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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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办法
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办法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意见》(三教文〔2007〕369号〕,在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办法。
一、评价目的
1、通过评价,让学生明确学业发展的方向,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学业发展目标,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2、通过评价,使教师树立正确的学生学业评价观,了解和掌握科学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改变教学行为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评价原则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多维化,从学生学业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主体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相结合。
4、评价方式多样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考试与口语测试、实践应用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评价办法
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大部分。形成性评价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作业习惯、口语测试四个组织部分。所有评价结果均以表格形式呈现出来。终结性评价包括听力和笔试(高年级为笔试)部分。
四、评价内容
对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终结性评价占70%-80%,形成性评价占30%-20%。
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分低、中、高三个年段,低、中年段满分为70分,高年段满分为80分。评价方式为统一命题,卷面笔试。
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一)低年级(70分):
1、听力(10分)
包括字、词、句,以及简单短文中基本问题的回答等内容。
2、基础知识(60分)
字、词、句、拼音、积累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级(70分):
共分四大部分:听力(5分);基础知识(20分);阅读(20分),其中课内阅读的比重略大于课外阅读;习作(25分),其中含卷面书写3分。
(三)高年级(80分):
共三大部分:基础知识(20分);阅读(30分),其中课外阅读的比重大于课内阅读;习作(30分),其中含卷面书写3分。
笔试部分命题应注意整合多方面内容,贴近教材,贴近生活,关注基础知识与技能,关注学生兴趣,让命题既扎扎实实又生动活泼。
形成性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在做好终结性评价的同时,还要关注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加强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低、中年段为30分,高年段为20分。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生作业、口语测试等四部分。具体评价内容及方法如下:(一)学习态度。可以从对学习目标的意识程度、对学习对象的喜爱程度、对学习成就的追求程度、对学习活动的坚持程度等方面,综合判定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态度。此项评定以满分3分计分,最高为3分,最低为1.5分。此项评价贯穿在日常教学及学习活动中,以观察记录为主,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学生共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附表一)(二)学习习惯。由基本的学习习惯和每学期的语文学习习惯组成。基本的学习习惯是指正确的读写姿势、上课时认真倾听、思考、积极发言等习惯。学期语文学习习惯为:一年级要养成良好的写字姿势和生活中自主识字等习惯;二年级要养成查字典的习惯,开始学习默读的习惯;三年级要养成写日记和摘抄的习惯;四年级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包括天天阅读、写摘录笔记、做批注等)和认真修改习作的习惯;五、六年级要养
成查阅资料、快速阅读和写自读笔记的习惯。
此项评定以满分3分计分,最高为3分,最低为1.5分。此项评价贯穿在日常教学及学习活动中,以观察记录和相关活动为主,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学生共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附表二)(三)学生作业。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两部分,以满分4分计分。
共分三类:能干净、认真、及时完成所有作业且正确率高为一类,计4-3.5分;能干净、认真、及时完成所有作业,但作业中经常出现错误的为二类,计3.5-3分;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经常出现错误且字迹潦草的为三类,计3-2分。此项评价贯穿在日常教学及学习活动中,以观察记录和相关活动为主,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学生共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附表三)
(四)口语测试。口试低中年级以满分20分计分,高年级以10分计分。具体内容、方式及操作办法如下:
1、口试内容、方式:
低年级:20分
(1)朗读(5分)
内容:教材选用的朗读课文。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1-2篇课文进行朗读。
(2)背诵(10分)
内容:背诵课文指定段落;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前30首。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
(3)写字习惯(5分)(附表四)
中年级(20)分:
(1)朗读(5分)
内容:从课外选定的美文。
方式:在选定的美文中由测试者任意抽取1篇准备10分钟后朗读。
(2)背诵(5分)
内容:教材中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和语文天地中积累的内容;背诵《小
学生必背古诗词》后40首。
方式: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
(3)口语交际(10分)
口语交际命题应立足生活,贴近教材,贴近学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的原则进行。内容及方式包括:
①复述课文或讲故事等;
②分角色表演课文中的对话;
③情景命题对话。小组形式(2人以上)抽签决定情景命题对话。此类合作完成题目相当丰富,如合演课本剧、指定的童话剧等。小组合作完成的题目,由学生在考前抽签,小组由各自抽的签儿组成。学生抽签后合作编排,设计服装、道具、台词、曲子,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语交际水平。
高年级(10分):
(1)背诵(5分)
内容:①教材中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和语文天地中积累的内容;②课外积累的优美段落。
方式:①测试者任意抽取2-3篇(段)进行背诵。②学生提供自己积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测试者抽取1—2段当场背诵。
(2)口语交际(5分)
可从以下题目选取内容及方式:
①课本剧或自编短剧;
②讲述名著故事。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课标必读名著推荐书目中,选取典型内容,制作成纸签,学生抽签并稍作准备讲述故事。
③课外阅读表达。提供课外阅读文章,学生快速浏览、默读,然后回答文后问题。问题设计要能够考察学生阅读后的独特感受以及独立思考之后的价值判断。(附表五、表六)
2、口试评价操作办法:
口试可采用成长记录和动态评价办法,由任课教师来完成。对学生的口试评价要与课堂教学、学生平时表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