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小学招生管理制度_小学招生管理制度办法

合集下载

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

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

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答:可以。

我们上虞区目前有三所民办小学,阳光学校、华维文澜小学、金融街杭州湾学校(小学部),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时,三所民办小学都可以同时报名,还可以报一所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只能限报一所),也就是小学新生报名最多可以报四所学校,三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

在民办学校报名后,是否一定要通过摇号才能被录取?答:不一定。

这要看报名学生人数是否超过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1)如果报名学生人数未超过或正好等于招生计划数时,不用摇号即可全部一次性录取;(2)如果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必须通过摇号才能录取招生计划学生数。

民办学校报名有哪些条件?答: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需就读民办学校的,均可以报名。

非本区户籍的新居民子女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2)父母(或子女本人)在上虞区内有不动产;(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上虞区内工商登记或与上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合同(4)学生本人在上虞区内幼儿园(学校)已有学籍。

当民办学校新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必须通过摇号才能被录取,摇号的程序怎样?民办学校摇号时,如何把握录取的公平公正性?答:电脑随机摇号、家长意愿确认过程由公证机构参加公证,并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士的监督,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

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施网上“无纸化”报名,怎样报名?现在已经有部分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在进行一年级网上报名,这是不是正式报名,如果报错学校是否会影响以后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开始后,怎么知道网上报名已经成功?答:现在不是正式报名,只是系统测试,如果现在报错学校,这些报名信息在系统调试结束后会被清零。

当然,家长参与测试报名成功并不代表实际报名成功,报名信息也会在正式报名开始前予以清除。

因此在正式报名时(小学网上报名7月4日—8日,不会影响学校的录取。

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与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与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与方案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与方案一、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招生计划总量:全国小学招生计划总量为500万人,其中城市地区为350万人,农村地区为150万人。

2. 择优录取:对于在幼儿园阶段表现良好的学生,可以直接进行择优录取。

同时,在农村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学校也可以适当提高录取标准,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前往就读。

3. 引导就近入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利用城市资源,教育部鼓励各区域内的小学进行就近入学,即将本地区居民子女优先纳入该区域内小学就读。

4. 公平竞争:教育部强调公平竞争原则,在招生过程中不得采取任何歧视性措施,并且要保证每个孩子都有机会参加入学考试。

二、招生方案1. 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符合小学入学年龄要求的儿童均可报名参加小学招生考试。

2. 报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式由各地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自行确定。

3. 入学考试内容:入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

其中,语文和数学为必考科目,英语为选考科目。

入学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4. 入学考试时间:入学考试时间一般在6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自行确定。

5. 招生标准:根据入学考试成绩以及其他综合因素(如家庭背景、特长等)进行综合评定。

最终录取标准由各地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自行制定,但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6. 招生程序:(1)报名阶段:家长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注册,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2)初审阶段:教育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准考证。

(3)入学考试阶段: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入学考试。

(4)面试阶段:针对入学考试成绩进行面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5)公示阶段:对最终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7. 招生政策:针对农村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小学,教育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提供免费住宿、餐饮等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前往就读。

揭东区2022-2023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揭东区2022-2023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揭东区2022-2023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和《揭阳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揭市教〔2019〕197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教育组要结合实际,制订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明确工作推进步骤、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全区各公办小学应于2019年6月底前对服务半径内的所有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在学年结束前一周统一发送《揭东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通知书》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同时,各小学应在学年结束前两周在学籍系统中为本校六年级学生进行毕业操作,并将《小学毕业生名册》等相关信息及时移交所在片区初中。

全区各公办初中应在学年结束前一周统一发送《揭东区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至对口小学或直接送达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另外,各学校应于2019年6月底前主动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更好地服务学生,方便家长。

全区各公办初中、小学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2019年7月14至17日进行,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明确揭东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揭东教字〔2017〕59号)划定的招生范围,小学采取登记、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做好服务半径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注册报名工作,并将入学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附表一)。

