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体罚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模板范本【文档编号】【发布机构】教育部【发布日期】一、概述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施,确保教育惩戒工作合理、公正、透明。
文档明确了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对象、范围、原则和程序,以及实施教育惩戒的措施和限制。
二、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对象1. 学生:指中小学在校学生。
2. 教师:指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施者。
三、中小学教育惩戒的范围1. 行为犯规:指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课堂纪律等行为。
2. 学业表现: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遵守教导纪律、作业不完成、实验操作不规范等不良学习行为。
四、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原则1. 公正性:教育惩戒必须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2. 教育性:教育惩戒应与学生个人成长和行为改正相结合。
3. 适度性: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措施应适度,不得过分侵犯学生权益。
五、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程序1. 明确违规行为:教师应准确判断学生的违规行为,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2. 制定教育惩戒方案:根据学生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况,教师应制定相应的教育惩戒方案。
3. 实施教育惩戒:教师按照教育惩戒方案进行实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4. 教育惩戒结果评估:教师应对教育惩戒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反思和指导。
5. 学生行为改正:教师通过教育惩戒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行为。
六、中小学教育惩戒的措施和限制1. 体罚和殴打行为严禁。
2. 限制学生在课外时间的活动范围。
3. 限制学生获得一些奖励和荣誉称号。
4. 限制学生参加一些特殊活动和竞赛。
七、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记录表2. 附件二:中小学教育惩戒程序图解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一:注释一2. 法律名词二:注释二九、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困难一:解决办法一2. 困难二:解决办法二【文档结尾】以上即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文档模板范本,供参考使用。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一)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第一条:不得擅自修改学生档案教育工作者在管理学生档案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得擅自修改学生档案内容,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背景、疾病情况等敏感信息。
第三条:不得私自收受礼物教育工作者不得利用职权之便,私自收受学生或家长送来的礼物,避免可能引发的贿赂和不正当利益关系。
第四条:不得教唆学生作弊教育工作者应当以身作则,不得教唆学生作弊,应当坚守道德底线,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
第五条: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教育工作者不得使用体罚等粗暴手段对待学生,应当以温和、耐心的方式对待学生,注重心理健康的培养与关怀。
第六条:不得谩骂、歧视学生教育工作者在与学生交往中,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文明用语,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七条:不得迟到早退教育工作者应当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尊重学生的学习时间和权利。
第八条:不得擅离职守教育工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当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不得教学内容不当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或者不当言论,应当严格遵守学科规范,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不得违背师德师风规范教育工作者应当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言行举止得体,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以上即为2023教育部颁布的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希望各位教育工作者牢记于心,时刻践行,共同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教育部2020年12月颁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教育部十项行政处罚法
教育部十项行政处罚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教育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对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条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二、实施机关与管辖第四条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
受委托组织应以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处罚行为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教育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
对给予撤销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处罚的案件,由批准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以下处罚案件:应当由其撤销高等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案件;应当由其撤销教师资格的案件;全国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处罚案件。
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处罚案件外,对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处罚案件的管辖为:(一)对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二)对中等学校或者其他中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省级或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三)对实施初级中等以下义务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体罚暂行规定》,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
1.中学教师和教育工作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踢、摔、拽、拉、凌辱、侮辱等。
2.中学不得强制学生进行危险、伤害或有潜在危险的体育训练、活动和比赛,不得对学生进行殴打、捆绑、束缚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身体伤害。
3.中学不得利用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体罚,不得采取变相体罚的方式(包括批评、惩罚、羞辱、污名化等)对学生进行虐待。
4.中学应加强教师队伍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帮助教师正确处理学生纪律问题,不得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方式来解决。
5.中学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和纪律处分制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惩戒措施,以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律精神。
违反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的教师和教育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情况可能会被开除。
教育部也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违规体罚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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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惩戒规则
教育部学生惩戒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学校是人们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而学生惩戒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规范学生惩戒工作,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学生惩戒规则》,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
