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政务服务的创新和改进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实施方案旨在探讨如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从技术、平台和政策等多方面进行具体规划和实施。
通过搭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和单位的服务资源,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政府效能。
一、背景和意义:1.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政务服务的革新机遇。
互联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政府机构和民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变得更加直接和高效。
2.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3. “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是国家战略,需要各级政府积极行动并出台具体方案。
二、目标:1.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改革,建设全面、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平台。
2. 建立政府与民众、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快捷沟通渠道。
3.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三、方案:1. 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a. 搭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
b. 提供政务服务的移动客户端和网站,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
c. 支持个人用户和企事业用户注册登录,实现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
2. 推广互联网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a. 建设全国性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整合各级政府的数据资源,提供精准的政务服务。
b.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各级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的支持。
c. 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供智能化的在线咨询和办事指导。
3. 改善政府服务流程和机制:a. 简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和时间成本。
b. 推行“一网通办”制度,实现政务服务的全程在线化。
c. 加强政府内部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政府服务的一体化和统一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试点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试点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受理审批效能提升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75号)要求,不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市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以下简称:“全程网办”)改革试点工作。
为做好试点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要求,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的技术方法,推行“全程网办”,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使企业和群众对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网上评价、网上反馈、电子证照+邮寄送达纸质证照相结合”的“全程网办”模式,全面梳理“全程网办”事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打造互联互通、资源互认的一体化“全程网办”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网上通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办公平台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办公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31•【字号】石政办函[2008]109号•【施行日期】200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办公平台的通知(石政办函〔2008〕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间网络化办公步伐,现将整合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办公平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的目的和原则近几年来,经逐步建设,以市政府办公厅为中心,横向覆盖市政府各部门,上联省政府,下联各县(市)、区政府的市级网络平台和办公平台基本形成,多数县(市)、区的网络及应用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对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除市政府办公厅系统、垂直业务系统和少数政府部门外,多数政府部门尚未实现市县两级部门间网络和办公系统的互联互通。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深入,各部门对网络化办公的应用需求明显增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建设市、县两级部门间互联互通的办公平台已成为迫切需要。
平台建设的原则:一是符合政府办公业务处理规则和惯例,满足机关日常办公需要;二是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浪费,降低建设成本;三是统一技术标准规范,防止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确保互联互通;四是符合网络信息安全的有关要求;五是保障市县两级部门间互联互通的同时,兼顾与省政府办公系统的对接连通。
二、建设的基本功能和主要模式(一)基本功能根据政府部门日常办公业务涉及内容和处理方式,办公平台建设的基本功能是:1通知管理。
结合手机短信,实现各类通知的网上起草、编辑、发送、接收、打印、回复及对接收、回复情况的监控、查阅功能。
各单位可使用此项功能处理各类会议通知事务和非正式文件类通知事项。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冀政办字〔2021〕162号•【施行日期】202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6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7日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河北省政务服务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集中承载各地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实现“一端集成、全省共享”,有力破解重复建设、多端体验不一致等难题,实现多方参与、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加强和规范全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推动全省各级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统一平台汇聚,实现全省移动端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我省移动政务服务能力,为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2022年底前将自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自2023年起原有渠道停止对外提供服务,形成以省一体化平台为总枢纽的移动政务服务体系。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 件 号】冀政[2010]102号【颁布部门】河北省政府【颁布时间】2010-08-30【实施时间】2010-08-30【时 效 性】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8月16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我省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健全管理机构(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管理中心),统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资源,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应用,完善功能。
强力推进已上线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推行网络远程申报,提高服务效果;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透明的服务。
(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以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架构和总体功能进行统筹设计和整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抓好落实。
(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
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络互联,一网多用,提高利用率;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行成本。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府办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5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8年11月底前,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贯通省、市、县、乡和省直各部门。
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平台互联,覆盖全省的省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西区“互联网+全科政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西区“互联网+全科政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桥西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西政发〔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西区“互联网+全科政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0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现将《桥西区“互联网+全科政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2018年6月20日桥西区“互联网+全科政务”改革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7〕45号)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受审分离、全科政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紧扣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任务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要求,全面建成区、街、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实行“一网一门一端一号一码”,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科化、用户全参与、信息全共享、区街全联办、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模拟审批、并联审批、项目代办和“受审分离、全科政务”,深化“互联网+全科政务”创新,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量化指标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进驻148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全科事项96项,专科事项52项。
到2018年底,全区政务服务窗口“全科”率达到80%,60项以上的事项能够在区内“联网联办”;审批服务事项上网率达到80%以上,逐步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建成覆盖全区的政务服务网络,社区(村)全面建成便民服务站点,构建完善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政务服务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对于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一)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通过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网通办,让群众和企业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用户需求进行精准分析和推送,提供个性化的政务服务。
(三)增强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实现政务服务全过程的公开透明,让群众和企业能够实时了解办事进度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降低政务服务成本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降低行政成本和群众办事成本。
