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实务教程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管理
GMP质量管理体系的物料与产品管理
GMP质量管理体系的物料与产品管理在制药行业中,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其中,物料与产品管理是GMP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涵盖了原料采购、仓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
合理高效的物料与产品管理能够有效提升生产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性。
物料管理原料采购原料采购是物料管理的第一步,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原料采购标准和程序,确保从合格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和供货稳定性。
采购人员应对原料提供商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其符合GMP要求。
仓储管理合理的仓储管理对于确保原料质量至关重要。
仓库应按照GMP要求进行布局设计,严格区分不同种类原料,避免混淆和污染。
对于易受环境影响的原料,应设立相应的环境监测系统,确保仓库环境符合要求。
另外,定期对原料进行盘点和检查,防止过期和损坏原料的使用。
产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是保障产品质量的核心环节。
厂商应建立严格的生产操作规范(SOP),确保生产操作符合GMP要求。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检验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产品检验记录体系,确保检验数据可追溯。
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定。
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对生产过程进行调整,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物料管理和产品管理是GMP质量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建立完善的物料与产品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药品的质量,提升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感。
新版gmp实务教程-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管理
VS
检验规程
制定详细的检验规程,包括检验方法、操 作步骤、仪器使用等,确保检验过程的准 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检验与审核
质量检验
按照检验规程对物料和产品进行检验,确保 其符合质量标准。
质量审核
定期对物料和产品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质 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不合格品处理与纠正预防措施
不合格品处理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料和产品进行标识、 隔离和处置,防止其流入下一环节。
运输管理
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制定合理的运输计划,确保产品安 全、及时地送达目的地,并保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冷链管理
对于需要冷链运输的产品,要特别注意温度控制,确保产 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恒温,避免温度波动对产品质量 造成影响。
产品放行与召回
放行标准
制定明确的产品放行标准,确保产品在生产 、检验等环节合格后才能放行,保证产品质 量和安全。
保库存物料的合格和安全。
02
生产过程管理
生产计划与调度
生产计划
根据市场需求、订单和销售预测,制 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产品按时交 付。
调度安排
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人员和设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生产过程监控与记录
监控要点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记录要求
新版gmp实务教程-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管理
contents
目录
• 物料管理 • 生产过程管理 • 产品管理 •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物料与产品管理中的法规要求
01
物料管理
物料分类与编码
总结词
明确、统一
详细描述
物料分类与编码是物料管理的基础,通过对物料进行明确、统一的分类与编码,能够提高物料管理的效率和准确 性,便于物料追溯和信息共享。
6-2010版GMP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回收
某一特定生产阶段的 符合相应质量要求的 产品(中间产品、或 待包装产品、成品)
某一生产工序生产的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中 间产品、或待包装产 品、成品 制剂一般不得进行 返工 某一生产工序生产的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中 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 制剂不得进行重新 加工
减少差错发生 每件的已称量物料的标识应当标明物料名称、物 料代码、物料批号、物料数量以及用于药品的产 品名称、批号等信息。
LOGO
第三节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重点条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 确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一)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 (二)产品批号; (三)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四)生产工序(必要时); (五)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 格、不合格、已取样)。 明确标识内容 待包装产品:尚未进行包装但已完成所有其他加 工工序的产品。
返工
预先批准 质量风险评估
重新加工
原料药附录:验 证
处理后产品生产日期无特 殊规定 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 定性考察 工艺变更?
