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场规划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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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场的规划设计

(固始县规划设计室,465200)

【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的发展及人民生活的水平不断提高,私人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加,路难行、停车难成为各个城市的共同问题。本文根据停车场的基本概念,阐述了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并对设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现代城市;停车场;规划设计

0 前言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迅速增长。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8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19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占机动车总量的45.88%,是机动车的主要构成部分。而从汽车千人保有量来看,我国一线城市已经达到千人15—20辆,汽车市场进入起飞期。随着我国私人购车比重的不断提高,汽车正加速进入更多家庭。机动车增长是导致停车需求增加的根本原因之一。以家用型轿车为主的汽车工业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汽车进入家庭是大势所趋,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每年增长30%,未来城市交通只能会越来越拥挤,停车问题也将会日趋严峻。

1 停车场的分类

现行停车分类较为混乱,尚无统一标准。按停车位置划分,分为路上停车、路外停车;按停放方式划分,如停车场、停车库(楼)、机械式停车等;按建设方式划分,如配建停车场;按使用方式划分,

如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等。

目前,被广泛认同的是将停车场分为三类,即: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路边停车点。按笔者理解:公共停车场,顾名思义是为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是从使用上进行分类,所以公共停车场既可单独建设,也可隶属某一建筑,特别是有些配建停车场对社会开放,一定意义上可看作是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一般与公共停车场对应,是按国家或各城市配建指标确定定额,与主体建筑物同时建设,并附属主体建筑,为本建筑物以及本建筑物吸引的外来车辆停车服务,是从建设程序上进行分类;路边停车点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在部分路段划定的停车区域,方便短时间停车需求。

2 现行停车场分类的矛盾

被广泛认同的停车场分类,概念逻辑上不严密,往往引起争议,主要体现在对公共与配建停车场的理解上。首先,公共停车场是从使用对象上分类,配建停车场是从建设上进行分类,两者不属于同一范畴,不应相提并列,而规划设计中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将这两类停车场相对应,从而导致规划设计中一系列混淆。其次,配建停车场是为本建筑所属车辆和本建筑吸引外来车辆停车服务的,假设一个区域或地块,所有建筑物都按配建指标建有完善的配建停车场,理论上就不再需要公共停车场,因此,两者对应关系逻辑上不严密。再者,根据我国现实情况,配建停车场中有很大部分是为社会公共停车服务的(不仅仅为本建筑物吸引的外来车辆服务),而名义上又称为配建停车场,所以许多停车场无法区分究竟是配建停车场还是

公共停车场,这种停车场分类概念的不严密,引发系列的规划与使用上的混淆,如:如何确定配建停车场的恰当规模,如何规划公共停车场等。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停车场的健康发展。

3 停车场的规划与设计

3.1 停车规划设计原则

停车供给应基本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停车场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土地利用、机动车拥有水平、客运交通方式等方面相匹配。停车场规划设计应利于实施建设和管理,将停车作为一种调控手段,通过杜绝非法停车,对交通拥挤、机动车拥有量进行调控。

3.2 停车场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方法

按城市规划步骤,停车场规划相应的内容和方法为:停车行为特征及其基本概念、停车需求及预测分析、停车供给分布理论、停车场及停车设备分类、停车场规划及换乘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建筑物停车配建系统规划设计、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没计研究。

3.3 停车场规划设计中若干关键性问题

3.3.1 停车场规划目标

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停车规划设计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分区规划设计、详细规划设计中,都必然包含停车规划设计内容。停车场规划设计目标可分两个层次,一是近期目标,解决现状(或三至五年)停车问题,二是远期目标,满足未来城市停车需求。规划设计目标将涉及到资源合理配置

与利用,当按远期目标进行规划设计时,在短期内停车指标会过大,特别是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可能引起用地和建设的浪费。当按近期目标规划设计时,停车场缺乏所导致的交通问题随时间推移也将愈加严重,而且建筑物一旦建成,很难再从用地上或建筑规模上增加配建停车设施。停车场规划设计必须综合考虑近远期目标,保持弹性发展。

3.3.2 总体规划设计中的停车场规划设计

我们常常看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将“公共停车场”以具体规模落实到位,画到规划设计图中,依笔者观点,这是毫无意义,毫无依据的。如前面所言,假设一个区域或地块,所有建筑物都按配建指标建有完善的配建停车场,就不再需要公共停车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用地布局毕竟是相当概括的,也无法确定一个地区配建指标不足而修建“公共停车场”(即使确定了配建指标不足,首先应考虑修改配建指标,而不是布设“公共停车场”)。因此,在总体规划设计阶段,停车场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停车发展政策和全市停车总需求、确定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我们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停车场的健康发展应基本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否定非法停车,配建停车设施加上合法的路边停车设施应基本满足城市停车总需求,传统的“公共停车场”不能成为总体规划设计的主体,所谓的“公共停车场”(沿用传统概念)只能是城市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对停车设施不足部分的补充。

3.3.3 停车发展政策与配建停车指标

停车发展政策和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是城市总体规划设计阶段最应有所作为的方面,也是起到对停车总体控制与把握的两个主要方面,是总体规划设计的工作重点。停车发展政策是停车场发展的总体策略,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停车车位缺口过大,基本上是提倡建设,但仍缺少鼓励发展建设的措施和稳定的建设资金来源。停车发展政策应从土地资源、机动车发展水平、出行方式等方面综合论证停车场发展策略和保证停车场建设的措施,并从政策上对机动车快速增长起调控作用。如日本和香港的停车发展政策着重强调鼓励私人投资停车场建设,采用“购车者必有车位”的政策以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

配建停车指标是实施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依据。八十年代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对配建停车指标作了详细规定,多年来是指导我国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依据,相当于“国家标准”。为适应当前机动车增长形势变化,有关部门正着手修订此规则。但是各城市经济和车辆拥有水平是不一致的,停车场配建定额指标也不是唯一的,为此,不少城市已依据本城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配建停车指标,并列入地方法规(如:上海、深圳等城市)。这种做法值得提倡,笔者认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与总体规划设计对应的交通规划设计,应加深对配建停车指标的研究,制定切合实际需要的标准,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国家标准”,此外,配建停车指标中应对自用和公用两个部分做出详细的量值规定。4结束语停车场规划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或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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