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文明办(2010)5号附件: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21•【字号】鄂文[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决定(2009年7月21日鄂文〔2009〕34号)近年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和显著成果,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和广大干部群众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和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湖北省司法系统等9个系统2007-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行业(系统)称号;授予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等172个单位2007-2008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江汉大学附属医院等497个单位2007-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神宜生态旅游路等4条公路2007-2008年度文明路称号(名单附后)。
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加快推进“文明湖北”建设,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2007-2008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行业(系统)湖北省司法系统、湖北省电力系统、湖北省交通系统、湖北省国税系统、湖北省地税系统、湖北省邮政系统、湖北省审计系统、湖北省财政系统、湖北省气象系统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武汉市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硚口区分局、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汉阳大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洪山区分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陂分局、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港航管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武汉市黄陂区气象局、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部余家头水厂黄石市黄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石市国税局西塞山分局、黄石市地方税务局黄石港分局、阳新县供电公司、黄石市气象局、黄石市地方税务局铁山分局、大冶市电力公司、大冶市地方税务局七分局、大冶市国家税务局襄樊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三工厂、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襄樊工厂、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樊卷烟厂、襄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襄樊市水利局、中央储备粮襄樊直属库、襄樊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南漳县人民法院、谷城县地税局、湖北省电力公司老河口市供电公司、襄樊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部、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检察院、保康县审计局、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宜昌市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烟草专卖局、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宜都市地方税务局、枝江市财政局、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宜昌市点军区财政局、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十堰市郧县交通局、竹山县移民局、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十堰市畜牧局、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市分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消防支队荆州市荆州电视台、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中央储备粮荆州直属库、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滋市地方税务局、洪湖市财政局、江陵县供电公司、荆州市中医医院、荆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荆门市钟祥市财政局、荆门市东宝区供电公司、荆门市教育局、荆门市职教集团、荆门市地方税务局浏河分局、湖北省太子山林场管理局鄂州市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鄂州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城分局、鄂州市地方税务局鄂城分局、鄂州市第一幼儿园黄冈市黄冈市财政局、黄冈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部、红安县财政局、中储粮麻城直属库、英山县财政局、浠水县洗马镇财政所、武穴市国家税务局、英山县地方税务局、黄冈电力综合修造厂、团风县烟草专卖局、罗田县审计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黄冈市黄州区国家税务局、黄冈市广播电视局孝感市孝感市地方税务局、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孝感分公司、孝感市孝南区国税局、汉川市第一高级中学恩施州恩施州地方税务局、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恩施市国家税务局、巴东县财政局、建始县地方税务局、来凤县消防大队、咸丰县地方税务局、利川市电力公司咸宁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崇阳县交通局、通山县供电公司、通山县财政局、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咸安区公路管理局、咸宁学院随州市随州市区供电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随州市第二中学、曾都医院、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广水市国家税务局仙桃市仙桃市建设委员会、仙桃市交通局、省电力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潜江市潜江市人民法院、潜江市建设委员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潜江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天门市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天门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罗汉寺闸管理分局神农架林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神农架林区分公司、神农架林区财政局省直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湖北省档案局(馆)、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湖北省图书馆、湖北省机电设计院、湖北新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院校三峡大学、湖北美术学院、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水果湖第二中学、水果湖第一小学大型企业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中国三江航天集团万峰无线电厂、武汉铁路局、湖北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长江宜昌航道局、国营江北机械厂、长江武汉航道局、东风汽车公司电力处、东风汽车公司水厂、中建三局装饰有限公司、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江航天万山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军队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警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司法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湖北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供电英山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地税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检察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卫生襄樊市中医院广电和新闻出版湖北省教育书刊发行社长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武汉培训中心三、省级文明单位武汉市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武汉市广播电视局、武汉市总工会、