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中心商务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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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三门峡建设(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三门峡建设(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三门峡建设(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0•【字号】三政办〔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三门峡建设(2023—2025)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计三门峡建设(2023—2025)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设计三门峡建设(2023—2025)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河南”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三门峡设计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突显三门峡在设计河南建设中的力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计河南建设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和设计河南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82号)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锚定“两个确保”和落实河南省“十大战略”决策,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聚焦设计河南明确的四大领域(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文旅设计、乡村设计),开展落实六大行动(创新能力提升、设计企业培育、平台载体建设、数智整合发展、设计人才引育、深化开放合作),推动三门峡设计产业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全渗透、高赋能,着力形成三门峡高能级设计产业体系和赋能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三门峡、高水平实现现代化三门峡提供重要支撑力量。

二、总体目标争取用3—5年时间,以工业设计赋能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在有色金属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化设备、医药、食品等行业领域提高工业企业设计研发能力,认定1—2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9—20家品牌优势突出、组织体系完善、设计效益显著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培育50家业务规模大、设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培养优秀设计师500名;引进培育国内领军设计企业2家;建成3家辐射力强、服务体系完善、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形成一批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产业化效果好的工业设计专利和优秀成果。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前言《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轮规划》)是1997年开始编制,1999年批准实施的,规划的实施对促进三门峡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护和保障作用,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求矛盾和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上轮规划》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按照“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的思路进行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在做好《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简称《现行规划》)。

《现行规划》完成后,国家于2011年3月统一部署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按照河南省相关要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在数据库建设中按要求把《现行规划》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了对接,修改完善了《现行规划》,形成了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为2010~2020年。

规划范围为三门峡市所辖全部土地,包括三县两市一区(陕县、渑池县、卢氏县、灵宝市、义马市和湖滨区),土地总面积9935.74平方公里。

《规划》全面分析了三门峡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目录一、规划背景 (1)(一)三门峡市概况 (1)(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目标 (8)(一)战略定位 (8)(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8)(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9)(四)土地利用目标 (10)三、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2)(一)农用地 (12)(二)建设用地 (13)(三)其他土地 (13)四、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4)(一)合理布设生态屏障用地 (14)(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16)(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19)五、加强农用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23)(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3)(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4)(三)积极发展特色农业 (25)六、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8)(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8)(二)合理调控中心城区用地 (29)(三)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 (31)(四)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34)(五)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 (37)七、推进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 (39)(一)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 (39)(二)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42)八、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45)(一)以保护为前提合理规划布局 (45)(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6)(三)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47)九、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51)(一)加强土地利用综合区调控 (51)(二)加强土地利用功能区调控 (55)(三)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9)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4)(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4)(二)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65)(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65)(四)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66)附表1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67)附表2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8)附表3 耕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69)附表4 建设用地指标 (70)附表5 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 (71)附表6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72)附表7 规划期内三门峡市能源建设项目 (73)附表8 规划期内三门峡市交通建设项目 (75)附表9 规划期内三门峡市水利建设项目 (77)附表10 规划期内三门峡市旅游设施项目 (79)附表11 三门峡国家级、省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一览表 (80)附表12 三门峡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81)附表13 三门峡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82)一、规划背景(一)三门峡市概况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豫、晋、陕三省的交界处,东临洛阳,西接陕西,北隔黄河与山西相望,南连伏牛山与南阳接壤。

三门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三门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总则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为三门峡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凡在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五个统筹要求,结合三门峡市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条件和经济社会实际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根据《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三门峡市在河南省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根据国家、河南省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和技术规定,基于三门-峡市域各城镇的现状条件和发展潜力,合理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市域城镇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3.城市发展的目标应切合实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根据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处理好发展的时序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以利于城乡发展的有序和高效。

4.根据三门峡城市在全市的地位、职能以及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加快城市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其在市域及更大区域范围内的中心作用。

5.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营造宜人的城市环境,构筑绿色生态网络。

6.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发展的脉络,促进城市健康持续地发展。

重视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挖掘旅游资源潜力,培育和壮大旅游业,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

