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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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老师规章制度一、工作守则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1.2 遵守校内规定,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或时间;1.3 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不文明行为;1.4 课程要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教学,不能擅自添加或删除内容;1.5 不得擅自变动学生考核方式,不能随意给学生打分。

二、教学要求2.1 班级管理要严格,确保学习秩序,不得影响其他学生学习;2.2 确保教学质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学习;2.3 对学生进行及时的作业批改和评价,鼓励学生,帮助他们提高;2.4 在授课过程中,要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问题,不得压制学生提问。

三、师生关系3.1 师生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有歧视行为;3.2 师生关系要保持适当距离,不得有过分亲密的行为;3.3 对学生的批评要适度,不能有过激言论,伤害学生自尊;3.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

四、安全管理4.1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保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安全;4.2 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能忽视;4.3 教室、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学生安全;4.4 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向领导做好报告。

五、职业道德5.1 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5.2 不得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违背师德师风;5.3 不得散布谣言,损害中心声誉,不得参与不良竞争行为;5.4 对待同事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努力。

六、奖惩机制6.1 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6.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罚;6.3 严重违规的教师将予以开除处理。

七、其他事项7.1 教师要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7.2 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7.3 遇到疑问或困难要及时和领导沟通,共同解决问题;7.4 积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艺术培训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二、教育教学第四条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职业道德第九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公正无私,关爱学生。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十一条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逾期未完成者将按照规定处理。

五、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教师应接受学校进行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价,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教师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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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最新为了更好地管理艺术机构老师,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一、教师的基本要求1.1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教育背景,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技能;1.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倾听学生意见,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1.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爱岗敬业,不懈怠,不迟到早退;1.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艺术机构的整体形象而努力。

二、教师的行为规范2.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2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不得向学生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散布不良言论;2.3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私自与学生交往;2.4教师在与学生交流时应当言行得体,不得言语粗俗,不得凌辱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2.5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持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三、教师的教学管理3.1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3.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差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方法,并及时回馈学生的学习情况;3.3教师应当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卷,并及时与学生进行深入沟通,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提高学习效果;3.4教师应当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保证课程的质量和进度,不得擅自取消或延迟上课,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教师的日常管理4.1教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早退迟到,不得因私事耽误工作;4.2教师应当保持工作状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3教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4.4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权益,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给予学生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2.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2017年2月4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艺术类教师规章制度

艺术类教师规章制度

艺术类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艺术类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艺术类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各类艺术教师。

第三条艺术类教师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和差异,注重学生的艺术特长培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及相关部门应当为艺术类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和支持,保障教师的工作秩序和权益。

第二章教学内容和方法第六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坚持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注重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艺术修养,重视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

第八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其审美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九条艺术类教师应当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讲授、示范、实践、讨论、表演等形式,灵活运用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第十条艺术类教师应当重视学生的作品创作和展示,及时给予学生肯定和鼓励,帮助学生克服困难,提高自信心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一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恪守师德,严格要求自己,做学生的榜样,做教书育人的先行者。

第十二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耐心倾听学生的心声,关注学生的成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三条艺术类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风,坚守原则,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关心学生生活、学业和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艺术类教师应当注重个性与专业的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艺术修养,做到知行合一、德艺双馨。

第四章管理和评价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艺术类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要求,配备必要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将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据教育部门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对待学生要平等友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学校领导、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和关系,共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善于处理矛盾和冲突,保持良好的心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的决定,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教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制定教案,保证教学内容的质量和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生动有趣。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私自调课,不得擅自停课,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发展,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家长会等,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教师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岗位晋升制度等,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罚。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机构老师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艺术机构老师的行为规范,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机构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艺术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以专业精神和敬业精神为根本,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注重个人修养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第五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关爱学生,悉心教育,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保守学生的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规定。

第八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共同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认真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恪守教学纪律,保持教室秩序,规范教态,言行文明。

第十二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作业,认真记录学生学习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

第十三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采取差异化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定期组织班级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确保学生按时上课,不得私自放学。

第十六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不得擅自调整或延长授课时间。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七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以身作则,树立正直诚信的师德风范,做学生的楷模和表率。

第十八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尊敬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第十九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严禁在公共场合出现不当行为,损害学校声誉。

第二十条艺术机构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在工作中违规操作,对学校造成损失。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

