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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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1. 施工合同执行管理
(1)接受工程项目交底。
(2)执行工程合同条款,及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向施工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程合同,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并按合同口径提供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清单,报送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
)按照业主项目部要求,完成工程变更的申报等相关手续。 (4
(5)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合同的阶段性结算工作。
(6)工程竣工后,参与工程合同结算。
(7)质保期满后,提交保留金支付申请。
2. 分包合同管理
(1)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选择分包单位,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至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查,审核通过后配合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具体负责合同条款执行。
(2)对分包合同的执行进行过程管理,及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审核分包单位报送的进度款支付申请,配合施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分包合同进度款支付手续。
(4)分包工程完成后,进行分包合同结算。
(5)分包合同质保期满后,审批分包单位提交的保留金支付申请,配合施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支付保留金,并对分包单位进行资信评价。
3. 乙供物资供应合同管理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送物资供应计划,并上报供应商资质至监理审批。
(2)对物资采购合同的执行进行过程管理,确保物资及时到货,并做好物资到场检验工作。 (3)物资合同完成后,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结算。
(4)物资合同质保期满后,审批供应商提交的保留金支付申请,配合施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支付保留金。
4. 施工前期合同管理
(1)接受前期承包合同交底。
(2)协调施工前期事宜,及时报审需要补偿的前期内容。若补偿内容超出前期承包合同范
围,应当及时上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核。
(3)根据施工单位审核批复,报审前期补偿估算。
(4)经施工单位审批后,与相关方面签订施工前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原合同不足以涵盖所有补偿费用,应当重新签订施工前期合同。
(5)前期内容协调完成后,进行前期合同结算。
合同进度管理工作依据的主要标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统一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