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门诊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安全措施1.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并按照相关要求设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
2.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置候种、预检、询问告知及登记、接种、观察、办公等功能区,现场布局合理,避免与感染科室交叉。
4. 配备合格的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接种前后接种室的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定期对医疗用品及消毒物品进行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
5. 配备足够的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严格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流程规范实施接种,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6. 预防接种人员接种时,必须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即接种前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卡(薄)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所接种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同时增加一验证”环节,即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的预防接种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六、应急处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并妥善处理。
门诊疫苗接种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门诊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门诊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确保患者的健康与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疫苗接种:将疫苗注射到患者的身体以防治传染病的行为。
2.防备接种:向患者注射防备疾病的疫苗,提前防备疾病的发生。
3.门诊部门:医院的门诊服务大楼或区域。
4.护士:负责实施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的医护人员。
第二章门诊疫苗接种管理第四条疫苗储存和配送1.门诊部门的疫苗库房必需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疫苗的储存和配送必需依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受损或失效。
第五条疫苗接种登记和档案管理1.对每一位接种疫苗的患者,门诊部门必需建立完整的接种登记和档案记录。
2.接种登记信息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接种时间、接种疫苗类型和剂次等。
3.接种档案必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保密和可追溯性。
第六条疫苗接种操作规范1.护士在接种疫苗前必需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疫苗接种史,并告知患者疫苗的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
2.护士必需采用无菌操作,确保接种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3.护士在接种后,必需察看患者的反应,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第七条疫苗异常反应处理1.假如患者显现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护士必需立刻停止接种,并及时报告医生和上级管理部门。
2.医生必需依据患者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和治疗,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患者的档案中。
第八条疫苗剩余和过期处理1.疫苗剩余量必需依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2.过期疫苗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防止误用及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三章门诊防备接种管理第九条防备接种计划订立1.门诊部门必需依据国家和地方疫情情况,订立相应的防备接种计划,并及时向患者公布。
2.防备接种计划必需包含接种的疫苗类型、剂次、接种时间和接种对象等信息。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重要场所,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疫苗接种操作,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建设,确保疫苗质量。
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预防接种门诊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门诊部、疫苗管理科、冷链设备科、预防接种科、宣传教育科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2. 门诊部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3. 疫苗管理科负责疫苗的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4. 冷链设备科负责冷链系统的运行、维护、更新,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5. 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包括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疫苗接种信息登记等。
6. 宣传教育科负责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工作1.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成人免疫程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受种者信息、疫苗接种信息、不良反应等情况。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培训,提高疫苗接种人员业务水平。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疫苗接种质量评估。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疫苗接种信息实时更新、共享。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1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
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
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
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
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2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三篇)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些预防接种各种制度的范本。
一、接种管理制度1. 接种时间规定:根据疫情和疫苗供应情况,制定接种时间表,明确各类疫苗的接种时间要求。
2. 接种资格审核:建立接种登记系统,对接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接种条件,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接种信息记录:要求医疗机构将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接种证、电子健康档案等相关系统中,确保接种人员的接种记录完整可查。
4. 疫苗存储规范: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疫苗存储管理规范,如温度、湿度控制等。
5. 接种安全监测:建立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后不良反应情况,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6. 接种宣传教育:开展接种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传达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接种的覆盖率。
二、疫苗采购管理制度1. 疫苗采购程序:建立疫苗采购审批流程,明确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操作。
2. 供应商选择标准:设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合格的疫苗供应商,确保疫苗质量可靠。
3. 疫苗质量检测:建立疫苗质量检测制度,对采购的疫苗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疫苗配送监管:加强对疫苗配送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5. 疫苗库存管理: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状况,及时补充不足,避免过期疫苗的使用。
三、接种场所管理制度1. 接种场所设施要求:根据接种工作的需要,设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接种场所,确保接种的场所环境卫生和安全性。
2. 接种场所消毒规范:制定接种场所的消毒操作规范,确保接种环境的清洁和无菌状态。
3. 人员培训要求: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接种技能和职业素养,确保接种工作的专业性。
4. 接种场所的接种服务规范:制定接种服务规范,明确接种程序和服务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接种人员的需求。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管理1. 医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本院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具有符合接种要求的房屋、设备、药品等;(3)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接种人员;(4)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对接种场所、设备、药品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2)接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预防接种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登记: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接种知情同意:接种前,预防接种人员应向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并取得知情同意。
3. 接种操作: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4.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应观察接种对象30分钟,确保无不良反应发生。
