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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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板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防范和最小化安全隐患的发生,维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板》。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通过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管,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在企业内部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

4.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原则4.1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防备为主:提早防备隐患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分类管理:依据不同的安全隐患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层级管理:依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

—综合整治: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整治安全隐患。

5. 安全隐患分类及分级管理认真规定5.1 安全隐患分类依照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 A类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重点事故的安全隐患,具有严重危害和重点风险;— B类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具有较大的危害和风险;— C类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安全隐患,具有肯定的危害和风险;— D类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细小事故的安全隐患,具有较小的危害和风险。

5.2 安全隐患分级标准依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用以下四级分级标准:—一级:对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存在直接威逼,可能导致重点事故;—二级:对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存在潜在威逼,可能导致较大事故;—三级:对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存在较小威逼,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四级:对人身安全和生产环境存在较小威逼,可能导致细小事故。

5.3 安全隐患的识别与排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识别与排查制度。

—每个部门应每季度对本部门相关区域进行安全隐患识别与排查,上报汇总后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

—安全隐患应通过特地的检查、巡查、监测等方式进行排查和识别。

5.4 安全隐患整改与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应依照不同级别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单位(机构、企业)及其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隐患的定义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的根源条件或不安全因素。

三、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级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责任。

1. 一般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影响较小。

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定期对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2)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记录和跟踪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责任:(1)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3)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4)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 较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一定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对单位的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管理措施:(1)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立即处置,有必要时停工停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制定紧急的整改措施,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3)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加强技术装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5)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记录,及时归档并备案。

责任:(1)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较大安全隐患的处置和整改,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协助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置;(3)相关部门:根据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同性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4)员工:积极参与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操作。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注册登记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级。

第四条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分类管理,因企业类型、行业特点和危险性差异,对不同隐患进行不同的管理和整改。

(三)动态管理,根据隐患的整改情况和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调整隐患的分级。

第五条各级国家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安全隐患的判定第六条安全隐患是指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与人身、财产安全有关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

第七条安全隐患的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判定。

(二)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估。

(三)严格把关,避免主观片面的判定。

第八条安全隐患判定的具体依据有:(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三)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四)专家论证。

第九条安全隐患判定应当参照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以及专家的意见,并进行合理论证。

第三章安全隐患的分级第十条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级。

第十一条一般隐患是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但是可以通过相对简单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整改,危害程度较低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较大隐患是指当一般隐患不能通过简单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整改,或者存在一定的危害程度,但仍能通过采取综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控制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重大隐患是指存在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甚至导致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的分级应当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一)隐患的危害程度。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是指依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管理措施的紧迫程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并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相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隐患的治理。

第六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明水平。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分级原则第七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分类准确性原则。

根据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分级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严重性原则。

根据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三、危害程度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原则。

综合考虑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管理措施的紧迫程度,确定相应的分级管理要求。

四、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安全隐患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程序第八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程序如下:一、安全隐患的发现。

可以通过巡查、检查、排查等方式主动发现安全隐患,也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 passively发现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初步评估。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判断其危害程度。

三、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

根据评估结果,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级别,确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四、安全隐患的记录。

将分类分级结果进行记录,建立相应的档案或数据库。

五、安全隐患的整改。

根据分类分级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第四章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第九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一级安全隐患。

一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灾害的安全隐患,具有严重的危害程度和紧迫性。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的全面覆盖。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等级。

第五条一般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及时整改排除;(三)整改后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二)整改需要停产停业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三)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四)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本部门、单位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二)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本部门、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条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二)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一)一般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二)重大隐患,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工作,规范隐患的发现、整改和管理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办事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安全工作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四条本制度是企业安全工作的基本制度,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隐患的分类第六条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事物、因素或情况。

第七条隐患根据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分为三类:(一)一般隐患:可能引发轻微事故,影响范围较小的隐患。

(二)重大隐患:可能引发中等程度的事故,影响范围较大的隐患。

(三)重大隐患: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影响范围较大的隐患。

第八条隐患的分类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危险程度:指隐患可能引发的事故的严重程度。

(二)影响范围:指隐患可能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影响范围。

(三)整改难度:指隐患是否容易整改的程度。

(四)整改费用:指隐患整改所需的费用。

第三章隐患的发现和报告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十条相关负责人收到隐患报告后应及时核实,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隐患发现和报告程序如下:(一)员工发现隐患后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二)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进行核实,如属实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上级。

