内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诉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在申诉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和组成。
1. 校内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 校内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调查学生的申诉,并作出公正的处理;
3. 校内申诉委员会应当对申诉人保密,不得泄露申诉人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学生提出申诉不影响学校的正常管理和秩序维护工作,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申诉权利,并按照相关规定公正处理申诉事项。
第六条学生提出虚假申诉或滥用申诉权利的,学校有权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学生的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的一套纠纷解决机制。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公平意识。
学生申诉制度不仅可以帮助解决学生个别权益受损的问题,还可以起到规范学校管理的作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教育质量。
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学生申诉的前期准备:学生在提起申诉之前,应当对自己的申诉事实进行调查和搜集证据,明确要申诉的问题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
2. 学生提出申诉:学生向学校或学院提出申诉书,申诉书中应当详细陈述个人的权益受损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申诉书应当尽量客观、实事求是,并对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引用。
3. 学校受理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办公室接收学生的申诉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诉事项是否属实,并核实学生提供的证据材料。
4. 学校组织调查: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可能邀请申诉方与被申诉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或听证。
5. 学校做出裁决:学校在调查取证并综合各方意见后,将作出相应的裁决。
裁决可能包括对学生权益的恢复、补偿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6. 学生申诉监督机构复核:学生在对学校的裁决不满意时,可以向学校设立的学生申诉监督机构提出复核请求。
此机构将对学生的复核请求进行独立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裁决决定。
7. 法律途径:如果学生对学校的最终裁决决定依然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和合法的解决途径。
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公平解决学生的纠纷和申诉事项,保障学生的权益,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公平意识。
此外,学生申诉制度还可以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和办学质量。
在具体实施学生申诉制度时,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参考内容:1. 确定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明确学生可以提起申诉的事项和程序。
2. 设立专门的申诉办公室或组织学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学生申诉事务的处理,并向学生提供申诉指导和法律咨询。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模版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模版一、申诉范围本申诉办法适用于中学校内学生对相关学校管理措施或教育教学活动存在异议的申诉事项。
二、申诉程序1. 提交申诉学生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校申诉委员会,明确申诉事由和具体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申诉申诉委员会在收到学生申诉后,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如申诉符合受理条件,申诉委员会应立即成立申诉专门小组,并通知学生和相关责任方。
3. 调查核实申诉专门小组负责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可以采取听证、调阅档案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获取证据。
调查核实期限不得超过30日。
4. 处理决定申诉专门小组应在调查核实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决定应当合理、公正,依法准确反映事实,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学生和相关责任方。
5. 结果通知学生和相关责任方收到处理决定后,申诉事项即告结束。
申诉委员会应向学生及时提供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并注明任何追加救济途径。
三、申诉条件和权益保障1. 申诉条件学生必须是中学在册学生,对于学生之间的纠纷,应先进行班级或年级调解,未能解决的方可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2. 申诉权益保障学生在申诉过程中享有以下权益保障:(1)申诉委员会对学生申诉事项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2)学生有权要求申诉委员会尽快受理和处理申诉事项;(3)学生有权要求申诉委员会进行公正、公开的审查和调查;(4)学生有权自由选择代理人进行申诉,申诉委员会应予以支持和保障。
四、申诉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1. 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是学校根据中学管理需要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2. 申诉专门小组申诉专门小组由申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负责对学生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等工作。
3. 职责分工(1)申诉委员会负责制定申诉办法,组织受理和调查申诉事项,并监督申诉工作的实施;(2)申诉专门小组负责受理学生申诉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3)申诉委员会和申诉专门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申诉事项的保密性。
学生申述制度及申述规程
学生申述制度及申述规程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导言学生申诉制度旨在确保学生在教育环境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和呵护,并为学生提供一个合理、公正和有效的渠道,以解决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的不公平对待或不当决定提出申诉。
申诉的定义学生申诉是学生提出对学校、教职员工或其他学生的行为或决定不满的一种方式。
申诉可能涉及学业、纪律、评估、招生、奖助学金等方面的问题。
申诉的原则1. 公正性:学生申诉制度要求公平且公正地处理每一项申诉,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独立性:申诉处理过程应该独立于相关方,以确保公正决策和对申诉事项的真实性准确评估。
3. 保密性:保护申诉方的隐私权,确保申诉信息的机密性。
4. 及时性: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申诉,以确保学生及时获得回复和解决方案。
申诉的步骤1. 提出申诉:学生应书面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明确陈述申诉的事实、背景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2. 受理申诉:学校相关部门在接收到学生的申诉后,将会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受理回复。
3. 调查与决策:学校相关部门会对申诉进行调查,以获取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在完成调查之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决策,并告知学生申诉的处理结果。
4. 上诉程序:如果学生对申诉结果不满意,学校应提供上诉程序或其他形式的复议机制,以进一步审视申诉事项。
5. 结果通知:学校应在申诉处理结束后向学生及时通知处理结果,并说明相关决定的理由。
申诉的责任与义务1. 学生责任:学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诉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与决策过程。
2. 学校责任:学校应妥善处理申诉,确保申诉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并在合理时间内做出决策并通知学生。
3. 申诉委员会:学校可设立申诉委员会,由教职员工和学生组成,负责处理复杂或涉及重大利益的申诉事项,以确保公正和中立性。
结语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公正和透明。
学校应确保申诉制度的有效运作,并持续改进和提升申诉处理的质量,以满足学生的合理期望。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申诉事项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它是学生与学校之间进行沟通和解决矛盾的重要渠道。
学生申诉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满意度,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学校持续改进。
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诉:学生在遇到学业、生活、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时,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学校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申诉。
