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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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汇报》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汇报》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联席会议汇报》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汇报深圳市建设局(202*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联席会议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以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重点,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勇于创新,在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202x年10月1日,国家《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颁布实施,标志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正式起动。

而202x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走上法制的轨道,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日新月异,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领》和《关于打造1绿色建筑之都行动方案》,批准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建设主管部门也发布了《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办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许可办法》以及《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等13个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202x年,深圳市建设局将绿色建筑作为主题工作年,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的主要抓手,主要工作有:1、完善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

为了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条例》,加快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我局积极制订和编制相关配套文件和技术标准。

已经发布实施了《深圳市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许可办法》等5项文件,正在制订《绿色建筑认定办法》等5项;已经发布技术标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等8项,正在编制《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等12项。

以上10项政策法规和20项技术标准编制发布后,将初步形成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2、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

根据《建筑节能条例》,202x年11月1日起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等制度,至今年11月底,全市共抽查施工图设计文件505项,涉及建筑面积2080万平方米,一次通过率为25%;建筑节能专项验收478项,建筑面积约2783万平方米,一次通过率为19%,整改投入21011万元。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2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第三章新建建筑节能第四章既有建筑节能第五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六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以下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金融、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交通、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根据规划安排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开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建筑节能活动。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
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期刊名称】《上海建材》
【年(卷),期】2007(000)006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财政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财务局:rn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的问题日益突出.
【总页数】2页(P1-2)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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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J],
2.浙江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J], 李蓉樱
3.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J],
4.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J], 无
5.2012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三等奖) 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J], 丁勇;李百战;吴波;董孟能;邹毅;张军;喻伟;高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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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附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二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省级、市级数据中心(或数据中转站的业务需求,并综合考虑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能耗监测系统需求,研究制定了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

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包括综述、软件系统框架、数据传输需求和系统安全需求等内容,以及针对省市级数据中心规范关键数据的数据库结构和数据上传xml格式等两个附录。

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编制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和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

联系人:杨柳忠电话:010-******** 传真:010-********目录1综述 (12软件系统框架 (32.1 系统功能框架图 (32.2 应用层软件功能描述 (4 2.2.1数据采集软件子系统 (4 2.2.2数据处理子系统 (42.2.3数据上报子系统 (62.2.4数据接收子系统 (62.2.5消息管理子系统 (62.2.6数据分析展示子系统 (7 2.2.7建筑业主服务子系统 (7 2.2.8公众服务子系统 (82.2.9信息维护子系统 (82.2.10系统监测子系统 (9 2.3 分项能耗计算规则 (9 2.4 平台数据库结构 (102.5 平台开放性和扩展性 (10 3数据传输需求 (113数据传输需求 (113.1 数据上传 (113.2 数据接收 (123.3 数据上传的XML接口要求 (144系统安全需求 (154.1 访问控制功能 (154.2 数据安全控制 (164.3 网络安全控制 (161综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资源压力越来越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cng vc/ c /s /sj2 0 1/20 1 2— 05 .m i o .n zf i g wii / 0 70 t0 70 6 1 9 4h k 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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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数据采集标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 建筑 能 <
源审计 导则> , 等 各地应结合本地 实际 , 紧研究 制定相 应实 抓 施细则 , 并抓好 落实 。 在示范省市取得经验 的基础上 , 据国 根
型公共建筑 节能的支持。
《 十二) 加强技术产 品保 障 各级建 设主管部 门要积极支 持国家机关办 公建 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 的新技术 . 新产品 的开发 . 集成和 推广应 用示 范 . 组织引进 、 消化 、 吸收国外先 进技术 . 优先支 持科技含量高 . 济性好 、 经 节能效 果显著 . 拥 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产品及技 术的研究开发。 加快 淘汰落 后的技术 、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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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设 计文件 中的各项节能措施 . 确保 质量。
《 认真做好 宣传 工作 。 级建设 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 十) 各
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 用 . 力宣传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
三、 强节能运行与改造 , 高既有建筑 能源利用 加 提 效率
开展节能监 管体 系建设相 关工作 . 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对国家 机关办公建 筑和 大型公 共建 筑的建筑 面积 用功能 使 结构
形式 、 年度能耗总量等基 本信息 的调查 统计 . 对重点 用能单 位的能源 审计 . 对能耗 统计或能 源审计结 果的公 示 . 对重点 城市 中重点建筑进行建立 能耗检测平台试点等 各地要按照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 管体 系建设实施 方案>《 )认真组织 实施 。 附件 . 《 提高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 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住建部财政部207号文

