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著作权客体
著作权法 PPT课件
A、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剧本
B、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由演员所表 演的戏剧本身
C、著作权法所称的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中 的形体动作和技巧
D、所有的建筑物都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8、以下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
A、计算机程序
B、时事新闻
C、网络原创小说
D、化学元素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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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诬蔑他人宗教信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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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哪些民事责任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 一般不会出现()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修理、重作、更换 D、支付违约金
4、关于作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作品是借助于载体传达出来的表现作者思 想或情感的信息
B、作品的载体必须是有形的
C、作品可以是任何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D、素材是作品创作的原始材料,不一定是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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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教育学院之所以编写此书也是因为有本 社的约稿,故这套丛书只能由本社出版, 成人教育学院与乙出版社侵犯了本社的权 利。成人教育学院则认为该套丛书从内容 到体例的设计安排及全部书稿的创作均是 自己独立完成,与甲出版社无关;乙出版 社声明自己是依合同出版,不存在侵权。 请问:谁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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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法律、 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 ➢时事新闻; ➢历法、数表、通用权
著作权人身权 著作权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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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依法享有 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
财产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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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包括四种权项:
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 舞的作品。
11『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1.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且是一种主要是以财产、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2.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此特征与物权相同);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劳动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而物权的客体是有体物质。
(二)特征1.专有性又称垄断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2.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
有两方面含义:(1)一个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获得保护,到其他国家未必会获得保护;(2)知识产权在授权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个地域范围。
例如:甲享有一本书的著作权,甲授权乙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那么乙就不能到中国香港地域进行出版发行。
3.时间性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二、范围(一)狭义上的知识产权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广义上的知识产权三、知识产权的国内法保护(一)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1.责任形式与归责原则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教和赔偿损失等。
停止侵害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救济措施,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损害后果,只要侵权行为正在发生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权利人均可请求法院裁判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是否要求主观上有过错。
在理论界有一定分歧,一般认为仍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2.损害赔偿侵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计算方法:(1)按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2)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3)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l-3倍合理确定(适用于侵犯专利权的诉讼);。
(4)按前述方法都难以确定时。
在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的民事诉讼中,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在50万元以下酌情判决。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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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graphic works),是指为施工、生 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 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model works),是指为展示、试验 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 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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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该保护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有助 于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有效保护;第二,在 保护方式上,由于著作权的取得比较方便、 简捷,所以计算机程序能迅速及时地获得 保护;第三,在诉讼中,权利人可根据著 作权法迅速有效地采取控制盗版的措施。 因此,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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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算机软件 (computer software)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 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 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 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 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 序和目标程序。
2.长期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集体 经过长期的、不间断模仿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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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异性。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 群体不断模仿而实现的,因此其本身处
