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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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法-合同: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债法-合同: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31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 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 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视为反要约。
立法理由:效率取向。
3. 在承诺期间作出 合同法第23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
解决什么问题?
缔约接触,但契约未成立或无效,因而
(1)不能主张契约违反的责任; (2)未必能主张侵权,责任(因为不能满足侵权行为
的构成要件--一般注意义务与特别注意义务)
责任基础:行为人违反了契约前义务(基 于缔约接触而产生的保护、告知、忠实等 义务——保护性义务)
二、构成要件
(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 撤回:要约人对于尚未生效的意思表示阻止其生
效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 时到达受要约人。
2.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形式拘束力。要约得否撤销? 撤销的时点——针对已生效的要约 立法例:
2.单独行为说:广告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承诺。 单独行为说似较为合理。如采契约说,将产生问题:
若完成行为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可能因 能力缺陷而影响合同的效力,从而使其丧失报酬请求权;
不知有广告而完成特定行为之人,将无法取得报酬;
契约说在理论上也具有一定合理性
所谓“契约原则”:除法律直接规定外,原则上债务 产生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如赠与的合同属性)
三、承诺的迟到与迟延
承诺的迟到:迟发迟到——新要约 特殊的承诺迟到:未迟发但迟到的承诺
合同法第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 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 有效。

合同的订立--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2

合同的订立--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2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掌握)(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求:同时满足:①内容具体确定;(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什么东西,多少钱,多少数量等)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示例】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

该电报属于要约。

(3)要约邀请VS要约(是否满足两条件)①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例子:A.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B.商业广告有可能是要约邀请或要约。

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悬赏广告视为要约。

③效力: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VS欲购从速,数量有限】“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意味着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欲购从速,数量有限”意味着有可能来了也买不到,即没有法律约【示例1】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暗沉。

咨询订购热线64986666,免费送货。

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示例2】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

该行为属于要约。

典型习题【例题·单选题】(2003年)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

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

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答疑编号57570402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甲公司的广告内容具体确定,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经承诺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各项基本条款,属于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知识结构简图】 要约
合同成立的方式
合同成立的普通方式 合同成立的特殊方式
承诺
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其他条款
书面方式
合同的方式 行动方式
合同的成立
其他方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提示:要约需求明白详细,需求有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而要约约请是希望相对人向自己收回要约。案 例中甲的讯问和乙的反问均是要约约请,而甲、乙各 自的回答均为要约。
要约约请的方 式
➢ 1、寄送的价目表 ➢ 2、拍卖公告 ➢ 3、招标公告 ➢ 4、招股说明书 ➢ 5、商业广告
【案例剖析2-4】
某商场搞促销,广告内容如下:2003年2月 6日,本商场停止10周年店庆,为答谢新老顾客, 推出一元某款冰箱10台,售完为止。该6日清晨 就有顾客排队在商场门口等候,9点营业时间, 商场开门。前几位顾客直冲冰箱卖场,不问价钱 就占住该款冰箱,要求买家兑现一元承诺。买家 以〝一元冰箱已被顾客 订购〞为由拒绝执行广 告中的承诺。请剖析该商场广告的性质
【案例剖析2-1】
裕达公司因消费需求,急需一批铝锭,于是该公司 推销科科长给乾坤机械厂 ,要求乾坤机械厂马上送一 批铝锭到裕达公司。双方在 中对铝锭的型号、数量、 和单价等达成了分歧意见。乾坤机械厂送货,裕达公司 以〝双方未正式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收。该案例中, 裕达公司的理由能否成立?
提示:合同的实质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分歧,假设没 有法律特别规则或许当事人特别商定,采取何种方式订 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的认定。上述案例是买卖合同, 当事人并没有商定必需签署正式的合同书文本;双方经 过行动的方式曾经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分歧意见,所以 该合同成立,裕达公司应当实行该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教学教案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教学教案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的成立 (二)合同的订立