住建部财政部207号文

财政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近年来,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在部分省市开展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节能量审核、制定能耗定额、建立能效交易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充分激发了节能改造市场需求。

但当前还存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水平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充分挖掘公共建筑节能潜力,促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在建筑节能领域应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针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手段,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

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识别重点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并逐步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二、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一)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节能省地及绿色生态的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把能耗标准作为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要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广泛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

(二)实行建筑能耗指标控制。

要强化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应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将纳入“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将纳入“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城市
应研 究提 出推 动合 同能 源管理 的 实施 方案 ,明确 合 同能 源管 理在 建筑 节能 领域 的模 式 内 容 。 同 B 在 寸,


能 耗动 态监测 的 基础 上
各地 要结 合本 地 实际 ,研究 制 定 当地 国家机 关办 公 建筑 和大 型公 共建 筑的 用能 标准


逐 步建立 超定额 加价制度 。 《 知》 要求 各 地 要 定 期 开 展 节 能 运 行 管 理 技 术 通
, ,
பைடு நூலகம்
培训
提 高 国家机 关办 公建 筑和 大型 公 共建筑 的 节能运 行 管 理 能 力 和 技 术 水 平 ; 深 入 开 展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运 行 宣 传 树 立 节 能 意 识 , 营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氛 围 ,促 进 全 社 会
庆 、 内 蒙 古 等 第 二 批 国 家 机 关 办 公 建 筑 和 大 型 公 共 建 筑 ‘ 能 耗 监 测 平 台 建 设 试 点 城 市 , 2 1 年 内 应 完 成 监 测 平 0 0 台 的 建 设 , 并 通 过 验 收 。 第 三 批 试 点 城 市 要 深 化 实 施 方 7 1 日 , 在 2 1 第 六 届 北 京 国 际 纯 电 动 车 、 混 合 月 6 0 O

动 力 清 洁能 源汽 车及零 部件 展 览会 上 ,东风 汽车 一款 纯 电动 汽车 全新 亮 相 。这 是 中 国首款 纯 电动城 市轻 型物
流 车 。 该 车 进 行 了 3 项 技 术 革 新 ,零 排 放 、低 能 耗 、低 3 噪 声 ,希 望 成 为 致 力 节 能 减 排 企 业 的 首 选 环 保 车 型 。 中 国 2 0 年 发 布 的 《 车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 指 出 ,到 09 汽 2 1 年 , 中 国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要 形 成 5 万 辆 的 产 能 ,新 能 0 1 0 源 汽 车 销 量 要 占到 乘 用 车 销 售 总 量 的 5 %左 右 。一 段 时 期 以 来 , 中 国不 断 提 高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研 发 及 生 产 能 力 ,各 厂商不 断推 出新能 源车型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
全权代表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 对所提供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与协调; 负责安排建筑能源审计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负责提供建筑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能源费用账单、能源管理文件等各种有
关资料;
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
1.6.7 联络人职责: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 并将问题反馈给责任人。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建筑能源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并在媒体上曝光。 1.7 能源审计小组成员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
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1 总 则.....................................................................................................3 2 术 语.....................................................................................................6 3 基本规定...............................................................................................6 4 审计程序...............................................................................................8 5 审计内容............................................................................................. 11 6 审计方法.............................................................................................15 7 审计报告.............................................................................................18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年10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导则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同济大学(主编)、清华大学、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本导则是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各地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龙惟定、白玮、马素贞(同济大学)魏庆芃、王鑫(清华大学)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4)4 审计程序 (6)5 审计内容 (9)6 审计方法 (13)7 审计报告 (16)1总则1.1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

