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2013、03、01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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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历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威海历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威海市历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发布时间执行时间文号1801995.05.301995.06.01威政发〔1995〕23号2401997.04.291996.09.01威政发〔1997〕20号3201999.09.101999.07.01威政发〔1999〕51号3702001.09.242001.07.01威政发〔2001〕39号4102002.12.022002.10.01威政发〔2002〕45号5302005.01.242005.01.01威政发〔2005〕6号6102006.09.302006.10.01威政发〔2006〕73号7602008.01.302008.01.01威政发〔2008〕6号9202010.04.292010.05.01威政发〔2010〕23号1100 2011.03.01 2011.03.01 威政发〔2011〕12号1240 2012.04.09 2012.03.01 威政发〔2012〕14号1380 2013.02.27 2013.03.01 鲁政字〔2013〕39号1500 2014.02.28 2014.03.01 鲁政字〔2014〕49号1600 2015.2.28 2015.03.01 鲁政字〔2015〕39号1710 2016.5.20 2016.06.01 鲁政字〔2016〕117号1810 2017.5.27 2017.06.01 鲁政字〔2017〕86号1910 2018.4.26 2018.06.01 鲁政字〔2018〕80号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05年1月1日起为5.0元/小时,分别为6.0元/小时、7.5元/小时、9.6元/小时、11.5元/小时、13元/小时、14.5元/小时、15元/小时、16元/小时、17.1元/小时、18.1元/小时、19.1元/小时,均为全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中的最高档。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山东省烟台市历年来最低工资、小时工资、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一、烟台市2000年-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1999年-2001年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290元,海阳市、栖霞市260元,其他县市区320元。

2001年7月-2002年9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40元,海阳市、栖霞市310元,其他县市区370元。

2002年10月-2004年12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80元,海阳市、栖霞市340元,其他县市区410元。

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牟平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长岛县470元,其他县市区530元。

2006年10月-2007年12月,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61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540元。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76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620元。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2月30日;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

小时工最低工资分9.6元、7.8元两个档次。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调整为11.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烟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

其中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是较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调整为13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3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0.12
•【字号】鲁政字〔2023〕172号
•【施行日期】2023.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23〕17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

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
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

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1]6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60元、280元、310元、340元、370元。

各市分类标准见附表。

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标准暂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其标准应略高于按最低月工资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中央驻鲁企业(含驻鲁部队企业)、省属企业和外省市驻鲁企业执行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鲁政发[1999]95号文件即行废止。

各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人地区最低工资标准370 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历下区、槐荫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含开发区)、临淄区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长岛县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寿光市威海市340 青岛市:各县级市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市、莱阳市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济南市:长清县、章丘市、平阴县淄博市:除张店区、临淄区外的各县(区)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潍坊市:除潍城区、奎文区、寿光市外的各县(市、区)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310 济宁市:各县临沂市:各县济南市:济阳县、商河县枣庄市:除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外的其他县(区)东营市烟台市:栖霞市、海阳市莱芜市德州市:德城区280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德州市:除德城区外的各县(市)滨州市菏泽市:牡丹区260聊城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菏泽市:除牡丹区外的其他县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2]7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2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2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21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部队驻鲁单位:为维护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0]7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发布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9.6元/小时、7.8元/小时、6.5元/小时(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市要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最低工资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表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各市、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表单位:元/小时、人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威海市所辖市(区)9.6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莱芜市所辖区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7.8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菏泽市所辖县(区)6.5——结束——。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2014版)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2014版)

山东省烟台市历年来最低工资、小时工资、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信息整理:烟台社保耀眼的猩猩一、烟台市2000年-2014年的最低工资标准1999年-2001年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290元,海阳市、栖霞市260元,其他县市区320元。

2001年7月-2002年9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40元,海阳市、栖霞市310元,其他县市区370元。

2002年10月-2004年12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80元,海阳市、栖霞市340元,其他县市区410元。

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牟平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长岛县470元,其他县市区530元。

2006年10月-2007年12月,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61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540元。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76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620元。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2月30日;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

小时工最低工资分9.6元、7.8元两个档次。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调整为11.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烟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

其中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是较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调整为13元。

全国各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2月25日更新)

全国各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2月25日更新)
2013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2月25日更新) 月最 低工 实施日 资标 期 准 (元 1400 2013.1. 1 2012.4. 1 2012.4. 1
省 城市 份 北 1 京 北京 市 上 2 海 上海 市 天 3 津 天津 市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 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 重 、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 4 庆 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 市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 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 深圳 广州 广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5 东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省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 揭阳、云浮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厦门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 、闽侯县、连江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鲤城区、丰泽 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 福 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 6 建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漳浦县、云霄县 省 、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 县、德化县、永春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 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 永定县、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 、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 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 南县。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矫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 青山区
2013.1. 1200 1
1080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我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根据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其次,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消费能力,促进市场需求的扩大,推动经济的增长。