申诉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受理申诉:学校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或属于故意捏造事实的申诉,学校有权拒绝受理。
3. 调查核实: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诉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取得相关证据。
调查核实应当客观、公正,确保对学生申诉事项进行全面了解。
4. 处理决策:学校在完成申诉调查后,应当根据事实真相和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合理、公正的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既要兼顾学生权益,又要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5. 反馈结果:学校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并做好记录。
对于不满意处理结果的申诉人,学校应当提供内外部申诉渠道,确保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学校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申诉事项、申诉条件、申诉程序等具体内容。
同时,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申诉处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和处理能力。
学生申诉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学生申诉制度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学生与学校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学生可以通过申诉制度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学生申诉制度促进了学校的改进与完善。
通过学生的申诉,学校可以了解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再次,学生申诉制度提高了学生满意度。
学校积极处理学生的申诉事项,并尽力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可以提升学生对学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中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XXXX中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一、宗旨: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申诉人:申诉人是本校在校学生以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三、申诉范围:1、期中期末考试分数有误判的情况。
2.学生在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处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四、申诉受理机构: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长、课程处、学生发展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是学校接受和处理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
五、申诉程序与管理1、申诉允许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
申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学校申诉委员会收到学生申诉后,要按一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参考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并报请校务委员会最后裁决。
在两星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3、对有关申诉请求,申诉处理委员会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消原决定和在管理权限内做出变更的决定。
4、学生如对学校或教师做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在十天内可对做出决定的教师或有关职能部门再提出申诉。
六、其它问题1、学生申诉应说明申诉理由、申诉原因、申诉请求。
申诉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学校规章制度提出申诉,反映问题要客观准确,申诉要求要合情合理。
必要时,申诉人要提供有关书面证明、人证和物证。
对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或借申诉之机行个人报复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申诉受理机构或人员要严肃、公正办事,认真作好记录和资料保管,建立档案,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案。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
是指中学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学生在校内提出申诉并得到公正处理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的具体内容:
1. 申诉范围:学生对中学的行政和教育管理、纪律处分、考试评分、奖惩制度等事项提出异议可以申诉。
2. 申诉程序:
2.1 学生对相关事件作出书面申请,陈述申诉事实、理由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2.2 申请书应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2.3 学生可以选择直接向班主任或年级主任提出申诉,或者通过学校指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
2.4 学校应在收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向学生和申诉对象反馈调查结果。
2.5 学生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学校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向学生和申诉对象反馈复核结果。
2.6 学生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3. 申诉保障:
3.1 学校应设立申诉处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并及时向学生提供申诉结果。
3.2 学校应保护学生的申诉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压或打击学生进行申诉。
3.3 学生的申诉应得到公正、独立的处理,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程序和法律,保证申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4 学校应建立健全申诉处理工作制度,确保申诉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执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2024年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中学生权益,保障中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规范中学生校内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内申诉是指中学生在学校内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行政行为、培养教育活动等提出异议和申诉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保障中学生的申诉权利,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学生积极参与。
第四条中学生校内申诉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解决中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第五条中学生在校内申诉过程中享有依法获得知情权、表达权、申诉和救济权等相关权利。
第六条中学生校内申诉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章申诉的途径和对象第七条中学生校内申诉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
第八条中学生校内申诉可以直接向学校相关部门或相关管理人员提出,也可以通过中学生代表大会、班级会议等集体形式提出。
第九条中学生校内申诉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领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中学生申诉受理机构,负责接收中学生的申诉,并及时予以处理和反馈。
第三章申诉的程序第十一条中学生申诉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中学生应当明确申诉对象,准备好申诉材料,并选定适当的申诉方式。
(二)中学生将申诉材料提交给学校指定的申诉受理机构,并填写相关申诉表格。
(三)学校申诉受理机构应当在接收到申诉材料后,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申诉进行初步评估。
(四)学校申诉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学生反馈处理结果,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依据。
(五)如果中学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诉。
第四章申诉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二条中学生校内申诉应当遵守以下原则和要求:(一)真实性原则:申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捏造事实和隐瞒真相。
(二)合法性原则:申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5篇)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学生和在我校借读的学生。