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理为突破口,建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整体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2.02•【文号】建办科函[2009]70号•【施行日期】2009.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的通知(建办科函[2009]7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要求,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规范和指导各级数据中心(中转站)软件系统应用研究开发,保证数据统计分析的一致性,依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导则,我部组织编写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下载),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王建清电话:************邮箱:***************附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二○○九年二月二日附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二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省级、市级数据中心(或数据中转站)的业务需求,并综合考虑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能耗监测系统需求,研究制定了本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2007年10月前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本导则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同济大学(主编)、清华大学、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

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本导则是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各地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龙惟定、白玮、马素贞(同济大学)魏庆芃、王鑫(清华大学)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4)4 审计程序 (6)5 审计内容 (9)6 审计方法 (13)7 审计报告 (16)1 总则1.1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

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理为突破口,建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整体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附件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方案评审、建设过程监管、项目验收、系统运行监管等部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杨柳忠电话:010-********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4 技术方案评审 (3)5 建设过程监管 (4)6 项目验收 (4)7 系统运行监管 (6)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指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验收、运行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凡使用国家财政拨款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运行的管理工作,都适用本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除了遵守本管理规范和相关技术导则,还可以制定所辖区域的能耗监测系统管理规范和技术导则的实施细则。

1.3 本规范编制依据《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部、财政部:建科[2007]245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1.4 与本规范相关的其他标准规范本规范参照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技术导则:《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楼宇计量装置技术导则》《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数据中心建设技术导则》2 术语2.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办公建筑,包括国家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是指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之外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8-2023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2018-2023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保障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稳定、持续、高效运行,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分平台”)、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区级分平台(以下简称“区级分平台”)及本市已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并实现联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已联网的建筑”)。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一)负责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及制度完善等各项功能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各级平台和已联网的建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布建筑能耗监测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标准和年度情况报告。

(三)负责对各级平台和已联网的建筑运行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组织开展重点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

第四条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并负责已联网的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运行管理工作。

落实具体部门、人员和运维机构,落实市级机关分平台和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运行和维护工作经费,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第五条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一)具体执行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及功能完善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具体执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标准等要求,具体开展重点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和业务培训。

(三)编制并上报市级平台运行和维护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落实市级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费用。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搜集技术导那么DGJ32/TJ111-2020送审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前言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功效和体会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搜集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那么。

本导那么包括总那么、适用范围、术语、搜集对象与指标、能耗数据搜集方式、能耗数据搜集系统、能耗数据处置方式、能耗数据展现、能耗数据编码规那么、数据质量操纵等部份。

本导那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治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说明。

本导那么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那威: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杨柳忠:0目录1总那么2适用范围3术语4搜集对象与指标5能耗数据搜集方式6能耗监测系统7能耗数据处置方式8能耗数据展现9能耗数据编码规那么10数据质量操纵附录1 建筑大体情形数据表附录2 要紧省市行政区划代码附录3 数据编码规那么例如附录4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理论折算值1总那么为科学、标准地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统一能耗数据的分类、分项方式及编码规那么,实现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搜集、准确传输、科学处置、有效贮存,为确信建筑用能定额和制定建筑用能超定额加价制度提供数据支持,指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治理和节能改造,制订本技术导那么。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应符合本技术导那么,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标准的规定。