2022年江苏南通海安市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说明

2022年江苏南通海安市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说明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忧考为⼤家分享了2022年江苏南通海安市城区⼩学招⽣⼊学政策说明,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忧考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全⾯提⾼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规范发展的若⼲意见》等⽂件精神,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要求,保障⼉童就近⼊学权利,遏制少数学校⽣源⽆序流动态势,缓解“超规模”“⼤班额”办学压⼒,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在原有招⽣政策基础上,对海安⼈⼝出⽣、城市发展、产业布局等相关要素进⾏深⼊研究,同时借鉴周边地区成功做法,制订了2022年城区幼⼉园、义务教育学校招⽣政策。

1.按施教区(服务区)⼊学 (⼀)幼⼉园、义务教育学校按施教区(服务区)⼊学须满⾜“户证⼀致”。

使⽤监护⼈房产⼊学:幼⼉园、⼩学、初中按施教区(服务区)招⽣的对象须“户证⼀致”,即⼊学⼉童与法定监护⼈(⽗母⾄少⼀⼈)在同⼀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提供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相⼀致,且法定监护⼈对提供的住宅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使⽤祖辈房产⼊学:⼊学⼉童的监护⼈(⽗母)在我市城区确⽆住房,需动⽤祖⽗母、外祖⽗母的住房⼊学,或者动⽤与祖⽗母、外祖⽗母共有住房⼊学的,监护⼈双⽅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证明,且要求⼉童与祖辈(⾄少⼀⼈)、监护⼈(⾄少⼀⼈)在同⼀户籍,该户籍地址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相⼀致。

(⼆)房屋产权证是指⼊学⼉童⽗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产权,且载明为住宅⽤途。

商业⽤房、仅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车库等产权证不作为⼊学依据。

期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不作为⼊学依据。

居民⾃有的合法⾃建房、征收安置房视同“享有完全产权”,须提供建房报告、征收协议等凭证材料和⼀年以上的⽔电发票。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是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
育全覆盖的最后一年,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小学招生工作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将进一步增加,招生工作要求更高,管理更加科学化。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顺利实施小学招生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

我们将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国家重点工作范畴,组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使小学招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实施。

二是明确招生计划。

我们将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当地学生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确保在
全国范围内均衡发展。

三是完善招生办法。

我们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完善小学招生办法,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并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以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

我们将实施严格的考试管理措施,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招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生申请、考试、录取程序,以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我们将继续提高招生工作的水平,为2022年小学招生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保障。

以上是关于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方案,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管理,明确招生计划,完善招生办法,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对象为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
1、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前出生);
2、未曾就读过正规小学;
3、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4、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品行。

二、报名时间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时需准备好孩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

三、录取方式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及家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活动、学习习惯、
思维能力等;
2、体检: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3、家庭状况:主要考察家庭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家庭环境等;
4、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知识技能。

四、录取结果公示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7月15日公示,具体公示时间及地点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五、入学时间
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录取后,学生须于2022年9月1日前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若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22廊坊广阳小学招生细则_2022年河北廊坊各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公布

2022廊坊广阳小学招生细则_2022年河北廊坊各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公布

2022廊坊广阳小学招生细则_2022年河北廊坊各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公布廊坊开发区入学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廊坊开发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形式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验证;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8:00至2022年8月14日18:00;三、报名条件1.具有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户籍在此房产名下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2.开发区辖区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需提供证件:监护人军人证件、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3.开发区辖区内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需提供证件:监护人一线工作经历证明(所赴医院开具)、所在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开发区内各行政村居民子女。

需提供证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5.具有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房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件: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6.具有开发区户籍、无自有住房、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

需提供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7.非开发区户籍,在开发区自有住房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提供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均需提供发票)、该住所最近半年(2022年1月—6月)物业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叶县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告