一、学生惩戒的目的和原则学生惩戒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生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治校。
学生惩戒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公正公平。
学生惩戒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歧视、偏袒或者陷害学生。
3.教育为主。
学生惩戒应当以教育为主,注重引导、纠正和帮助,促进学生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
4.适度惩戒。
学生惩戒应当适度,不得过度惩戒或者滥用惩戒权力。
二、学生惩戒的种类和程序学生惩戒的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留校察看、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等。
学生惩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收集证据。
学生惩戒应当有充分的证据,不得凭空指控或者根据个人主观判断进行。
2.听取学生申辩。
学生惩戒在决定前,应当听取学生的申辩,尊重学生的权利。
3.制定惩戒措施。
学生惩戒应当制定具体的惩戒措施,不得随意决定或者滥用惩戒权力。
4.通知家长。
学生惩戒应当及时通知学生的家长,告知惩戒措施和原因,并与家长进行沟通。
5.记录惩戒过程。
学生惩戒应当记录惩戒过程,包括惩戒措施、学生申辩、家长沟通等内容。
三、学生惩戒的限制和禁止学生惩戒应当遵循以下限制和禁止:1.禁止体罚、虐待、侮辱、歧视学生。
2.禁止对学生进行人身伤害或者威胁、恐吓学生。
3.禁止对学生进行非法搜查或者非法拘禁。
4.限制对学生进行公开批评或者公开曝光。
四、学生惩戒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学生惩戒应当受到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对于违反学生惩戒规则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学生惩戒工作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学生惩戒规则的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身心健康,教育部决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建立健全的教育惩戒制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总则1.教育惩戒是促使学生遵循纪律,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一种方式。
教育惩戒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任何形式的体罚、虐待、侮辱行为严禁使用。
2.教育惩戒应当贯彻以德育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魄、美感等全面发展。
3.教育惩戒应该依法、合规进行,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合法、合规地对学生进行合理惩戒,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教育惩戒的目的1.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保护学校和教师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秩序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3.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帮助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三、教育惩戒的原则1.公平原则:教育惩戒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分种族、性别、宗教等差异,公平公正处理每一起惩戒事项。
2.尊重原则:教育工作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使用打骂、侮辱等方式对待学生。
3.关爱原则:教育工作者要关爱每一位学生,发现学生问题时,要及时引导和帮助,遵循“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教育惩戒的具体内容1.口头警告:教育工作者利用口头语言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提醒学生正确行为。
2.批评教育: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
3.课外作业:教育工作者根据学生错误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让学生通过劳动来认识和纠正错误。
4.情感引导:教育工作者通过情感教育,引导学生认识错误行为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和行为品德。
5.解聘工作:在一些严重违纪的情况下,学校可以解聘教育工作者。
五、教育惩戒的程序1.事实查明:学校要认真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依据充分。
2.学生告知:学校要及时告知学生其错误行为并给予相应的惩戒内容。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今时不同往日,在古代通常学生犯错先生多数都是施以体罚,而如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以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不受到伤害。
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告诫老师们要用合理的办法管教学生,避免触犯国家法律。
众所周知,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是人类文明进步摇篮,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贵,其义务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
何谓“保护”,作为学校来讲,就是保障在校的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它包括外来的非法侵害和学校本身不良教学的侵害,也就是说应尽到自己的最高注意义务。
在校学生有违学校纪律时,学校和老师应采取正确的方法予以教育、引导,并禁止用一切非法的手段来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明文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体罚学生相关法律规定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范本一、引言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了本规则。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确保教育惩戒在合法、合理、公正、文明的范围内进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 原则:教育惩戒应坚持以下原则:(1) 感情教育原则:秉持爱、关怀、尊重的理念,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和人格塑造。
(2) 公正原则:依法、公正、公平地实施教育惩戒,不偏袒,不刁难学生。
(3) 适度原则:教育惩戒应合理适度,避免过度惩罚或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4) 教育导向原则:教育惩戒应以教育为主,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正确行为习惯与价值观念。
(5) 有备而来原则:教师和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惩戒措施,并在实施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范围和定义1.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国所有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学生以及与教育有关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2. 定义:本规则中涉及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1) 教育惩戒:学校教育过程中,为了纠正学生不良行为而采取的组织和实施的行为。
(2) 不良行为: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纪律、欺凌他人、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等行为。
(3) 惩戒措施:对学生不良行为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课等。
四、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1. 基本原则:(1) 不得使用肉体惩戒:禁止对学生使用体罚、虐待等形式的肉体惩戒。
(2) 保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禁止对学生进行歧视、侮辱、体罚、变相惩戒等行为。
(3) 依法行使权力: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应依法行使权力,严禁滥用职权、超越权限或违法惩戒。
(4) 重视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差异,因材施教,对特殊学生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五、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1. 个案研判:教师和学校应对学生不良行为进行个案研判,探究背后的原因和动机,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