重点条款
储存条件 储存效期 质量标准、放行使用 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重点条款
第一百零四条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 质量评估或审计,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 购。
明确质量管理部是确定供应商的主要责任部门 变更
供应商 物料: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重点条款
第一百零五条 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能满足其保证 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 予确认。 储运条件的控制,控制范围包括厂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 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 其它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容器内储 运,以防混淆。 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六章:物料与产品(下)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六章:物料与产品(下)(三)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根据不同的生产阶段,产品一般分为: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
中间产品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产品。
待包装产品指尚未进行包装但已完成所有其他加工工序的产品。
新版GMP对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贮存条件作出了规定,主要强调其贮存条件不得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与产品的工艺要求保持一致,以确保企业对其进行保护和控制(见第一百一十八条)。
新版GMP不再强制要求将固体、液体物料分开储存,但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防止液体泄漏对固体物料产生污染。
虽然在新版GMP中没有明确要求对中间体/中间产品制定贮存期限,但至少我们要明确该中间体/中间产品在何种条件下储存多长时间内可以使用。
我们可以采用做稳定性实验的方式来确定储存的时间或尽量的积累历史数据,以此证明、确定中间体/中间产品的贮存期限;也可以通过使用前再测试的方式来确保其能够用于生产。
为防止多品种、多规格产品同时存放发生差错,通常要对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设置合理的标识,新版GMP对其标示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以增加目视管理的有效性(见第一百一十九条)。
(四)包装材料鉴于药品包装材料的特殊性,新版GMP明确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原则与原辅料相同,即贮存、接收、发放以及质量控制等与对原辅料的要求相一致。
旨在强化制药企业对包装材料控制的意识(见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可根据自己的产品特性、包装材料的特性、工艺的使用要求、供应商的评估结果等多种因素,确定内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建立自己的验收质量标准,在标准上规定哪些项目是企业每批必需自行检验的,哪些项目是参考供应商的检验结果(索要供应商检验报告来证明合格),根据自已检验情况和供应商的检验结果来综合判断是否放行使用。
如有可能,对于非自检项目宜定期(每年一次或半年一次)送有关专业机构检测。
与原辅料要求一样,包装材料如没有标示有效期限,企业须根据物料的特性、贮存条件、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因素或稳定性试验数据确定贮存期,并根据物料的稳定性情况、物料关键质量属性等因素制订复验期,确保内包材的质量稳定。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六章:物料与产品(上)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六章:物料与产品(上)采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物料(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进行药品生产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基本要素,合格的药品是其使用价值的体现。
因此,必须从采购、入库、贮存及发放各环节对物料与产品严格把控,做到管理有章可循,使用有标准可依,记录有据可查,确保始终如一的将合格优质的物料用于药品生产,将合格优质的药品提供给患者使用。
(一)原则新版GMP指出,直接影响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物料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见第一百零二条)。
“相应的质量标准”即注册标准,包括药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他有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规定”即《药品进品管理办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专用于在药品(硬胶囊、软胶囊、片剂等)上印文字或图案的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是最基本要求,要尽可能使用已取得药用油墨批件的药用油墨。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主要是指国家食药局颁布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所规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中包含的品种。
具体实施中要特别注意,物料质量标准必须包括物料包装、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
原料和辅料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
药品生产中所用辅料如果没有国家批准文号应执行注册申报时核准的标准和规格。
药品内包装材料和容器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对产品的影响程度自行制定内控标准,同时索取药品内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型式报告书。
中成药制剂处方中的药量系指中国药典规定正文(制法)项规定的切碎、破碎或粉碎后的药量,生产中使用的中药材根据工艺要求执行。
如工艺要求生产投料前只做了挑拣和清洗,也应视为用中药饮片投料生产,未经任何处理的原药材不得直接投料生产。
与欧美GMP相似,为了确保持续实现GMP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目标,新版GMP对物料和产品管理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
明确了对物料和产品关键操作环节(接收、标识、贮存、处理、取样、检测、批准使用或拒收)还应进行记录,以便于质量追溯(见第一百零三条);明确了质量管理部是确定供应商的主要责任部门,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必须经过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批准(见第一百零四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代号、品名、规格、形状、鉴别、检验项目与
限度、用途、标准依据等。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有:
材质、外观、尺寸、规格和理化项目。直接接
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中还应制订符 合药品要求的卫生标准。
标准分类
对质量标准内容的 要求
制定依据 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药典 和局颁药品标准) 中国国家标准 中国行业标准 产品的官方注册文件
第一节 概述
三、物料与产品的管理流程
科学合理的物料与产品管理流程对于保证药
品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第一节 概述
四、物料与产品的质量标准
强化GMP意识 全面提高物料和产品 管理水平
物料管理的指导思想
如何把物料管理好? 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 海尔集团张瑞敏曾说过:“—把每一件简单 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 是不平凡!” 新版GMP涉及到物料管理有34条,其中关键 项目11条,占32.35%,比例较大!
