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
民办幼儿园规章制度细则
民办幼儿园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幼儿园就读的学生,以及所有在本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员工。
第二条本幼儿园根据《义务教育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并保证其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细则包括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原则、学生管理、教职员工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具体规定如下:第二章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原则第四条幼儿园坚持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和特点,以促进其全面发展为宗旨,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教育环境。
第五条幼儿园坚持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的办园理念,与家长、社会协作共育,实现家园共育的目标。
第六条幼儿园秉承“以人为本,以师为荣”的管理理念,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
第七条幼儿园注重学校文化建设,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勤奋、诚信、合作、创新的校风。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入园:学生的入园程序包括报名登记、面试评测、录取通知等环节,学生家长需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第九条学生退园:学生退园需提前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审核同意后方可离园。
退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离园。
第十条学生行为管理:学生在幼儿园内须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破坏公共财物等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考勤管理: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园,需提前请假并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
第四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二条教职员工招聘:教职员工招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择优录用,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新员工进入园所需经过体检合格。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奖惩:教职员工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奖励或表彰;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培训:幼儿园将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素质和能力。
2024年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内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托幼机构。
国办园及乡镇中心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第三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____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标准;禁止在二层(包括二层,门市房楼上的除外)以上的居民楼内设置幼儿园;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儿童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____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____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施设备。
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____件以上,电脑必备;每班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配备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人均____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____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生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____%)。
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
主办人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____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专业水平(专业合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____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主办人、教师和保教人员要主动接受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持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幼儿园不得聘用身体不健康,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的教职工。
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民办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二、幼儿园物品管理1. 教具管理:幼儿园应建立教具管理制度,包括购置、维护和保管等方面的规定。
购置教具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维护时要做好日常清洁和定期检修工作,保管时要分类摆放并记录借用情况。
2. 玩具管理:幼儿园玩具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同时,幼儿园要定期对玩具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孩子们玩具使用的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采购:幼儿园应选择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幼儿园要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2. 食品储存:幼儿园要建立食品储存制度,确保食品的保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储存区域应干净整洁,并严格按照食品的要求分类存放。
3. 食品加工和安全:幼儿园应有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食品加工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保证食品制作的安全性。
四、安全设施管理1. 环境安全:幼儿园要定期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电器使用、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
同时,幼儿园要设置安全提示标识,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
2. 应急设施:幼儿园要配备应急设施,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
相关应急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五、人员管理1. 教师培训: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2. 安全责任:幼儿园要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知道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3. 家长参与:幼儿园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信息,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六、安全教育1. 日常教育:幼儿园要在日常教育中注重安全教育,向孩子们传授安全知识和规则,教导他们正确应对危险情况的方法。
2. 专项教育:幼儿园要定期组织专项的安全教育活动,包括消防演练、急救知识培训等,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1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过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和张贴“招生简章”,乐观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依照区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依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控班额数(或依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幼儿统计工作1、做好毕业班幼儿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依据区教考中心调配的学校,做好发放告家长书。
并将资料交档案室。
3、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1、关于幼儿转学: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需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托幼办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更改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园长室。
2、关于幼儿休学: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连续休息超出一个月,重新入园时,须到方松街道重新体检,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3)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出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21. 新生入学前必需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
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设立幼儿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园长办公室,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设立教务处,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4. 设立后勤处,负责幼儿园的后勤保障工作。
5. 设立安全保卫处,负责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教育管理1. 教学计划: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期教学计划。
2. 教学实施: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3. 教学评价: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 教材选用:选用国家教育部门推荐的教材,并定期更新。
5. 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完善幼儿园的安全设施,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3. 安全巡查:安全保卫处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卫生保健1. 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2. 健康检查: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3. 饮食卫生: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4. 疫苗接种:按照国家规定,为幼儿进行疫苗接种。
六、师资管理1. 招聘与培训:严格执行教师招聘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
2. 教师考核: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
4. 教师离职:严格执行教师离职手续,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七、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民办幼儿园园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规范园长管理,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民办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幼儿园园长。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的行政、业务、财务、人事等工作。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园长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二)民主集中,公开透明;(三)奖惩分明,激励先进;(四)持续改进,提高质量。