4.继承性。虽然民间文学艺术有不断变 化的特征,但同时又有一系列相对稳定 的因素,世世代代继承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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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 与一般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 从继承性上看,它又缺乏著作权法所规 定的“独创性”;从长期性上看,它又 有进入公有领域之嫌。所以,国际上一 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 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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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8款将计算机 软件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一类作品, 但鉴于其特殊性,该法附则第58条又注 明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目前 即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计算 机软件保护条例》。根据该条例,计算 机软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 律保护: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第二章 著作权法
作品一般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1、作品是表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的智力创造成果。 2、作品必须可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加以表现。 3、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作者独立构思、 独立创作完成的。 4、作品应具有可复制性。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010修改为法 律 对作品出版、传播的监督管理;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 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即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 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自然人作者,包括公民作者和外国人作者。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总之,如无 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
一、著作权、著作权法的概述
1、著作权,亦称版(Copyright), 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 权利。
2.版权、作者权、著作权 版权——英美法系的称呼,原意是书籍的复制权,来源于 安娜女王法令。 作者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称呼。他们认为,在著作权中 人格权是首要的,财产权次之。 著作权——来源于日本,由日本著名教育家福泽谕吉根据 英文copyright创造的。 著作权一词上世纪初从日本传入我国,1910年大清著作权 律首次采用。 1991年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 2001年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著作权有关知识点PPT
著作权的客体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实用艺术作品
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绘画、雕塑、 电影、软件等。
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如工艺 品、家具设计等。
演绎作品
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等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包括小说、散文、 论文、教材等。
口述作品:如讲座、演讲、民 间故事等口头表达的作品。
05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 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06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维权途径
01
02
03
04
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 发生地或者侵权行为人所在地 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
举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修改权
总结词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随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包括纠正错误、改进表达、调整结构等, 以保持作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保护作品完整权
总结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 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割裂或其他不 当改变,以保持作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授权他人将其作品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等视 听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
04
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著作权保护方式
01
02
03
自动保护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 自动产生,无需注册或登 记。
登记保护
某些国家或地区要求对作 品进行登记,以获得著作 权保护。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
《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第四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可以追溯道 16 世纪的欧洲。
英国议会于 1709 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
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个原则也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 3 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9民法之著作权(09年司考三大本分段学习)
一、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一般不能继承、转让,也不能被非法剥夺或成为强制执行中的执行标的。
(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儿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表现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2.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表现为“明示约定:,也可表现为“默示推定”;
3.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即各方都为作
品的完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如共同创作的小说、绘画等,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
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
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著作权知识(一)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亦称版权,指文献、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权利范围:包括人身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割)和财产权(带来经济利益)。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二享有的权利。
离开作品无法存在。
(二)著作权特征:1.无形,2.专有性,3.时间性,4.地域性,5.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法(一)立法依据和立法原则1.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立法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总则”第一条,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是两项根本原则;2)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如《伯尔尼公约》。
(二)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9.7颁布,1991.6.1起实施;2001.10.27修订,当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8.2颁布,2002.9.15起施行;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6.4颁布,1991.10.1起施行;2001.12.20修订,2002.1.1起施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12.28颁布,2005.3.1起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5.18颁布,2006.7.1起施行。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住宅区民事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等。
(三)国际著作权条约1.《伯尔尼公约》,产生于1886年,曾经过5次修订,最近一次1971巴黎文本。
我国于1992加入。
基本原则4条: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
2.《世界版权公约》,产生于1952年,曾于1971年修订过一次,我国于1992加入,但加入时未签署“附加声明”和两项议定书。
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25年。
著作权法概述、客体