2021.02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的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坚持以下原则:1. 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2. 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权益的原则;3. 紧急、必要、适度的原则;4.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5. 个案分析、个别化处理的原则;6. 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惩戒的适用范围第四条惩戒适用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况:1. 违反学校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2. 社会公德缺失、不良习惯或不文明行为;3. 学习不进步或作业不完成的行为;4. 暴力、欺凌、歧视、侮辱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5. 造谣、诽谤、淫秽、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6. 涉及违法犯罪及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章惩戒方式及程序第五条惩戒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批评教育;2. 恢复行为方法;3. 莫须有的惩戒行为;4. 书面警告;5. 组织教育;6. 咨询辅导;7. 处罚;8. 暂时或永久开除学籍。
第六条惩戒程序应遵循以下流程:1. 收集、固定、整理证据;2. 制定惩戒方案;3. 通知学生及其家长;4. 进行听证;5. 决定惩戒措施;6. 执行惩戒措施;7. 监督跟踪,落实教育辅导。
第四章教育惩戒的限制第七条在执行教育惩戒时,应注意以下情况的限制:1. 严禁歧视、虐待、体罚或任何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和权益的行为;2. 严禁使用任何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惩戒方式;3. 严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 严禁打骂、侮辱学生的言行。
第五章惩戒悬挂及解除第八条班级、学校可以对惩戒措施实行悬挂并设定解除条件。
第九条针对特殊学生,可以制定个别化的惩戒措施,但应符合学生特点及教育需求。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惩戒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教育惩戒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部关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案例
教育部关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案例一、体罚学生类。
1. 某小学教师体罚致学生受伤案例。
在一所小学里,有个年轻气盛的数学老师。
这老师呢,对学生的要求那是相当严格,严格到有点过了头。
有个调皮的小男孩,在课堂上老是做小动作,还影响其他同学。
这老师一气之下,拿起教鞭就朝着小男孩的手抽了几下。
那下手可没个轻重,小男孩的手当时就红肿起来了。
小男孩疼得直哭,回家后家长看到孩子的手,那是又心疼又气愤。
这事儿被反映到学校和教育局,这位老师可就因为体罚学生违反了师德师风规定,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和处罚。
2. 体育老师过度惩罚学生长跑案例。
二、性骚扰或不当行为类。
1. 中学教师言语骚扰女学生案例。
在一所中学里,有个男教师,教语文的。
他呢,总是对班上的女学生说一些让人不舒服的话。
比如说,他会在批改女学生作文的时候,在评语里写一些暧昧的语句,像“你的文字就像你本人一样迷人”之类的。
而且在课堂上,他还会特别关注那些长得漂亮的女学生,总是找机会单独和她们聊天,聊天内容也不是关于学习的正经事儿,而是问一些很私人的问题,比如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啊之类的。
女学生们都觉得很不自在,有个胆子大的女学生就把这事告诉了家长,家长立刻向学校和教育局举报。
这男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师德师风,他这种言语上的骚扰对女学生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2. 大学教师对学生有不当肢体接触案例。
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在指导学生做实验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和女学生有一些不当的肢体接触。
比如在给女学生讲解实验步骤的时候,他会把手搭在女学生的肩膀上,停留的时间还比较长。
还有的时候,他会假装不小心碰到女学生的手或者身体其他部位。
有个女学生实在受不了这种行为,就向学校的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学校经过调查,发现这教授确实存在不当肢体接触的行为,这可是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啊,学校就对这位教授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包括停职、取消他的教学资格等措施。
三、学术不端类(涉及教师在教育领域的学术不端也属于违反师德师风)1. 中学教师抄袭论文案例。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模板一、引言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施,促进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心理健康发展。
二、目的通过教育惩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正常教育环境。
三、适用范围该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各个环节和场所。
四、基本原则1.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益。
2. 惩戒必须合法、公正、合理。
3. 实施教育惩戒应注重教育和纠正,以促进学生的成长和改正错误。
4. 教育惩戒应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确保教育惩戒的效果。
五、教育惩戒的形式和范围1. 口头警告:对轻微违纪的学生,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进行提醒和告诫。
2. 批评教育:对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
3. 记过:对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辅导。
4. 留校察看:对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受过教育惩戒的学生,可以决定留校察看,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辅导。
5. 暂时开除:对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受过教育惩戒的学生,可以决定暂时开除,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辅导。
六、实施程序1. 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
2. 严禁对学生进行歧视、体罚、虐待和不人道待遇。
3. 对于学生的教育惩戒措施,应及时告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与其保持沟通。
4. 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提出申诉和辩解,学校应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5. 学校应建立教育惩戒档案,记录学生的违纪行为和教育惩戒情况。
七、教师的责任和义务1. 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2. 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关爱和引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3. 教师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应注重节制和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和权力。
八、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教育惩戒记录表2. 申诉和辩解表格3. 学生教育档案九、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3.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十、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学生及其家长对教育惩戒措施不理解或抗拒: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沟通和解释,确保其理解和配合。
时政热点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时政热点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2024年4月28日,教育部发布了最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该规则的发布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该规则进行详细解读,并分析其对中国中小学教育的意义和影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教育部为了加强中小学生规范教育行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惩戒制度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
该规则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教育惩戒措施指导体系,致力于规范校园教育惩戒行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
该规则具体明确了惩戒对象、惩戒行为、惩戒方式、惩戒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惩戒行为。
规定了禁止对学生进行殴打、体罚、侮辱、虐待、恶作剧等羞辱和伤害后果严重的惩戒行为。
这是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旨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教育环境。
再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惩戒方式。
规定了校园教育惩戒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书面检查、补课、停课、移交给家长等。
