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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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明确期货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开户要求,根据《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等监管规则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期货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户。
一、各类账户和编码的开立及分配规则
(一)期货公司内部资金账户
期货公司应当为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基金业协会备案号为划分依据,一个备案号对应一个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不同的资管业务账户,对应不同的资管业务内部资金账户。
(二)交易所客户号和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编码
各期货交易所和监控中心应当为期货公司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分配不同的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并能够维护这些客户号和统一开户编码之间的关联关系。
(三)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
1.资管结算账户:根据监管要求,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应当写明资管结算账户。
对于未在资产托管机构办理资产托管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管结算账户为客户开立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用于向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办理委托资产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的银行账户。
对于在资产托管机构办理资产托管的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资管结算账户为客户向资管托管账户办理委托资产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的银行账户。
2.资管托管账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合同没有另行约定财产管理方式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在资产托管机构办理资产托管,开立资管托管账户,该账户管理人为期货公司。
委托资产投资于期货类品种的,需通过该账户将委托资产转入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
3.资金中转账户:当资管托管账户开立在非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时,需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资金中转账户,资管托管账户需通过此中转账户向期货保证金账户存取资金。
二、资管业务开户实名制相关要求
所有资管计划均应正确填写开户申请表中的“附加码”信息,附加码为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号,应当与其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记载内容一致。
开户材料中记载的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开户申请表中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资产管理合同记载的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应当与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中记载内容一致;资管托管账户和资金中转账户的户名与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对应关系应当准确。
除此之外,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资产委托人为个人客户或一般单位客户
1.境内个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应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系统中的记录一致;一般单位客户的身份信息应与全国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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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记载内容一致。
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客户的身份信息应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所在国护照的记载内容一致。
2.开户材料中记载的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全称、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中的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以及资产管理合同中记载的客户名称,应当与身份证姓名、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所在国护照姓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资管结算账户户名应当与上述名称一致。
(二)资产委托人为特殊单位客户
1.特殊单位客户的身份信息应与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记载内容一致或与相关证件记载内容一致。
2.资管业务开户申请表中“委托人附加码”信息填写正确,符合《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且与相关证件和文件记载内容一致。
3.开户材料中记载的特殊单位客户名称、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中的委托人单位名称以及资产管理合同中客户名称,应当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资管结算账户的户名、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中的委托人单位名称应当与上述名称对应关系准确。
三、审核和检查要求
(一)期货公司审核和检查内容
1.对资管业务客户提交的开户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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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核和检查;
2.对前款资管业务开户实名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和检查;
3.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当客户既以经纪业务方式开户又以资管业务方式开户时,对资管业务下用于向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存取资金的银行账户是否与经纪业务下的期货结算账户严格区分进行检查;
4.期货公司开展特殊单位客户资管业务前,还应充分了解特殊单位客户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投资期货资管业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特殊单位客户出具主管部门允许其投资期货资管业务的有关文件或规定并进行审核。
(二)监控中心检查内容
1.对资管业务客户开户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和格式的正确性进行复核;
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对境内个人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反馈结果的一致性以及单位客户(包括特殊单位客户,下同)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反馈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三)各期货交易所检查内容
1.对前款“资管业务开户实名制相关要求”中规定的名称对应关系是否准确进行检查;
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资产委托人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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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客户的,对资管业务开户申请表中客户姓名、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码和所在国护照号码等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进行检查;资产委托人为特殊单位客户的,对资管业务开户申请表中委托人附加码和特殊机构代码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对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是否遵守一户一码原则进行检查;
3.对资管业务开户申请表中附加码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对资产管理计划是否遵守一户一码原则进行检查。
四、交易编码申请流程
(一)基本流程
1.期货公司首次开立资管业务账户时,需要通过统一开户系统文件传送方式上传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登记通知,监控中心核实后在统一开户系统中开通相应权限,期货公司方能开始开立资管业务账户。
首次通过后,期货公司以后不需要再上传相关文件。
2.期货公司为资管业务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应当通过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提交开户申请资料。
监控中心按前款要求进行审核和检查。
对通过检查的客户,监控中心将开户申请转发期货交易所处理;对未通过检查的客户,监控中心将反馈具体失败原因,期货公司可修改开户申请资料后重新提交。
期货交易所收到监控中心转发的开户申请后,按前款要求进行审核和检查,并将交易编码申请的处理结果通过监控中心反馈期货公司。
(二)影像资料的要求及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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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公司为资管业务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应当参照附件2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同步上传资管业务客户的影像资料,上传方式与经纪业务客户影像资料上传方式相同。
2.上传影像资料时,多个或多页同类型影像资料应当合并保存在同一PDF影像资料文件中。
五、开户资料修改
(一)客户基本身份信息修改
1.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默认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资产管理计划的附加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的名称、身份证号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殊机构代码)、委托人附加码等基本身份信息不能修改。
