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更新不及时的,扣0.5分。
检查情况:有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未及时更新。-0.5
0.5
3.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无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得分;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1分;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分。
5.12通用设备应满足防护罩牢固,各种限位、联锁可靠灵敏,接地(零)保护可靠有效。
(1)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3)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7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应设置有可靠的安全设备设施,并有相应记录台账。
2
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无安全设备设施,不得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全的,每处扣0.5分;记录台账不全的,每处扣0.5分。
5.8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3 —— 4 —— 5 ——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附表—41 —。
山东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通用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等。
一般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方法自评评审实际得分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室内不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
10
相关人员未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报警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
评目考类
标准条款
准值标分
评分方式
评定扣分
际分实得
(一)基础管理
1.1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从业人员职责和考核要求,并定期考核。
3
①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的,扣1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0.5分;②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③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处扣1分。
8
①安全检查清单应编制完整,未按照管控措施编制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②未根据安全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2分;未按照要求的频次开展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1分;③未建立隐患清单或整改清单台账的,扣2分;④未对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的,不得分;⑤未按要求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扣1分。⑥若存在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故隐患的考评内容,在评审结束前未能整改到位,中止现场评审,并及时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1.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明确教育培训内容,落实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四新”(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转岗、复岗教育和规定的年度再教育,并进行考核。
3
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分;②培训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③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现一人扣0.5分;④被抽查从业人员对教育培训内容不清楚的,发现一人扣0∙5分。
小计
20
扣(得)分小计
(四)
应急救援
与事故管
理
4.1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现场设置急救箱、洗消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员工应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基本救援技能,避免发生事故时盲目施救。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淄博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淄博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微型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本标准共有9项评定项目,各项目分值为别为: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50分;二、组织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0分;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20分;四、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350分;五、隐患排查治理80分;六、重大危险源监控50分;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80分;八、应急救援60分;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60分。
3.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备注栏中“○”为否决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达标;“△”为可选项,即没有该项目的企业,作为缺项。
4.评审分值计算说明:本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60分合格。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缺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5.湖南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微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湖南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淄博市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目(分值)评定要素准分值评分标准备注得分分说明演练。
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扣20分。
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60分)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20瞒报、漏报、谎报事故的,扣20分。
○2、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10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的,扣10分。
△3、未发生轻伤事故。
10发生轻伤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5 分。
4、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其他事故。
10发生重伤或其他事故(如较大火灾)的,扣 10 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考评程序:(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
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达标企业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8.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冶金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
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更新不及时的,扣0.5分。
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无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得分;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1分;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分。
3.5对承包商、供应商、实习生等进厂外来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
2
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分。
对应外来人员进出记录进行检查。
3.6员工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常识和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3
员工不熟悉泵岗位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每位员工扣0.5分。
4.6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大修或改造记录。
2
无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的,不得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不完整、大修或改造记录不完整,每项扣0.5分。
2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委托管理无相关协议的,不得分。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1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分;未进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扣1分。
1.4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为了确保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冶金等工贸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冶金等工贸企业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等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冶金等工贸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内容,确保在发生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冶金等工贸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确保职工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操作。
5. 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冶金等工贸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绩效。
其次,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的实施对企业的重要意义:1. 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苏安监〔2014〕86号)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B32/T 2546-2013),规范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一)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
(二)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三)市级安监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评审方式,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确定和具体考评管理工作。
二、考评程序(一)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告及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二)自评:小微企业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
(三)申请:小微企业经过自评符合申请条件的,向所在- 1 -地县级安监部门或经委托的乡级安监机构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
(四)评审:接受评审申请的安监部门或机构应及时通知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单位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所在地安监部门或机构负责督促企业将评审报告中不符合项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整改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小型、微型企业划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保存不齐全的,扣 1 分。
企业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机构人员
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未成立机构 扣 2 分,虽成立机构但人员配置不足扣 1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没有
设备
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设施 特种设备
五 安全
按规定进行检测、注册
140
运行
旋转部位防护罩牢固、可靠
一般设备
各种限位、链锁灵敏、可靠
接地(零)保护有效
消防设施
按规定配置、摆放位置合理、标志明显
安全生
企业要有年度教育计划,计划包含:新职