5. 接种记录:预防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接种疫苗的种类、剂量、时间、接种人员等信息。
五、预防接种资料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预防接种资料包括接种对象登记表、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记录、疫苗批签发证明等。
3. 预防接种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六、预防接种质量控制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运转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运转,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2.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质量,保障接种安全。
三、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流程1. 开诊时间: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接种登记: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登记手续,领取预防接种证。
3. 接种预约:预防接种门诊应提供接种预约服务,家长或监护人可提前预约接种时间。
4. 接种实施: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程序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
5. 接种记录: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等信息。
6. 接种咨询:接种人员应主动向家长或监护人宣传计划免疫知识,解答接种相关问题。
7. 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出现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四、预防接种门诊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接种室、登记室、咨询室等,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2.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接种设备,如接种台、冷藏设备、消毒设备等。
3.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质量,保障接种安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解释。
2. 预防接种门诊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镇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接种医师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在计免医生指导下工作;2、按规范要求完成各种疫苗的接种操作,协助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3、填发接种通知单;4、逐日、详细、准确地做好门诊日志记录;5、做好接种前器材的准备,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按时进行冷链温度监测;6、负责疫苗的管理及疫苗帐册的建立与使用;7、担任接种门诊的卫生保洁工作;8、协助进行接种后回访;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疫苗接种注意事项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冷链设备管理制度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帐、建档、上、下帐目相符,帐物要一致;4、冰箱必须安装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底部安有10cm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的空间;5、冰箱要配有专用稳压保险装置,并有统一的标志和编号;6、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7、贮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8、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修;9、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10、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三、及时查访;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四、登记入册;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接种物械保管制度一、接种门诊各项器材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分类存放;二、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物械一本帐,每季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三、一次性注射器材等易耗品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库存充足;四、做好各种物械尤其是冷链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持冰箱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定期化霜和除霜;冷藏包和冰排要分开并专架清洁存放;留观提示标语各位儿童家长: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后,需在留察室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谢谢合作疫苗接种注意事项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预防接种门诊卫生保洁制度一、接种门诊必须配备痰盂、扫帚、拖把、毛巾、面盆等卫生洁具;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上班前进行室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无污渍、痰迹、杂物、纸屑等;三、接种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衣冠整齐、清洁地进入工作场所;四、接种门诊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儿童不得随地大小便;五、每日接种结束后,及时清理接种现场的接种器材、冷链器材、废弃安瓿、棉球、一次性注射器材等物品,打扫卫生,并对接种室进行消毒处理空气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地面、物品用消毒剂喷洒、擦拭;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质量,根据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如下:1、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经所长批准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做好疫苗领发记录,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及领发人签名;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3、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疫苗质量;4、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5、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6、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7、使用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县疾控中心统计上报,随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反映效果和剩余数量,严防积压浪费;疫苗过期或失效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并妥善处理;8、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对象、剂量、接种方法、时间要求进行接种,杜绝错种、漏种、误种及接种事故的发生;。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范围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和成人疫苗接种。
2. 疫苗存储和管理。
3. 疫苗供应和采购。
4. 疫苗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5. 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
6.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1. 接种前准备在开展接种工作前,必须认真准备,包括:- 检查疫苗存储条件,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 制定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对象等。
- 准备接种所需的设备、用品和资料。
2. 接种操作- 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核对接种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接种史。
- 按照疫苗接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操作。
-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和评估,并记录接种信息。
3. 疫苗管理- 疫苗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疫苗采购,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 疫苗存储:配备专用冰箱和冷藏设备,遵守疫苗存储温度和条件要求,确保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 疫苗使用:按照疫苗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疫苗使用时限和使用规则,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四、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对每位接种对象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接种信息、接种剂次和接种时间等。
- 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 提供接种对象和家长咨询服务,解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六、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 监测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不良反应事件。
- 加强疫苗不良反应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七、工作要求- 遵循专业操作规范,确保接种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医院预防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在交通便利、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的区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2.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儿童和成人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接种记录、接种证发放等管理制度,确保接种信息准确、完整。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意识。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预防接种资格。
