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沉降观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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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4. 施工程序及措施

5. 提交沉降观测资料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8. 附图

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容量为4 X60MW+4 X150MW+4 X330MW 燃煤机组,本期为三期 4 X330MW 亚临界热电联产燃煤机组。本期工程地面高程约在11.0-12.0m 之间。累年平均气温12.8 C,累年一般冻土深度34cm。本期工程沿用电厂原有建筑坐标系统与高程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高程基准,测量坐标系统为1954 北京坐标系。随着建筑物的施工,其基础和地基承受的载荷在不断增加,故常常会引起基础及其四周的地层产生变形,使建筑物产生均匀或不均匀沉降。这种变形在一定围可视为正常现象,但如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严重的还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故应对重要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建筑物沉降是用水准测量方法,通过观测布

设在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与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来确定的。

2. 编制依据:

2.1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测量,按二等水准精度进行,依据《一、二等水准测量规》

GB12897-2007,二等水准测量采用光学测微法,每测站的观测顺序是:

往测时,在奇数测站:后一前一前一后;在偶数测站:前一后一后一前。

返测时,在奇数测站:前一后一后一前;在偶数测站:后一前一前一后。

2.2依据《工程测量规》GB50026-2007,每一测站观测结束后随即进行检核, 测站观测限差见下表:

2.3依据《工程测量规》中沉降仪器及工具选用:

2.3.1水准仪选用DNA03

2.3.2水准尺选用:

a、二等水准基点观测采用2m铟钢水准尺,尺面分划的偶然误差极限值不应大于

0.3mm。

b、沉降观测点水准测量,可采用2m或1m铟钢水准尺。

2.4依据《火电厂工程测量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对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严格检验。

2.4.2二等水准点,应在水准点埋设5天后,进行第一次观测,15天后进行第二次观测,二次观测值不应大于1.5mm,取二次平均结果作为观测成果,超限后必须重测。

2.4.3二等水准网应定期检查。

2.4.4沉降观测点水准测量前后视最好使用同一支水准尺,每个测站上读完各沉降

点读数后,要再观测后视读数,再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得大于1mm。

3. 施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3.1参加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一名:具有测量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能及时指导水准测量工作。

观测员一名:能熟练使用精密水准仪,准确无误读数。

记录员一名:熟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掌握规规定限差,使测量成果满足要求。

立尺工两名:熟练使用铟钢尺,且懂得选择最佳立尺位置

3.2作业所需的工具材料:

a、尺垫二个

b、记录手簿

c、计算器一台

d、太阳伞一把

3.3作业所用测量仪器:

a、精密水准仪一台,经检验合格

b、铟钢尺一对(2m)

c、钢卷尺一把(50m)

4. 施工程序及措施:

4.1建立二等水准网。

4.1.1水准基点选用控制点东4、东5、BM1、BM2、BM3。 BM3在1#锅炉附近兼做其工作基点,在2#锅炉附近设工作基点GL2,在A列外、固定端设工作基点NA、NB、ND、

QJ2,见《1#、2#主厂房区域水准基点及工作基点布设示意图》。高程由东4、东5起算,将水准基点和工作基点连成闭合水准路线,定期进行联测,根据基点间高差的变动情况,判断水准基点的沉降,同时利用不动的点,对变动点的标高进

行修正,根据不动的水准基点引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高程,从而保证沉降观测成果的可靠性。

4.1.2二等水准观测中,连续在各测站上安置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

的方向平行,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

须互换位置。

4.1.3迁站过程中,前视尺不动,但标尺必须从尺垫上轻轻取下,且尺底不能着地,后视尺前行作为下测站的前视标尺。

4.1.4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

4.1.5二等水准测量环线闭合差不得超过土4 Lmm (L为环线周长,以km为单位)若超限时,可选择可靠程度较小的区段重测,若还不能满足限差要求,应全线重测,直至满足为止。

4.1.6应在成象清晰而稳定时进行,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观测:

a、太阳出与太阳落前约半小时。

b、在太阳天中前后约2小时,可根据本地区季节及气象情况适当增减间歇时间。

c、标尺分划线之成象跳动而难于照准时。

d、气温突变时或有风而使标尺与仪器之整置不能稳定时。

4.1.7为使水准仪不受外界温度有害影响,可采取下列措施:

a、在观测工作进行前半小时,应先将其置于露天阴影下。

b、观测时,须用白色或浅色测伞遮蔽。

c、迁站时,应罩以宽大的白色仪器罩。

4.2沉降观测

4.2.1我公司承建沉降观测项目有1#锅炉、2#锅炉、1#汽机基座、2#汽机基座、1#汽动给

水泵、2#汽动给水泵、1#机A、B、C、D列、2#机A、B、C、D列基础等。沉降观测点根据设

计图纸要求制作和埋设,根据观测点布置情况和基点布置施测环线。

422运用钢尺选点作为测点应满足:

a、距沉降观测标与水准点不超过50m,在标尺分划线成象不良或跳动时,或系统误差显著时视线长度可在50〜20m围变通之。

b、距沉降观测标与水准点相等(或不等,但不能超过0.5m )

4.2.3观测具体方法如下:

司仪置仪器于选好的测站,经过调整脚螺旋使气泡严格居中,通知后视尺立好,开始观测,读取基本分划,记录员并复读无误,开始旋转仪器,并通知前视尺立好,同法读数记录,然后再旋转仪器,照准前视尺并读取辅助分划数值,最后旋转仪器观测后

视辅助分划数值,记录员计算基辅差,若超限重测,未超限可移站。

4.2.4现场观测,要及时计算出前后视高差、高差中数以及闭合差,若闭合差符合要求,分配闭合差计算改正后高差,最后推算观测点高程。

4.2.5计算本次沉降量和累计沉降量,并将荷载情况同时记入沉降观测成果表中。

4.2.6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等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

2 )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

3)施工期间若中途停工,在停工之日,复工之时,均应进行观测。

4)施工期间观测次数不少于6次。

5)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以及附近建(构)筑物采用降水方式进行地下结构施工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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