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处理质量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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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达客车

油漆前处理常温

技术质量协议

四川科威达车业有限公司常温前处理技术质量协议川科司【2005】技质协002号

常温前处理技术质量协议

甲方:四川科威达车业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甲方配套产品,为确保配套产品质量,搞好产品技术及售后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所配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与甲方商定的配套状态以及甲方的有关技术工艺要求等(具体见技术工艺方案),方能供货。

2、乙方所配套产品在甲方入厂检验(或甲方产品制造过程中)时若出现质量缺陷,甲方通过加工或代用可使用的,甲方可以收货(或代用),但必须作降级处理,以弥补甲方因此而增加的加工工时、材料费或代用所增加成本,降级额度不低于其该批货值的20%;乙方产品甲方无法加工或代用,以及影响到甲方产品使用、工艺、安全性能,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3、乙方所配套产品在随甲方产品售出后,若出现质量缺陷,甲方应对其产品进行三包,三包期限及原则按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和甲方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乙方产品出现质量缺陷后,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或电话(包括传真)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给出答复或派员处理。如在三包承诺处理时间内,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未能及时履行,甲方有权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配套产品在初次投入使用时,乙方应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有关技术培训。

5、乙方每年度应向甲方提供所配套产品的《定期确认检验报告》(若企业不具备该产品的检测手段,可委托所属地域或行业质监部门检测并出具报

四川科威达车业有限公司常温前处理技术质量协议川科司【2005】技质协002号告),以证明该产品质量持续符合要求,同时每批次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证明》。

6、对乙方产品出现的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提出,并通知乙方改进或作出质量担保。

7、其他约定事项:乙方提供企业简介、国家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该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该产品行业或企业标准复印件各一份。

8、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后附:《技术工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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