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含自评报告和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一年八月二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20190407205605)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 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 /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标准化安全绩效等级得分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一级≥90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二级≥75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 1 人。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三级≥60员未超过 2 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 2011〕8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
4.
5.
和)×
6.。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
附表。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3 —— 4 —— 5 ——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附表—41 —。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13要素)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13要素)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xx)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一级≥90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75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级≥6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xx〕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通用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一级≥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级≥60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样本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合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如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3)开展安全生产原则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有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经有专业评估原则旳,优先合用专业评估原则。
2.本原则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原则。
3.在评分细则中旳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旳有关规定,针对企业实际状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阐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阐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估原则中合计扣分旳,均为直到该考核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尤其阐明扣分旳(在考核方式中加粗旳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估原则合计1000分,最终原则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
原则化得分(百分制)=原则化工作评估得分÷(1000-不参与考核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原则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估所对应旳等级须同步满足原则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规定,取最低旳等级来确定原则化等级(见下表)。
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原则化考核措施》(安监总管四〔2023〕84号)旳有关规定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重要组员:
附表
自评扣分点及原因阐明汇总表。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1. 引言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为了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制定评分细则对企业进行评分。
本文档将介绍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 评分细则2.1 安全管理体系(40分)在安全管理体系方面,企业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0分):评估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且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安全生产文件制度(5分):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文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工作操作规程等。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0分):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并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5分):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且有效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治理隐患。
2.2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30分)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方面,企业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齐全程度(15分):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包括防火设施、防爆设施、通风设施等。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15分):评估企业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3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20分)在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方面,企业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生产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0分):评估企业是否制定了生产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并且有效执行。
•用电安全控制措施(5分):评估企业是否制定了用电安全控制措施,并且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化学品安全控制措施(5分):评估企业是否制定了化学品安全控制措施,并且做到分类储存、规范使用。
2.4 应急救援措施(10分)在应急救援措施方面,企业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5分):评估企业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且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
•应急设备设施配备(5分):评估企业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等。
(安全生产)冶金等工贸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前言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已经成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制定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评分细则的具体指标和评分方法。
一、安全管理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包含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责任人?•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手册,员工是否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2. 职业卫生管理•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机构?•是否制定了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的具体措施?•是否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3. 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是否建立了安全培训档案,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评估?•是否有安全操作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制度?4. 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各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建立安全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是否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记录制度?二、危险源管理1. 场所环境•工作场所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否存在危险源,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管控措施?•是否定期进行环境污染监测?2. 工艺设备•工艺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是否建立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是否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维修?3. 物料和用品•物料和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是否建立了物品管理、存储和使用制度?•是否定期对物料和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4. 消防管理•是否建立了消防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进行了定期的消防演练和检查?三、事故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是否编制了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和事故模拟?•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和培训机制?2. 应急设施和装备•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装备?•是否进行了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查其可用性?•是否建立了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制度?3. 事故报告和记录•是否建立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是否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对相关记录进行保存?四、标准化建设和绩效评估1. 标准化建设•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是否进行了内部和外部的标准认证评估?•是否建立了标准文件和变更管理制度?2. 绩效评估•是否建立了绩效评估制度和考核指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是否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制定相关改进措施?结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3 —— 4 —— 5 ——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附表—42 —。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2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满分10分)1.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档案,并能够严格执行。
2. 是否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定期审核和更新,保证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安全生产组织(满分10分)1. 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和责任。
2. 是否设立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满分10分)1.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了相关档案记录。
2. 是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满分10分)1. 是否对公司的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了安全评估和定期检查,并建立了相应的维护保养制度。
2. 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提供了良好的劳动保护条件。
五、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满分10分)1. 是否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并建立了整改记录。
2. 是否具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六、应急预案及处置能力(满分10分)1.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 是否进行了定期的应急演练,并对应急处置设备和人员进行了检验和培训。
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满分10分)1.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了妥善管理和保存。
2.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的汇报和反馈机制,建立了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
以上评分细则旨在帮助冶金等工贸企业建立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安全,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企业能够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及时改进不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由于冶金等工贸企业是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至关重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建材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单位:星牌优时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自评时间: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到 2016 年 11月 10 日
— 3 —
— 4 —
— 5 —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附表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