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概念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 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 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二、作品取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一)独创性 “独” : 独立构思创作完成。 “独”是“独一无二”、“首创”的意思吗? 小张小李都是摄影师,小张去趵突泉拍摄泉水喷 涌照片一张,小李不久也去济南旅游,碰巧在同 一拍摄地点,用同型号相机胶卷,几乎同角度和 光圈快门拍下几乎相同的的照片,小李的照片是 有独创性的作品吗?
MV的作品性质分析
如何理解DV的性质?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作品
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1、思想;
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试题的著作权分析
3、时事新闻;
4、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法概述
一、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特许出版权 出版商的印刷特许权得到保护,作者的权利被 漠视。
中国宋代:禁擅镌 15世纪威尼斯:印 刷出版特许令
(二)现代著作权
作者的权利保护。
1709英:《安娜女王法令》 法:作者的精神权利保护
二、我国著作权法立法及修订情况 (一)1990年《著作权法》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汪峰叫停《春天里》引发版权之争”, ——一则报纸新闻标题
上世纪享誉世界的意大利钢琴家米开朗杰里,在开音 乐会时,很少理会每曲结束后观众热烈的掌声。当有 人指责他对于观众的热情过于冷漠时,他解释说: “观众的掌声是献给作曲家的,我只是在演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著作权法作为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为我国著作权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0年颁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由于著作权法的内容比较复杂,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并不易于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法进行导读与释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1. 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
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表现形式,反映创作性思想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等。
而作者指的是作品的创造者,包括个人和法人团体。
2. 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表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著作权的范围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是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取得的,不需经过登记或其他程序。
作者可通过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等方式,将著作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二、著作权法的适用条件和保护期限1. 著作权的适用条件著作权法规定,对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必须符合原创性、表现形式和标志性三个条件。
原创性是指作品应当反映了作者的独创性思想和劳动成果,表现形式是指作品所采用的文学、艺术和科学表现形式,标志性是指作品需要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独特性。
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及50年,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则为作者终身及50年自发表之日起,对于法人团体创作的作品,则为发表之日起50年。
三、著作权法的行使和保护措施1. 著作权的行使方式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了授权使用和著作权许可的两种方式。
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合同或许可证书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著作权授予他人使用。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必备考点背诵新
知识产权必备考点第一部分:著作权(每年考6分)考点一:著作权的产生1.中国人(只看国籍,无论经常居住地在哪里):无需发表无需登记,自动取得;2.外国人:国籍国、经常居住地国和出版国三者其中之一是公约成员国即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3.无国籍人:经常居住地国和出版国其中之一是公约成员国即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考点二:著作权的客体----作品1.著作权只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达,不保护思想观念;(e g:点子、创意等)2.违法作品根据2010年《著作权法》的修改,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注重:这里的违法作品包含了:侵权作品)3.不予以保护的对象:官方文件、官方译文、时事新闻和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考点三、著作权的一般主体1.著作权保护的是智力创造成果,单纯付出体力活动的,肯定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只有参与创作作品付出了智力贡献才会成为作者,享有著作权;2.单位作品的构成要件:(1)单位主持;(2)代表单位意志;(3)单位承担责任;--注重和职务作品的区别;3.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无需行为水平的限制;考点四:著作权的特殊主体1.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的,需要经过原作者和演绎者的双重许可加付费;2.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归汇编者享有,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的,需要经过原作者和汇编者的双重许可加付费;3.合作作品必须有共同创作的合意;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记住三句话“无转让,随便用;有理由,可禁止;有收益,大家分;”5.影视作品中,制片者享有著作权;导演、编剧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演员享有的是“表明表演者身份权”;6.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7.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享有;构成特殊职务作品限于: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记忆口诀:工产地软)8.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委托人在特定的目的范围内可以免费使用;例外:自传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特定人物;9.美术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作者享有;(1)已经发表的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原件的所有权人获得两项权利:原件的所有权和展览权;(2)未发表的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原件的所有权人获得三项权利:原件的所有权、展览权和代为行使发表权(推定);考点五: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除发表权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原则上不得转让与继承。
著作权客体PPT课件
1、音乐作品。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 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 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词与曲相结合构成音乐作品。歌词具有独创性,可视为文字 作品。音乐作品的特征有四个:时间艺术,流动艺术,产生音 乐与听音乐同时进行;声音是载体;声音的表现形式丰富,音 量、时间、和谐、旋律等;通过演唱、演奏来产生艺术效果。
• 那么,到底戏剧作品应该是剧本还是戏剧表演艺术呢?仁者见 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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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曲艺作品。曲艺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民间艺术,种类较多,主要是利用说、唱、弹等形式来表现它的艺术 性,其性质同音乐戏剧一样。曲艺作品是指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主要包括相声、快板书、梅花 大鼓、京韵大鼓、评书、评话、弹词、琴书等。
• 本教材所称著作权法的对象其实准确称谓应该是著作权的客体,也就是权利所及物。目前,不同的学者有 不同的看法,我赞成客体的称谓,因为与主体相对应。在这里我用了“客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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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广西广播电视报社与中国电视报社签订协议:中国电视报社向原告提供中