第二节 物料与产品标识
物料和产品标识是物料和产品管理系统的中药组成部 分,使用物料和产品标识的目的在于防止混淆和差错,从 而避免物料和产品的交叉污染。
物料和产品标识分为信息标识和状态标识两个部分,
信息标识用于物料和产品的身份信息识别、使物料和产品 流转过程有可追溯性;状态标识用于体现物料和产品的质 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已取样)一旦出现物料和 产品标识丢失导致物料和产品无法识别,应按偏差程序处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退货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 记录,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 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 最终处理意见。 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当分别 记录、存放和处理。
GMP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关于原料药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因故停产,且GMP证书已过期,还能否购买 其证书到期前生产的原料?
答:可以。 集团内企业已对物料提供商进行审计的,集团内其他企业可否直接使用其审 计结果和报告 ?
答:不一定,根据企业使用物料的属性、产品的属性不同视情况而定。
点评:如果集团内企业对物料的用途和要求一致,审计时对物料生产商按照 同一标准或高于需求的标准对物料生产商进行审计和考核。审计结果和报告可以 共享。例如,按无菌制剂的要求对物料生产商进行审计且质量标准不低于无菌制 剂的可以共用结果,或按片剂标准进行审计可以用于集团内其他片剂生产厂。其 他企业也必须保存供应商进行审计的资料(可以是复印件或可控的电子文挡 ) 。
答:应执行注册申报时核准的标准和规格。
目前包糖衣用的一些色素是食用标准,在检测(进厂检测)时是否 可以选项进行检测? 答:不可以。色素是辅料,应全项检验。 制剂用辅料,如无国家文号和省级文号,是否可用食用级?如可用 需申报吗?是否一定要由药检所检验? 答:可以使用食用级的物料。制定标准时可以参考中国药典、行业 标准、工艺需求以及其他国家的药典。如已经注册批准应按批准的标准 和规格进行控制,国产物料可自行检验。
对储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和产品,但是对于30℃以下储存的产品(成品 ),在夏天运输过程会超过30℃,像此类药品还需对运输条件确认吗?另外对 运输条件的确认以什么方式体现合适? 答:需要。对运输条件进行评估。 点评:对运输条件进行评估是通过运输验证来实现的?简单地说,就是按正 常的运输、包装条件下,用温、湿度记录仪等仪器证实整个运输过程的条件满 足产品的要求。对于出现的短时间的背离可以通过长期、加速稳定性数据予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 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 品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新版GMP实务教程课程标准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技术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课程原则一、课程定位《药物生产质量管理技术》是一门研究与发展药物生产企业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旳措施学科,是药物生产管理旳一种构成部分,是药物制剂等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旳一门课程。
本课程以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主线进行课程设计,以药物生产管理环节旳详细工作项目模块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熟悉管理规范要点及管理技能,使教学愈加贴近于药物生产管理工作实际。
通过本课程旳教学,规定学生树立全面控制质量是企业旳生命旳观念,管理为质量服务,运用药物生产管理规范和准则来指导和管理生产和质量,具有药物质量控制旳基本管理措施和管理技能,可以胜任药物生产技术及质量管理工作,适合各类药物生产企业,能从事药物生产旳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旳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备注:1.学分:根据课程总课时及在专业中旳重要程度定。
2.“开课学期”可以按各专业规定进行调整。
3.“实践课时”指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而安排旳实操训练课时,“其他课时”是指除试验之外旳现场观摩、参观、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活动课时。
4.“总课时”指本门课程实际教学课时,不可随意删减。
二、课程目旳本课程以“培养学生纯熟掌握现代药物生产和质量控制准则,现代药物生产质量管理技术,熟悉药物生产旳质量管理体系,具有高水平旳药物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管理技能、生产管理等技能和良好旳职业素养”为教学目旳。
(一)知识目旳1.能按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编制操作岗位品生产管理文献及对旳执行规范原则。
2.熟悉GMP规范所有规范规定。
3.掌握药物生产机构构成、岗位人员旳配置和人员岗位职务规定;培训规定。
4.熟悉GMP规范对硬件中厂房、设施、设备、原料规定和管理技术。
5.掌握多种药物品种和剂型旳药物生产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级别规定和技术参数。
6.掌握风险控制旳理论措施。
(二)能力目旳1.熟悉GMP规范对硬件中厂房、设施、设备、原料规定和管理技术。
2.掌握药物生产旳软件即管理原则、技术原则和操作规程(SOP)旳规定,熟悉药物生产管理旳过程管理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规定。
新版GMP第六章 物料和产品
货位的编号,可 采用“四号定位” 法,即库房号、区 号(货架号)、层 次号、货位号。
二、物料的养护
(一)制定养护方案
包括人员、储存条件和方式、重点养护品种、仪 器、设备的检测、维护,养护记录和档案的格式等
(二)制定养护措施
具体措施
避光
如AD遇光变色 双氧水遇光分 解为水和氧气
保温和降温
降湿和升湿
防鼠措施
三、物料的检验
物料检验程序
请验 仓储部门填写请验单交给质量部,并在货物上 贴“待验”标签(黄色) QA取样,QC检验。 记录:取样后,贴“取样”标签(白色),填 写取样记录。 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挂绿色标志; 不合格品移送至不合格品库区,挂红色标志。
检验
入库记录
物料质量状态标识
待
检
已取样
退货产品的处理
直接更换包装发运:退货产品经质量管理部门按退货管理 操作规程严格评价后且有证据表明产品质量未受影响方可
考虑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
•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 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四)不合格物料和产品与退货产品 1、不合格物料与产品的管理 基本流程: 标识 存放 处置
标识 存放 处置
每件包装容器均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红色)
不合格库隔离
质量管理部批准,并做好处置记录
2、退货产品的管理
定点采购流程
物料与产品
二、物料的接收
物料到达企业后,应由物控(或仓储)部门按规 定进行验收并入库暂存。
(一)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三个环节: 审查书面凭证。 外观目验。 填写接受记录。
1.审查书 订单、发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书。 第一次来货,需要省一级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面凭证 2.外观目 验 3.接收记 录
第二篇 GMP管理技术-物料管理
(2000.10.15)
2020/3/23
二、物料质量标准
• GMP第三十九条规定:“药品生产所用的物 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 制品规程或其他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 量产生不良影响。进出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 检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售后服务好。