六 产教育 制 定 教 育 工“三级”教育、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缺一次扣 4 分。
-1-
制度健全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有: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工伤事故管理, “三同时”项目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审批,危险源管理,相关 方管理等制度
每缺一项扣 2 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序 一级 二级要素
号 要素
分 达标标准
值
考核办法
自评 考评 得分 得分
目标明确,
有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 阶段清晰 等环节内容。
任一环节内容、执行有缺失的,一处扣 2 分。
120
36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
2.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3.本评定标准分为8个一级要素、29个二级要素和55条考评标准。
4.评审中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内容(在评定标准中以“★”标识)100%检查,其他工艺、设备和作业行为随机抽查。
5.企业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评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6.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应使用最新有效版本。
7.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项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一级要素不得分项和二级要素不得分项在考评办法中斜体加粗的内容),应在该当前一级或二级要素内进行扣分。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型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12345678附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汇总表。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一
生产 管理
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 记录完整, 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80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 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分。
目标 定期进行效 果考核
对完成效果,进行评估、考核,需要调整的以文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记录资料
件形式调整。
-4-
急救援 定应急预 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重要危险
案。 源、要害部位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装备、物资, 并确保其完好可靠
组织应急
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预案演练 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作好记录。
做好事故 救援及善 后处理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上报,并立即启动相 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配电间符合要求,安全用具齐全,定期检验合格 每年测试一次,绝缘电阻不超标。不测试扣全分, 绝缘电阻一处不合格扣 2 分
一处不合格扣 2 分
一处不合格扣 2 分。
未检验、未注册扣全分,另再扣 10 分 一处缺防护罩扣 2 分。不牢固、防护不到位一处扣 1 分
一处失灵或缺失扣 2 分
少一处扣 4 分 一处配置不足扣 2 分,位置不合理一处扣 2 分,标志不 明显一处扣 1 分
设备
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设施 特种设备
五 安全
按规定进行检测、注册
140
运行
旋转部位防护罩牢固、可靠
一般设备
各种限位、链锁灵敏、可靠
接地(零)保护有效
消防设施
按规定配置、摆放位置合理、标志明显
安全生
企业要有年度教育计划,计划包含:新职
六 产教育 制 定 教 育 工“三级”教育、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五、生产设备设施
5.1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5.2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区域。
现场检查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本资料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责任部门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2)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满足:履行审批手续,期限为15天,架设安全;当预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按固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路径应避开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危险地方,有电气裸露时必须设置围栏或屏护装置、并设有警示信号;所有用电设备、插座电路、移动线盘等应与主干PE线连接可靠;线路应设置总开关控制,且每台设备应配备专用开关,保护电器动作电流与切断时间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架设。
5.3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4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有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
5.5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四、教育培训
4.1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
寿光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doc
寿安监字〔2017〕52号关于印发《寿光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镇街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有关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抓手。
潍坊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达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达标率不低于50%;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达标。
为确保这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进一步推进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规定,本着简约、高效、实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寿光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各自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附件:寿光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寿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7日寿光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山东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通用标准(试行)》,本着简约、高效、实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寿光区内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3.本评定标准共有10项考评类目及50条标准条款。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考评程序:(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
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达标企业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8.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考评说明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3 —— 4 —— 5 ——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附表—41 —。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背景介绍为提高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广安全生产文化,对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评定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对于这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也就成为了我们需要研究的课题。
评定标准制定依据制定这份评定标准,必须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并且考虑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参考了相关标准的内容。
评定标准主要内容以下是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责任,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要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应急设施等,并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安全生产操作企业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操作,做到“安全第一”,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告,从根源上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评定等级评定等级按照以下划分方式进行:•AAA级:达到国家相关行业产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齐全,人员素质过硬,全员秉持“安全第一”的理念。
•AA级:在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操作、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这几个方面均达到基本标准,未达到AAA级评定标准的要求。
•A级:仅在某一项或几项方面达到基本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结语评定标准的制定,对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而言,将会起到相当实用的作用。
通过实施评定标准,企业能够更好的规范和管理安全生产行为,从而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实施建议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需要一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
因此,以下是一些实施建议:重视企业安全生产企业要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企业战略规划中。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企业应实行作业票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3.4个体防护
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应急预案
4.1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应急预案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3安全防护设施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4重大危险源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进行监控。
三、作业过程安全
3.1作业环境
企业应确保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避免安全隐患。
3.2作业过程管理
企业应制定作业过程管理制度,明确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企业应关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更新,及时调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十九、安全生产投入与经济效益
19.1安全生产投入预算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得到保障。
19.2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分析
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证明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性。
19.3安全生产投资回报
企业应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损失等方式,实现安全生产投资的有效回报。
8.1安全评价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等,以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8.2安全生产整改
对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8.3持续改进
企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九、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治理方法为全面推进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江苏省地点标准«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差不多规范»(DB32/T 2546-2021),规范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治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21]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适用范畴和差不多要求〔一〕本方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治理工作。