2.资管业务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时,期货公司应当通过统一开户系统文件传送方式向监控中心提交申请资料,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与经纪业务客户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的有关要求相同。
(二)客户一般信息和其他内容修改
1.期货公司对资管业务客户基本身份信息之外的客户资料进行修改,其处理流程与经纪业务客户资料修改流程相同。
2.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中的期货公司全称为非基本身份信息,但不能随意修改,期货公司变更名称时应当向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提交相关变更材料,由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在各自系统中进行相应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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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委托资产规模变更、持有人及持有份额变更、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变更、追加或提前中止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等情况发生时,期货公司应当及时修改客户资料,重新填写相应栏目。
六、交易编码注销
资管业务委托期限到期时,期货公司应当及时申请注销资管业务客户交易编码。
期货公司应当通过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办理资管业务客户交易编码的注销,其注销流程与经纪业务客户注销流程相同。
资管业务客户不纳入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工作范围。
附件:1.资产管理业务开户申请表
2.资管业务客户影像资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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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资产管理业务开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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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中“期货类”指委托资产仅投资于期货类品种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类”
指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包含除期货外的其他投资品种的综合类资产管理业务。
二、委托人(客户)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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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客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信息应当与《外国人
永久居留证》记载内容一致;“联系地址”应当填写境外客户在境内的办公地址或居住地址;“邮编”
填写“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填写特殊机构代码。
3. 一般单位客户无需填写“产品名称”和“委托人附加码”,特殊单位客户需参照《特殊单位
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中分户管理资产名称和附加码相关规则填写“产品名称”和“委托人
附加码”。
4. 开户代理人:指经单位客户授权,到期货公司办理期货资管账户开立相关手续的人员。
三、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基本信息
1. 附加码: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号。
2. 资产管理账户名称: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为境内个人客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客户或一般单位客户的,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为“期货公司全称-委托人姓名或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为特殊单位客户的,资产管理账户名称为“期货公司全称-委托人
单位名称-委托人产品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期货公司全称-托管人名称-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3. 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按实际填写;无投资顾问的,相关项目可以填写“无”。
四、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20%(含)以上的持有人为个人时,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人
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驾照、当地身份证、其他证件;份额20%(含)以上的持有人为
一般单位时,证件类型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成立证明文件。
产品编码:填写产品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者备案编码。
五、其他信息
1. 资管结算账户:仅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填写。
2. 托管人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必须填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若有需填。
六、其他项目的填写方式请参照经纪业务开户申请表的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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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资管业务客户影像资料格式要求
为确保资管业务客户影像资料格式的统一,便于长期归档保存和事后检索,期货公司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采集客户影像资料并以电子数据方式保存。
一、需要采集的影像资料
(一)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资产委托人为个人客户
(1)境内个人客户头部正面照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客户头部正面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正反面扫描件和所在国护照本人信息页扫描件;
(2)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登记通知的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4)期货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2.资产委托人为一般单位客户
(1)一般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一般单位客户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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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件;
(3)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登记通知的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5)期货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3.资产委托人为特殊单位客户
(1)特殊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特殊单位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其中,境内特殊单位客户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为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扫描件;
(3)作为“委托人附加码”填写依据的证件或文件的扫描件。
各类特殊单位客户的委托人附件码填写规则参见《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中相关规定。
需特别注意:委托人附加码包含“银行托管账号”的,需提供托管银行开具“银行托管账户开户回执”扫描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委托人附加码包含“指定用作期货交易的人民币账户账号”,需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扫描件;
(4)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登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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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6)期货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登记通知的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确认函(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3.期货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样本扫描件(加盖期货公司公章)。
注:期货公司仅在首次申请开立资管业务账户时,需在影像资料中提供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登记通知的扫描件,此后如该材料未发生变化,则无须再次提供。
其中,《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施行前已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首次申请开立资管业务账户时,需在影像资料中提供证监会出具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批复,此后如该材料未发生变化,则无须再次提供。
二、格式要求
扫描件要求: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扫描件长宽比例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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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扫描件的影像资料均为PDF格式图片。
详细格式要求见下表:
注:影像文件名由“客户内部资金账户”、“客户开户日期”、“影像资料类型编码”三部分组成,中间以半角字符的下划线符号分割。
其中,“客户开户日期”是指期货公司为客户开户的发生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如:2012年4月1日的表示方式为:20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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