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明了理解免抵退增值税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介绍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介绍一、“免、抵、退"税规定的具体内容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浙江省从2001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都实行了“免、抵、退”税办法,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全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也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统一出台了新“免、抵、退”税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浙国税进[2002]21号)}。
二、“免、抵、退”税管理的实施范围(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加工生产的货物.下列出口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免、抵、退”税:1.收购与本企业生产货物的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的货物;2.收购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配套出口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税或免退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税或免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或者劳务和服务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三个基本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退(免)税的方式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境外委托方提供原料、辅料等材料,按要求加工并收取加工费,进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于境外委托方,来料加工的材料免税,出口免税,所以不涉及出口退税问题。
进料加工——自己“进口”材料,自己加工,然后复出口,进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我方经营单位。
这种贸易类型的进口料件在缴纳保证金后一般是先免增值税进口,由于是免税进口,产成品复出口,所以免税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再退税。
(免税来,免税走→未征税→免税材料不退税)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1.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2.进入特殊区域的出口货物;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4.销售给用于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5.向海上油气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海洋工程结构物;6.销售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7.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三)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四)一般纳税人提供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零税率不同于免税。
免税往往指某一环节免税;而零税率是指整体税负为零,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这就是所谓“出口退税”。
1.2016年5月1日起,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等。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一、简述增值税免抵退税
增值税免抵退税,是指税收当局允许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买其中一种商品或提供其中一种服务,临时免除该商品或服务付出的增值税,从而使买方享受到免税优惠,减轻其社会负担,达成一种合理权利和义务的抵抗性税收优惠制度。
二、运用税率计算
1、当税率为17%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7%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7%=170元,把17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2、当税率为13%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3%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3%=130元,把13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三、遵循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部分具有认定条件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或者属于特殊征管,可以适用偏低的税率,甚至可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作者:张敬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第7期张敬东摘要:“免、抵、退”税设计原理精巧,但由于计算依据、征税与退税率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其计算步骤较多、较为费解。
本文通过对各计算步骤的分解说明,分析了“免、抵、退”税相关计算方法的实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分解一、“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为“当期不能免征的税额”根据财税〔2012〕39号规定: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免税购入的原材料部分,这部分原材料购入时免税,所以也无需免、抵和退税,在计算时将这部分剔除。
为分析方便,我们假定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均为0(下同)。
上述系列公式逻辑关系:如果不存在“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项,则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被抵扣,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内销、出口货物劳务进项税、未消耗材料物资进项税,由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得到抵扣,相当于出口企业以少交增值税的方式得到了国家的出口退税。
但由于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一般会低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存在不完全退(免)税情况,因此需要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不是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当期免抵退税额”是指出口企业因享受增值税出口优惠政策而应得到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免税、抵税与退税额的合计。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是指中国增值税法规定的一种税收优惠制度,它允许企业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而免销税,同时还可以退还部分销售额中的增值税。
通俗来说,免抵退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创造了收入,但
是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的门槛,免销税;同时,企业可以从销售额
