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及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围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征求意见稿)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3.1 编制说明3.2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3.3 建设项目概况简要介绍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来源及在国内外应用的情况,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3.4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3.4.1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4.2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或者储存方式,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部位)、方式。
3.5 风险程度3.5.1固有危险程度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别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以下内容:⒈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⒉可燃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⒊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⒋腐蚀性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5.2 风险程度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个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和各个作业场所的风险程度:⒈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泄漏(暴露)可能性;⒉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泄漏(暴露)后具备出现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中参与爆炸物品相当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尔量和波及的范围;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中参与燃烧物品的质量、热辐射通量、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装备及建(构)筑物损坏的范围;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学品扩散速率、造成人员中毒的范围及时间;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灼烫事故中腐蚀性化学品泄漏或者扩散的速率、造成人员伤亡及装备损坏的范围及时间;⒎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中一种或者几种事故导致连续发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项情况;⒏可能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几率和上述7项情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前言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周围环境和公共安全。
因此,本篇编写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指导,为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设施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设施设计的首要原则是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设计时应以预防措施为主,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果无法完全避免事故,应在设计中提供有效的二次保护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设计安全设施时应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
比如,对于高危污染源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应该更加严格和完备。
3.合理经济安全设施的设计不应只是在保障安全方面下功夫,也需要考虑到人员和材料成本等经济因素,尽可能地提高安全设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安全设施种类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安全设施种类有:1.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是危化品企业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等。
需要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等问题,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2.防火设施防火设施是防范着火事故的一个重要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等。
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应的防火设施。
3.气体处理设施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气体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需要设计对应的通风设施、气体泄漏检测设施等,以确保气体在不发生泄漏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设计流程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时,应根据以下流程进行:1.初步设计根据危险性评估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提出初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进行分析。
2.评审修订综合考虑资金、空间、人力等因素,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3.现场施工在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现场施工,并进行验收。
4.维护管理设施建成后,还需要进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降低设施的维护管理成本。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范围本导则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的建设项⽬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建设项⽬(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以下统称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于下列建设项⽬: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产经营活动中⽤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新建项⽬:1)新设⽴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的;2)新设⽴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的。
2.4改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改建项⽬: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的。
2.5扩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扩建项⽬: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产、储存装臵(设施)相对独⽴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臵(设施)相同,但⽣产装臵(设施)相对独⽴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造成伤亡、影响⼈的⾝体健康甚⾄导致疾病的因素。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征求意见稿)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3.1 编制说明3.2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3.3 建设项目概况简要介绍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来源及在国内外应用的情况,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3.4 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3.4.1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4.2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或者储存方式,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部位)、方式。
3.5 风险程度3.5.1 固有危险程度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别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以下内容:⒈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⒉可燃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⒊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⒋腐蚀性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5.2 风险程度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个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和各个作业场所的风险程度:⒈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泄漏(暴露)可能性;⒉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泄漏(暴露)后具备出现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中参与爆炸物品相当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尔量和波及的范围;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中参与燃烧物品的质量、热辐射通量、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装备及建(构)筑物损坏的范围;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学品扩散速率、造成人员中毒的范围及时间;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灼烫事故中腐蚀性化学品泄漏或者扩散的速率、造成人员伤亡及装备损坏的范围及时间;⒎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中一种或者几种事故导致连续发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项情况;⒏可能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几率和上述7项情况。
安全专篇评审内容概述.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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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 四、《导则》修订要点
根据省安监局浙安监管危化〔2013〕62号文(4月19日发布),自通知 下发之日起,各化工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已按《导则试行版》编制完成、未在5月31日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 查申请的(以受理单日期为准),应按照《导则》编制要求修改和完善专篇。 5月31日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时,发现 专篇未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审查不予通过。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的主要内容
《导则》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 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 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 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 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 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的; 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 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设施),或者 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 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 (设施)的。 2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g6 Co.,Ltd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 表
《导则》 《导则试行版》
1 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 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 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 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 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 篇的编制。 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 助的储存; 2) 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 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的(以受理单日期为准),应按照《导则》编制要求修改和完善专篇。5月31日 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时,发现专篇未按 照《导则》要求编制,审查不予通过。
2
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
《导则试行版》
2.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 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 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 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 目。 2.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 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导则试行版》
3.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 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 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 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 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 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 (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 的关系。 3.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 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3.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 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 主要特种设备。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
本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供指导,确保设计专篇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编制目的1.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
2. 指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高设计专篇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帮助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和程序。
4. 促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5.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四、编制内容1. 封面和目录2. 设计依据3. 建设项目概况4.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5.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6.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7.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8. 安全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9. 安全设施投资估算1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11. 附图和附表五、编制要求1. 设计依据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 建设项目概况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和产量等。
3.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特性、储存方式、运输方式、使用方式等,以及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分析。
4.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应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以及设计目标和安全指标。
5.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应包括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布局、规格、技术参数等,以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和协调。
6.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应包括安全设施的施工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与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与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与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与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与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与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与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与主要装置(设备)与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及安全设施目录(225号文)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范围本导则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的建设项⽬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建设项⽬(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以下统称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于下列建设项⽬: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产经营活动中⽤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新建项⽬:1)新设⽴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改建项⽬: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扩建项⽬: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造成伤亡、影响⼈的⾝体健康甚⾄导致疾病的因素。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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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⒈预防事故设施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⑹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主要内容3.1 建设项目概况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3.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3.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3.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3.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3.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3.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3.2.1 危险、有害因素3.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3.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3.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3.2.2 危险、有害程度3.2.2.1 固有危险程度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宜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3.2.2.2 风险程度⒈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以下几方面内容:⑴作业场所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⑵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⑶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⑷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⒉预测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和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
3.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3.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3.2 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
3.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3.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3.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3.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
3.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3.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3.5.5 应急救援措施。
3.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3.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3.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3.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3.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3.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3.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3.8 结论和建议3.8.1 结论根据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设计发展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从下列几方面作出结论: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⒉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⒊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⒋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⒌建设项目所达到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