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约束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工作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机构的所有教师,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恪尽职守,尊重学生,勤奋敬业,积极研究教学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管理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的招聘应遵守择优录用原则,严格审核教师的相关证件和学历,并进行岗位培训。

第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对教学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六条教师管理应当尊重教师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布教师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教学行为规范第七条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有歧视、侮辱或者虐待学生的行为。

第八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审美观念和个性发展,不能强加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第十条教师应当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教学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需求。

第四章教师工作规范第十一条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素质,不得有涉黄、暴力等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内容,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受学生礼物或收受贿赂。

第五章教师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可以给予表扬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六条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教师,学校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教师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教师,学校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给予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应当为教师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培训学校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良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培训学校工作的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维护学校声誉,履行实施教育教学任务。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不得违反教育行为规范,损害学校声誉。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体系,建立相应激励和约束措施,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条教职工应当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得违规擅自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七条教职工应当按时准时到岗上课,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及时批改作业和考试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和教学活动。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学资料,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组织教师教学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分配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换或变更教学科目和任课班级。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认真执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随意拒绝或延误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岗位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教师的绩效情况实行奖惩措施。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敬业精神,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当对学校的奖惩制度进行了解,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争取取得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处理。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教师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教学作风,使全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本规范。

01.签到签退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02.按时到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O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03.严格纪律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本校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o04.确保进度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针对艺术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05.注重仪表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应符合职业身份。

(特殊情况除外)06.申请调课所有任课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调课时,应提前一天提出调课申请,否则,扣本课时费10%。

具体调课时间由本校决定,教师应无条件配合。

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07.遵守纪律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到达教室,检查学生出勤和课前准备情况,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前台教务老师。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玩手机,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08.用心呵护教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前台主管教师,以便及时告知家长。

09.思路清晰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

教学思路要清晰,确保教学质量。

10.礼节礼貌教师要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艺术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师生之间的正常教育关系,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与学校有直接教育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遵循“德育为先,以教育人”为宗旨,推崇“厚德载物”的校风,致力于培养出色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校长为校园管理最高领导,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学校设立教务处,担负教学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教职员工规范第五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热爱教育、勤勉敬业。

第六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七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教学生动有趣。

第八条教职员工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第九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课,不得乱收费。

第十条教职员工应当保护学校财产,严禁挪用、私分学校资金物品。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形象,展现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章学生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服从学校管理,做到课堂守纪律,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听从学校的教育安排,按时完成作业,不得翘课旷课。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设施设备,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传播谣言,不得参与赌博。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依法依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演出、比赛等各项活动,展现出良好的学生风采。

第四章考勤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教职员工应当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艺术培训教师考勤制度管理

艺术培训教师考勤制度管理

艺术培训教师考勤制度管理
艺术培训教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需要有更多的自由和灵活性来激发教学灵感,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忽视规定的工作时间。

一个合理的考勤制度应当在保证教师个人创作与备课时间的同时,确保其能够按时到岗,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该考勤制度管理范本首先明确了教师的工作时间,包括上课时间、备课时间以及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时间。

所有艺术培训教师需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并按时签到。

签到方式多样化,可以是传统的纸质签到,也可以是现代的电子打卡,甚至是通过移动应用程序进行位置确认,以适应不同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

对于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该范本制定了明确的规则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迟到超过10分钟将被记录在案,并在月底时根据迟到次数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理;无故缺勤则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以确保教师对课程负责,对学生负责。

考虑到艺术教师可能因为艺术创作或学术活动需要外出的情况,该范本也特别设立了请假制度。

教师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管理层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预计时间。

请假期间,教师应确保自己的课程得到妥善安排,或是委托其他合格教师代课,以保证学生的学习不受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鼓励教师守时守纪,该范本还设置了奖励机制。

对于那些全年无迟到早退记录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荣誉证书以示鼓励。

这种正向激励不仅能够提高教师的积极性,还能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当然,任何制度的实施都离不开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该范本还规定了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教师的考勤情况,并定期向全校师生公布考勤统计结果,接受大家的监督。

街舞培训机构老师规章制度

街舞培训机构老师规章制度

街舞培训机构老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舞培训机构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街舞培训机构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等。

第三条:街舞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经街舞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讨论通过,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街舞培训机构管理层所有。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六条:街舞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街舞基本动作和表现技巧。

第七条:教师应当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以提高学员学习兴趣和效果。

第八条: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第九条:教师应当注重学员的基本功训练,培养学员的舞蹈技巧和表现能力。