〔二〕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三〕市级安监部门应依照本地区实际确定评审方式,并实施监督治理。
〔四〕县级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确定和具体考评治理工作。
二、考评程序〔一〕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告及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二〕自评:小微企业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
〔三〕申请:小微企业通过自评符合申请条件的,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或经托付的乡级安监机构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并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治理系统〞中提出申请。
〔四〕评审:同意评审申请的安监部门或机构应及时通知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单位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所在地安监部门或机构负责督促企业将评审报告中不符合项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整改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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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定 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责任制考核记录
二、安全生 产投入
2.1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记 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四、教育培 训
4.1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电工、焊工、制冷工、特种车辆司机、特种设备操 作人员(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 档等工作制度;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 检测,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5.6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
(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 料;
(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大修或改造记录。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本资料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责任部门
一、目标、 组织机构 和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 作计划。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 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档案、维护保养记录、点检记录、检验 报告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 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安全阀校验记录、现场 检查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场内机动车辆技术资 料和档案;日常检查、保养和维护台账;上级部门年 检记录;现场检查。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4)固定电气线路应满足:裸导体线路室内敷设不应与起 重机滑线设在同侧小净距为2.5m;敷设在经常维修管道同侧上方; 与经常维修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突出部位最小净距为1.8m;与起重机铺板最小净距为2.3m;埋地敷设的电线管应采用大于2.5mm的厚壁钢导管;电线管口端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应 加装软套;绝缘导线穿管敷设时,导管内导线的总面积应小于管 子截面积的40%;正常场所不得采用塑料管埋地布线。
现场检查
5.3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 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4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两 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有安全通 道的指示标志。
5.5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 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
(6)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 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 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 求。
(7)电梯: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轿厢内粘贴检 验合格证。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或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及安全
(3)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水质 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 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 合机械安全要求。
(1)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气设备保护线PE线)采用 铜芯导线的最小截面当有机械性保护时为2.5 mm2,无机械性的 保护时为4mm2;接地网直接引入配电箱、柜或用电设备时,应 接至主PE端子排;一般低压电力网中电源系统中性点工作接地 应小于4Q,TN系统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Q;明 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 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应满足:配备满足环 境要求;应采取通风、防尘、防飞溅、防雨水、防油污、防小动 物的措施;刀闸、开关、接触器应动作灵活、接触可靠、合闸到 位,触头无烧损;插座回路应有单独电源开关控制,每一回路插 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超过5个;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应具备电源隔离(明显断开点)、短路过 载、单相故障电流回路切断保护功能。
相关方(外施工队、承包商等)培训教育记录及 考核试卷、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记录
五、生产设 备设施
5.1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 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5.2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 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区 域。
(2)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满足:履行审批手续,期限为15天,架设安全;当预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按固 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路径应避开易造成绝缘损坏的危险地方, 有电气裸露时必须设置围栏或屏护装置、并设有警示信号;所有 用电设备、插座电路、移动线盘等应与主干PE线连接可靠;线 路应设置总开关控制,且每台设备应配备专用开关,保护电器动 作电流与切断时间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架 设。
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
度
设备检维修计划
5.7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应设置有可 靠的安全设备设施,并有相应记录台账。
5.8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以下的外露 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mm的部位;
现场检查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评分方式
5.10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等安全 措施、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照明及应急 照明等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点接触良好,接地 可靠。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用护管软线,无接 头及破损,电源应在末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电焊机应满足: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或控制柜,电气 线路绝缘完好,使用的输气、输油、输水管道应安装规范、运行 可靠;外壳防护等级满足作业场所要求,PE线连接可靠;变压 器、控制器线路的绝缘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并保存其记录;二次 回路保持其独立性和隔离要求;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相对独立, 宜设置防护围栏,并设有警示标识,采取防触电、防火、防爆、 防中毒窒息、防机械伤害、防灼伤等技术措施,周边无可燃爆物 品。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 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台。
现场检查
5.9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 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 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2)压力管道应满足: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级别划分, 并应定期检验;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 保护装置以及附属仪器或者仪表完好,满足要求;架空管道支撑、 吊架应牢固、齐全。架空管道下方如有车辆通行时,应悬挂限高 标志;所有管道的焊接接头应当先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才能进 行无损检测;应建立定期自行检查制度,检查后应做出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至少保存3年。
3.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特点,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生产作业岗位清单及相应岗位操作规程(工 艺规程、设备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3.3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记录 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
(4)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 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 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 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5)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限 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轨道 端部止挡,定位装置,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走台栏杆等 其他装置。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2.2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 保险与赔偿。
公司工伤保险缴费单及员工名册
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记录
三、法律法 规与安全 管理制度
3.1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定期更 新,并发布其清单。
识别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 求的管理制度
(2)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 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 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 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 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 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3)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 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 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 在有效期内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