2适用范围本技术导那么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

3术语能耗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纳远程传输等手腕及时搜集能耗数据,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 开展能耗统计 、 能源审计 、 能效公示等工作。在此基础上 , 研究制定用能标准 、 能耗 定额 和超定 额 加价 、 能服务 等 制度 , 节 并逐 步在 全 国范 围内推 开 。
二 、 格 执行节 能标 准 。 严 抓好 新建 建筑 节 能 ( ) 三 进一 步 明确建 筑方 针 。 国家机 关办公 建 筑 和大 型公共 建 筑 的建设 活 动 , 坚持 科学 发 展观 , 足 国 要 立 情, 既要 保证 质量 安全 , 又要 强调 使 用功 能 与经 济 实用 , 别 是要 考 虑运 营 过程 中消耗 能 源 资 源 的成本 , 特 既要 考 虑 建筑 外观 效 果 , 又要 强调 建 筑结 构 、 备 的节 能及 环 保要 求 , 考虑 当地 经 济 发展 水 平 和实 际 需要 , 设 要 杜绝 盲 目攀 比 , 浪费 投资 的现 象 。 ( ) 化 执行 节能 标准 的全 过程 监 管 。在 国家机 关办 公建 筑 和大 型公共 建 筑建 设 的全 过程 严格 执行 建 四 强 筑 节 能标 准 , 在规 划立 项 阶段 , 能 耗标 准作 为建设 国家 机关 办公 建 筑 和大 型公 共 建 筑 项 目核 准 和备 案 的强 把 制 性 门槛 。 工 图设计 文件 审查 不合 格 的不 得颁 发施 工 许可 证 。 目建 成 后 , 须 进行 建筑 能效 专项 测评 , 施 项 必 达 不 到节 能强 制性 标准 的 , 关部 门不得 办理 竣工 验 收备 案手 续 。 有 ( ) 实项 目建 设各 方 主体 责任 。 设单 位要 按 照相 应 的建筑 节 能要求 委 托工 程项 目的建筑 设计 。 五 落 建 竣工 验 收应 包括 查验 建筑 节能 强制 性标 准执 行情 况 。设 计单 位要 严 格按 照有 关 节能 、 节地 、 水 、 节 节材 和环 保标 准 进 行设 计 。 工 图设 计 文件 审查 机构 要在 审查 报告 中单列 建筑 节 能专项 审查 内容 , 施 审查 不合 格 的 , 得通 过施 不 工 图 审查 。施工 、 监理 单位 要严 格 落实设 计文件 中的各 项节 能措 施 , 确保 质量 。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财政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财务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电量约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22%,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10~20倍,是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同类建筑1.5~2倍,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对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新建建筑要坚持遵循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原则,在建设全过程中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要加强用能管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管理手段,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培育和规范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引导推进模式,建立促进节能长效机制,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立和完善能效测评、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促进既有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改造。

争取“十一五”期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节约1100~1500万吨标准煤。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12.17•【字号】琼建设[2008]278号•【施行日期】200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设[2008]278号)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到我厅勘察设计科技处。

联系人:郭廷水联系电话:65311095海南省建设厅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全面掌握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状况,加强能源利用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节能监管体系的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T154-2007)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量数据统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统计对象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学校园公共建筑。

第四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活动应坚持客观、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活动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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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
现状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政府,钱江新城、下沙经济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精神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根据全省统壹安排和布置,结合杭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存量、规模、分布和用能等现状调查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调查统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壹、调查目的
建筑存量、规模、分布和用能等现状调查统计工作是实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的壹项基础工作。

为了制定杭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及能耗监测工作计划,且为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能耗统计、分项计量、能耗监测、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1、调查范围:杭州地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钱江新城、下沙经济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2000平方米(含)之上的各级机关办公建筑和1万平方米(含)之上的大型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包含:1类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2类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3类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4类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5类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电视用房等);6类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7类其他建筑(上述6类以外的建筑)。

2、调查内容:详见附件1《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调查表》(包括表1.1-1.3)。

三、调查路径和要求
1、调查路径:调查工作分区域进行,通过所属区、县(市)政府的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委托同级建设局建筑节能工作管理机构)牵头布置落实,汇总后报杭州市建筑节能中心。

2、调查要求:《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1,包括表1.1-1.3)由各区汇总后,连同《各区、县(市)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现状调查统计汇总表》(附件2)壹式俩份加电子表,统壹报杭州市建筑节能中心。

联系方式:杭州市建筑节能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70号,邮编:310003,联系人:裘丽敏、吴锋,电话及传真:87018725,电子邮箱:hzcjky@)。

附件:(可在“杭州建设网”的“公告通知”栏中下载)
1、《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调查表》(包括表1.1-1.3);
2、《各区、县(市)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现状调查统计汇总表》
杭州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
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联系人: 电话:
附表1.1建筑能源账单表-电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 m2,特殊区域a 面积: m2,基本电费: 元/kW
, 峰时电价 元/kWh ,平时电价 元/kWh ,谷时电价 元/kWh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附表1.2建筑能源账单表-燃料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m2,油价:元/kg,燃气价:元/m3,煤价:元/kg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附表1.3建筑能源账单表-水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m2,建筑使用人数:人,水价:元/t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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