1、甲到食堂吃饭,口头点了三份菜, 工 作人员按照要求打好菜交给了甲。
2、放学了,甲在公交车站等车。车至,甲 上车,一言不语,掏出两元硬币投入钱箱后就 找了个位子坐下。
3、甲欲购买乙的房屋。双方经过讨价还价 后,最终签订了书面的协议。
案例
甲、乙两人各开一家酒店,两酒店相邻,生意 都很兴隆。后甲因欲投身其他行业,打算将酒店转 让给丙。丙出价80万元。乙闻知后,担心财力雄厚 的丙接手甲的酒店后,自己会在竞争中落于下风。 于是乙积极与甲磋商,表明自己有决心买下酒店并 出价100万元。甲见乙出价更高,遂终止与丙的磋 商,转而一心一意与乙谈判。乙见丙退出,即对甲 提出自己无意买下该酒店。甲最终以60万元的价格 将酒店转让给了丁。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五、缔约过失责任
(一)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应 对信赖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 损害。
(二)构成要件 1、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
* 先合同义务,是指要约生效之后,合同成立之前,缔约 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发生的说明、告知、注意、保密等义务。
2、主观有过错 3、对方受到损失 4、一方过错与对方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时间范围 2、事务范围
①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提供虚假情况; ③ 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④ 要约人擅自撤销要约; ⑤ 未尽保护、照顾等义务而致对方人身、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合同法(第二讲)第1页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一、要约1.要约的成立(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14条)(2)具体要求第一,内容具体确定(主体、标的、数量);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 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辨析—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合同法15条)(1)区分规则第一,法定区分第二,一般规则(2)商业广告——内容“具体确定”+发布者“愿意受约束”的,为要约;——商品房广告,若对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3)考法:【例题·单选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3-8)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答疑编号506255020101]【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商业广告构成要约的情形。

本题中甲公司发出的商业广告包括主体、标的、数量,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

乙公司在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的行为构成承诺,合同已经成立。

在广告有效期内甲公司的车已经全部售完,甲公司构成违约,故本题选A 。

3.要约的效力(1)要约的生效生效时间:到达主义(合同法16);(2)要约不生效:要约的撤回(合同法17)第一,效力:阻止要约的生效;第二,条件:先于或同时于要约到达。

(3)要约失效:要约的撤销(合同法18、19)第一,效力: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第二,条件:后于要约(但在承诺通知发出前)到达。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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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与运用:
▪ 其一,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应认定为要约 邀请。
▪ 其二,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 施”的认定,应根据红线图来确定其范围。
▪ 其三,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 影响”的认定,应围绕以下两点来理解:(1)出 卖人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不仅具体确定,而且对买受 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价格判断确实有重大 影响;(2)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 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对买受人的判断 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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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P12)
▪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 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 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法解 释二》,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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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 一、要约 ▪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 1、概念。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经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
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 示。 ▪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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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 (一)书面形式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二)口头形式 ▪ (三)其他形式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六)承诺的撤回。
《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可以撤回,是否能撤销?
(七)迟发的承诺和迟到的承诺。 (1)迟发的承诺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 约。” 以新要约为原则,以承诺为例外。
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
4.承诺应当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 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 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要约的失效。 《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思考: 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要约的效 力应如何认定?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 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 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 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 其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 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 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最根本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 没有承诺权。
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对要约的修改,其效果 等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的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订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旨在明确双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三、合同订立原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诚实守信地订立本合同。

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清晰,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三)合同的价格或报酬;(四)合同的履行方式、期限、地点;(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六)合同的保密条款;(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八)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五、合同的订立过程(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二)甲方起草合同文本,并将合同文本送达乙方;(三)乙方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如有修改意见,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四)双方就修改意见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五)双方签署合同,确认合同的生效。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符合约定;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任务;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3.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7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7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7篇篇1合同订立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协议。

