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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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凤·新派客项目

编制人:

审核人:

四川蓉科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部

年月

制度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本细则编写所依据的文件及规范2

三、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3

四、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5

五、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5

六、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6

七、试样留置7

八、附表一: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8

九、附表二:见证取样记录9

一、工程概况

二、本细则编写所依据的文件及规范

1.建设部工程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与送样的规定》建〖2004〗41号。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砼结

(GB1499—1998)

(GB50204—2002)﹑《钢筋砼用带热扎带肋钢筋》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砼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91)﹑《建筑中卵石﹑碎石》(GB/T14684—200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

(GB/T5101—1998)﹑《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13545(GB175—1999)﹑《烧结普通砖》

泥》

—92)等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探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三、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

1.取样:在进行试验之前首先要选取试样,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取样原则为随机抽样,即在若干堆(捆、包)材料中,对任意堆放材料随机抽取试样。取样方法视材料而定。2.仪器的选择:试验中有时需要称取试件或试样的质量,称量时要求具有一定的

精确度,如试样称量精度要求为0.1g,则应选用感量0.1g的天平,一般称量精度大致为试样质量的0.1%。另外测量试件的尺寸,同样有精度要求,一般对边长大于50mm的,精度可取1mm;对边长小于50mm的,精度可取0.1mm。

3.试验:试验前一般应将取得的试样进行处理、加工或成型,以制备满足试验要求的试样或试件。制备方法随试验项目而异,应严格按照各个试验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比如检测混凝土强度要制备符合要求的砼试块等。

4.结果计算与评定:试验结果经计算处理后,应给予评定,是满足标准要求,评定其等级,在有些情况下还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对监理人员来说,观察试验过程更加重要。

5.试验报告:试验的主要内容都应在试验报告中反映,试验报告的形式可以不尽相同,但其内容应该包括:

5.1试验名称、内容;

5.2目的与原理;

5.3试样编号、测试数据与计算结果;

5.4结果评定与分析;

5.5试验条件与日期;

5.6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

工程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委托日期;报告日期;样品编号;

工程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规格及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等。

四、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样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6.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保温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凡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其他建筑材料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执行,按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取样数量的30%送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

五、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监督单位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见附表),授权书上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取样单位、见证人姓名、取样人姓名及“见证员证”,以便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见证员、取样员应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4.见证人员应采用有效的措施对试样进行监护,应和施工企业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用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检测任务时,应由送样单位填写送样委托书单,委托单上应有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签字,否则,检测单位有权拒收。

6.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7.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送样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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