第二章选任与培训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相关专业;(三)具有三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园长选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前,应接受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九条民办幼儿园园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幼儿园教育质量;(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三)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四)负责幼儿园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六)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处理幼儿园内部和外部事务;(七)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确保幼儿园安全;(八)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幼儿园工作情况。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园长的主要权利:(一)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有决策权;(二)对幼儿园内部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有管理权;(三)对幼儿园教职工有任免权;(四)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有指导权;(五)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提议权。
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本园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幼儿为本,以教师为基,以家长为伴,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幼儿园设立园长、副园长、园务委员会、保教处、后勤处等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园长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
园务委员会负责幼儿园重大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第七条幼儿管理:实行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安全。
第三章教学与活动第八条教学内容: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幼儿园教育大纲,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九条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幼儿兴趣,培养幼儿能力。
第十条课堂教学:教师应认真备课,按计划进行教学,注重课堂纪律,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课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科学探索等,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家园共育: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开展亲子活动,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第四章安全与卫生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在校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加强食堂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卫生。
第十五条卫生保健: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做好幼儿保健工作。
第十六条传染病防控: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七条教职工奖惩: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实行奖惩制度,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教职工考核: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家长工作等方面。
第十九条幼儿成长评价: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价,关注幼儿个性发展。
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提高保教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幼儿在园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 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4. 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
三、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内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园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确保幼儿园大门24小时有人值守。
(3)定期对幼儿园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2. 教学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确保幼儿接受全面、系统的教育。
(2)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幼儿兴趣和特长。
(3)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定期开展教学观摩、评课等活动,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3. 生活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幼儿作息制度,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2)合理搭配膳食,确保幼儿营养均衡。
(3)定期开展幼儿体检,关注幼儿身体健康。
(4)加强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提高幼儿生活品质。
4. 教职工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确保教师具备相应资质。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3)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奖优罚劣。
5. 家园沟通制度(1)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2)建立家长微信群,及时发布幼儿园动态及幼儿在园情况。
(3)设立家长意见箱,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改进幼儿园工作。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3.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民办幼儿园是指由个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创办和管理的幼儿园。
为了保证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营运,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制度、师资队伍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和家园合作管理制度。
一、招生管理制度招生是民办幼儿园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平和透明,民办幼儿园需遵守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明确招生对象和招生标准,确保招生对象是年满三岁的幼儿,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其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另外,幼儿园应公开招生信息,如招生简章、报名表格等,确保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最后,幼儿园应公开招生结果,并及时向录取幼儿的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是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支撑,为了确保幼儿园师资力量的专业化和稳定性,幼儿园需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培训。
其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方法、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
此外,幼儿园应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是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幼儿园需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教学活动的设计和组织。
其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课程体系,结合幼儿的兴趣和特点,设计符合幼儿发展需求的教学内容和活动。
此外,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以提高教学效果。
四、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是民办幼儿园的重要任务,为了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幼儿园需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首先,幼儿园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设备、学生保险等,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环境。
民办幼儿园领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领导管理,提高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幼儿园,旨在明确幼儿园领导层的职责、权限和纪律,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领导体制与职责第三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为幼儿园的最高领导者,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园长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幼儿园的办学方向。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负责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幼儿园的运行效率。
(四)负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确保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五)负责幼儿园教职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协助园长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科研、卫生保健、膳食管理等工作。
(三)协助园长处理幼儿园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六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业务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幼儿园工作。
第七条教职工的管理包括:(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幼儿园需求,进行公开招聘。
(二)培训: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三)考核: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
(四)奖惩: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包括:(一)消防安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二)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洛源镇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洛源镇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洛源镇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洛源镇范围内所有民办幼儿园。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人员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应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幼儿园的决策和管理。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和管理经验。
