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四查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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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十对

四查十对

“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2、查药品: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毒麻药“五专”
专人负责
专柜加锁
专用处方
专用账册
专册登记
调剂人员的技术操作规程
1、接收医师处方
2、认真审核处方,查找处方是否有配无禁忌和不合理用药现象
3、对照处方药品名称、数量。

认真调配
4、发药时认真对照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做好相应的用药指导
什么是劣药
1、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哪些情况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合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药品。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有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
既销售的
5、变质的
6、被污染的。

药师的四查十对口诀

药师的四查十对口诀

药师的四查十对口诀是药师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

四查十对口诀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四查:
查证:核对处方中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查药:根据处方信息,从药品库存中查找相应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查对:将处方中的药品与实际取出的药品进行对照,确保药品种类、规格、数量等一致。

查表:参考药品说明书或相关指南,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2. 十对口:
对病: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选择合适的药品。

对人: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药品的剂量和用法。

对时:按照医嘱规定的时间和频率,按时给药。

对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药品的剂量。

对剂型:选择适合患者病情和用药需求的剂型,如口服、注射、外用等。

对途径:根据药物的性质和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如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等。

对疗程:按照医嘱规定的疗程和治疗计划,规律服药。

对禁忌:了解药物的禁忌症,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对相互作用: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影响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对不良反应: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并处理。

通过遵循四查十对口诀,药师可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经济使用,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物治疗服务。

执业药师审方的四查十对

执业药师审方的四查十对

执业药师审方的四查十对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引言
2.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
1.查处方
2.查药品
3.查配伍禁忌
4.查用药合理性
3.四查十对的重要性
4.结论
正文
引言:
在药学领域,药师审方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药师在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以确保药品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及其在药师审方过程中的重要性。

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
1.查处方:药师在审方时首先要检查处方的科别、姓名和年龄,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

2.查药品:药师需要对处方中的药名、剂型、规格和数量进行仔细核查,以保证药品的正确性。

3.查配伍禁忌:药师需要对药品的性状、用法和用量进行审查,以避免药品之间的配伍禁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查用药合理性:药师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以确保患者用药的有效性。

四查十对的重要性:
“四查十对”是药师审方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它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关键。

药师在审方时,通过对处方的仔细核查,能够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用药问题,从而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结论:
“四查十对”是药师在审方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它对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四查”“十对”制度范文(2篇)

“四查”“十对”制度范文(2篇)

“四查”“十对”制度范文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调剂室发药管理,杜绝差错事故发生,防范医患纠纷,制定本制度。

内容:一、四查:1.查处方。

检查处方的规范要求,对不符者按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处理。

2.查药品: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包装、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性状等,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发出并及时报告。

3.查配伍禁忌。

检查处方配伍用药是否合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4.查用药合理性。

检查诊断与选用的药品是否相符、用法用量是否合理。

二、十对:1.对科别、姓名、年龄;2.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3.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4.对临床诊断。

核对无误后按调剂操作规程交代发药。

三、本制度适用于调剂部门。

“四查”“十对”制度范文(2)四查十对制度范本第一章四查一、落实终身学习的“四查”1. 首查个人学习情况本企业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要求每位员工每年进行个人学习计划的制定,通过定期的个人学习情况查核,促使员工保持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

个人学习情况查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学习时间和内容的记录等。

每季度一次的个人学习情况查核旨在发现员工的学习需求,解决学习问题,并根据查核结果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和培训计划。

2. 第二查团队学习情况企业鼓励员工以团队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提升整体学习效果。

第二查的目的在于检查团队学习质量和成效,促进团队的协作和学习氛围。

团队学习情况查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过程和成果的评估、团队学习会议的记录等。

每半年一次的团队学习情况查核旨在推动团队共同成长和推动团队学习的动力,提升团队绩效。

3. 第三查组织学习情况企业通过开展组织学习活动,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

第三查旨在检查企业组织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组织学习情况查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情况、组织学习活动的评估等。

每年一次的组织学习情况查核旨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组织能力和竞争力。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一、任务背景在药店或医院的药房,药师是负责调剂处方的专业人员。

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药师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核对工作。

其中,四查十对是药师在调剂处方过程中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

二、四查四查指的是:“病人、药品、剂量、用法”四个方面的核对。

1. 病人在调剂处方之前,药师首先要核对病人的相关信息,确保给予正确的药物。

核对病人信息时应包括: - 患者姓名:与处方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 年龄性别:与处方上的年龄性别是否一致; - 医嘱单号:与医生开具的医嘱单号是否一致。