2020/3/23
返回
2.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
• GMP第四十二条规定:“待验、合格、不合 格物料要严格管理,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 放,应有易于识别的明显状态标志,并按有 关规定及时处理。”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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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包装材料的要求
• 有两个法律依据: ①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
• 二、标签 • 三、说明书的内容
2020/3/23
一、GMP对药品标签、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
• GMP第四十六条规定:“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 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试样、文字相 一致。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核 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2020/3/23
标签
• 标签分内包装标签和外包装标签 • 内包装标签: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上的
•
而是以单细胞生物、微生物或细胞、组织、
•
器官甚至电脑模拟来加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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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动物(Clean animals,CL)
• 又称最低限度疾病动物(Ginimal disease animals) • 体内外不携带人畜共患的病原体或动物传染病病原
的动物,不能带有体外寄生虫和大部分体内寄生虫。 • 饲养在屏障系统设施中。种群均应来自剖腹产。垫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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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装材料 (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二)印刷包装材料 1.印制管理 编制与审核、定版印刷、变更、标准版样、监督印刷 2.贮存管理 3.发放管理 ①对于数量不大的批号,逐张清点; ②标签在喷码过程中,喷码机自动计数; (1)领用 (2)标签计数 ☞ ③各小组在标签保管员处领用标签时,须逐张清点; ④对于整叠大页不干胶标签,可以先计算每页标签数量,然后 (3)发放 乘以页数,即为标签总数; ⑤切割式标签可用称重法计数。 (4)使用 (5)退库与销毁 三、中间产品与待包装产品 四、成品
一、概念 物料、产品相关概念♥ ①物料; ②原料; ③辅料; ④原辅料; ⑤包装材料; ⑥印刷包装材料; ⑦中间产品; ⑧产品; ⑨待包装产品; ⑩成品。 物料采购、使用相关概念 ①供应商; ②待验; 原辅料--指除包装材料之外,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 原料--化学药品制剂的原料是指原料药;生物制品的原料 ③复验期; 是指原材料;中药制剂的原料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外购 ④放行; ⑤发放; 中药提取物;原料药的原料是指用于原料药生产的除包装材 ⑥返工; ⑦重新加工; 料以外的其他物料。 ♥ ⑧回收; ⑨包装。 二、质量依据
♥
一、采购原则 采购物料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物料 采购的物料必须有产品的生产许可批准文件、注册文件或备案文 件 采购物料必须符合药品生产企业要求的物料质量标准或法定标准 采购物料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要求或法定要求 二、管理内容 供货商的选择与管理 购货合同管理
一、原辅料 (一)接收 (二)待验 (三)检验 (四)入库 (五)贮存养护 (六)发放 1.物料发放原则 2.物料发放要求 (七)退库
GMP(2010年修订)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七节 其 他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 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当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并有记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产品回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回 收应当按照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并有相应记录。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 期确定有效期。 第一百三十四条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 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 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 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第一百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退货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记录,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批号、 规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最终处理意见。♥ 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当分别记录、存放和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且经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评 价后,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评价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药品的性质、所需的贮存条件、 药品的现状、历史,以及发运与退货之间的间隔时间等因素。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当在质量管理部 门监督下予以销毁。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时,不得重新发运。 对退货进行回收处理的,回收后的产品应当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要求。 退货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相应记录。