(三)上级审核整改情况后,进行复核,如符合要求,则整改完毕。

(四)如隐患属于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则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隐患的整改和管理第十二条发现的一般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发现的重大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整改完成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发现的重大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隐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四条安全隐患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以下四类:一般隐患:指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小,整改难度不大,不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较大隐患:指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或投入,可能导致一般人员伤亡或一定财产损失的隐患。

重大隐患:指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特别重大隐患:指对安全生产影响极大,整改难度极大,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第五条安全隐患的分类应综合考虑隐患的性质、影响范围、持续时间、整改难度等因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级第六条安全隐患按照其整改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分为以下四级:一级隐患:指需要立即整改,否则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的隐患。

二级隐患:指需要在较短时间内整改,否则可能导致一般安全事故的隐患。

三级隐患:指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整改,但长期存在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

四级隐患:指需要长期关注和持续改进,但对当前安全生产影响较小的隐患。

第七条安全隐患的分级应综合考虑隐患的严重程度、整改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记录隐患。

第九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第十条对一级、二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三级、四级隐患,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评估、纠正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通过对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进行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目标是:科学识别和评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流程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流程如下:(一)安全隐患识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安全隐患的识别责任、方法和程序。

(二)安全隐患分类:对识别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以确定其等级。

(三)安全隐患评估:对分类后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四)安全隐患治理:按照等级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建立跟踪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安全隐患验收:对治理后的安全隐患进行验收,评估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隐患识别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识别的责任、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安全隐患识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接受上级单位、专业技术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安全隐患的举报、检查、监督等。

(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工程等的安全评估和审查。

第四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八条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第九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般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严重财产损失等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特别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一、引言安全是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而安全隐患的存在则是威胁安全的潜在因素。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二、安全隐患分级原则根据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整改的难易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重大安全隐患(Ⅰ级)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如多人死亡、大面积火灾、爆炸、严重的环境污染等。

整改难度极大,需要停产停业、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才能消除的隐患。

2、较大安全隐患(Ⅱ级)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如人员重伤、较大规模的火灾、爆炸、较大范围的环境污染等。

整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和较多资源才能消除的隐患。

3、一般安全隐患(Ⅲ级)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如人员轻伤、较小规模的火灾、设备故障等。

通过简单的整改措施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消除的隐患。

4、轻微安全隐患(Ⅳ级)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影响较小,不会立即导致事故发生,但如果长期存在可能会逐渐发展成为较大隐患。

例如,一些设备的轻微磨损、环境卫生问题等。

三、安全隐患的识别与评估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应包括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员工等。

检查的范围应涵盖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流程等。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描述、发现的地点、发现时间等。

同时,对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

3、组织专业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的评估,确定其等级。

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隐患的性质、可能的影响范围、整改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四、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Ⅰ级)立即停产停业,并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包括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以及整改资金预算等。

在整改过程中,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2024年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工作等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理,推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的防范。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四条安全隐患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三类:重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

第五条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多人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单人死亡、重伤、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引起一定社会影响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伤、一般财产损失或者引起局部社会影响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级第八条安全隐患根据整改难度和周期分为四级:A级、B 级、C级、D级。

第九条 A级安全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和周期较低的安全隐患,达到既定标准的整改需要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 B级安全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和周期适中的安全隐患,达到既定标准的整改需要三个月内完成。

第十一条 C级安全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和周期较高的安全隐患,达到既定标准的整改需要半年内完成。

第十二条 D级安全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和周期非常高的安全隐患,达到既定标准的整改需要一年内完成。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安全隐患的快速处理。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的处理应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合理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的整改应从源头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较大和一般安全隐患的整改可以由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也可以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规范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管理、安全共建”的原则,控制和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第四条安全隐患应按照其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入台账,并按照危害程度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一般隐患是指虽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其危害程度较小,不会对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威胁。

第七条较大隐患是指存在安全隐患,危害程度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造成轻伤或重伤事故。

第八条重大隐患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程度极高,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章安全隐患管理流程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危害等级。

第十条对于一般隐患,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第十一条对于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或限制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隐患,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必要时应当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责任第十三条企业领导应当对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并制定落实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负责对企业内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与企业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企业未按照规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常见的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如下:
1. 根据影响程度分级:
- 重大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灾害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较大隐患:可能造成一定的事故或灾害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一般隐患:不会立即造成事故或灾害,但需要及时处理以保证安全。

2. 根据风险等级分级:
- 高风险隐患:存在重大风险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中风险隐患:存在一定风险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 低风险隐患:风险较小的隐患,需要定期检查和处理以保证安全。