央电视台节目预告表,由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在其报纸上刊登或转载,每期 付给中国电视报社稿酬80元。广西电视台与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口头协商, 将其一周的电视节目预告表由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刊登,每期付给广西电视 台稿酬100元。广西煤炭工人报社未经原告同意,自1987年起每周星期 一在其报纸上转载广西广播电视报社报纸中刊登的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 台一周电视节目预告表。1988年2月1日和1989年5月8日,广西广播电 视报社在其报纸上两次发表声明:未经本报准许,任何报刊不得转载、刊 登本报一周电视节目预告,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我们知道要想获得著作权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求是很高的,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是否拥有著作权,其实只要了解了著作权客体的条件就可以了,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著作权客体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客体的条件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必须满足以下构成要件:(一)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并且是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
因此,凡不属于上述三个领域的,或虽属上述领域,但不是智力创作成果的,都不能成为作品,比如体育活动中的技巧、动作、阵势排列等,不属于作品范畴。
(二)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和情感著作权保护的宗旨是鼓励创作,繁荣社会的文化和科学,作为智力活动的成果,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是一定的思想或情感的表达,或传授知识,或阐述哲理,或反映现实,或抒发情感,若没有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仅仅标明客观情况,则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三)有一定的表达形式思想和情感必须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为外界所感知,成为思想传达的载体。
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不限于文字形式,也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所有用来表现思想和情感的媒介和符号系统。
不同的作品,其具体表达形式各不相同。
文字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文字符号的组合、字词句的排列;美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富有情感的线条、色彩、描绘;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旋律、节奏、合声等;舞蹈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动作、姿势、表情等。
(四)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或“原创性”是一件作品内含的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基本属性,也是法律保护的客观依据。
作品是由创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应体现创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的特点和素养;同时,创作应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这是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因此,如果两人独立完成一部雷同的作品,只要不是刻意模仿,两人对各自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权,不属于侵权行为。
二、注册著作权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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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特征
内容的双重性 具体化的专有性 保护期限的特殊性 权利产生的自动性
3.著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
(1)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关系 (2)与商标权的关系
二、作品的界定
• 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
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
果。——《实施条例》
• “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艺术科
具体表现
基 本 原 理
抽 象 创 意
具 体 创 意
公有领域的创意或原理
来自邪恶姑妈的 毒苹果 来自其他人的毒 苹果 没有毒苹果 七个小矮人,漂 亮公主遇见英俊 王子、终成眷属
受难的漂亮公主 遇见救难的英俊 王子,终成眷属 受难的女孩遇见 救美的男孩 女孩遇见男孩
思想/表达原则的作用
北大方正公司诉宝洁公司案
(二)建筑作品 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建筑 作品是一种实用的社会物质产品,也 是一种具有审美功能的造型艺术
•
人物形象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
艺术作品 (一)音乐作品指歌曲、交响乐等能 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 作品
(二)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 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三)曲艺作品 是指相声、快书、大鼓、 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讨论:唱腔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阅读案例(五):王冠亚等诉深圳 书城南山城实业有限公司、安徽音像 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7、法院在认定原告公证文书证据效力时要求原告 应进一步举证证明2005年10月10日的新版本“金银 岛之梦”与其在先版本的关系,否则不能用新版本 的截图说明QQ堂游戏的截图侵犯在先版本的权利 ? • 8、但是如果之前的版本由于网游厂商的宣传需要 或者玩家个人爱好,将其进行了仔细的、各个方位 的截图(现在几乎所有游戏都支持这个技术,可以 让玩家通过这种方式宣传游戏或者保留游戏中值得 珍藏的一刻)保存,那么这种保存可不可以作为证 据使用? • 9、从名称上看“QQ堂”不构成对“泡泡堂”名称 的侵犯的法院认定理由上,看待网络游戏名称的可 商标性?
思想的其他保护途径?
• 1.不正当竞争法 • 3.与著作权法 的保护 的关系 • 2.合同法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中的思想/表达
程序码非文字部分 的保护
• 1.美国法上的惠兰案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阿尔泰案
程序操作部分的保 护
• 莲花公司案
程序输出:屏幕显 示
程序输出:用户界 面
事实与汇编作品
(1)事实与事实的描述 药品说明书、菜谱 历史事件的叙述: 《末代皇帝》案 假定:记者报道某真 实的穷小子奋斗而成 功的长篇新闻。有人 依据该人的事迹拍摄 电影。如何判断事实 与事实的叙述? • 历史叙述中的必要场 景: • ——文革电影或小说 中工厂、广场播放红 歌、各色高呼口号的 游行 • 《激情燃烧的岁月》
F.作品与素材、整体与部分 G.作品与作品标题 H.作品和作品角色
一、文字作品
三、作品种类
文字作品包含从文学创作到实用名录等 广泛的一系列作品。 计算机软件。 艺术形式,也属于语言的一种形式。在著 作权法中一般被理解为在特定场合发表的 正式言论。
二、口述作品,指用口头方式表达出来的
游戏界面:
E.作品与作品的载体
•
[案情]
画家张甲与图画爱好者杨乙是挚友,杨是
张家的常客,茶余饭后,张常乘兴作画相赠。积
年累月,杨收藏张的赠画50余幅。1992年6月张
甲因病去逝,杨十分悲痛。1997年6月,时值张
逝世五周年,为表示对亡友的哀悼之情,杨乙从 张的生前赠画中精选了30幅,以张甲的名义出版 发行。
某公司设计一组人体 躯干雕塑模型,尺寸 跟人体一样,并且在 解剖学上非常准确, 但没有脖子、胳膊和 后背。这些模型出售 给服装零售商供其陈 列服装。这些模型很 受欢迎,其独特线条 非常具有视觉吸引力 ,
陈列的服装很畅销 。另一模型销售者 在其销量下降之后 发现了该公司的设 计,于是予以了复 制并销售。
• 7.【蔬菜杂志的停刊通知】本刊以蔬菜与健康为主题,自 ×年×月创刊以来,在各方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一直収行至 今。在过去収行的五年间,对于广大读者的厚爱、以及给 予大力支持的各位专家,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 于此次突然宣布停刊,我们深表歉意!希望能够得到广大 读者的理解。 • 8.【停刊通知】在等待春花烂漫的去年×月×日,以新单身 愉快生活之生活方式等为题目的《某某》诞生了。在从得 到读者在创刊号上反馈的各种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在书 店看到之后就非常喜欢,希望继续努力!”“请稍微充实 以下内容”等鼓励与批评的明信片在不断持续增加。为了 能够有朝一日再次与广大见面,我们至今还细心地保管那 些作为我们财富的贵重资料(明信片)。虽然,从创刊到 现在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两个月,但是,对于广大读者的厚 爱,我们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二讲 •著作权客体
COPYRIGHT
一、著作权的概念 二、作品的界定 三、作品的种类 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著作权的概念
(一)定义
著作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
1.作品与著作权的关系 2.著作权法系与版权法系
相邻客体所依法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狭义上讲,是指各 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而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 权,即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 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 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注意: Copyright和 Reproduce Right不同。
永城市芒砀山旅游开収有限公司著作权侵
权纠纷案
• 问题: • 1.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如何判断? • 2.如何判断作品及其独创性?