2. 预防接种人员应严格遵守预防接种操作规程,确保接种安全。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疫苗管理1. 预防接种疫苗应从合法渠道购进,确保疫苗质量。
2. 预防接种疫苗应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疫苗效价。
3. 预防接种疫苗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预防接种档案管理1. 预防接种档案应包括接种者信息、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量等。
2. 预防接种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方便查询和统计。
3. 预防接种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发生异常反应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应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
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过程中,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保障接种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预防接种监督检查结果应作为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规章制度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预防接种逐渐成为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保护群众的健康,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预防接种门诊拟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这些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接种资格(1)预防接种门诊仅对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的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具体接种资格将根据疫苗的适应症、接种对象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2)接种对象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健康档案以供核实,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接种预约(1)为了避免接种工作的混乱和拥挤,预防接种门诊实行预约制度。
接种对象可以通过电话、在线平台或现场预约的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时需要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以及接种疫苗的名称和剂次,确保门诊能够准备充足的疫苗和工作人员。
3. 接种流程(1)接种前,接种对象需仔细阅读接种告知书,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工作人员应仔细向接种对象解释相关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以及可能的不良反应。
(2)接种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按照接种程序进行操作,并确保无菌操作环境,避免交叉感染。
(3)接种后,接种对象需在预定的观察区域停留一段时间,以便观察是否发生不良反应。
如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4. 疫苗管理(1)预防接种门诊定期检查和更新疫苗的库存和有效期,并确保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疫苗的使用应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指南进行,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对于已过期或损坏的疫苗,预防接种门诊应立即进行处置,避免对接种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5. 不良反应处理(1)如接种对象在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工作人员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2)对于严重的不良反应,预防接种门诊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按要求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6. 接种记录和报告(1)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系统,记录接种对象的个人信息、接种的疫苗和剂次、接种日期等信息,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种门诊制度模板
接种门诊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接种门诊工作,保障疫苗接种安全,提高疫苗接种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接种门诊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疫苗接种政策和程序,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和成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第三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二、工作流程第四条接种门诊应当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提供疫苗接种相关服务。
第五条接种门诊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和程序,为儿童和成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第六条接种门诊应当对接种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疫苗接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疫苗接种记录,及时报告疫苗接种情况。
三、人员管理第八条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经过疫苗接种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职业操守,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疫苗接种服务的专业水平。
四、设施与环境第十一条接种门诊应当具备良好的设施和环境,保障疫苗接种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二条接种门诊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确保疫苗接种的准确和有效。
第十三条接种门诊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
五、疫苗管理第十四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接种门诊应当严格按照疫苗的储存和运输要求,管理疫苗的储存和运输。
第十六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疫苗使用记录,及时报告疫苗的使用情况。
六、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
第十八条接种门诊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疫苗接种中的突发事件。
第十九条接种门诊应当加强疫苗接种后的观察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
七、服务与质量第二十条接种门诊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群众疫苗接种的需求。
第二十一条接种门诊应当加强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疫苗接种意识。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
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
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
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
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
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卫生站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防接种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三条门诊部设立预防接种室,配备专业预防接种人员,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第四条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预防接种工作;3. 通过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取得预防接种资格。
第五条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向接种者或其监护人了解接种者基本信息、过敏史、既往病史等,并告知接种注意事项;2. 接种中:严格按照接种程序和剂量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3. 接种后:观察接种者反应,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第六条预防接种档案管理:1. 门诊部应建立预防接种档案,详细记录接种者基本信息、接种时间、疫苗名称、接种剂量、接种反应等;2. 预防接种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条疫苗管理:1. 门诊部应按照疫苗储存、运输要求,确保疫苗质量;2. 疫苗应按照接种程序、剂量、途径进行接种;3. 接种完毕后,剩余疫苗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八条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1. 接种人员应密切关注接种者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立即采取措施;2. 接种者发生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3. 对接种者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进行医疗救治。
第九条预防接种宣传与培训:1. 门诊部应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意识;2. 对接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预防接种水平。
第十条责任追究:1. 接种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种,造成接种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接种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门诊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医疗单位取得《XX省预防接种门诊认证书》,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承担本院管理范围内预防接种任务。