叶县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告

叶县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告一、指导思想20__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__]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设立录取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1、招生工作小组2、工作职责:副组长全面负责管理录取工作;副组长的职责就是化解组员表述没法的问题,展开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就是具体实施录取工作,检查环评报名者材料并搞好备案,负责管理表述录取政策,及时化解录取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录取原则及政策建议(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录取政策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备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2)学生父母VA51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吻合的为有效率户口;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觑放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违宪户口;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4、因改建或其它原因征地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示的证明所标示的住址统筹安排入学。

2022年阳泉市平潭街小学招生简章

2022年阳泉市平潭街小学招生简章

2022年阳泉市平潭街小学招生简章一、招生原则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按户籍所在地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一)农村小学按照原乡镇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

(二)城区公办小学,以原潭城镇户籍为依据,实行划片招生。

(三)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若有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

(四)民办学校按家长意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

三、报名时间城区及周边公办小学片内生报名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5日;农村小学报名时间:8月28日至29日。

四、招生办法(一)农村小学招生农村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在原乡镇所在地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工作由学校负责,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原乡镇中心小学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本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于6月24日前报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1.招生计划2022年城区7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收4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070人。

其中:实验小学7个班315人;城东小学7个班315人;城中小学8个班360人;城北小学6个班270人;北门小学2个班90人;第二实验小学8个班360人;城关小学8个班360人。

2.招生对象(1)原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含统筹安排入学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城区(片区)小学就读。

(2)原潭城镇各公办小学,按2021年调整后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详见附件1、附件2)。

在2021年秋季招生片区调整过程中,被调整的区域内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享有以下照顾:一是若其兄弟姐妹已在原招生片区小学上学的,支持到同一学校就读;二是可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①受理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3日;②地点: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③提供:申请报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报名方式:6月26日至7月2日,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招生工作,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学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的目标是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选拔适龄儿童入学,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益。

第四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舞弊行为。

第五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招生工作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招生工作应积极与家长、社区和相关部门沟通合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公开透明。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建立健全招生档案,记录招生过程和结果,确保招生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每年根据教育局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应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来确定,合理安排班额和学生数量。

第十条招生计划应根据社区人口、学生来源等因素进行科学预测和调研,确保招生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须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需在招生政策和招生宣传中充分披露,确保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第三章招生政策第十三条学校每年根据教育局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招生政策。

第十四条招生政策应明确适龄儿童的条件和报名要求,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招生政策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目标制定,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

第十六条招生政策应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和透明。

第十七条招生政策的具体内容须报教育局备案,确保招生政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招生宣传第十八条学校应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和方式。

第十九条招生宣传应以真实、准确的信息为基础,注重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教育成果。

第二十条招生宣传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如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广播、学校橱窗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鼓励家长参观学校,并提供相关的招生咨询和解答。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_小学招生管理制度办法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_小学招生管理制度办法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_小学招生管理制度办法小学招生管理制度篇1一、建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二、扩大招生范围,在抓好招收本地生源的同时,积极招收外地生源,千方百计完成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任务。

三、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买炒卖学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组织经费。

学校不得采取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五、坚决打击非法招生活动,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准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任何非法机构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

招生学校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招拉生源,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机构和招生贩子。

六、招生过程钟,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准误导学生,不违背学生意愿。

七、严禁违规收费,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篇2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序而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如下:1、根据区教育局时间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严格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统一部署,在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做到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有条不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赢得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力争做到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来一个留一个。

4、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咨询,遇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不得越权承诺,需请示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后再行答复。

5、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使所有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学。

6、按要求公开、公布有关招生公共信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7、学校不招收择校学生。

8、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和特长班。

9、按照义务教育规范化办学要求,班额一般不超过35人。

10、对于统一招收的各年级学生,学校必须做好相关的信息筹集工作和学籍电子化管理。

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且属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本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平城小学(平城外国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一、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吃透精神,把握原则,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实现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行二级审批,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实行二级审批管理制度。

即由学校党总支成员、校领导组成招生工作一级领导小组,具体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研究解决特殊情况;由校区负责人、教务处组成二级管理实施小组,具体按照招生政策进行常规的招生管理工作。