3. 根据处理时限分级:
- 紧急隐患:需要立即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 重大隐患:需要及时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 一般隐患:需要定期检查和处理的隐患,一般要在1个月内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国家/地区的安全管理法规进行调整和制定。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

(一)重大安全隐患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

(二)较大安全隐患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____%,一捻距内断丝超过____%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

(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____200mm)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安全工作的流程和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访客。

凡是在我单位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原则1.风险评估原则:依据风险状况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责任划分原则: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科学决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决策,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4.法律依据原则:本制度的制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5.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善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流程1.安全隐患发现和报告(1)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的方式填写安全隐患报告。

(2)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上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记录核实结果。

2.安全隐患评估(1)根据核实结果,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隐患评估,并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

(2)评估结果应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上报人员,并告知他们的报告已收到。

3.等级划分和控制措施(1)低风险等级:对于低风险等级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

(2)中风险等级:对于中风险等级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并设置整改时限。

(3)高风险等级: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人员会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落实整改和验收(1)各部门按照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承担相应的整改责任。

(2)安全管理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隐患的验收。

五、安全隐患分级管理责任1.上级部门负责安全监督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通常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级别,以便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处理。

以下是一般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1. 一级安全隐患(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制造严重社会影响的隐患。

如严重火灾隐患、临时电线问题等。

一旦发现此类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二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如有明显的违反安全规定行为、设备故障等。

此类隐患需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3. 三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指可能引发轻微伤害或造成较小财产损失的隐患。

如设备维护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等。

此类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

4. 四级安全隐患(较低安全隐患):指可能引发轻微事故或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隐患。

如设备陈旧、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

此类隐患需在合理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告相关部门。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具体情况,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符合自身企业或组织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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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类分级规范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规范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一、通风A 级: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3、开采界限三角煤柱的2、采面形不可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B 级: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址强行组织生产的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实时办理的3、局扇安设地点不妥喝循环风的C级: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任意停电、停风;任意扯开风筒,风筒距离超出规定;暂时停风地址不立刻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翻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劣质,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系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悬挂曲折不直,接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A级:瓦斯涌出异样地区的 B 级: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美的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3、各种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C级:1、采掘工作面及其余工作地址瓦斯超限或聚集不采纳举措或采纳措施不实时的2、巷道停风24 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肓巷关闭不合格,无举措或不按规定关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5、各种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判定的6、排放瓦斯、巷道贯穿不按规定履行的三、煤尘B级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布防尘管路的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美,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的C级1、煤尘聚积超出规定、防尘、隔爆设备安装使用不切合规定的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纳降尘举措的3、主要进回风巷不按期打扫和冲洗巷道的四、火灾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的 B 级1、不按规定成立井上、井下消防资料库或消防器械不按规定装备的2、巷道未按防火要求部署施工的C级矿井综合防灭火举措落实不力,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五、放炮B级1、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藏的2、放炮员无证操作的C级1、火药管理和井下放炮不按制度履行,放炮不履行“一炮三检”制度的2、火药领、退手续不全,帐物不符及雷管无编号的六、水害A级1、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水闸墙隔绝的2、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迫的煤层未采纳综合防治水举措的3、提高开采上限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B级1、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2、受承压水威迫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备未达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3、受老空水威迫的采、掘工作面进入戒备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高出同意范围的4、受含水层、塌陷柱、表土松懈层等水体威迫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听水钻的5、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论证方案履行的6、未经同意开采各种防水隔绝煤、岩柱的7、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实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C级1、不按规定对水闸门、水闸墙检查或维修的2、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状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状况按期核查的3、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实时报告而又不采纳坚决举措保证安全的七、运输B级1、斜井防跑车和跑车防备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2、斜巷摘挂车场无闪避洞,摘挂车安全空隙不切合规定的C级1、绞车不按规定固定,制动装置无效的2、使用不合格,磨损严重的联接环和销子,超挂车辆不使用保安绳的3、斜巷运输信号装置不按规定设置,声光信号不齐备有效,信号按钮未进入闪避洞,运输兼行人斜巷无报警信号的4、斜巷摘挂车场闪避硐地点不妥或阻碍物影响进出的5、斜巷人行车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仍持续使用的6、运输行人巷道电机车架空线连续20 米低于 2 米的7、电机车闸、灯、铃及撒砂装置不齐备有效的8、电机车、人车、矿车与巷道的行车行行人安全空隙连续10 米达不到规定的9、铁路机件不全,接头空隙内外错高低差,轨道水平严重超出规定,无轨枕或轨枕间距过大造成铁路质量劣质的八、机电A级1、矿井没有实现两回路电源的2、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3、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B级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2、主井提高:提高装置存有不切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点的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样保险装置或设置不全的4、排水系统设备不切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C级1、主提高装置各样保护试验无效,各样闭锁不起作用的2、提高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出规程规定未改换或未按规定查验和检查的3、主要排水设备提引水装置不起作用的4、主扇在规准时间达不到换机运转的5、压风机(包含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6、承压锅炉的安全阀或压力表无效,常压锅炉做承压锅炉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样保护不按规定设置或不起作用的7、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8、井下隔爆电器设备(小型电气)出现失爆的9、皮带运输机不使用合格阻燃皮带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设备不全或不起作用的10、井下三大保护及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丢掉不用的。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分级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级管理原则第一条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安全隐患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个级别。