第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应设立园长一名,园长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园长应具备幼儿教育专业背景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应配备适量的专兼职教师,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民办幼儿园应设立财务、后勤、保健等部门,各部门应明确职责,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九条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幼儿园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条教师应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关注幼儿身心发展,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定期举行家长座谈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幼儿安全。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合规、透明。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章后勤管理第二十条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环境整洁、卫生。
民办幼儿园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幼儿园设立园长一名,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园长由董事会任命,对董事会负责。
2.设立副园长一名,协助园长工作,分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设立教务处、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确保幼儿教育质量。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知识,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开展丰富多彩的幼儿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加强幼儿安全教育,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5.定期组织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
四、行政管理1.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幼儿园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3.加强物资管理,确保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完好。
4.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后勤保障1.确保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整洁,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2.加强食堂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营养均衡。
3.加强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幼儿的体检、防疫、保健等工作。
4.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六、教职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教职工的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3.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七、安全管理1.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2.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三篇)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对外公开本制度,并建立健康公开的信息渠道,接收广大家长的监督和建议。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落实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服务。
第二章幼儿园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幼儿园应当设立教研室、行政办公室等基础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教学部、保育部、后勤部等分支机构。
第六条幼儿园的组织机构应当为正式编制和聘用两种形式,其中正式编制人员应占总人数的70%以上。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立专职副园长,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幼儿园还应当设立教务主任、保育主任等中层管理职位,负责教学和保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幼儿园在招聘教职工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并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第十条教职工入职前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制定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不得歧视和辱骂教职工。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职工培训和进修制度,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管理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目标和评价体系,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教学设备和教学材料,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五章幼儿园的保育管理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的保育目标和保育标准,确保幼儿的生活健康和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幼儿的饮食和卫生要求,定期开展保健工作。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沟通和参与工作机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工作。
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提高保教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1. 幼儿园设立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财务主任、后勤主任等职务,明确各自的职责。
2. 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
3. 保教主任负责教育教学、保育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研活动。
4. 财务主任负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幼儿园财务安全。
5. 后勤主任负责幼儿园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三、师资队伍建设1. 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 教师应参加年度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教育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教学大纲,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丰富、有趣。
2. 教学实施: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关注每个幼儿的个体差异。
3. 教学评价:定期对幼儿进行评估,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五、保育工作管理1. 生活照料:为幼儿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幼儿饮食、睡眠、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
2. 健康管理: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3. 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六、卫生保健管理1.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幼儿饮食卫生。
2. 卫生消毒: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3. 疾病预防: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及时发现、隔离、治疗病例。
七、家园合作1. 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园工作,增进家园沟通。
2. 开展亲子活动,促进家长与幼儿的互动。
3. 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幼儿在家的表现。
八、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民办幼儿园作为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和教育孩子们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提高教育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入园管理制度1.幼儿入园接待(1)幼儿入园手续办理:家长前来办理入园手续时,需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在校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填写。
(2)幼儿生活习惯培养:幼儿入园后,校方应加强对幼儿生活习惯的培养,掌握幼儿的饮食习惯、上厕所等基本自理能力。
2.园务管理(1)家长委员会成立:幼儿园将选举家长代表,组建家长委员会,负责学校日常管理事务的监督与参与。
(2)教职工管理:制定教职工入职、任职、晋升、考核等管理制度,并保证教职工享受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3.安全管理(1)门禁制度:幼儿园设置门禁系统,严格控制出入园人员,保障幼儿园的安全。
(2)食品卫生:幼儿园食堂应制定合理的餐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三、教育管理制度1.教学管理(1)课程设置: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确保幼儿园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教师培训: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行为规范(1)幼儿行为管理:建立幼儿行为规范,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教职工行为管理:幼儿园应对教职工的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其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3.家校合作(1)家长参与教育:幼儿园应积极鼓励家长参与幼儿教育,开展家长教育讲座、家长工作坊等活动。
(2)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家园沟通平台,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的学习和成长情况。
四、财务管理制度1.收费管理(1)收费标准:明确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并公示,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2)收费明细:制定详细的收费明细表,确保收费事项清晰透明。
2.经费使用管理(1)经费使用计划:幼儿园应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家长和相关部门公示。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教职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本园坚持“以幼儿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园理念,努力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第二章办园条件第四条幼儿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园舍:园舍应位于安全、安静、无污染的区域,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
2. 教学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满足幼儿学习和生活需求。
3. 生活设施: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午睡室、盥洗室、儿童厕所等生活设施。
4. 人员配置:配备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五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和爱心。
2. 具备教师资格证,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