三、具体做法1.地段新生(A、B、C类),按规定流程办理,由校区副校长负责。

2.地段新生D类,地段插班生、非地段新生、插班生,第一步由校区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根据各校区招生情况,提出方案;第二步由党支部、校领导以及招生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讨论审批。

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小学招生工作应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公平为基础、以能力为导向的原则,全面提升小学教育服务水平。

第四条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小学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以贯彻。

第五条家长应当遵守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配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众传达招生政策和要求。

第二章招生范围和计划第七条小学招生范围为本地区户籍学生和非本地区户籍学生。

第八条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小学招生计划。

2022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2022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2022 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消除大班额,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诚信招生,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5 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招生,不得违法、违规招生。

(二)坚持学区招生。

按照行政区划,各镇(街道)教办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区直学校、民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定,做好相关招生入学工作。

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均符合要求的,学校要应招尽招。

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生源统筹安排入学。

(三)坚持免试入学。

按照省、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制度。

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者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实施特长生招生。

招生完毕后,各学校要按照先随机分班,再均衡配备师资的办法制定阳光分班方案,各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要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

(五)坚持标准班额。

各幼儿园、中小学起始年级要严格控制班额。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今年 9 月秋季开学时 56 人(含)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

招生办法(一)小学招生按照片区划定,各小学招收年满 6 周岁(2022 年8 月 31 日前出生) 且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受统筹安排的生源。

凡因身体原因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办公室做好备案,并报经区教体局审批办理暂缓入学手续。

(二)民办学校招生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批后实施。

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岱岳区,实行网上报名、招生,未经网上报名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方案
(一)池州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
为了保证池州市小学招生规模,推动学前教育公平,满足新一代儿童从小就参
加公民教育的需求,本着公平、平等、公正的原则,池州市组织制定了2022年小
学招生制度方案。

该方案分为报名、考试和录取三个环节:
1、报名: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报名统一为7月1日至7月31日,入学申
请者需持有效的《入学申请表》,到当地招生指定学校或招生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考试: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考试安排在8月20日到9月20日之间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

考试结果将在9月30日前正式公布。

3、录取:2022年池州市小学招生录取结果将在10月25日公布。

根据考生的
考试成绩,结合录取学校的有关要求,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并将电子邮件及短信通知家长。

家长收到录取结果通知后,需在给定的时间内携带孩子前往学校领取入学材料。

该方案力争落实中央、省及市各级政府规定,政策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及坚守严格的市场经济原则,确保池州市小学招生工作准确、有序、合理的开展,保证学校公平录取优秀孩子,让孩子迈出踏实、坚强的步伐,开启进步的脚步。

小学规范招生管理制度

小学规范招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生原则1. 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 公开原则:招生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稳定原则:招生工作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改招生政策。

4. 精准原则: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招生计划,精准选拔优秀学生。

三、招生对象1. 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2. 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招收部分特长生。

四、招生程序1. 发布招生简章:学校在招生前一个月内,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

2. 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核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4. 预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对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预录取。

5. 公示名单:学校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正式录取: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7. 注册报到: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五、招生纪律1. 严禁徇私舞弊: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2. 严禁收取额外费用:招生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额外费用。

3. 严禁违规招生:不得擅自更改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招生。

4. 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家长和学生。

六、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 学校定期开展招生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凡涉及小学招生的各项事务,均应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二、招生计划制定1.每年根据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方向,制定小学的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应根据学校现有的师资力量、学校硬件条件和教育资源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3.招生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执行。

三、招生范围与条件1.招生范围应包括学校所在区域的户籍学生和非户籍学生。

2.招生条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规定执行。

3.招生时应公布明确的招生条件,确保透明公正。

四、招生公告发布1.招生公告应明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和报名方式等信息。

2.招生公告应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社区教育平台等渠道进行发布。

3.招生公告的时间要提前充分,确保家长和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准备。

五、报名审核与录取1.报名时,家长需填写相关的报名表格并提供相应材料。

2.学校应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生的身份和资格。

3.录取时,学校应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录取名单。

4.录取结果应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家长,并提供详细的入学手续办理信息。

六、招生宣传与咨询1.学校应定期举办招生宣传活动,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2.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招生咨询窗口,及时回答家长和学生的疑问。