第四条学生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提出申诉;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
第二章申诉的受理第五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下列处理决定不服,须在收到决定或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1)对学生本人作出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行政处分;(2)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它处理决定。
第六条受理申诉的部门是德育处。
第七条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受理申诉的部门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复印件)。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诉人的姓名、班级、学号及其它基本情况;(2)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3)提出申诉的日期。
第八条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德育处必须转交校申诉委员会。
校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予以受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2)申诉材料不齐备,限期补正。
过期不补正的视为不再申诉。
第九条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校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启动申诉的处理程序,并在自接到申诉申请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产生对申诉的处理决定。
第三章申诉的处理程序第十条校申诉委员会在决定受理申诉后,召集有关人员,负责处理该申诉,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申诉委员会对涉及学生申诉的事项,有权进行查询和调查。
第十一条申诉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由与申诉事项有关的分管校领导和部处负责人组成,并吸收其它部门的有关人员和教师、学生代表参加。
第十二条申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书面审查或开听证会的方式处理申诉。
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的,申诉委员会也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必要的查证。
中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XXXX中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规范学生申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 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学校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
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 也可以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条处理学生申诉, 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 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组成。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学生申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德育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五条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 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二)被申诉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三)申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四)申诉人签名;(五)提出申诉的日期。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 并在学生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 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处理、处分决定的, 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条学生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 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公平性而建立的一套申诉和解决问题的程序。
该制度旨在给予学生一个合理的途径来表达他们对学校决策或行为的不满,以及提供一个公正的机会来解决争议和问题。
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诉:学生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详细描述他们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学校通常会规定申诉的时间限制和提交方式。
2. 初步调查: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事实并收集相关证据。
他们可能会与涉及的各方进行面谈,并收集相关文件和记录。
3. 申诉委员会审核:学校通常会设立一个独立的申诉委员会来审核学生的申诉。
委员会成员通常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代表。
他们会仔细审查学生的申诉材料和初步调查结果,并就问题进行讨论和评估。
4. 裁决和解决:申诉委员会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政策对学生的申诉做出裁决。
他们可能会要求学校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改变决策、提供恢复性补偿或进行额外的培训。
5. 上诉机会:如果学生对申诉委员会的裁决不满意,他们通常可以提出上诉。
学校会设立上诉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的法律顾问组成,来重新审查和评估学生的申诉。
学生申诉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为学生提供一个公正和透明的解决问题的渠道。
它不仅有助于维护学生的权益,还能够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通过学生申诉制度,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关切,及时纠正错误,提高学生满意度。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3篇)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一、背景介绍自古以来,教育被视为国家的未来和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为了保障每一位学生在学校中的权益和利益,校内申诉机制应运而生。
校内申诉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校管理。
二、申诉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管理决策或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公正行为提出异议,并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权利。
申诉适用于学生在校内遭受不公正待遇时的救济措施。
三、申诉程序1. 提起申诉:学生应当及时向学校申诉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并说明具体事实、理由和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申诉:学校申诉部门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3. 调查核实:申诉部门受理后应当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并收集相关证据。
4. 处理结果:申诉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诉人。
5. 申诉复核: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学校校务委员会申请复核。
校务委员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并作出复核决定。
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对申诉人具有约束力。
四、申诉的保密性原则学校应保障申诉人的权益,不得泄露申诉人的个人信息和申诉原因。
申诉过程的处理和结果应当保密,避免对申诉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五、申诉的惩处措施对于故意提起恶意申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等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申诉的意义和影响1. 保障学生权益:校内申诉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确保公正和平等的教育环境。
2. 培养学生主动权:申诉机制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行使权力的平台,促使学生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提升自身能力。
3. 改进学校管理:通过申诉机制,学校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七、申诉机制的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内申诉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和监督制度,确保申诉机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024年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