2.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须取得《上岗证》和《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接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执业资格。
3.预防接种门诊一般分登记、候种、接种、观察、冷链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区(室),各功能分区须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4.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和移动硬盘,对接种资料实行信息化管理。
5.接种室配备足够接种台、接种盘、污物桶等设备以及必要的抢救药械、体检器材及消毒设施。
接种室要有降温取暖设备,并定期对室内空气、接种台面、地面等进行消毒。
6.接种人员持“三证”上岗,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
7.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疫苗使用和冷链管理制
度,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安全接种,杜绝接种事故。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报告调查工作。
8.接种人员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接种前履行预检和告知义务,发现有禁忌症和当前健康状况异常的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接种后观察30分钟。
9.按要求做好接种资料的记录、报告和保存工作。
各类接种资料要齐全完整、记录清晰并装订成册。
每月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10.接种门诊负责人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
每月组织本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例会培训。
预防接种门诊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接种制度1、实施接种前应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失效期,无标签(包括标签不清楚)及过期疫苗严禁使用。
检查疫苗包装及外观,如安甑破裂或疫苗出现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一律不得使用。
怀疑百白破、白破、乙肝等疫苗曾冻结,可做振荡试验。
2、预防接种要求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注射器要求具有〃三证〃,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3、每次预防接种门诊开诊都要备足消毒棉球或无菌棉签,75%乙醇要有明显标签,并备有合格足量应急药械,如1: 1000 肾上腺素、抗过敏药、体温计、压舌板、听诊器等。
4、必须叫名核实接种对象,并根据省卫生厅规定的免疫程序核对接种疫苗针次。
5、仔细观察接种对象健康状况,通过询问接种对象及其监护人,掌握有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等,必要时应测量体温及做相应检查,并对其监护人解释预防接种前告家长书。
6、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前方可打开,已用过的注射器要放入安全盒或防刺盒中以防意外刺伤,不得重复使用注射器。
开启疫苗安甑时要用砂轮割锯安甑颈部,消毒后垫干棉球掰开,避免疫苗和玻璃碎片溅入眼内。
7、不同疫苗及同一疫苗不同厂家剂型,所采用的接种方法、剂量、部位、对象等均有所不同,必须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说明书规定,季节性疫苗要单独安排接种,以避免错种。
8、接种台上的疫苗必须做到苗不离冰,活疫苗开启后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超过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9、接种后向家长交代注意事项,接种对象接种疫苗后,需观察30分钟才能离开,如发现异常反应,要及时报告诊治。
10、预防接种门诊开诊前后应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并用紫外线灯消毒,保证每次照射时间不少于60分钟,有紫外线消毒记录。
11、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应将注射针管和注射针头分放两个消毒桶内用消毒液浸泡,再集中(销毁)毁型处理,毁型、消毒有记录。
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管理制度1、加强与村委会(社区)、计划生育、公安派出所、市场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并与有关负责人加强合作和沟通,做到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及时免疫。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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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预防接种家长告知书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您好!欢迎您带孩子前来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增强儿童抵抗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孩子的每次预防接种。
一、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部分县甲肝疫苗,该类疫苗免费供应,要求每位儿童如果没有禁忌,均必须注射;一类疫苗外的其它疫苗均为二类疫苗,二类疫苗费用由受种者自己承担,接种遵循知情、自费、自愿、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每次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并如实向医生反映,配合医生开展接种前禁忌征筛查,如果孩子正在感冒、发烧或感觉身体不舒服,都要推迟接种,如果孩子属于过敏体质,或患有心、肝、肾等严重疾病,则不能接种疫苗,如果孩子属免疫缺陷或功能低下,则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否则,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后果。
三、孩子出生后或外出流动时,要尽快到所住地接种门诊进行登记建卡,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是孩子接种的凭证,家长要妥善保管接种证。
在孩子办理入户、入托、入园、入学包括以后上大学或出国时均要用到。
在每次打预防针时,家长要记往带上它,以便医生准确判断此次应该接种的疫苗品种,并在证上做好记录,防止错种、漏种或重种。
如接种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
四、每次接种疫苗后,要让孩子在接种现场休息30分钟以上,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地点,要注意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让他们做剧烈运动或活动。
如接种疫苗后有轻度发热属正常反应,可对症处理。
若发热℃以上,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诉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基本流程图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免疫规划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及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预防接种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处理原则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
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接种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预防接种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接种卡也须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并及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日期。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区)→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六月前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五、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六、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区)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本区域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 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瓦,安装在离工作面1米左右,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并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75%乙醇,涂擦注射部位,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干后再接种。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第一类疫苗品种、免疫程序及预防的疾病(政府出资,免费接种)第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接种疫苗禁忌症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孩子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特别是年轻父母,要了解宝宝对即将接种的是否有症,否则很可能不仅没有达到预防疾病的作用,反而会引发其他问题。
有以下情况的儿童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1、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2、体温超过℃,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3、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4、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5、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6、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7、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8、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6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9、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10、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