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江汉分公司、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林业局、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武汉市博物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扁担山公墓管理处、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第一施工公司、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武昌区分局、湖北公路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武昌站务分公司、武汉钢铁公司第三子弟中学、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青山分公司、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劳教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分局、武汉市东西湖区地税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武汉市汉南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黄陂区交通局、武汉市黄陂区财政局、武汉市黄陂一中、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武汉市新洲区林业局、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市出租车管理局、黄石市国税局黄石港区分局、黄石市园林局、黄石市自来水公司、湖北省盐业总公司黄石分公司、黄石日报社、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黄石市司法局、黄石理工学院、中国十五冶金建设公司七公司、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市交警支队、中国联通黄石分公司、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大冶市工商局、黄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大冶市残疾人联合会、大冶市地税局八分局、大冶市灵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阳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阳新县林业局、阳新县第一中学、阳新县国税局富池分局、阳新县药监局襄樊市襄樊市樊城烟草专卖局、襄樊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襄樊市第三十七中学、襄樊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政协襄樊市委员会办公室、襄樊市科学技术协会、襄樊市环境保护局、襄樊市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襄樊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襄樊市中心血站、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盐业总公司襄樊分公司、襄樊学院、枣阳市广播电视局、枣阳市第一中学、宜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城市审计局、南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谷城县国土资源局、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襄樊市襄阳区审计局、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市襄阳支行、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襄樊市地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分局、中国工商银行襄樊市樊西支行、宜城市国税局、保康县财政局宜昌市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武警宜昌市消防支队、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三峡机场边防检查站、宜都市第一高级中学、宜都市供水总公司、当阳电力联营公司、兴山县人民检察院、秭归县城市管理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办公室、宜昌市三峡高级中学、宜昌市总工会、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宜昌市房地产权监理处、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务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宜昌市点军区国家税务局、宜昌外国语学校、宜昌市猇亭区国家税务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分公司、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宜昌监狱、宜昌市实验小学、宜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枝江市第二高级中学、宜昌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兴山县人民法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当阳市建设局、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湖北化肥厂十堰市丹江口市广播电视局、丹江口市第一中学、丹江口市第一人民医院、郧西县国土资源局、竹溪县交通局、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竹山县人民法院、竹山县国土资源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会计管理局、十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办事处、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武当山宾馆、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寿康永乐有限公司、十堰市第一中学、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郧阳医学院、十堰市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六堰支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湖北三环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荆州市荆州市荆州区交通局、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荆州分局、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沙市第五中学、江陵同创机械有限公司、松滋市公路管理局、湖北省烟草公司荆州市公司松滋营销部、松滋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公安县第一中学、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人事局、公安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湖北华丽染料工业有限公司、石首市技工学校、监利县实验高级中学、监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洪湖市邮政局、洪湖市人民检察院、荆州恒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荆州市司法局、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荆州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荆州市实验幼儿园荆门市京山县地方税务局、京山县审计局、京山县物价局、京山县国库收付中心、沙洋县民政局、沙洋县人民法院、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沙洋分公司、钟祥市教育局、钟祥市物价局、钟祥市旧口高中、荆门市东宝区文峰中学、荆门市掇刀区审计局、荆门市象山中学、荆门市会计局、荆门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湖北省超高压荆门输电公司鄂州市鄂州市地方税务局、鄂州市华容区烟草专卖局、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鄂城大队、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石山中学、湖北省电力公司鄂州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部、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鄂州市民政局、鄂州市实验幼儿园黄冈市湖北白莲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黄冈市自来水公司、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冈市公路规费征稽处黄州直属所、中国移动浠水县分公司、武穴市烟草专卖局、黄梅县财政局、黄梅县地方税务局、中国移动黄梅县分公司、红安县中医医院、蕲春县地方税务局、蕲春县广播电视局、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红安县上新集镇财政所、黄冈供电公司输变电工程部、罗田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中共黄梅县纪委(监察局)、浠水县第一中学、黄冈市黄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中国电信黄州区分公司、罗田县第一中学、团风县财政局、团风县国家税务局、红安县邮政局、英山县劳动就业局、武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穴市审计局、黄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孝感市孝感市邮政局、孝感市财政局、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孝南支行、汉川市交通局、汉川市审计局、云梦县工商局、安陆市国土资源局、大悟县审计局、大悟县烟草专卖局、孝昌县交通局、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孝昌分公司、大悟县供电公司恩施州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恩施州司法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恩施市消防大队、恩施州烟草专卖局、恩施市公安局、恩施市工商局舞阳分局、鹤峰县水利局、鹤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建始县劳动就业局、建始县官店镇财经所、宣恩县电力公司、中共巴东县委办公室、巴东县人民法院、巴东县烟草专卖局、利川市工商局、利川市消防大队、来凤县民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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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党办
