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5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供应商、劳务派遣、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与千业水泥公司相关的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供应商、劳务派遣、厂内外来施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千业水泥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劳务派遣、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监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 企管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工合同。
3.3 后勤部、设备部负责承包方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
3.4 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质、考察、签订合同、表现评估、续用等。
4 工作程序
4.1 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
4.1.1 安监部、后勤部、设备部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4.1.1.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4.1.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4.1.1.3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1.2 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安监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1.3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4.1.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须到安监部备案。
4.1.5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1.
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4.1.
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1.
5.3 安监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千业
水泥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
5.4 进行检修的分厂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1.
5.5 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监部审核存档备案。
4.1.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4.1.6.1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安监部的批准,方可作业。
4.1.6.2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1.6.3 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1.6.4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检修分厂和安监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安监部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1.6.5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检修分厂和安监部备案。
4.1.6.6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
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款,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4.1.6.7 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4.1.6.8 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1.6.9 乙方如在检修中发生伤亡事故,造成轻伤1人次扣除乙方总检修工程款的20%;造成重伤1人次扣除乙方总检修工程款的40%。所有扣款在检修工程款中扣除。
4.1.6.10 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经济合同。
4.1.6.11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上级安全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所有罚款,乙方均应无条件承担。
4.1.7承包方绩效考核标准
4.1.7.1安全管理(30分)
严格执行《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及签订的安全协议,相关施工(作业)方资质符合要求,及时与业主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自己服从业主管理,安全效果较好。遵守业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无违章现象。扣分标准按照制度和协议执行。发现一处扣5分。
4.1.7.2作业项目质量(30分)
作业认真,能够做到“三检”,质量满足业主及合同约定的标准。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控制作业项目质量。发现一处扣5分。
4.1.7.3作业项目进度(30分)
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基本按照要求完成作业项目施工每个节点的任务。拖延作业项目进度每次扣5分。
4.1.7.4遵章守纪(10分)
相关方要针对临时作业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作业人员在厂区内能够遵守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打架、盗窃等违反规章制度情况。发现一次违纪扣5分。
4.2 供应商管理
4.2.1 公司的所属供应商、长期供应原燃材料、辅材料、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4.2.2 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管理落实、考核工作。
4.2.3 供应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进行编制采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