本合同是关于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的规范,特此约定如下:第一条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原则1. 合同订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合同订立应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合同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条合同双方的义务1. 买方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货物或提供服务;(3)遵守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卖方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或服务;(2)遵守合同约定交付期限;(3)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合同订立的程序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 合同双方应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四条合同的内容1. 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双方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2. 合同中的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应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法律效力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版本)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_司法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

(新版本)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_司法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

二、合同的相对性
1、含义:合同法律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物权法律关系 中物权的绝对性相对应,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特征。
【举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是买受人,乙 是出卖人,则甲有向乙付款的义务,乙有向甲交付货物的义务,甲与 乙就是买卖合同的相对人,如果乙不交货,甲只能向乙提出履行义务 的请求权。
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相对性。在因第三人的行
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双务合同。 3、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从合同。 7、本约;预约。 8、为自己订立;为他人订立
四、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2、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 (2)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
是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合同法与物权法均属财产法范畴,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成立(成立的时间、地点)
三、合同的内容(一般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
四、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概念: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
律行为,赋予受要约人承诺权。)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 非特定人发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有( A.甲收养乙的协议 B.农贸市场上的买卖协议 C.甲赠与乙一台计算机的协议 D.甲与乙签订的婚姻协议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1. 要约邀请的含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又称要约引诱。
2.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而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其内
容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
旨,要约人将自己臵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无
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人对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仍 有决定承诺与否的自由。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 拍卖标的: 1.翰宏花园(纳帕溪谷)第243C-F栋别墅房地 产标的位于昌平小汤山镇常兴庄村。为地上2层、地 下1层独栋分体别墅,建筑面积507.41㎡。参考价 1050万元。拍卖保证金120万元。 2.设备一批:四开印刷机一台(J4104B)、热 水锅炉(DELO0.7)一台、离心式水泵(V6-30-12) 一台、锅炉鼓风机(G5-56-11)一台。参考价3.2万 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 二、 拍卖时间:2011年3月11日14:00时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2. 要式合同形式要件的欠缺及其后果
① 一般后果:合同不成立。
② 例外: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受的,该合同成立。
思 考
甲在海事大学教学楼设置饮料自动贩卖
机。学生乙投入3元,饮料出来。乙饮毕,见 机器故障,投入的3元硬币又跳出,乙四顾无 人乃取走硬币。 设乙投入3元硬币,因机器故障,饮料及投
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电大最新版《电子合同法律》形考任务二参考答案

电大最新版《电子合同法律》形考任务二参考答案

电大最新版《电子合同法律》形考任务二参考答案形考任务二要求了解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并就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明问题进行分析。

以下是对该任务的参考答案。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根据《电子合同法》,电子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达成的合同。

具体规定如下:1. 合同要件:电子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一样,必须具备合同要件,包括合同目的、内容、当事人意思表示等。

2. 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订立,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点击等形式。

3. 合同的有效性: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原则上与传统合同相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签名:电子合同需要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方式,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合同条款的确认:当事人应当充分阅读并确认合同条款,避免因不慎合同限制权益。

- 合同的约束力:电子合同一经当事人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二、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明问题的分析1. 合同的有效性: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合同要件和法定的订立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电子合同满足合同要件和法定订立要求,就具备有效性。

2. 合同的证明问题:电子合同的证明问题主要困扰在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特别是涉及合同签名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以下策略:- 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例如数字签名或其他安全的电子签名认证方式。

- 妥善保存合同的电子文本和签名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配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合同交易有关的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内容的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电子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具备与传统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特定的订立条件和签署要求。

在合同有效性和证明问题上,要注意合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采取相应策略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证明能力。

以上为电大最新版《电子合同法律》形考任务二的参考答案。

总字数:217字。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3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3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3篇篇1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

合同法第二章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要素、形式、效力等内容。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要素、订立形式和效力等方面对合同法第二章进行详细解析。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法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即一方以约定的价格或者以其他形式对二者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作出一定的规范性安排。

合同是自愿行为的产物,它是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自由选择而订立的法律文件。

合同是法律上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订立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