三、工作原则(一)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需求导向,注重实效以群众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三)创新驱动,开放共享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创新发展,同时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打破信息孤岛。
(四)安全可靠,依法合规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政务服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
四、主要任务(一)优化政务服务平台1、整合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实现“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2、完善平台功能,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报、查询、评价等全流程服务。
3、优化平台界面设计,提高用户体验,方便群众和企业使用。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1、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
2、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无差别受理和办理。
(三)加强数据共享和应用1、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冀发改办〔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办〔2017〕19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我委《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4月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推行公开透明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改善,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本委和委属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规范编制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017年8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河北“互联网+政务服务” 助理政务服务改革
河北“互联网+政务服务” 助理政务服务改革导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广度深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制定本工作方案。
到2018年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
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50%以上;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比例达到70%以上,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省、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在“一网通办”方面,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强化平台支撑,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一网通办”就是要让企业和群众通过访问河北政务服务网,即可获取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权威办事指南,提交各类网上办事申请,在线办理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
(一)提升全省一体化平台建设水平。
河北政务服务网是全省唯一权威办事指南发布平台,发布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各级各部门要核实、补充、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完整准确,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要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统一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5•【字号】石政办函〔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5日石家庄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方案》(〔2017〕-28)精神,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现就做好我市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为目标,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公平规范、阳光透明。
二、编制原则(一)依法依规。
严格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梳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科学准确。
编制范围要涵盖正在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与《石家庄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互匹配,切实做到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内容描述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强化政府数字化转型意识,深化政务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面升级。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
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政策查询、业务办理、在线支付、进度跟踪等全方位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上网。
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制定详细的上网计划,逐步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迁移至网络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覆盖。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借助互联网技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纸质材料使用。
强化数据共享与安全保障。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减轻企业和公民的信息负担。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
通过线上评价、反馈等方式,实时收集公民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建设。
开发移动政务应用,方便公民和企业随时随地获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的可达性和便捷性。
1. 背景介绍(当前政务服务现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融合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政务服务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需进行改进和创新。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广与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政务服务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服务流程、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些政务服务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线下办理方式,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
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也有待提高,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与此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具备了更高效、更便捷、更智能的可能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15]33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6【实施日期】2015.07.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内容的组织与发布。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
政府网站要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
主办单位要及时通知政府网站管理部门派人参加,发布会议、活动相关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应该公开的信息内容上网发布。
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二)加强重要政策解读。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20号)要求,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做好涉及全市经济、社会、民生等重要政策的解读。
主要包括政府规章、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也设置专门栏目,切实做好本地重要政策解读。
(三)做好社会热点回应。
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石政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7〕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15日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2017年11月底前,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贯通县、乡和市直各部门的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网上办理,提升市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
到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建成全市一体、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0•【字号】石政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1号),促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民生手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依托京津冀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和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以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为支撑,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的互联网化为重点,培育中小企业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应用,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服务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成为提供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形成一批农牧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达到100家,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5000亿元。
基本普及基于互联网的社会服务,互联网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更加广泛、便捷,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石政办函〔2019〕40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9日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39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市、县(市、区)政府开设政务新媒体,市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新媒体,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基本理顺。