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最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总之,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3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3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5〕3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
14.5元、13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4〕49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

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结束——。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4)-鲁政字[2004]9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4)-鲁政字[2004]9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4)
正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04]93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标准分为5类: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

二、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三、今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同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鲁政发[2002]79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七日
注:威海市执行530元/月的标准。

——结束——。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07]2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5 00元、620元、760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各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由各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 008年1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06]2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O 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主题词:劳动保障工资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 2月25日印发。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山东省烟台市历年来最低工资、小时工资、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一、烟台市2000年-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1999年-2001年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290元,海阳市、栖霞市260元,其他县市区320元。

2001年7月-2002年9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40元,海阳市、栖霞市310元,其他县市区370元。

2002年10月-2004年12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80元,海阳市、栖霞市340元,其他县市区410元。

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牟平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长岛县470元,其他县市区530元。

2006年10月-2007年12月,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61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540元。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76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620元。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2月30日;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

小时工最低工资分9.6元、7.8元两个档次。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调整为11.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烟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

其中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是较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调整为13元。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2015年)

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1]6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60元、280元、310元、340元、370元。

各市分类标准见附表。

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标准暂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其标准应略高于按最低月工资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中央驻鲁企业(含驻鲁部队企业)、省属企业和外省市驻鲁企业执行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鲁政发[1999]95号文件即行废止。

各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2]7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90元、310元、340元、380元、410元。

各市分类标准详见附件。

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标准暂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其标准应略高于按最低月工资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中央驻鲁企业(含驻鲁部队企业)、省属企业和外省市驻鲁企业执行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省市历年来最低工资、小时工资、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一、市2000年-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1999年-2001年市最低工资标准: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290元,海阳市、栖霞市260元,其他县市区320元。

2001年7月-2002年9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40元,海阳市、栖霞市310元,其他县市区370元。

2002年10月-2004年12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80元,海阳市、栖霞市340元,其他县市区410元。

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牟平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长岛县470元,其他县市区530元。

2006年10月-2007年12月,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61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540元。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76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620元。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2月30日;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

小时工最低工资分9.6元、7.8元两个档次。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调整为11.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

其中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是较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调整为13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鲁政字[2011]3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18
【实施日期】2011.03.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失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1〕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100元、950元、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9.8元、8.7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
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0〕74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最低工资标准山东

最低工资标准山东

最低工资标准山东
最低工资标准2015山东
导读:山东省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根据规定,山东省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最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

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5年山东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后的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4.5元、13元。

(具体最低工资标准如下图)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也是中国的经济大省之一。

在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尤为重要。

而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者工资保障的底线,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首先,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其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能够较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其次,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民收入水平、就业形势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变化,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提高。

这种动态调整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进行差别设置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数额。

这种差别设置能够更好地反映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地方政府和劳动部门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和监督非常重视,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处罚制度。

对于违法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这种有效的执行和监督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山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差别设置、有效执行和监督的。

它能够较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山东省能够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劳动者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稳定和谐。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

这是山东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山东还同步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1元、17.3元、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5%,这两项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此外,山东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3%。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二、最低工资是指什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三、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与单位就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沟通。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需要稳定的收入同时也需要公平的收入。

大多数情况劳动与单位沟通,其实就是个提醒。

2、拨打“12333”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根据语言提示,选择需要咨询的内容,进行投诉。

一般对于基础劳动者而言,单位在没有合理解决的情况下,才会向相关部门求助。

3、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劳动者来说,已经对单位失去了信心。

大多数已经不想在本单位提供劳务关系,一种是迫于无奈,单位过于苛刻。

另一种自身有物质需求满足,需要内心公平满足。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发〔2001〕6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260元、280元、310元、340元、370元。各市分类标准见附表。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标准暂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其标准应略高于按最低月工资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
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中央驻鲁企业(含驻鲁部队企业)、省属企业和外省市驻鲁企业执行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1)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
【发日期】2001.07.12
【实施日期】2001.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2)[失效]
四、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7月日起执行。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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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地区
济南市: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
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
城阳区
淄博市:
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
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
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
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
菏泽市所辖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
14."5元1220元
12."5元1080元11元
日照市所辖县(区)
莱芜市所辖区
临沂市: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
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淄博市:
高青县、沂源县
枣庄市:
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
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
梁山县
泰安市:
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
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
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济南市:
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
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
淄博市: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
市中区、滕州市
烟台市:
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
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
昌乐县
济宁市:
市中区、任城区、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
微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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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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