3)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有年度工作总结。(3分)
3)查阅年度创建工作安排(1分),年度工作总结(1分)。工作安排要结合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上级部门创建工作要求,内容具体详实。方案或总结空洞无物,无年度新内容扣1分,出现行文严重不规范之处的等错误的扣0.5分。简报(1分)要符合基本要求:简报是红头、必须是创建简报,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创建活动,有多处不符合规范扣0.5分至1分。
4)至少开展有3项活动,每次活动1分。活动过程性材料残缺不全或活动照片极其不规范的,活动不计分。
教务处
5)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处室、文明班组创建活动。有活动方案、有考评办法、有表彰总结、有活动效果。(4分)
5)文明行业主要指抓好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行风建设等内容,有结合实际的优质服务主题活动,材料详实丰富(2分)。文明处室、文明班组(2分),突出查阅活动评选表彰照片,照片非常不规范的,扣1分。
膳管处
学生处
10)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有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3分)
10)文体活动至少开展3次,每次活动(含照片)占1分。有文化(文艺)活动室(0.5分);场所门口有标牌(文体活动室)(0.1分);有文化活动设施或器材(如演出服装、乐器、音响器材、书法绘画用品、桌椅等)(0.1分);有文化活动制度和器材管理制度(张贴上墙)(0.1分);有文化活动氛围(标语、字画等)(0.1分);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文字、图片、实物)(0.1分)。有室外体育场(如篮球、排球或羽毛球场等)和室内场所(如乒乓球室、棋牌室、健身室等)(0.5分):所有体育活动场所必须有相对应的活动器材,并保管完好(0.3分);室内活动有活动氛围(有体育锻炼方面标语口号)(0.1分);有体育活动制度(器材试用制度,活动时间安排等)(0.2分)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鄂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2006年4月20日鄂办发〔2006〕21号)为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上,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对全省特别是省直机关2000年以来举办的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对清理出的省直机关746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并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保留204项,改作临时报批的64项,通过合并减少52项(由77项合并为25项,合并后的项目计入保留或临时报批项目之中),撤销426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同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就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管理1、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将活动方案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2、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增加固定周期项目。
如确需增设,须由主办单位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对存在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给企业和基层组织加重负担,经费来源不明确、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费或变相收费等情况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3、全省性临时报批项目(举办周期不固定、临时提出举办的项目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需临时报批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在举办活动前将活动方案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4篇)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和原则1.考核目标本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旨在评估单位的文明程度和文化氛围,促进单位全体员工的文明行为,弘扬社会文明风尚。
2.考核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以公正公平为原则,不偏袒、不偏袒个别人或单位。
(2)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多角度、多元化地反映单位的文明程度。
二、考核指标1.员工行为类指标(1)礼貌待人:员工与他人交往时,要注意礼貌待人,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2)彬彬有礼:员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表现出有礼有节的行为,严禁言语粗鲁或行为粗俗。
(3)遵纪守法: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4)勤勉敬业:员工要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并能够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向上的态度。
2.环境卫生类指标(1)单位环境整洁:单位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要保持整洁,无乱丢乱放现象,保持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习惯:员工要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整洁,注意个人形象与仪容仪表。
3.文化传承类指标(1)文明讲究:员工要重视传统文化,了解礼仪规范,并在工作生活中注重文明、文化的积淀。
(2)文化活动参与:员工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文化活动,如书法比赛、诗歌朗诵等,以弘扬文化艺术。
4.社会责任类指标(1)公益参与:单位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员工要积极参与,帮助弱势群体,回馈社会。
(2)环保意识:员工要具备环保意识,垃圾分类、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等行为要做到自觉。
三、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员工行为类指标、环境卫生类指标、文化传承类指标和社会责任类指标。
2.考核评分(1)每项指标根据考核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不同的分值,综合计算得出总分。
(2)考核采用定期及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单位进行一次定期考核,根据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评估。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以鼓励优秀单位,提醒不足之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和改进。
四、奖惩措施1.奖励机制对于文明单位按照其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评选荣誉称号、发放奖金等。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单位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省特制定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此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考核内容(一)单位人员素质1.人员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以身作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服务态度: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友好、热情、耐心,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3.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单位文化建设1.文化理念:明确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念,使员工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