这些惩戒方式在操作上比较温和,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引导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主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改正。
最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惩戒程序。
规定了校园教育惩戒的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与听证、通报与记过、督导与记录等。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校园教育惩戒的透明度,使教师的行为更加规范化。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该规则有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
过去,一些教师在教育惩戒中滥用职权,甚至出现了一些伤害学生的事件。
该规则的出台可以有效地规范教育惩戒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其次,该规则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惩戒是学校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规范的教育惩戒制度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引导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的自控能力和规则意识。
这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素质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而言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是教育部在加强中小学规范教育行为、保护学生权益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教...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推进全面素质教育,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合用于中小学教育惩戒。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当依据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因材施教、以德育人、注重实效、尊重人权的原则,履行以下职责:(一)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和不良行为进行惩戒;(二)家长应当依据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和不良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和教育;(三)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我约束,诚信学习,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当以预防为主,以教育为主,坚持和谐、文明、公正、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中小学教育惩戒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体罚、鞭打、处以体力惩罚或者进行其他侮辱性惩戒行为;(二)以任何方式进行人身侵害、侵犯学生人身权、尊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三)惩戒与学生病、残、困、受贫困家庭、孤儿、流浪儿童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时,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特殊的教育惩戒措施。
第二章教师教育惩戒第六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爱之名育人,以严之义入人心;(二)以教育为主,以惩戒为辅;(三)以行为为本,以结果为导向;(四)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商议;(五)依据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实施。
第七条教育惩戒应当根据学生违纪和不良行为的性质、情节、频次、影响,以及学生年龄、性别、心理心态等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教育惩戒方式。
第八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依据学生违纪和不良行为的情况,采取如下惩戒方式:(一)批评教育;(二)适当降低日常行为评价等级;(三)撤销评优评先资格;(四)取销文艺、体育、科技等社会活动方案或者参加资格;(五)以休学、退学等方式进行惩戒。
第九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教育家长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让家长与学校、教师同心育人。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教育部针对中小学教育领域出台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规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从无序发展进入了有序管理的阶段,对于规范学校教育惩戒行为、维护教育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校教育秩序的维护,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在实施惩戒过程中,规则强调了事出有因、遵循适度、依法办事的原则,禁止体罚、虐待、侮辱和歧视学生,保护学生的尊严和权益。
适用范围涵盖了中小学的所有师生员工,不论是教学中、课间活动中还是校内校外都适用。
该规则详细规定了各类教育惩戒措施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针对不同级别和类型的违规行为,规则明确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谈话、社会工作、改正辅导等。
同时,规则还指出了权益保护措施,如受到惩戒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维权平台,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规则还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惩戒管理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教育惩戒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并制定明确的教育惩戒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同时,规则强调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求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教育惩戒规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通报学生的惩戒情况。
对于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
这项规则的实施对于保障学校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规范教育惩戒行为,避免人为因素对学生造成过度惩罚;其次,它提供了合理的惩戒措施,帮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再者,它促进学生家长的参与,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的良好局面。
然而,在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部分教师可能缺乏惩戒措施的认知和操作能力,需要加强培训和指导。
其次,学校可能面临一些恶性事件的应对,如欺凌、暴力等,需要加强应急机制和团队建设。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背景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
严重影响学生的研究积极性和心理健康。
为了维护学生权益和营造
良好的研究环境,制定和实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是非
常必要的。
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员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
生的行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权益。
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指导意见,以下行为被严禁:
1. 任何形式的体罚,包括但不限于体力惩罚、鞭打、揪耳朵等;
2. 各种变相体罚行为,如掐、拉、拽、叫骂、羞辱等;
执行和监督
为了有效执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教育观念;
2. 定期组织相关会议和座谈,强调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重要性;
3.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4. 成立专门的监督组织,对举报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公示处理结果。
效果评估
学校将定期评估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的效果,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的内容。
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相信能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研究环境,保护学生的权益。
教育部十条禁令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教育部关于惩戒规则解读
教育部关于惩戒规则解读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讲讲教育部关于惩戒规则那些事儿。
你们想想看哈,学校就像一个小社会,孩子们在里面学习和成长。
那要是没有个规矩,岂不是乱套啦?比如说,有个孩子总在课堂上捣蛋,这时候不惩戒一下能行么?就好像家里来了个调皮的小猴子,你不得管管呀!