2024年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的权益,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建立学生申诉机制,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校内学生对学校管理行为提出申诉的程序与要求。
第三条学生在申诉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秉持诚信原则,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诉事实。
第四条学生申诉应当从校内沟通、协商解决开始, 如果不能解决, 可以依法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 确保学生的申诉权利得到保障和落实。
第六条学校应当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学生申诉, 并及时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七条学生申诉的处理应当公正、公开、透明,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八条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学生申诉案件的记录和归档制度, 便于申诉事项的查阅和统计。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帮助学生正确行使申诉权利。
第二章申诉条件第十条学生对学校的管理行为提出申诉,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生与学校之间存在争议或者不满事项;(二)学生已经与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或协商未能解决;(三)学生提出的申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申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奖励、评比等管理行为;(二)学校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考试、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行为;(三)学校对学生的权益保护、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行为;(四)学校对学生的处罚、纪律等方面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提出申诉时,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年级、班级等;(二)申诉的具体事项和理由;(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四)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十三条学生申诉应当尽量实事求是, 提供准确的申诉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学生申诉的时间限制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侵权后三个月内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
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减免学杂费的权利受侵害的;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1、学校成立以张云龙为主任、史宣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实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山东省实验中学学生处分听证、申诉制度
山东省实验中学学生处分听证、申诉制度
一、为严格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义务,规范学生处分程序,保障学生正当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处分听证制度。
学生在告知被处分后,3日内可向学校提出听证要求。
学校应当在7日内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包括当事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学校负责人及其知情的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必要时可邀请公安和司法以及社区知情人员参加。
三、当事学生有陈述权、申辩权。
学校对其陈述和申辩有责任进行复查,不得因其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四、建立处分申诉制度。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不服,允许保留意见,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五、建立学生听证、申诉工作委员会。
学校设立学生听证、申诉工作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听证、申诉事宜,包括受理学生申诉、召集相关会议等。
学生听证、申诉工作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附:学生听证、申诉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任:分管德育副校长
副主任:教导处德育主任
委员:由教导处、团委、学部、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等部门
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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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及程序
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和程序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学校其他成员侵犯,或者对学校的处理或处罚不服时,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申诉处理或重新处理,使其权益受到学校依法保护的制度在宪法赋予公民上诉权的基础上,学校管理应明确和规范学生上诉权。
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学生申诉的范围
学生申诉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申诉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如班主任、班主任、年级部、德育部等做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不满意
(2)学生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作出的个人或集体奖励决定与事实不符或奖励不当的
(3)学生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造成身心伤害的
(4)学生认为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设施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5)学生有权向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学校上诉,例如,学校违反规定,收取任意费用和罚款,并强迫他们购买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6)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例如,强行将学生参加纪律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得的个人奖品退还给学校或教师,学生有权提出投诉。
(7)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例如,如果学生停止国家规定的课程,无正当理由禁止学生上课,强迫学生转学或辍学,学生有权投诉。
(8)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有不公正的评价,学生有权提出投诉
(9)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第二,学生申诉程序
学生申诉程序与教师申诉程序基本相同然而,由于学生的特殊地位和地位,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缺乏通过法律途径申诉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
因此,学校应尽可能简化学生投诉程序,严肃处理投诉案件。
(1)投诉应允许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投诉人可能是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接受投诉的人员可以是学校的教师、校长和学校管理人员。
上诉接管人负责向上诉学生解释上诉程序,并帮助他们完成上诉。
(3)如对《学生投诉范围》第1、2、4、8项有投诉,投诉人可通过投诉受理人员向学校年级部投诉。
(4)如对“学生投诉范围”第3、5、6、7项有投诉,投诉人可通过投诉
受理人员向学校教育部门投诉。
(5)申请人对学校年级部、德育部的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诉处理人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请复议。
(6)如果投诉人认为投诉内容较大或投诉需要年级部和德育部回避,投诉人可指示投诉人直接向学校投诉受理委员会投诉。
(7)学校应认真受理学生的投诉,不应采取应付的态度,更不应阻碍、压制甚至剥夺学生的申诉权利。
学生接到投诉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接受或者拒绝的决定,并通知学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
(8)学生投诉的处理要合法、公正、合理,权利和责任要统一。
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投诉人或者投诉人的监护人。
3、学生投诉注意事项
(1)学生投诉必须有证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2)学生和教师在讨论过程中必须谦虚有礼,不要无理取闹,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对教师的人身攻击;
(3)受理投诉领导小组作出最终裁决时,学生应当接受裁决结果
(4)投诉学生拥有其他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