3.宣传和咨询工作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线上和线下的方式。

七、投诉处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2.对于投诉,学校应尽快核实情况并进行调解处理。

3.投诉的结果应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八、监督与评估1.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招生工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学校应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对于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

蒙自市惠民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蒙自市惠民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蒙自市惠民小学2022年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根据《蒙自市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现将蒙自市惠民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生对象蒙自市惠民小学划片区域内(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证明在我校划片区域内)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蒙自市城区户籍,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在凤凰路以西、红河大道以北、天马路以南、振兴路以东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7日2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11日。

四、报名流程和录取办法(一)报名流程1、网上报名:凡我校划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通过微信扫描“招生入学报名平台二维码”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初审未通过的家长须在收到短信提醒后,于2022年7月8日中午12:00前登录平台“登记查询”端口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现场审核:经学校初审后,监护人根据学校短信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下载打印报名平台上带有二维码的报名表,并凭报名表以学校短信通知的错峰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

(二)录取办法我校划片区域内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后,学校进行分类审核。

当审核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给予全部录取;当审核通过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保障顺序分批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教体局在全市小学报名录取结束后,根据学位数统筹安排入学,不再按原招生片区学校安排入学。

我校确定录取的适龄儿童,于2022年7月23日在学校前、后门口公布名单,家长可到学校查看,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现场审核地点:惠民小学寻真楼与存真楼连廊一楼大厅。

六、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户籍、房产等入学证明材料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

《蒙自市居住证》(正本)须在2022年2月28日(含28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我校划片区域内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1. 引言小学招生管理制度是一种规范招生程序,保证小学入学公正、公正、公开的制度规定。

学校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起点和基石,小学作为学校教育的开端,其教育质量和招生管理至关紧要。

本文将简要介绍小学招生管理制度的基本涵义、紧要性、优化方案等相关内容。

2.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的紧要性小学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教育质量和同学将来的进展,因此小学招生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紧要性:1.公正公正。

招生制度的公正公正性是保证每个同学有公平机会获得教育资源的紧要保障。

2.保证教育质量。

小学的入学是同学接受基础教育的起点,招生制度的合理性对其以后的学习和将来的职业进展都将产生至关紧要的影响。

3.加强学校形象。

良好的招生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紧要标志,可以提升学校的社会形象和声望。

3.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的基本涵义小学招生管理制度,是指在小学招生过程中,依据法律、政策、规定,订立并完善的能够规范小学招生流程,保障同学公正获得学校资源的管理程序与方法。

实在来说,小学招生管理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招生政策:学校应当依据学校的进展规划、教育需求、人员配置,订立招生政策,以保障同学入学的公正公正。

同时,学校还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教育资源的供应和需求,使招生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2.招生条件:招生条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同学的年龄、身体健康、人口普查等因素。

此外,还应考虑家长自己愿意以及同学是否符合学校要求等因素。

3.招生环节:招生环节应当公开、透亮、公正,包括报名、考试、录取、报道等环节。

学校应当订立认真的招生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规定、时间、方式、程序和工作职责。

同时,应当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公开、公正、公正。

4.招生管理:招生管理应当规范、细致、保密。

学校应当建立完备的招生档案和参数,保证考试合规合法,录取公正公正,情况真实精准。

4.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的优化方案目前,小学招生管理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少数学校存在将教育资源作为内部资源进行调配、关系推销、不正当得分等现象。

2022年南岳区小学招生细则

2022年南岳区小学招生细则

2022年南岳区小学招生细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南岳区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2022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南岳区小学xxx年招生范围为:光明大道以北→长白山路以西→浦东路→黑龙江路→翠竹谷路以南→景山路→太行山北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xxx年,鉴于xx实验学校新校区未建成,我学对金地花园、安侨公寓继续执行招生过渡政策。