教育部的惩戒规则,那可不是随便定的。
这就好比是给老师们一把尚方宝剑,让他们在必要的时候能“镇场子”!比如说,对于那些经常不完成作业的同学,老师就可以根据规则来适当惩戒一下,让他们知道学习是要认真对待的。
“哎呀,那要是惩戒过度了怎么办呀?”别担心,规则都想得很周全呢!它就像一个智能导航,会指引着老师们把握好尺度。
比如不能体罚学生呀,不能侮辱学生的人格呀等等。
再举个例子,假如有个学生在校园里欺负别人,那肯定得狠狠惩戒呀,不然怎么能让其他同学有安全感呢?这时候的惩戒规则就像是保护大家的卫士。
而且呀,这个规则还明确了家长也要参与进来呢!就好像一场足球比赛,老师和家长要共同配合,才能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那家长要是不配合怎么办呢?”这可不行哦,大家都得负起责任来呀!
我觉得呀,教育部的这个惩戒规则真的太重要啦!它就像给学校立了个规矩,让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有了它,老师们能更好地管理学生,同学们也会更加懂得遵守纪律。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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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体罚“零容忍” 老师称“不敢管”
2013年12月19日17:26 大众网-齐鲁晚报我有话说(2人参与)
本报记者杨霄
教育部近日公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其中体罚学生也将受处分引起家长[微博]和教师的热议,如此一来,教师该如何管理学生,适度的惩罚应如何掌握,为此,记者采访了多所小学的家长和老师。
违反职业道德,老师将被重罚
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教师应受处分10种行为,其中包括体罚学生。
所谓体罚是指通过对少年儿童或成人的身体进行的惩罚而企图达到教育训练目的的手段。
此次征求意见稿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的处分规定比较严厉,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
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即便家长请求,老师也不敢处罚了
“我觉得孩子在上课时不认真听讲,老师就可以让他罚站。
”市民张女士的儿子今年上一年级,由于之前没有上过幼儿园,完全是由老人带,孩子的纪律性特别差。
为此,张女士专门找到儿子的班主任老师,希望儿子上课不专心的时候,老师能让他站着听讲,“如果他坐着不老实,站着能听进去,就让他站着吧。
”
记者了解到,有不少小学低年级班主任都接到家长类似的电话或者请求。
可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小学老师现在不敢管学生。
市中区光明路小学二年级教师顾秀玲告诉记者,“现在学生真的不好管理,尤其是有各种条文规定下,老师对待犯错的学生管理起来更是畏首畏尾。
”迟到了不能罚站,也不能多说。
不做作业不能留下来补完,学不会不能多布置作业,现在犯错的学生受到太多“保护”了。
一位“80后”刘先生表示,自己在小学时候曾经迟到过一次,为此班主任老师让他在门口罚站10分钟。
“就是这10分钟,让我从那之后再也没迟到过。
”刘先生说,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老师适当的惩罚能让学生长记性。
学生犯错到底罚不罚
低年级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子,总是经常受到老师的管教,因为他们经常成为老师的难题。
如果老师不加以管理,采用适当的方法加以惩戒,让他们知道做错事会受到惩罚,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那么这些学生有可能会变本加厉,越演越烈。
“有些学生上课实在不听话,我就只能点名提醒他。
一次两次还行,班内那么多人,要是有个三五个不守纪律的,那课都没法上了。
”市中区一小学教师告诉记者,实在有老师和家长都管不了的学生,只好把他调到教室后面的座位。
“罚又不能罚,说也不能说。
说轻了没感觉,说重了又不行,那我只好不管他了。
”希望通过调换位置让学生明白自己犯错了。
另一位小学教师表示,如果自己班内的学生犯错,他就会要求学生买两个新本子上交,作为惩罚。
新本子将作为奖品奖励给表现好的学生。
“当然,学生买的都是几毛钱一个的田字格或者拼音本,并没有让学生买太贵的本子。
”
标签:中小学教育部老师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