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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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管理流程

院属各科室:

为了用好管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国家划拨物资,特对专项物资的使用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院外送达的公共卫生项目物资依据物资性质,由药品库房或物资库房签收,开具入库单,上交财务科及基层保健科,基层保健科凭入库单复印件纳入档案备查。

全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配送物资的分配,由区项目办(设在基保科)依据市项目办要求及区内各单位工作量进行分配,并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核同意后发出发货通知。相关库房,按通知要求发货。

库房凭领货单位盖了单位鲜章的申请,并由区项目办审核,项目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货。发货凭证传递到财务科,列入财务凭证。

使用医院做好使用登记,原始凭证及登记必须有使用人签字。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管理流程图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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