中退返部分增值税,相当于将免销税的损失弥补回来。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销售了100件货物,每件货物的价格为100元,销售额为10000元,那么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700元,但是企业可以申请免销税,因为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
企业还可以从销售额中退返700元,相当于免销税的损失,这样企业来说就可以享受免
抵退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的退返比例和销售额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免抵退增值税报表录入
免抵退增值税报表录入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免抵退增值税报表录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享受合法的税收优惠,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
对于许多财务人员来说,这可能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和流程,就能顺利完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免抵退增值税。
免抵退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 50%及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免抵退增值税报表录入呢?这主要是为了满足税务部门的监管要求,确保企业如实申报纳税情况。
同时,通过准确录入报表,企业能够清晰地了解自身的税收状况,合理规划资金,降低税务风险。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免抵退增值税报表录入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相关资料。
在录入报表之前,财务人员需要收集一系列的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汇核销单等。
这些资料是计算免抵退税额的重要依据,务必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步,登录税务申报系统。
大多数地区都提供了在线的税务申报平台,财务人员需要使用企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第三步,进入免抵退申报模块。
在申报系统中,找到对应的免抵退申报模块,开始录入数据。
第四步,录入出口明细数据。
这包括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美元离岸价等信息。
在录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每一项数据,确保与报关单和出口发票一致。
第五步,录入进货明细数据。
主要包括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税额等。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免抵退是个在税收领域中有点复杂但又挺重要的概念,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
要理解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咱们得一步步来。
先来说说啥是免抵退。
“免”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呢,就是用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减外销产品应退税额;“退”就是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咱们来举个例子哈。
假设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这个月内销服装销售额是 100 万元,销项税额 13 万元;外销服装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退税率 10%。
这个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 30 万元。
那先算一下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公式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假设汇率是 7,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是 200×7×(13% - 10%) = 42 万元。
这时候,进项税额转出 42 万元,那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30 - 42 + 13 = -9 万元。
应退税额就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也就是200×7×10% = 140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是负数,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9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40 - 9 = 131 万元。
再比如,另一家企业这个月的情况又有点不同。
内销销售额 80 万元,销项税额 10.4 万元;外销销售额 150 万元,退税率 11%。
购进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 25 万元。
同样的算法,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 150×7×(13% - 11%) = 21 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 21 万元,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25 - 21 + 10.4 = 14.4 万元。
应退税额是 150×7×11% = 115.5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14.4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15.5 - 14.4 = 101.1 万元。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鼓励境内企业加大对外贸易投资,依法对企业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应税行为实行退税政策的一种制度。
出口退税的方式有免税、抵缴和退还三种,本文将主要解析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免抵退方法。
免抵退方法是指企业在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时,免除已欠税款在其他应纳税额上的抵缴,将已欠税款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方式。
具体来说,免抵退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征收增值税;另一种是已征收增值税但不必抵缴。
免征增值税是指对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为出口而采购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企业在购进时,可以向供应商提供出口退税凭证,以免除增值税的征收。
这意味着企业在购进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时,可以不用支付增值税,进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不必抵缴增值税是指对于已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企业不必将其欠缴的增值税款抵缴到其他应纳税额上,而是由税务部门直接退还给企业。
企业在办理退税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凭证,税务部门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和已征收增值税额度进行核算,然后将已欠税款退还给企业。
免抵退税方法的实施有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必要的材料和凭证:企业在进行增值税出口退税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和签署。
2.进行电子申报:企业需要通过税务管理系统的电子申报功能,填报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信息,并将上述准备的材料和凭证进行上传。
税务部门会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审核和核算。
