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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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2017年11月底前,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贯通县、乡和市直各部门的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网上办理,提升市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到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建成全市一体、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全面优化再造,简化规范政务服务流程

(一)梳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各地政府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全面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2017年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编码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二)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优化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查、决定等流程,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网络共享复用,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电子存档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建立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

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2017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的清理、规范和优化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丰富网上办理事项,加快实施与企业和居民密切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四)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汇聚政务服务数据,深度挖掘政务服务数据的政用、民用、商用价值,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材料及证照寄送等服务,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017年11月底前,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

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三、加强融合升级,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一)建设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与数据交换。市政府部门没有业务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市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使用省有关部门业务系统或已开展网上审批的,要做好与省、市平台对接工作。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新平台,各级开发区也统一纳入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的相关应用,应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迁移及部署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及时实现与省、市平台的对接与数据交换。在此基础上,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各类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二)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施和功能,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的深度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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