第二条轻微安全隐患是指具有较小的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能够通过常规安全措施解决。

第三条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具有一定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控。

第四条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具有较大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紧急、专业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控。

第三章轻微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轻微安全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初步处理,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条轻微安全隐患的处理可以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条处理轻微安全隐患时,应编制并执行相应的安全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第四条对于经过处理的轻微安全隐患,应进行检查和复查,确保处理措施有效。

第四章一般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二条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执行。

第三条一般安全隐患的处理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处理效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并组织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条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成立专门的处置工作组,并尽快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第三条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处理完重大安全隐患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第一条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记录和管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

第二条安全隐患台账应详细记录隐患的发现时间、处理情况、责任人员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分类归档。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安全隐患管理工作,做好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生产、工作和经营活动。

三、隐患的定义和分级1. 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事件或不安全行为的存在、不足或缺陷。

2. 隐患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隐患、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和较小隐患。

(1) 特别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环境破坏的隐患。

(2) 重大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伤亡事故或较大环境破坏的隐患。

(3) 一般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伤亡事故或一般环境破坏的隐患。

(4) 较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伤亡事故或轻微环境破坏的隐患。

四、隐患的管理流程1. 隐患的排查和审核(1) 本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隐患排查。

(2) 发现隐患后,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履行相关情况的登记、报告和上报工作。

(3) 隐患应及时审核,由安全管理部门确认隐患的存在和分级,并制定整改措施。

2. 隐患的整改和复查(1) 隐患整改应由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完成整改工作。

(2)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确认整改结果,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3. 隐患的督导和监督(1) 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导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时限。

(2)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督导和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五、责任与权利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相关部门负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

3. 各个岗位的责任人负责所在岗位的隐患的排查、审核、整改和复查等工作。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修订,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是指将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应对措施的紧急程度分为不同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适用于各种单位、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及其他管理单位。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科学、分类分级、综合治理、责任明确、预防为主。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类第五条安全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三个级别。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

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一定人员伤亡、一定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轻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安全隐患的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存在的隐患是否能够直接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现场环境是否复杂,对隐患的消除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是否困难;(三)隐患的危害范围是否扩大或者蔓延;(四)隐患的潜在危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坍塌等事故;(五)隐患的现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的周期、频率、影响程度等;(六)其他能够衡量和评价安全隐患严重程度的因素。

第七条安全隐患的判断和分级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相关单位应按照判断结果进行归类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第八条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隐患的调查、处理和整治工作;(二)分类分级,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科学确定,各级别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和衔接;(三)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防控,确保隐患得到根本解决;(四)责任明确,明确各级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属地负责、分级管理;(五)预防为主,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的工作,做到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六)信息化,建立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随时随地查询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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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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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走地有效运转而制走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5出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 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Z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
(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
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走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夕卜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 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Z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 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Z矿解决不了Z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
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三、重大隐患类型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
的;
4•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5・矿井通风能力不足Z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
&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7.巷道严重失修Z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
理的;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8 •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9.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10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11.不按规走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走配备的;
12启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3 .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14•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
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15.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16.提高开采上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严重水
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7•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8.受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
19 .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走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
20•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
2:L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论证方案执行的;
22•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
23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4.超层越界开采的;
25.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26•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7斜井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不按规走设置
的;
28•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走的;
29•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0•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3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
32•主井提升: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
3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或设置不全的;
3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35.没有双回路供电的;
36•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走的范围和规模的;
37•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Z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38•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
照的;
39•放炮员无证操作的;
40•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碉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
41.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资料,设计的支护强
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
42•无批准的设计方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
43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
44 •新购进且涉及煤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
标志的;
4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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