3.完成退税流程:税务部门在核算和审核完成后,将退还企业应退税款的金额存入企业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的实施需要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并具备合规的申报和管理能力。
同时,企业还需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税务核算记录,以便在申请退税时提供所需的凭证和材料。
解析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
解析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2014年新年伊始,对于我国税制体制改革来说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
从1月1日起新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开始执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前期陆续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铁老大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意味着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原营业税纳税人转身投入增值税纳税人的阵营中来。
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的核算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说营业税是一只大雁那增值税就是一只雄鹰,营业税是一只小马驹增值税就是一匹千里马。
想训服雄鹰,驾驭千里马,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训鹰人的技巧,骑士的能力。
在增值税的核算体系中,出口企业的核算法相对较为复杂,不但要计算纳税金额,还要计算退税金额。
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扩大内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的要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赚取外汇。
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卸掉枷锁,更好的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让企业的产品、服务等以零税率的方式近入到国际市场,以期占有更好的竞争优势。
平时财务人员接触出口退税的业务较少,且“营改增”以后许多新纳税人对增值税掌握不够全面。
现就“免、抵、退”计算方法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免、抵、退”计算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包括: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服务、劳务或委托外贸企出口自产货物、劳务、服务。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劳务、服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出口原因导致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以下详细解释公式的推导过程及具体应用:一、出口型生产企业当期内销应纳税额的计算生产性企业出口适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
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举例:生产企业2023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
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
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
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
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23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免抵退公式的深入理解
4、表示增值税退税只退进项部分,所以计算的免抵税退额(即理论退税额)再大也只能退留抵的进项税额部分。
理解这个了,其他几个步骤都好理解了简单点说,只有之前你交得增值税才会退给你,因为内销已经抵消了部分退税款,所以实际退的时候不会退那么多,留抵税额反映的就是你应退税额减去内销销项的部分,这样说,清楚么26是尺度12是多余的进项出口适用的是“零税率”政策:即免征销售环节销项税+退还购进环节进项税要理解退税的计算,必须理解以上这个政策,出口退税不是补贴,是退还纳税人购进环节被转嫁的进项税。
现行的政策“免、抵、退”,免是说免征销售环节销项税,退是退还购进环节进项税,抵是退的补充:纳税人可选择用来抵减内销销项,不用申报退税(退了税就要交内销销项税,你说有必要吗)纳税人的进项税在实务中的表现是什么,是“期末留抵税额”。
如果没有期末留底税额,说明你购进的进项税额已经全部“抵”了内销销项,都抵完了当然不用退了!如果留底税额较大,说明出口量不够(或者退税率太低,即政策不是很支持该种产品出口),当然只能按免抵退税额退了,退不完的下次有出口再退(抵)。
这就是为什么要去比较“免抵退税额”与“留抵税额”的原因了。
这是税收政策决定的!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只是一种退税额度计算方式而已!如果理解了政策,当然就理解为什么退税以留抵税额为比较基准了!当然在实务中,由于存在征退税率差,也就是会存在“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所以退税是不可能达到100%退还进项环节的增值税的,这是跟增值税条例说的“零税率”出口适用税率是有所区别的。
这个可能是制定退税政策时考虑退税管理成本设置的吧。
(个人理解,仅作为参考)怎么可以又是“应纳”又是“应退”,只能是纳税就没退税,退税就不用纳税!说法有问题!这种算法实质上还是假设先退掉应退纳税人的进项,然后内销销项重新计算交多少税!即先退再交税!如果没有理解不到位的话,会晕掉的!比如,如果出现免抵退应退税额大于当月转出后的进项,进项计算为负!你能正确运用吗?这种理解和计算方法不适合初学者!最多只能用来思考思考做做题目,不适用!课本上教你的方法是先抵后退,njlk321教你方法原理是“只退不抵,然后缴税”,等你熟练运用了,哪种都一眼看穿以货物离岸价格作为免抵退税额计算基础的思考生产型进出口企业:以货物离岸价格作为免抵退税额计算公式推导:不考虑进料加工免税进口原材料按照现行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率=外销—外不得外不得=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征税率—出口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内销—内进—外进+外不得—上期留抵①若应纳税额为正,当期应退税额=0;②若应纳税额为负:当期期末留抵=0—当期应纳税额=内进—内销+外进+上期留抵—外不得若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即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销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不得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外销+内销—外进—内进—上期留抵增值税税收利益=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不得若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即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销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外不得结转下期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销增值税税收利益=当期应退税额+ 结转下期留抵=当期期末留抵=内进+外进+上期留抵—内销—外不得因此,若内销与外进、上期留抵相同时,出口货物离岸价格越高,税收利益越低,内销越大,税收利益越低,一方面反映了希望企业稿外销内销比,促进出口,另一方面,又促进企业压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反映了国家的对出口企业的“价格战”导向;若以外进作为计算应退税额基础的计算,应退税额只取决于外进,有利于促进出口企业提高外销内销比,促进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与增值税税收利益无关,可能会促进出口企业抬高货物离岸价格。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一、增值税免抵退的基本概念
