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耕地补充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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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耕地补充的情况报告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强力推进、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受中央不断出台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我县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瓶劲,为实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的要求,在补充耕地方面报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规划修编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206834.7公顷,其分布结构如下:
1、农用地1821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06﹪。其中
耕地445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3﹪。
园地527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5﹪。
林地11468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45﹪。
其它农用地176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3﹪。
2、建设用地152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9﹪。其中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313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5﹪。
交通用地8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3﹪。
水利设施用地12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
3、未利用地94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5﹪。其中
未利用土地4114.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9﹪。
其它土地529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主要是指裸岩地、迹地等,不能开发的土地。)
二、存在的几个问题
1、随着近年来,我县经济的速猛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估计近几年的用地需求近二万亩、二0一0年县政府明确要求保障金塘冲电站、金沙重机、南方水泥等重大招商项目,南环线、湿地公园等“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建设项目,石长复线、益马高速、益娄高速和s205等交通建设项目以及工业园区和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
2、根据国土资发〔1999〕39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市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城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补充耕地的来源为宜农未利用地和废弃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废弃建设用地每个图斑面积较小、分布范围广,大部分坡度较大,不能形成规模开发。单靠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未利用土地和废弃建设用地来补充耕地,资源明显不足。
3、土地开发是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湘国土资发〔2010〕9号文件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中明确农业部门负责补充耕地质量。由于文件之前的项目农业部门从项目选址、论证、到项目实施都没有参与,工
程质量未进行技术指导;土地开发项目受地理条件、可研规划设计资金预算等条件的限制,很难完全达到质量要求,导致部分项目验收时达不到耕地质量的标准,验收难通过。
三、形成共识、破解难题
1、保障用地需求是县人民政府堤出的明确要求,补充耕地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责任,不是我们某一个单位的工作职责。耕地补充直接影响到建设用地的报批,影响到我县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共同为县人民政府解难。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笫二十一条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规定执行。凡符合土地开发条件而数据库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是林地,现状为荒山、荒地、未利用地的纳入补充耕地资源范围进行开发。、
四、几点请求
1、为完成县政府的工作任务,请各单位相互支持。
2、请县林业局在补充耕地项目申报过程中签出明确“同意开发”意见。
3、请县农业局对已实施并已进入验收程序的土地开发项目客观公正的出具验收意见。
二0一0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