GMP(2010年修订)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一百一十三条 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第一百一十四条 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储存。储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应当由指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配料,核对物料后,精确称量或计量,并作好标识。 第一百一十六条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于同一批药品生产的所有配料应当集中存放,并作好标识。 第三节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在适当的条件下储存。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一)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 (二)产品批号; (三)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四)生产工序(必要时); (五)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第四节 包装材料 第一百二十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发放,并采取措施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用于药品生产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第一百二十二条 应当建立印刷包装材料设计、审核、批准的操作规程,确保印刷包装材料印制的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一致,并建 立专门的文档,保存经签名批准的印刷包装材料原版实样。 第一百二十三条 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宜收回作废的旧版印刷模版并予 以销毁。♥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于密闭 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并按照操作规程和需求量发放。 第一百二十六条 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志,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过期或废弃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予以销毁并记录。 第五节 成 品 第一百二十八条 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第一百二十九条 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第六节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第一百三十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验收、 储存、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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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概念 物料、产品相关概念♥ ①物料; ②原料; ③辅料; ④原辅料; ⑤包装材料; ⑥印刷包装材料; ⑦中间产品; ⑧产品; ⑨待包装产品; ⑩成品。 物料采购、使用相关概念 ①供应商; ②待验; ③复验期; 发放--指生产过程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文件、 放行--对一批物料或产品进行质量评价,作出批准使用或投放市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 待验--指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或成品, 供应商--指物料、设备、仪器、试剂、服务等的提供方, ④放行; 生产用模具等在企业内部流转的一系列操作。♥ 场或其他决定的操作。♥ ♥ 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⑤发放; 如生产商、经销商等。 采用物理手段或其他有效方式将其隔离或区分,在允许用于投 ⑥返工; 料生产或上市销售之前贮存、等待作出放行决定的状态。♥ ⑦重新加工; ⑧回收; ⑨包装。 二、质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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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料--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 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 包装材料--药品包装所用的材料,包括与药品直接 形剂和附加剂。(药品管理法第102条) ♥ 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印刷包装材料,但不包括发 运用的外包装材料。 ♥
一、概念 物料、产品相关概念♥ ①物料; ②原料; ③辅料; ④原辅料; ⑤包装材料; ⑥印刷包装材料; ⑦中间产品; ⑧产品; ⑨待包装产品; ⑩成品。 物料采购、使用相关概念 ①供应商; ②待验; 中间产品--指完成部分加工步骤的产品,尚需进一步加工方可成为待包装 印刷包装材料--指具有特定式样和印刷内容的包装材料,如印字铝箔、标 成品--已完成所有生产操作步骤和最终包装的产品。♥ 待包装产品--尚未进行包装但已完成所有其他加工工序的 产品--包括药品的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 ③复验期; ④放行; 产品。♥ 产品。 签、说明书、纸盒等。 ⑤发放; ⑥返工; ⑦重新加工; ⑧回收; ⑨包装。 二、质量依据
课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技术》 教材:新版GMP实务教程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管理
制药工程学院
内容提要:
GMP(2010年修订)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零二条 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第一百零四条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一百零五条 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当予以确认。 第一百零六条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 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 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 调查和记录。 每次接收均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 (一)交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的名称; (二)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或)代码; (三)接收日期; (四)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 (五)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 (六)接收总量和包装容器数量; (七)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或流水号; (八)有关说明(如包装状况)。 第一百零七条 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 第一百零八条 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储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第一百零九条 使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 使用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进行识别的,物料、产品等相关信息可不必以书面可读的方式标出。 第二节 原辅料 第一百一十条 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 (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 (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 (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四)有效期或复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