三、报名条件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实验小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3)xxx9年9月1日至xxx0年8月31日出生。

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

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近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xx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xx市新城武夷山路517号,xx市实验小学教学楼(1)。

六、入学资格审验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Only those who respect themselves are more courageous to shrink themselve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 文
档/A4 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政策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工作机构及职责
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张泽金担任,为招生工作总负责人。

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担任,为具体负责人。

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各科室招生能手等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研究编报招生计划、审核各种招生宣传材料、审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总结等,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2.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管理与操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及学校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网上报名录取操作主要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3.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市场调查、编报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工作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招生宣传及咨询,编印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招生材料,提供招生宣传数据材料并组织实施。

对重点生源区招生培训科可采取报纸、电视广告等方式开展招生宣传
(3)负责招生人员区域划分、任务落实,明确责任,负责招生车辆调剂。

(4)负责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招生用品的准备。

(5)负责网上报名工作,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对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与政策,方便新生查询。

(6)负责新生接待、和各区域新生数据的统计分析。

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7)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结算招生费用。

处理录取考生的遗留问题。

(8)起草并上报年度招生总结。

(9)完成校长或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工作人员条件
1.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2.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能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遵守招生工作规则。

4.熟悉招生业务,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具有独立解决招生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招生任务。

三、招生计划的编制
招生计划的编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批的原则,即结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各教学系的建议,报学校教务科和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汇总编制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审批,方可上报主管部门。

招生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科学合理编制。

1. 招生办公室负责采集与本校招生工作密切的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生源分布状况、本校资源状况等招生信息,进行招生计划的调研。

2. 专业教学系每年 12 月中旬负责向招生办公室提供《新专业设置建议书》,以便招生办拟订招生新专业。

3.新生上年度的报到情况,就业情况和市场的需求状况。

4.学校发展趋势和现有教学资源的匹配状况。

5.办学层次结构及专业结构的合理性。

四、年度招生方案的编写
招生方案是学校向招生人员发布本年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的依据。

招生方案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或者虚假承诺,不得误导新生。

1.将招生责任落实到科室,任务明确到个人,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

2.确定专职招生人员,划分区域任务。

3.制定招生措施,建立招生网络,壮大生源门路。

五、新生报名、录取
招生办公室接到报名信息,审验有关证件后,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生预录登记表》后向报名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1.招办人员在新生录取前要进行专项培训,内容: (1)学生基本信息录入,两种方式:网页录入、 Excel 电子表格导入。

(2) 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及删除。

(3)新生数据下载及打印。

2.招生人员在录取前要与上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对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3.全面掌握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建立与招生管理部门畅通的信息联络。

六、招生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审批名册》一式三份送学校办公室盖章,经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签字后,移交给学生科。

七、招生总结
招生办公室于当年 11 月底根据招生情况写出《招生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招生总人数、各专业人数、男女生比例、地域生源分析、同期比较分析等,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报校长、学校办公室各一份。

八、其他
1.招生工作纳入各教学系、科室工作,个人绩效考评范畴,每年底进行考评。

2.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序而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区教育局时间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严格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统一部署,在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做到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有条不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赢得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力争做到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来一个留一个。

4、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咨询,遇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不得越权承诺,需请示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后再行答复。

5、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使所有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学。

6、按要求公开、发布有关招生公共信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7、学校不招收择校学生。

8、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和特长班。

9、按照义务教育规范化办学要求,班额普通不超过 35 人。

10、对于统一招收的各年级学生,学校必须做好相关的信息筹集工作和学籍电子化管理。

一、建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二、扩大招生范围,在抓好招收本地生源的同时,积极招收外地生源,千方百计完成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任务。

三、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买炒卖学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组织经费。

学校不得采取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五、坚决打击非法招生活动,学校任何教职工不许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任何非法机构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

招生学校不
准利用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拉生源,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机构和招生贩子。

六、招生过程钟,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不许误导学生,不违背学生意愿。

七、严禁违规收费,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