合同当事人是合同的参与主体,即合同的订立双方。

合同标的是合同所确定的目的或对象,即合同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合同内容是合同所约定的具体内容,即合同的约定条款和规定事项。

合同形式是合同订立时所应当遵循的形式要求,即合同的形式要求和签订程序。

三、合同的订立形式合同的订立形式通常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的订立形式应当遵循书面形式。

这是因为书面形式具有稳定、明确和可证明性等特点,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争议的产生和解决,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同时,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合同,在合同的订立形式上可能会有特别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二章规定了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等内容。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的订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从而使合同生效。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各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和享有合同权利。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和履行。

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ppt课件

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ppt课件
无撤销
1、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现有存粮若干, 欲卖与你方,速派人前来。——是不是要约?
2、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有上等棉花 1000公斤,单价每公斤50元,欲售与你方, 限10日内答复,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结果, 乙方没有在10 日内答复。——乙方是否违约?
3、甲方口头向乙方订购一批货物,乙方没有 立即回复,而甲方随后与丙方签定了合同,乙 方组织好货源后答复甲方要求拉货。——甲方 是否违约?
时间 要约生效前
要约生效后,但承诺人尚未做出 承诺
形式
通知
先于或同时与 要求 要约到达受要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约人
限制 无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 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 准备工作。
(五) 要约的失效
诺; 变更。
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
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要约的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一方事先决定性条款的非协商性条款的非协商性条款的非协商性条款的非协商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当事人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签订的快捷性经济性1立法控制立法控制第第3939条条提示说明义务提示说明义务第第4040条条某些条款无效某些条款无效法律调整22司法措施司法措施第第4141条条解释规则解释规则3行政措施行政措施行政机关审核或提供合同范本行政机关审核或提供合同范本一合同权利与义务11给付义务给付义务22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一概念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二章练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练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一)单项选择题3.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

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

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答案】3.B【理由】(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

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 项。

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8.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

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A.5月1日4月11日B.5月8日4月11日C.5月9日4月14日D.5月10日4月14日【答案】8.B【理由】(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

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

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

合同法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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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特殊形式

一、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 —— 要约 2、投标 3、开标、验标 ——承诺 4、定标 5、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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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拍卖程序 1、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公告 ——要约 3、竟买 4、拍定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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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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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 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资格 没有承诺的义务
没有通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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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约的存续期间 是指要约受承诺拘束的期间,又称承诺期间 定有存续期间
口头要约 未定有存续期间
书面要约