2.企业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员工培养: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人格修养,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机制。
(三)单位创新能力1.科技创新:鼓励单位积极投入科技研发领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水平。
2.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提升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3.业务创新: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和渠道,不断推陈出新,适应市场的变化。
(四)社会责任1.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绿色生产、节能减排。
2.返乡助农:鼓励单位开展助农活动,支持当地农民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
3.公益慈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帮助他人。
三、考核方法(一)随机抽查组织专业考核团队对文明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记录,详细了解单位在各个方面的运营情况和文明行为。
(二)年度报告各单位每年提交一份详细的年度报告,包括单位文明行为的改进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报告应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结果及奖励措施(一)优秀文明单位:1.被评为优秀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获得奖牌和荣誉证书,享有相关荣誉标识权益。
2.获得优秀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被列为省级文明单位,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二)先进个人:1.优秀文明单位、部门或个人可以提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应得到评选小组的认同。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文明建设的管理和推动,规范单位的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特制定本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1.文明言行考核文明单位应注重提升员工的文明素养,每月各单位内部评选出文明员工,并报送文明办公室备案。
评选文明员工应考察员工的礼貌、谦虚、尊重他人、守时等方面的表现。
2.环境卫生考核文明单位应注重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以创建整洁、绿化、环保的工作环境。
每月评选出环境卫生先进单位,并进行公示。
3.文明服务考核文明单位应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
每月对服务行业单位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文明服务先进单位。
第三章考核要求1.文明言行考核(1)员工的日常行为应该予以严格要求,禁止乱扔废弃物、大声喧哗、辱骂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2)鼓励员工遵守秩序,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提倡以礼待人,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2.环境卫生考核(1)单位应定期清理办公环境,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与卫生。
(2)鼓励单位进行绿化,提升单位周边环境,积极参与社区环保活动。
3.文明服务考核(1)服务行业单位应严格要求员工执行服务规范,保证服务质量。
(2)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解决客户问题,改进服务。
第四章考核方法与周期考核方法:(1)自评:文明单位通过填写文明单位自评表,自行评估单位的文明程度。
(2)测评:由文明办公室组织专业测评小组对文明单位进行现场测评。
(3)巡查:文明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的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随机巡查。
考核周期:(1)文明言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2)环境卫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3)文明服务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第五章考核奖励1.根据考核结果,设立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评选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颁发奖励证书。
2.给予考核优胜单位相应的奖励,如奖金、奖品等,鼓励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建设。
第六章考核处罚对于存在不文明行为或环境卫生不合格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创建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制订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考核办法》包含《考核细则》、
二、有关情况
1、申报条件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报前12个月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
(2)申报前12个月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其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2、《考核细则》的设计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共28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5分。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施细则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学院“文明处室(单位)”、“文明职工”、“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生”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经总结检查,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由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和院党委分别批准授予的荣誉称号。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第五条院内各系处、学生班级均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各系处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本系处文明单位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本系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活动,并保证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在本系处得到落实。
学工处、团委具体负责落实学生的文明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生”的活动。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第六条文明处室标准(一)政治思想好。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基本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活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团结奋进,求实创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团结协作好。
系处领导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领导之间协商共事,职责分明,互相支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闹无原则纠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正直,率先垂范;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系处人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蒋南平同志2011年文明办主任会议讲话
蒋南平同志在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1月19日)同志们:这次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是一次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