规划期限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至2050年预测远景发展的可能趋势,预留发展备用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6)18号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1994);·《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三门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规划区范围(1)三门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三门峡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496km2。

(完整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完整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草案)主要内容一、总则(一)规划期限:2013年—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范围为三门峡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湖滨区一个市辖区,灵宝市、义马市两个县级市,以及陕县、渑池县、卢氏县三个县,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

三门峡都市区的规划范围为陕灵盆地区域,包括湖滨区,陕县大营镇、原店镇、张湾乡、西张村镇、菜园乡、张汴乡、张茅乡,灵宝城关镇、大王镇、阳店镇、川口乡、尹庄镇、焦村镇、函谷关镇等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636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湖滨城区、商务中心区、高铁站南片区和陕县城区、产业聚集区以及大王镇的部分地区,城市开发边界内土地面积约150平方公里。

(三)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次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湖滨区,陕县大营镇、原店镇、张湾乡、西张村镇、菜园乡、张汴乡、张茅乡,灵宝大王镇、阳店镇的全部行政区范围,以及灵宝尹庄镇、川口乡的部分区域,涵盖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全部范围,面积合计1284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城市发展总目标全力推动三门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城镇化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服务水平,营造宜居城市环境,将三门峡建设成为黄河金三角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区域交通枢纽与物流商贸基地、资源型产业升级示范与新兴产业发展基地、黄河湿地与黄土高原融合的特色生态宜居城市。

(二)区域协调与拓展战略东西方向呼应郑州、洛阳和西安,积极承接来自中心城市的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辐射与转移,强化三门峡在中原、关中两大经济区中的门户和衔接枢纽地位。

向北联合运城,加强资源整合,协调共进,错位发展,构筑区域性资源利用深加工、精密制造、现代物流、生产服务产业集群,推动三门峡与平陆同城化发展。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门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意见-三政[2012]1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门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意见-三政[2012]1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门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意见正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门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意见(三政〔2012〕19号)陕县、灵宝市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三门峡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制止私搭乱建行为,切实维护新区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建立完善新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大对私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深化全社会依法建设观念,全面推动新区规划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坚持依法拆除,确保稳定;坚持分级督查,责任追究。

二、管理范围本意见所称私搭乱建,是指居民个人及单位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重点治理私搭乱建的区域为新区规划范围内,即东至陕县大营镇东边界、南边界东段以高阳山南麓和陇海铁路为界、中段以大王镇南边界为界、西段以阳店镇小河村南边界为界,西至弘农涧河,北至黄河南岸。

主要涉及陕县城区、大营镇、原店镇,灵宝市大王镇、阳店镇和三门峡产业集聚区。

三、管理重点(一)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建设。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规划逐步向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城市规划区农民社区建设,应当集中建设农民住宅小区。

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简介1

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简介1

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简介(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两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三门峡市“大商贸战略”的重要平台。

经过近三年的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城市道路、给排水管网、高低压电网、供暖供气、通讯电缆等具备使用条件,3700余套安置房即将建成,景观绿化体系快速推进,签约落地项目60余个,累计完成投资130亿元。

昔日“沟壑纵横、地不成形、村庄凌乱、污染严重”的荒山野岭,正在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新中心。

一、基本情况2014年,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5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45%;入住企业16家(规模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2家)、个体工商户956家,共吸纳就业1350人,同比增长37%;新建(或改造)区内道路、供水、供电管网5.2公里、6.8公里和3.8公里,完成村庄(小区)迁并6个。

二、主导产业及项目建设情况1、产业规划。

经过科学论证,商务中心区确定以现代商业为主导产业,谋划5万个就业岗位,发展五大产业板块,即金融服务板块、总部办公板块、商贸流通板块、商业购物板块、科技研发板块。

一步到位建设城市配套体系、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要素集聚、拓展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聚、就业增加、人口转移、产城融合发展的良好发展格局。

2、基础设施建设。

商务中心区采取“封闭运行、自求平衡”的经济运作机制强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投资近30亿元,城市道路体系、地下管网体系、区域电网体系、景观绿化体系初步建成。