到2020年,建成以石家庄政府网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市县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到2022年,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面升级,成为更加权威便捷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形成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职责本实施方案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省、市、县政务平台联网建设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省、市、县政务平台联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5]71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5【实施日期】2015.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省、市、县政务平台联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推进省、市、县政务平台联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5日推进省、市、县政务平台联网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意见》(冀字〔2014〕2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石改革发〔2015〕2号)的工作部署,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一个平台管服务,积极推进市、县一体化电子政务,建设统一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和实体政务平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按照“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全面推进、年底完成”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范围,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应用,构建“石家庄市、县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联网建设及审批信息的“纵向贯通”,实现全市统一的“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并行的“一站式”办理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推进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二、遵循原则(一)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政务办公网络和部分应用系统试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政务办公网络和部分应用
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04]93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7.30
【实施日期】2004.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我市政务办公网络和部分应用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4]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政务办公网络已联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办公软件的主要应用系统已基本成熟,8月上旬前将完成主要应用岗位的操作技能培训,8月10日开始正式进行试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网络化办公是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手段,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市政务办公网络和办公软件均为新建系统,做好试运行工作十
分必要。
试运行的主要目的和任务,一是检测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传输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确保网络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是检测办公软件的各项功能和性能,根据实际应用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更趋于方便实用。
三是通过技术培训和试用实践,使一批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务办公软件的有关应用操作技能。
四是针对传统办公方式向网络化办公方式转变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网络运行和应用的相关工作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市政务办公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增强网络化意识,积极利用办公网络开展工作,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正式启用我市政务办公系统打好基础。
二、试运行的主要办公内容和要求
根据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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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2017年11月底前,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贯通县、乡和市直各部门的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网上办理,提升市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
到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建成全市一体、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全面优化再造,简化规范政务服务流程(一)梳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各地政府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全面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2017年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编码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二)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优化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查、决定等流程,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限。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网络共享复用,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
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电子存档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建立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的清理、规范和优化工作。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丰富网上办理事项,加快实施与企业和居民密切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全程在线。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四)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
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汇聚政务服务数据,深度挖掘政务服务数据的政用、民用、商用价值,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材料及证照寄送等服务,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2017年11月底前,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三、加强融合升级,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一)建设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与数据交换。
市政府部门没有业务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市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使用省有关部门业务系统或已开展网上审批的,要做好与省、市平台对接工作。
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新平台,各级开发区也统一纳入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的相关应用,应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迁移及部署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及时实现与省、市平台的对接与数据交换。
在此基础上,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各类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二)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施和功能,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的深度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功能互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三)推动基层政务服务网点与网上平台无缝对接。
学习借鉴肃宁的县、乡、村三级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经验,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重点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
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乡镇延伸,逐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四)建设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按照省统一标准,在建设完善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支撑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2017年底前,实现与省级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全面满足政务服务数据的共享交换需求,为政务协同、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利用和大数据分析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五)建设全市电子证照库。
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证照库,实现涵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网上办理和查询,满足政务部门审批过程中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辅助录入等需要。
2020年底前,完成电子证照库市级部署,实现数据的逐级汇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
按照国家标准和全省统一规划,完善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在全面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的同时逐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实现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
提高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带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各部门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
到2017年底,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的全覆盖,满足政务服务应用对网络带宽和服务质量的需求。
(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七)健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按照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要求,加快建设面向政府机关管理的相关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办事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拓展完善公共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
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打造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
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八)加强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管。
建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监管系统,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
2017年11月底前,实现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一)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实现市区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
到2017年底前,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
(牵头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按照省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重点围绕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三)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