3. 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第六条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2.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3. 落实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形象。
4. 加强与家长沟通,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四章幼儿管理第七条幼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年龄在3-6周岁之间,身心健康。
2. 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 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尊重他人。
第八条幼儿应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尊重教师,团结同学,共同进步。
3. 爱护幼儿园设施,保护环境。
第五章家长管理第九条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了解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支持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2. 定期参加家长会,与教师保持良好沟通。
3. 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引导。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精选6篇)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1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
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
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
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及学生。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倡导绿色、健康的教育环境。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综合发展、全面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充分的关爱和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氛围,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
第六条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家校合作,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良好互动,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二章入园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应当依法制定入园管理制度,明确入园条件和程序,接收学生应当向幼儿园提供真实有效的入园申请材料。
第八条家长报名入园时,应当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并按照幼儿园的规定缴纳报名费用。
第九条幼儿园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招生计划接收学生,并向学生家长签署入园协议。
第十条入园时,学生家长应当给予幼儿园如实提供孩子的身体状况、特殊爱好、家庭教育背景等信息。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对新入园的学生进行适应期观察,了解学生的生活习惯、个性特点,为学生提供安全、稳定的适应期环境。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依据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坚持教育教学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和教学计划。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在教学中重视个性发展,提倡因材施教,尽可能满足每个儿童的成长需要。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定期进行学生发展测评,及时反映学生的成长状况。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应当以游戏为主,尽可能保持活泼、轻松的氛围。
第十七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当以综合素质教育为目标,重视学生的健康、智力、能力、艺术等多方面发展。
私立幼儿园办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园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本园办园宗旨:以幼儿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园设立园长、副园长、园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园长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园务委员会会议,领导全园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六条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分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
第七条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园长工作报告,研究决定园务重大事项。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本园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幼儿全面发展。
第九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幼儿。
第十条本园设立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本园定期对幼儿进行体质健康监测,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本园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幼儿的兴趣爱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第十四条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第十五条教师应掌握幼儿的出勤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园长。
第十六条本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园舍安全。
第十七条教师应教育幼儿遵守园规,注意个人安全。
第五章家校合作第十八条本园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
第十九条教师应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幼儿在家的表现,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本园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办幼儿园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教职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本园坚持教育优先、质量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努力办成让幼儿开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优质幼儿园。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园设立园长室、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等机构。
第五条园长负责全面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各处室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处室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课程设置、教学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后勤处负责园舍建设、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保卫处负责幼儿园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消防等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九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身心健康。
第十条教职工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个性,关注幼儿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幼儿管理第十四条幼儿入园应遵循自愿原则,入园前需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合理膳食计划,保障幼儿营养需求。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幼儿兴趣爱好。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加强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章家长工作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设立家长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家长疑问。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个性化发展,关注幼儿特长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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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昆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
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
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
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
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
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
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
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
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
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
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
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
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
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
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鉴定部门为安全屋。
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
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
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
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
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
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
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
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
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
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
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3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
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
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
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
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
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
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
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
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
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