子林同志等会儿将作重要讲话。
下面,我主要就2010年的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2010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文明湖北”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扎实、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为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
1、“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反响热烈。
召开全省“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并扎实推进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清洁、公共秩序整治、文明服务、社会文化环境净化等五项行动。
得到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届大力支持,为迎接世博会、亚运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合公安等多个部门在全省制定并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六个交通突出问题,力度大,效果好,受到社会各届好评。
各地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特色鲜明。
武汉市开展书香武汉群众读书活动,推动形成全民读书之风;武汉市汉阳区开展“千名文明市民看江城巨变,百名优秀市民观港澳繁华”活动,评选表彰文明市民,引导群众看城市巨变、看文明成果;黄石市开展市民不文明行为大讨论、大曝光活动,引导市民改陋习;黄冈市组织开展文明市民教育培训、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和餐桌文明创建活动;鄂州市选聘“百名市民教育宣讲员”;孝感市举办市直机关干部文明礼仪培训班;襄阳市编发《细节文明-我知晓我践行》读本2万册,大力宣讲倡导文明礼仪;荆门市结合迎省运会,开展“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面改善城市软硬环境。
2、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深化。
组织武汉、十堰、襄阳、宜昌市以迎接中央文明办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坚持创建为民,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了文明城市创建的影响力。
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已,做文明人”。
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 1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空巢老人、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30•【字号】鄂办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8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4月30日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进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应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指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省级各部门)举办的面向各地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第四条省委、省政府设立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文明单位奖励制度
文明单位奖励制度 文明单位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形 式,也是全局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
下面爱汇网整理了文明单位奖励制度范文,欢迎大家的阅读!文明单位奖励制度篇 1 一、 奖励范围和对象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所属法人单位。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1、凡被所在地、省政府(直辖市)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 标兵称号的单位,地质局将分别给予 2O000 元和 30000 元的奖励。
2、凡被授予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地质局将给予 50000 元的奖励。
3、地质局在对其进行奖励的同时,并发文进行通报表彰。
4、地质局发给的文明单位奖金,50%用于党群工作部门的硬件建设,50%由各单位党委奖 励在文明单位建设中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所发奖金从核地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中支付。
三、奖励审批程序 1、荣获省级及其以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在省(直辖市)批件下 发后即可申报。
申报时需向地质局主管部门提交《省级文明单位奖励申报表》2 份,事迹材料及相关批件 证明材料复印件各 1 份。
2、地质局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局文明单位奖励评审小组讨论研究同意,报地质局党 组审批。
3、地质局党组审批后由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奖励事宜。
四、 附则 1、 本奖励办法实施前已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单位, 并按原规定享受过地质局的奖励,现仍为省级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从享受地 质局最近一次奖励后,符合本附则第 2 条的按第 2 条执行。
2、有的省份每两年或三年对文明单位进行一次复查,经复查连续两次合格;有的省份每五 年复查一次,经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可凭有关证明资料享受上述奖励。
(本款所讲的复查是指省级及其以上机关复查,有关证明必须是省级及其以上机关复查结 论材料)。
3、本办法由地质局负责解释。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5•【字号】鄂办发[2009]37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办发〔2009〕37号)省直各单位:《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6月25日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行政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在总结2006年以来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结合省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党政机关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省直机关各单位规范履行职能,通过实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提升执行力、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各单位履行职能职责的绩效,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促进省直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和考评,激励干部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出政绩、见实效,实现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因乱收费、学术道德失范发生投诉并且查实的每件扣3分;未建立师德、学术道德建设制度或制度未落实的扣3分;教育部门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有实际举措,有工作成效,未落实的扣3分;
5-4.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
6
未建立医疗行为规范的扣6分;未建立和落实优质服务措施的扣6分;未落实医务公开、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不透明、不合理的扣6分;未建立患者及亲属意见反馈平台并建立收集、分析和采纳机制的扣6分;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责任事故的扣6分;因收受红包、拿医药回扣等医德、医风问题引发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扣6分;存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妊娠行为的扣6分;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单位(盖章):
标准
主要内容
分值
计分办法
考评方法
得分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10分
1.重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2
未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扣2分;
