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教学能手工作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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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选拔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玛纳斯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五年重点培养州级教学能手30名;着力培养县级教学能手50名,基本形成优秀教师梯队,使其在教育教学水平有较大提高,在我县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带动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教学能手工作室,五年建立县级教学能手工作室15个。

(二)建立教学能手工作室的运行机制,遴选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开展教学能手培养工作。

(三)制定玛纳斯县教学能手评选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教学能手选拔工作。

三、措施办法

(一)工作室建设

1、确定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组成。县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10人,本校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由教科局组织遴选,采取个人自荐、逐

级审核、专题答辩、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确定为上一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主持人及成员的教师不兼任下一级工作室的工作。

(1)主持人遴选条件

县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从在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含小学高级教师)中产生,已评选出的自治区级中小学教学能手,州、县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应加入该项目,承担培养任务。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②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③在我县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④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2)入室成员遴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③在我县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实际教学时间超过5年、具备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④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⑤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2、上报审核

县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教科局审核。

3、签订协议

县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与教科局签订《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成员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4、挂牌运行

县教科局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二)开展工作

1、培养优秀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力争在玛纳斯县教学能手培养项目中提升成员水平,使其成为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2、组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室成员以同课异构、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成员共研、现场指导等形式,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周期内,主持人及工作室成员每年每人要开设不少于2节的公开课,1次培训讲座或报告会、研讨会;积极参加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送教下基层及专业指导活动。

3、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工作室要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课题的方式进行推进,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每年至少要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至少有2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应级别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州级相关学科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4、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通过分享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能手评选

(另行出台《玛纳斯县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四、管理运行

(一)玛纳斯县教科局负责县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选拔项目的领导工作;普教科负责县级教学能手培养规划工作,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三)教学能手工作室以一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等方面。

(五)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七)筹措专项经费用于县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建设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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