2. 药品核对药品是为了确认给予患者正确的药物,并避免发生错误。

核对药品时应包括:- 药名:与处方上开具的药名是否一致; - 规格:与处方上开具的规格是否一致;- 数量:与处方上开具的数量是否一致。

3. 剂量核对剂量是为了确保患者得到正确的药物剂量,避免过量或不足。

核对剂量时应包括: - 单次剂量:与处方上开具的单次剂量是否一致; - 给药频次:与处方上开具的给药频次是否一致; - 总剂量:与处方上开具的总剂量是否一致。

4. 用法核对用法是为了确保患者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药物,避免使用错误或不当。

核对用法时应包括: - 给药途径:与处方上开具的给药途径是否一致; - 服用时间:与处方上开具的服用时间是否一致; - 注意事项:根据药品特性和患者情况,提醒患者注意事项。

三、十对十对指的是在调剂处方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十个重要环节。

1. 处方审核在调剂处方之前,药师需要仔细审核医生开具的处方,确保其合理、准确、规范。

审核内容包括: - 处方完整性:检查处方是否完整、清晰,并确保未被涂改; - 处方合理性:检查处方的药物选择、剂量、用法是否合理; - 处方规范性:检查处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2. 药品配比根据处方上开具的药名、规格和数量,药师需要准确地配比药品,确保患者得到正确的药物。

3. 药品核对在配比完成后,药师需要再次核对所配比的药品,以确保无误。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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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应当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对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
直塘卫生院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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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解处方四查十对内容药师调解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纪;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目;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治理方法》划定,药师应该卖力逐项检讨处方前记.正文和跋文书写是否清楚.完全,并确认处方的正当性.应该按照操纵规程调解处方药品:卖力审核处方,精确调配药品,精确书写药
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解释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点,包含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留意事项等.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力药品处方,药师应该按年代日每日编制次序号.
药师应该对处方用药合适性进行审核,内容包含:划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实验及成果的剖断;处方
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精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门路的合理性;是否有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互
相感化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合适情形.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以为消失用药不合适时,应该告诉处
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从新开具处方.药师发明轻微不合理用药或
者用药错误,应该谢绝调解,实时告诉处方医师,并应该记载,按照
有关划定陈述.对不规范处方或者不克不及剖断其正当性的处方,不得调解.
取得药学专业技巧职务任职资历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解工作.药师应该凭医师处方调解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解.。

药剂科四查十对内容

药剂科四查十对内容

药剂科四查十对内容【原创版】目录1.引言2.四查十对的概念和要求3.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4.四查十对的实施意义5.结论正文1.引言在医疗行业中,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一直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我国在 2007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药品管理法中提出了药师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查十对的内容和实施意义。

2.四查十对的概念和要求四查十对是指药师在调剂处方时必须进行四个方面的查对,并对每个方面进行十项具体的核对。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药师在调剂处方时能够做到准确、细致和全面,以保障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3.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包括:(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药师在调剂处方时首先要核对处方的开具科室、患者姓名和年龄,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用药的合理性。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药师在调剂药品时要核对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和数量,以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剂量的合理性。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药师在调剂药品时要注意药品之间的配伍禁忌,以及药品的性状和用法用量,以避免药品相互作用或产生不良反应。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师在调剂药品时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核对用药的合理性,以确保药品能够有效地治疗患者的病情。

4.四查十对的实施意义四查十对的实施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四查十对,药师能够准确、细致和全面地调剂处方,减少药品的误用和滥用,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同时,四查十对也有利于提高药师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5.结论总之,四查十对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执业药师审方的四查十对

执业药师审方的四查十对

执业药师审方的四查十对
【原创版】
目录
1.引言
2.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
1.查处方
2.查药品
3.查配伍禁忌
4.查用药合理性
3.四查十对的重要性
4.结论
正文
引言:
在药学领域,药师审方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药师在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以确保患者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药物。

本文将对“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药师更好地执行审方工作。

四查十对的具体内容:
1.查处方:药师在审方时需要对处方的科别、姓名、年龄进行核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

2.查药品:药师需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进行核查,以确保患者使用的药物与处方一致。

3.查配伍禁忌:药师需要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进行核查,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确保药物的联合使用是安全可行的。