独创性的证明
•
视频资料
C.思想/表达原则
著作权只保护作品的
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
合并原则:思想的唯
一或仅有表达方式
必要场景原则
思想的抽离法
《白雪公主》 :七个小矮人 和漂亮公主、 公主吃了邪恶 的继母给的毒 苹果、遇见英 俊的王子、终 成美满婚姻。
• 1. 划定公共领域 与专有权的界限
• 实质上是法院的公 共政策取舍。 • 汉德法官:“没有 人曾经能够划定( 思想/表达的)边 界,也没有人能够 予以界定。”
• 思考:
• 2.区分专利与著 作权。排除实用 性部分的保护。 • 实用艺术品:实 用性和艺术性具 有可分离性。
米奇电话,电话键 在其身上,听筒安 放在一只手上。 艺术家A设计了一 款用金子铸成的皮 带扣,其形状设计 特殊,其零售价在 200-600美元,一 些产品被艺术博物 馆收藏。
(四)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 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五)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 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 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一)美术作品 指绘画、书法、雕塑、 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 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 型艺术作品。绘画是美术作品最普遍 的形式。 字体是否属于美术作品?
案例: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案情] 著名作曲家石甲于1954年11月创作了儿
童歌曲《娃哈哈》,1956年首次发表。这首歌反映了祖国
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其歌词简洁明快,朗朗上口。 歌名“娃哈哈”是作者通过对生活的感受而提炼、创造 出来的,反映了娃娃们笑哈哈乐哈哈的意思,是很精炼的音 乐文学语言。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
• 4.【新创刊通知】长期以来为大家厚爱的《某某》自5月 号停刊,自7月始,杂志封面更新,作为新杂志将呈现给 大家。敬请关注!编辑部 • 5.【通知】非常感谢各位读者长期以来对《某某》杂志的 厚爱!在被广大读者昵称为《益友》的15年间,虽然得到 大力支持,但是自此刊起停刊。尽管今后我们的主要精力 将倾注于增刊《某某》上,还希望得到大家都喜欢,谢谢 ! • 6.【编辑后记 通知】本刊自×年×月创刊以来,至今已经 収行了3年3个月。对于长期以来广大读者的厚爱,我们在 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天,我们以此刊为期将休刊,不久, 我们将以新的名称和内容同广大读者见面,希望新刊也能 够得到广大读者的大力支持。××面向新读者的新健康杂志 ,一改《某某》的印象和内容,使用新的名称,挑战新的 健康生活领域,敬请广大读者期待新刊的面世。
创性,符合《著作权法》第3 条规定的文字作品的特征,
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该市哇哈哈集团公司未经作者同意
使用其作品,是对其著作权的侵害,因此,诉至法院,要
求哇哈哈集团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哇哈哈”一词是否享有著作权?
阅读案例(一)
• 案例名称:晏泳诉永城市文物旅游管理局、
案例阅读(三):岳德宇与俞敏洪等侵犯著作权
纠纷案——思想导致的表达形式相似不构成侵权
朱志强诉(美国)耐克公司 (NIKE,INC.)、耐克(苏 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北京
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北京
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
作权纠纷案 (公有领域、创意与
表达)
• 1.本杂志自此停刊,感谢各位读者长期以来 的大力支持。 • 2.《某某》自本期起停刊,对给予大力支持 的某某学会及各位赐稿人及广大读者等, 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 3.【致歉】自创刊以来,得到了各位读者的 大力支持。遗憾的是,本刊自本期起即将 停刊。感谢之前各位的厚爱,经过一段时 间的充电后,本刊将以全新的面貌呈现给 读者。
D.临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范曾诉吴铎侵害著作权一案的
复函》:你院京高法字(1989)第295号《关于范
曾诉吴铎侵害著作权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
究,我们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即吴铎将所临摹范
曾的绘画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赠送给他人,致其 临摹作品在日本展览、并制成画册出售,吴铎的行 为构成了对范曾著作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