二、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免抵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计算:一是按免税率计算,即根据允
许免除的税种或税种的增值税免抵退比例计算;二是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即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或内部流动资金作为增值税免抵退的具体金额
返还给纳税人。
免抵退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免抵退金额=增值税金额×免抵退比例
增值税金额=主税金额
其中,主税金额指纳税人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金额。
三、增值税免抵退的情况举例
1、按免税率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上海公司在2024年有6000元的增值税税款,个人所得税免抵退
率为50%,那么其可申请的增值税免抵退额即为6000×50%=3000元。
2、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山东省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每家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财
政补贴,作为增值税免抵退,每家企业可以拿到5000元补贴。
免抵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额是什么意思?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一)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方法有五种:1、免、退税:即对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2、先征后退税:即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征税,在单证齐全后予以退税。
3、免、抵、退税:即对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退税的部分从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
4、免税:即对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5、免、抵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
(二)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法:免税: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范围的货物,一律免征消费税。
退税: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已征消费税的货物实行退税(全额退税)办法。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到底是指哪一部分的税额?等于每张免税进口报关单乘以退税率后的总和。
因为出口虽然可以退税,但是进口原材料也是免税的,所有退税之前要减掉这些。
出口退税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含义是什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这两个公式分别看都比较难理解,但是将两个公式合并后就成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生产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复杂的税务政策。
其中,免抵退税政策对于生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理解和正确处理免抵退税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还能确保企业在税务方面合规运营。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一、免抵退税的基本概念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三)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四)当期免抵退税额的确定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0三、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一)购进货物时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二)销售货物时内销: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外销: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三)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四)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五)申报出口退税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六)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四、实例分析假设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出口货物退税率为 10%。
免抵退税根本原理解析
“免抵退税”的原理、计算和账务处理"出口退税中的退税政策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按照免抵退方法退税。
第二种是按照先征后退方法退税。
本篇主要是介绍免抵退方法退税的原理以及免抵退体系中的计算问题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我们首先看免抵退体系原理图以及相关解释,然后再分析例题,解剖免抵退体系的实质。
免税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在出口的时候,不存在销项税额这个概念。
税法这样规定至少会让你在账务处理的时候少写几个字。
抵税是指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出口的货物不是“空中楼阁”,更不是“闭门造车”,也是要消耗原材料的、也是需要零部件的,也需要动力的。
这些所谓原材料、零部件、动力在采购或购买的时候是有进项税额的。
根据增值税原理,这些进项税额最后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现在的问题是出口销售免税,因此就不存在销项税额。
那么,这些进项税额如何处理呢?这些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在免抵退体系下,抵税就这样自然而然产生了。
见“免抵退”体系原理图红色箭头部分。
退税是指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未抵顶完的税额进行退还。
按照“免抵退”体系原理图红色箭头部分,出口产品涉及的进项税可以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这样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较小,而当期出口产品涉及进项税额较大。
如果是这样,就会存在当期出口产品涉及进项税额抵顶不完。
这样的情况,就存在退税,即退还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
退税,退的是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额。
下面举一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某生产出口企业生产一种台灯出口。
7月份为了出口,采购了一批灯泡、铁架、弹簧、螺丝,电线等材料和零部件,这些产品进项税额为20万元。
工人把这些产品全部生产成台灯,75%用于出口,25%用于内销,内销销售额是40万元(不含税)。
假定期末全部销售完毕,期末无存货。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即“免、抵、退”办法;商贸企业出口时,对销项税额先征后退。
一、“免、抵、退”计算中几个术语的含义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
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低税率。