合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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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习题 1、比较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试述要约与承诺的效力 3、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4、什么是格式合同?如何对其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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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答有关要约与承诺的几个问题: 1、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现有存粮若干, 欲卖与你方,速派人前来。——是不是要约? 2、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有上等棉花 1000公斤,单价每公斤50元,欲售与你方, 限10日内答复,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结果, 乙方没有在10 日内答复。——乙方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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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特征
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合同条款单方事先拟订性
3、合同条款具有不变 性 同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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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格式合同的无效(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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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2,标的; 数量; 3,数量; 质量; 4,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5,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
5,要约的撤销
1,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2,撤销权的行使及限制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 要约可以撤销. 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 1 )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思考: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思考: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 1.行为性质不同 2.内容不同 2.内容不同 3.后果不同 3.后果不同
3,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到达时间.
6,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VCD购销案] VCD购销案] 购销案
),承诺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2,承诺作出的方式 3,承诺的到达 4,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和非实 质性变更 5,承诺的生效 6,承诺的撤回 7,迟延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条件:
必须是合法的受要约人向合法的要约人作出; (1)必须是合法的受要约人向合法的要约人作出; 内容应当与要约一致--无实质性变更; --无实质性变更 (2)内容应当与要约一致--无实质性变更; 承诺方式必须符合要求; (3)承诺方式必须符合要求; 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003年10月5日,翠华商厦函告元迅公司,要求购买200 2003年10月 翠华商厦函告元迅公司,要求购买200 VCD,单价为每台600 600元 如能满足要求,于接信后10 台VCD,单价为每台600元,如能满足要求,于接信后10 天内电复或函复告之.元迅公司于10 10日接到此信函 10月 日接到此信函. 天内电复或函复告之.元迅公司于10月10日接到此信函. 因当时市场VCD销售势头良好, VCD销售势头良好 因当时市场VCD销售势头良好,元迅公司认为单机订购 价格太低,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10月17日 价格太低,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10月17日,元迅公 司突然探听到国内VCD生产大公司欲于10 20日挑起 VCD生产大公司欲于10月 日挑起VCD 司突然探听到国内VCD生产大公司欲于10月20日挑起VCD 降价大战,单机价格马上会降至300元左右, 300元左右 降价大战,单机价格马上会降至300元左右,以扩大其 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起其它厂商的竞相降价. 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起其它厂商的竞相降价.元迅公 司于是开始作出反应, 17日下午电复翠华商厦 日下午电复翠华商厦, 司于是开始作出反应,于17日下午电复翠华商厦,同意 其所提条件,保证供货.然而, 其所提条件,保证供货.然而,翠华商厦也同时探听到 此信息,其于17日下午亦电告云迅公司,撤销其于5 17日下午亦电告云迅公司 此信息,其于17日下午亦电告云迅公司,撤销其于5日 作出的要约.双方均于18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电报, 18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电报 作出的要约.双方均于18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电报,于 是就承诺是否生效,双方产生了纠葛. 是就承诺是否生效,双方产生了纠葛.
5,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不需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要通知的, 要通知的 , 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 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
6,迟延承诺
4,要约的撤回
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 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 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 要约可以撤回. 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思考: 11日向 发出要约, 日向B 12日到达 B,7 日到达B, 思考 : A7 月 11 日向 B 发出要约 , 7 月 12 日到达 B,7 月 12日 A 又向B 发出通知称7 月 11日要约失效 , 12 日 又向 B 发出通知称 7 11 日要约失效, 日要约失效 该通知7 13日到达 日到达B 要约是否被撤回? 该通知7月13日到达B.要约是否被撤回?
1.例 中国某出口A公司对意大利B 1.例:中国某出口A公司对意大利B公司发出 要约限10日前复电有效. 日意大利B 10日前复电有效 要约限10日前复电有效.9日意大利B公司电 报通知接受该要约.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 报通知接受该要约.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A 公司于11日上午才收到该承诺通知. 11日上午才收到该承诺通知 公司于11日上午才收到该承诺通知.而A公司 在收到该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已涨. 在收到该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已涨.问: 承诺是否构成? 承诺是否构成?若中国公司既不想受前要约 的约束,又不愿意承担责任,则可怎么做? 的约束,又不愿意承担责任,则可怎么做?
2.思考: 2.思考: 思考 回复通知途中丢失风险由谁承担? (1)回复通知途中丢失风险由谁承担? 承诺是否可撤回? (2)承诺是否可撤回?
2,承诺作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 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除外. 1,通知方式:口头,书面 通知方式:口头, 2,行为方式:不同于缄默 行为方式:
3,承诺的到达
(1)约定期限的承诺. 约定期限的承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未约定期限的承诺. (2)未约定期限的承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的除外;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期限的计算. 承诺期限的计算.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 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 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 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 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 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1)一般迟延承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 为新要 约. (2)意外迟延承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 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 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 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 该承诺有效. 外,该承诺有效.
4,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 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
(1)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 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 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 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 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的内容为准.
二, 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二)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邀请 3,要约的生效时间 4,要约的撤回 5,要约的撤销
6,要约的失效
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 (1)内容具体确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 销售合同公约》"一项要约必须具备标 数量和价格. 的,数量和价格." 有明确的订约意图. (2)有明确的订约意图.表明经受要约人 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பைடு நூலகம்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合伙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非法人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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