第十条:教师应当鼓励学员勤奋学习,培养学员的自信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一条:教师要时刻关注学员身体状况,确保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积极配合机构的教学工作,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综合评比。

第十三条: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教学经验。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四条:街舞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和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五条:机构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给予奖励和激励,也可以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处罚或调整。

第十六条:教师要严格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机构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爱岗敬业,对待学员要热情耐心,不得懈怠或敷衍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教师要与学员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解决学员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九条:教师应当遵守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工作安排和指导,服从管理层的决定。

第四章教师待遇第二十条:教师工资待遇应当按照机构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拖欠教师工资。

第二十一条: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向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机构要尽快给予解决。

舞蹈教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舞蹈教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舞蹈教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舞蹈教师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舞蹈教师培训机构工作的教职员工。

第三条舞蹈教师培训机构的宗旨是培养高素质、专业能力强、道德品质优良的舞蹈教师。

第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关爱学生,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教师选拔与聘任第六条教师的选拔应当根据教学实绩、专业能力、品德操守等条件进行评估。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乐于助人,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九条教师应当按时到岗上班,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行为规范,不得有辱学生尊严和人格。

第四章教师考核第十三条教师的绩效考核应当根据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评定活动,接受领导和同事的评议和建议。

第十五条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其聘任和晋升。

第五章教师奖惩第十六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七条教师如果违反教师行为规范,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进取,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第六章教师福利第十九条教师享有法定的休息和假期,学校应当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和平台,提升其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为教师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其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第七章教师退出第二十二条教师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出工作,应当提前向学校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离职。

培训班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班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严格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

2.对校外教育教学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和教学责任心。

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员实施本学科教学活动,针对性的的进行教学培训,注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合理安排学生培训课程,定时定量检查学生学习进度(艺术类需回课),做好每次作业成绩登记,并汇总上交中心。

3.协助中心做好各培训班的各项工作。

4.管理好自己的培训班级,建立自己的班级微信群,有效、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教育学生遵守活动中心纪律,保管好室内物品,负责教室环境卫生,创设干净、整洁的教学环境。

5.每次上课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清点好学生人数,并准确做好考勤记录,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6.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在五指山市境内从事与协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个人办班行为。

7.按时上交以下材料,教学工作计划、课程表、学员考勤表、学员成绩表、教学工作总结。

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机构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机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操守,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教师在校教学及师生活动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循教学原则,以学生为本,积极配合培训机构的教学工作。

第五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积极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学习进步,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歧视、虐待学生。

第七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任意扣分、扣课、体罚、侮辱、湮灭学生自尊。

第八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守教学秩序,严禁迟到、早退、擅离教室,不得破坏校园设施。

第九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守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培训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言行不当。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准备教学计划、教学资料,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授课。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停课或改变教学内容。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作业、考试卷,并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倡导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品质。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学生活动,勇于担当,关心学生生活,有效引导学生。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处分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培训机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音乐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音乐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范本

音乐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音乐培训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音乐培训学校的所有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基本要求音乐培训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和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四条师资培养音乐培训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师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五条师德师风教师应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六条教师考核音乐培训学校应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效果,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岗位调整。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招募音乐培训学校应公开透明地进行学生招募工作,确保录取程序公正合法,择优录取学生。

第八条学籍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学习情况。

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确保学业进度。

第九条学生考核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态度表现等进行评估,及时给予奖励和激励,对表现不佳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课程设置学校应根据音乐教学的要求,合理设置课程,确保课程内容科学、系统、连贯。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学校应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课堂管理教师应根据学校课堂管理制度,组织高质量的教学活动,保证教学顺利进行,学生积极参与。

第十三条教学评价学校应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四条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生行为规范,严禁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班级管理班主任老师应加强对班级的管理,组织开展各类班级活动,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第十六条纪律处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应按照相关纪律处分程序,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促使其改正错误。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12.04•【文号】教基〔2017〕9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修订,现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教育部2017年12月4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理念(一)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等关键能力和职业意识培养,面向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舞蹈教师管理制度

舞蹈教师管理制度

舞蹈教师管理制度是保障舞蹈教育质量、推动舞蹈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科学、规范的舞蹈教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学员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分为几个方面对舞蹈教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招聘与录用制度舞蹈教师招聘与录用制度是舞蹈教师管理的基础,重点考察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经验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招聘过程应该公开、公正、公平,并注重考察教师的适应性和潜力。