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假设退税率13%,那另外4%就是应该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因为退税率总是小于征税率,所以退税率和征税率之间有一个差率,出口的销售额乘以这个差率就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做进项税转出。
意思就是这部分税款不能抵减内销的销项税,也不能退税。
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
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
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17% - 退税率13%)3、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乘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
为什么说是名义应退税额呢?因为后面还有一个实际退税额。
实际退税额,这是与名义退税额即当期免抵退税额相对而言的,因为假设不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而是该缴的缴、该退的退的话,这部分所谓的免抵退税额就是企业应该收到的退还税款,而在抵顶制下,要先以这部分应退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顶之后还有剩余的,才退还抵顶剩余部分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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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简单明了的理解“免、抵、退”
一,背景:自营企业
国家对出口实行零税率。
对与出口对应的采购,比如采购加工费,原材料交纳的增值税进行退回。
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生产是一个连续过程,所以很难区分加工费、原材料是用于内销还是出口。
所以用简易办法处理。
即核定一个退税率作为一个区分标准来计算退税。
标准内的可退,标准外的就不能再抵也不能再退(退税差)。
理解:退税率可以理解为区分原材料是内销还是外销的标准,标准内的可以退税,标准外的不能退税,也不能低税。
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退税差”。
即不能抵也不能退。
二,理解“免抵退”
1,“免抵”同步:免了采购环节的增值税,如何免,用抵的方式免,抵内销销项的方式免。
2,“退”:通过计算最后要退回给企业的税
三,计算方法:
1,统计出当期进项
2,统计出当期销项
3,计算出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额)理解:出口退税额
4,计算出当期免抵税额
5,计算出当期的出口退税差(无进口料的情况下就是退税差)
四,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销项-(当期内销进项-当期不得免不得抵)-上期期未留抵
理解:1当期应纳税额>0,即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0,即为当期期未留抵 2现实中理解为(现金交给税局的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3正常不能减全部进项,因为出口对应的进项是不能减的。
这里减了,相当于国家要退的税已经提前给你抵了一部份。
日后如果真金白银退的时候要把这部份扣除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退税率-(免税进料*退税率)
理解:如果没有免税进料,即为按出口计算的出口退税额
免抵退不得免不得抵的税额=(出口*汇率-免税进料)*(征退税-退税率)理解:如果没有免税进料,即为“出口退税差”
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当期期未留抵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低退税额,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当期期末留抵税--当期免抵退税额,下月继续抵扣
五,实际操作系统:
1,增值税销售发票开票系统
2,增值税采购发票认证系统
3,出口退税系统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未留抵
六,举例(税率17%,退税率13%)
购料价100万,增值税17万
内销额58.5万,增值税8.5万
出口5万USD ,汇率8.3
1,购料: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
贷:银行117
2,内销货物:
借:银行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8.5
3,出口货物:
借:银行5*8.3=41.5
贷:主营业务收入41.5
4,不得抵、不得扣的进项
41.5*(17%-13%)=1.66
借:主营业务成本1.6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66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销项-(当期内销进项-当期不得免不得抵)-上期期未留抵 =8.5-(17-1.66)-0=-6.84 期未留抵也是6.84
6, 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退税率-(免税进料*退税率)=5*8.3*13%-0=5.395
7,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抵退税额)
=MIN(6.84,5.395)=5.395
借:应收出口退税5.39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395
8,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5.395
贷:应收出口退税5.395
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6.84-5.395=1.445
假如本月进项税额为11万。
其他条件不变。
1,进项11,销项8.5,进项转出1.66
2,当期应纳税额=8.5-(11-1.66)=-0.84 即为期未留抵税额0.84 3,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未留抵,当期免抵退税额)
MIN(0.84,5.395)=0.84
当期免抵税额=5.395-0.84=4.555
借:应收出口退税0.8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内销4.55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395
假如进项5万,其他条件相同。
1,进项5,销项8.5,进项转出1.66
2,当期应纳税额=8.5-(5-1.66)=5.16 即为期未留抵税额0,应纳税为5.16 3,应退税额=MIN(0,当期免抵退税额)
MIN(0,5.395)=0
当期免抵税额=5.395-0=5.395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内销5.39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395
4,转出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16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5.16
研究讨论一下:将上述例子中的三种情况放一起。
实际操作中过程没有那么复杂难懂。
应该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1,做采购,做内销,做外销,做出口退税差
2,做退税(免抵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5.39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395
3,调整实际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内销4.555
贷:应收出口退税4.555
宏盈等自营企业进一步简化做法:不管实际“应收退税额”是多少而将所有的“免抵退金额”处理为“出口抵内销”金额即:即将所有的“出口退税”转为“出口转内销”(这种做法没有根据业务发生时间来做分录,是一种滞后的方法。
没有如实及时的反应经常情况,也没有如实及时反应债权。
但是这种方法取数方便,省略了计算“应收退税”的过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内销5.39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395
如果有真实收到退税款时才做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0.8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内销0.84
借:银行0.84
贷:应收出口退税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