3、项目招商。

完善商务中心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全方位招商,吸引了洲际集团、浙商联盟集团等大型企业入驻,签约了天鹅湖环球金融中心、苏地国贸中心大厦、亚洲闽商财富广场、国美电器城、皇家御墅公馆等大型商务商业和高端住宅项目,累计签约项目61个,占地4100余亩,建设规模达700多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00亿元以上。

(完整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完整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 —2030年)》(草案)主要内容—、总则(一)规划期限:2013年一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3年一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二)规划层次与范围: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范围为三门峡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湖滨区一个市辖区,灵宝市、义马市两个县级市,以及陕县、渑池县、卢氏县三个县,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

三门峡都市区的规划范围为陕灵盆地区域,包括湖滨区,陕县大营镇、原店镇、张湾乡、西张村镇、菜园乡、张汴乡、张茅乡,灵宝城关镇、大王镇、阳店镇、川口乡、尹庄镇、焦村镇、函谷关镇等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636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湖滨城区、商务中心区、高铁站南片区和陕县城区、产业聚集区以及大王镇的部分地区,城市开发边界内土地面积约150平方公里。

(三)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次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湖滨区,陕县大营镇、原店镇、张湾乡、西张村镇、菜园乡、张汴乡、张茅乡,灵宝大王镇、阳店镇的全部行政区范围,以及灵宝尹庄镇、川口乡的部分区域,涵盖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全部范围,面积合计1284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城市发展总目标全力推动三门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城镇化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服务水平, 营造宜居城市环境,将三门峡建设成为黄河金三角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区域交通枢纽与物流商贸基地、资源型产业升级示范与新兴产业发展基地、黄河湿地与黄土高原融合的特色生态宜居城市。

(二)区域协调与拓展战略东西方向呼应郑州、洛阳和西安,积极承接来自中心城市的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辐射与转移,强化三门峡在中原、关中两大经济区中的门户和衔接枢纽地位。

向北联合运城,加强资源整合,协调共进,错位发展,构筑区域性资源利用深加工、精密制造、现代物流、生产服务产业集群,推动三门峡与平陆同城化发展。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16•【字号】三政[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三政〔200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06年1月11日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2006-2010年)时期,是我市经济结构优化、社会结构转型、城市功能提升、体制机制完善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三门峡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编制切合市情的《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统一全市人民思想,明确奋斗目标,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章“十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回顾“十五”(2001-2005年)时期,市委、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狠抓落实”的工作大局,强力实施“扩大开放、依托提升、优化结构、项目带动”发展战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努力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深化体制改革,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

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
(5)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强调以人为本,建设宜居城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筑绿色生态网络,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环境。
(6)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延续城市发展的脉络,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地域文化。重视 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培育和壮大旅游业,促进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 (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 (5) 《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6)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7) 《三门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8) 《三门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 (9) 《三门峡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995-2010);
规划说明书
(10)《三门峡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及专家咨询意见; (11)UNDP 项目《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任务书》; (12)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13)省市各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04~2020 年;近期规划期限为 2010 年;远期规划期限为 2020 年;预测远景发 展的可能趋势,预留发展备用地。
城市东部沿银昌路(原 310 国道市区路段)区:该区又称为铝工业区,市铝厂、天元铝业及 其分厂皆分布在此,由于其处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对城市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城市南部青龙涧河南岸区:该区为 310 国道沿线的传统工业发展带,因背山面河,地形狭长, 不宜作居住用地而被规划为工业带。该区有高速路及快速通道穿梭而过,交通便利,除两家大型 工厂——中原黄金冶炼厂和化工机械厂外,该区其他小厂发展状况大多不景气,部分工厂已经荒 废。该区尚有一些依托地形而兴建的砖窑,经营状况尚可。由于该部分工业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 青龙涧河,对河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三政办〔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三政办〔2023〕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6日三门峡市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更好发挥内需拉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持续恢复向好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围绕“13561”工作布局,聚焦“十拼”工作要求,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投资、消费、出口、物流“四个拉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释放和激发市场潜力,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内需规模稳步跃升。

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持续发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