首先,需要制定明确的招聘条件和标准,例如教师必须拥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证书,并具备一定的舞蹈教学经验。

同时,还应充分权衡教师在文化素养、艺术修养和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其次,应该建立全面而灵活的招聘渠道,广泛吸引人才,包括招聘会、线上招聘平台、社会招聘等多种方式,以满足学校或机构的需求。

再次,需要制定严格、规范的面试和考核程序,通过试讲、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来全面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应建立合理的待遇与福利制度,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舞蹈教师。

二、培训与职业发展制度舞蹈教师的培训与职业发展是促使教师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重要环节。

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与职业发展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首先,要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课程,包括专业技能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培训、舞蹈艺术表达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次,可以建立导师制度,为青年教师提供指导和帮助,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

再次,鼓励教师参与学术交流、研讨会、教学比赛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最后,要建立评估制度和晋升通道,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和教学效果,给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晋升职称等激励和肯定。

三、教学质量与考核制度舞蹈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是评价其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准。

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与考核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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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

2017年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艺术培训学
校教师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

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
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7、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8、老师每学期开始前要写出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期末要上交备查。

9、每上三次课,必须进行学情分析,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学情分析要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期末要上交备查。

?此条主要指英语
10、老师每周四上午下班前要把本周备课教案本上交教学主管审阅;每期结束后要把备课教案本上交备查。

英语教案中要付作业内容。

11、每周四下午教师间教案要互阅;要从重难点是否突出、内容是否完整、步骤是否清晰、是否有教学亮点等方面给予在教案的右边做出书面意见。

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职责一: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培训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教风。

抓好培训教学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放并回收教学用具,收集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三、记载好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勤,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作好记载。

四、督导教师组织好课堂教学,适时深入课堂听课。

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内扰乱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

六、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学员学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七、耐心接待学员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八、督促搞好活动区内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九、组织学生统一放学,坚持强调安全问题等注意事项。

十、与本班任课教师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学员思想情况并与他们交换意见。

十一、关心学员生活,合理安排学员食宿,做好学员生活管理,建立学员生活档案并装订成册,保管备查。

职责二: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主任制定中学师资培训总体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包括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新课程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中学教师计算机培训、中学学科实验员培训、中学图书管理员培训等。

二、制定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审定各教学系制定的关于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的教学计划、教材版本,协助各教学系予以实施。

四、组织各类非学历培训班的教学活动,包括寄发通知、报名注册、开学典礼、教学安排、考勤考核、结业发证等工作。

组织学员参加各种教学实践及考察活动。

五、做好各类师资培训工作会议会务工作和保障工作。

六、做好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的教学资料订购工作。

编制全省高中教师、琼北地区初中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数据库,编印《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手册》。

七、做好各类培训学员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八、及时了解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发行信息,为领导订购教材提供咨询服务。

九、负责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学员和任课教师用书的订购、发放工作,保证继续教育各类学历培训班的教学用书。

十、对教材、教材费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对教材经费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十一、完成部主任临时安排的工作。

职责三:培训学校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训教案、授课计划、
实验报告、实训材料等,了解学员所在专业和所实习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员实习所用设备、刀具、量具等。

对实习设备和器材要仔细登记,认真管理,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详细纪录,并妥善处理。

3、自觉遵守学校与科室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早退,不窜岗、离岗。

4、提前制定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的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实习教学任务,保证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5、实训前必须对学员进行实习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做好学员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员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7、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实训期间不设课间休息,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训车间。

8、及时规范的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本》和《实训教学日志》,机器设备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以便管理员维修。

9、应时刻督促学员的工、量、夹具的摆放位置,并正确引导学员共同维护好工、量、夹具及设备。

10、每次实习结束前,应督促学员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夹具及做好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灯、关电、
关扇、关窗、关门。

11、每日下班时应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体压力表月检和年检。

12、每日下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才可以离开。

13、教育学员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实习器材,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习车间整洁,培养学员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14、认真听取其他实习指导教师、工人指导师傅、学员们的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技术和教学水平,以适应不断深化的教学实习的需要。

1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协助主管领导搞好教学指导人员、辅助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17、负责学员的实习成绩的考核,并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18、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习基地,更不得将实习基地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19、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0、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应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
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能够认真的完成中心和科室领导交办
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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