1.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职工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工会组织不健全、活动不经常的扣1分;职代会制度未能坚持,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扣1分;发生侵害职工权益的扣1分;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了解实地检查
2
2.建立单位领导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单位文明和谐;关心职工生活,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每年都为干部群众办好事、实事;干部职工之间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和谐人际关系。
2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2分;
(文明委)湖北省级文明单位(小学)评价细则(试行)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小学校园)评价细则(试行)
2017年10月
说明
1.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制定的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制定本评价细则。
2.本评价细则适用对象是全省小学,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
为评价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情况提供基本依据。
3.本评价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分别设置6项评价项目和39
条评价内容。
4.本评价细则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访谈、网络调查)等方法。
5.分值结构: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从总分中扣除25分:教职员工(含聘用职工)中有违反职业道德行
为,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恶性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7.本评价细则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负责解释。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小学校园)评价细则(试行)
一、基本指标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二、特色指标
- 10 -
三、负面清单
- 11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鄂政办发[2007]122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22号)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已经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政府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积极主动地做好省政府的各项工作。
(一)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实绩,使省政府部门在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构建和谐湖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适应新形势,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政府工作的落实机制、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三)规范省政府部门内部管理。
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础上,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目标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处室和个人,使各级领导和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对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的状态等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主动性。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31•【字号】鄂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1〕6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1月31日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办法(试行)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鄂发〔2010〕12号),结合我省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建设创新型湖北,切实加强市县基层科技工作,强化地方科技创新的领导责任,形成科学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市县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考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并分两类进行考核评价:(一)省辖市、州;(二)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县级市、市辖区。
三、考评原则(一)全面客观原则。
充分考虑市县客观条件、发展基础等综合因素,对各地科技创新的总量指标、人均指标、速度指标以及质量效益指标进行综合考评。
(二)定量为主的原则。
考评指标体系设计突出可计量性,着重考评量化指标,增强考评的准确性和说服力。
(三)简便可行原则。
尽量采用统计部门有统一口径的指标数据,增强考评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四、考评指标体系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由总量指标、质量指标、速度指标三大类共17项指标组成。
自治区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附件
自治区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2013年版)
说明
一、自治区文明单位是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单位创新发展、管理先进、服务优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群众满意、社会认可,自愿申报创建,并经各级文明办考核,由自治区文明委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
二、根据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际,设置6类共16个考评项目,满分为100分。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法。
四、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的;
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的;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的;
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的。
注:①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根据单位人数可建立20-50人的志愿服队,有队长,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②志愿服务活动: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和效果,有记录。
注:①开展活动:有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参加人数的记录。
②活动流程:包括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环节。
③文化氛围:有道德讲堂同意标识和相关氛围布置。
注:①结对共建活动:有参与帮建的实施方案、具体活动和财力物力投入。
注:业务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值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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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
走访了解实地检查
实地显著(18分)
分)
汇报查看资料了解实地道德风尚(12分)
汇报查看资料管理科学一票否决项目: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
3、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一票否决的。
4、单位内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
6、环保工作不符合要求,污染环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7、保密工作不落实,出现严重泄密事件的。
8、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的。
9、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1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查证属实的。
注:每项内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