4.查用药合理性:药师需要对临床诊断进行核查,确保药物的使用与患者的病情相符,避免过度治疗或不当治疗。

四查十对的重要性:
“四查十对”是药师审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药师在执行审方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进行,确保患者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药物。

结论:
总之,药师在审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药师而言,执行“四查十对”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对患者负责任的表现。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范本四重审查与十项核对,是医药调剂师在调配药品时需遵循的准则,具体如下:四重审查:审查处方,审查药品,审查配伍限制,审查用药的适宜性。

十项核对:核对科室,核对姓名,核对年龄;核对药品名称,核对剂型,核对规格,核对数量;核对药品性状,核对使用方法和剂量;核对临床诊断。

需详细检查处方,核对科室、姓名、年龄;全面审查药品,核对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确认配伍限制,核对药品性状,核对使用方法和剂量;确保用药的适宜性,与临床诊断相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药师应仔细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其合法性。

药师需按照规程调配处方药品,仔细审核后调配药品,正确填写药袋或标签,注明患者信息及药品使用说明;在交付药品时,应根据药品说明书或处方指导,详细说明每种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注意事项等。

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需按日期顺序编号。

药师需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皮试要求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测试结果;用药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剂量和使用方法的准确性;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合理性;防止重复给药;避免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他可能的用药不适宜情况。

若药师发现用药不适宜,应告知处方医师以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若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拒绝调配,及时通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相关规定报告。

对不合规处方或无法判断其合法性的情况,不得进行调配。

只有获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才有资格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药师必须依据医师处方调配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进行调配。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制定的调剂室四查十对制度,旨在加强调剂部门的药品管理,防止差错,预防医患纠纷。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调剂活动。

内容:一、四查:1. 查处方:检查处方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处方按医院规定处理。

2. 查药品: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批准文号、有效期和性状,对疑似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发出并及时报告。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3篇)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3篇)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剂师调配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药剂师调配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1查处方:对姓名,科别,年龄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二药剂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合法性。

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及用法,用量,包装等;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说明书方法或处方用法,进行用药指导。

三对于____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师应当按时间顺序编写顺序号。

四药剂师应当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1必须皮试药品,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试验结果____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五药剂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2024年“四查”“十对”制度(2)是我国在政治体制和社会治理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查指的是“思想查、政治查、工作查、作风查”。

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全面排查和考核,旨在查找和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思想偏差、政治问题、工作不落实和作风不端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四查,可以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干部队伍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而十对则是指“上下对、内外对、党群对、机构对、制度对、规矩对、权责对、重疏对、紧松对、利益对”。

这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处理好上下级、内外关系;坚持党群关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新模式;健全党政机构、公共机构的对应关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严守公正法治原则,健全和严格执行各种规矩;做好权责划分和协同配合,落实好各级政府的责任;推动上下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疏导关系;维护好权力和市场的辩证关系;稳妥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共同繁荣。

医院四查十对制度

医院四查十对制度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对临床诊断。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的,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3、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生,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4、对于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5、配方时要细心、谨慎、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调配西药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必须用药匙配,以防污染。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必须单包注明。

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

7、调配毒、麻、精神药品时,要反复核对。

8、处方调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复核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9、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10、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227。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剂处方四查十对内容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应当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对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医院各科查对要求

医院各科查对要求

医院各科查对要求
医疗活动是非常严肃和严谨的行为。

自医师开具处方得到患者应用药物,存在诸多环节。

在执行查对制度时应严格按各科查对要求进行认真查对。

1、药师“四查十对”:
根据卫生部2007年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护士“四查八对”:
主要是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

四查:查医嘱、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有效期、时间。

3、输血“三查八对”:
主要指为患者输血时需掌握的步骤。

三查:即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

1。

调配处方查对复核交代制度

调配处方查对复核交代制度

调配处方查对复核交代制度
一、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二、六不发
(1)书写不清楚、不完整或不符合书写规则和处方规则的不发;
(2)超剂量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不发:
(3)违反特殊药品管理使用规定的处方不发;
(4)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无失效期或保质期、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不发;
(5)过期、变质、虫伤、鼠咬,霉变、腐败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发;
(6)加工炮制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不发。

四、二交待
(1)发药时向取药者口头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
(2)经常向医生交待药品供应情况和推荐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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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师应当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 过敏 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对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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