三门峡嘉亿城市广场 简介-商业地产门户佳阳CBD网

三门峡嘉亿城市广场 简介-商业地产门户佳阳CBD网

嘉亿城市广场,为改变城市而来嘉亿城市广场是由河南嘉亿集团投资建设,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特色商业核心区域,总占地面积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包括5A级甲级超高层写字楼、公寓以及综合性商业中心,并设有能容纳2000个铺面的时尚名品店,拟集合中国零售业顶级连锁品牌商,满足全客层消费需求,全力打造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广场。

嘉亿城市广场项目是三门峡市实施“四大一高”战略的一有机载体,是“两轴线一中心”旧城改造的有力支点、湖滨特色商业区的重要支撑。

河南嘉亿集团十二年专注商业地产,是中原商业地产的领军企业,先后开发豫北第一高楼“嘉亿·东方明珠”、郑东高铁站新兴地标“嘉亿·东方大厦”、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总部大厦等一系列商业精品项目,嘉亿城市广场标志着三门峡市大商贸建设进入全新加速阶段,为建设中原经济区西部桥头堡发挥重要作用,嘉亿城市广场建成后将有利于推动三门峡整体商业的升级。

三门峡作为中原经济区、黄河金三角试验区的交集地,更是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

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强力实施“大商贸”战略,紧抓“三纵四横”大交通网络形成的历史机遇,利用豫晋陕三省交界的区位优势,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区域性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

城市中心的湖滨城区重点片区正在打造“黄河新商都”核心商业区,将逐渐整合资源,塑造出休闲商业型城市气质,最终形成辐射金三角地区的商业中心。

城市中心区、核心商业区,购物、休闲、娱乐、金融,无所不有。

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功能上布置购物广场、休闲中心、电影院、电玩娱乐城等业态的大型综合集中式商业是三门峡市区核心区较为稀缺的“资源”,大型商业、临街商铺、地下商业、精品公寓、超高层写字楼,35万平米地标级城市综合体,一站式购物中心,一切尽在三门峡嘉亿城市广场。

城市中央,120米超高5A甲级写字楼,无与争锋的城市第一商务。

同时,车库出入口设置在背离城市道路的位置,减小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唐让芳、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唐让芳、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唐让芳、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乡政府【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7【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42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磊吕平马传贤【审理法官】马磊吕平马传贤【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唐让芳;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当事人】唐让芳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唐让芳【当事人-公司】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唐让芳【被告】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张湾乡政府与唐让芳之子唐涛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包括家庭成员唐让芳的安置补偿利益,且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对唐让芳的家庭已进行了安置。

【权责关键词】第三人证据不予受理重复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张湾乡政府与唐让芳之子唐涛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包括家庭成员唐让芳的安置补偿利益,且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对唐让芳的家庭已进行了安置。

在此情况下,唐让芳以只有关沟村工作人员刘雪梅的签名且未经审核通过的《关沟村拆迁安置补偿结算清单》为据再行要求安置补偿,缺乏充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驳回唐让芳的诉讼请求,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时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并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唐让芳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三门峡市中心城市产业布局规划项目

三门峡市中心城市产业布局规划项目

三门峡市中心城市产业布局规划项目项目编号:三财采购【】第号总第号三公资采【】号采购人: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八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错误!未指定书签。

Ⅰ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Ⅱ磋商供应商须知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采购需求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磋商办法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等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三门峡市中心城市产业布局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城市产业布局规划项目二、采购编号:三财采购【】第号总第号三公资采【】号三、项目概况:、采购范围:三门峡市中心城市产业布局规划项目(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编制周期:日历天.、服务内容:为发挥优势打造“五彩三门峡”、建设“三地五中心”,进一步提升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现要求依托三门峡各县(市、区)产业基础,按照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发展方向,图文并茂地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尤其是根据市区及周边产业发展规律谋划好中心城区的产业布局,梳理好重大产业项目,充分发挥产业对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的支撑能力。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期:根据采购人要求。

(实地驻扎日历天)。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门峡中心商务区规划

三门峡中心商务区规划

三门峡中心商务区规划本案背景2012年,河南省政府提出规划,到2015年,每个省辖市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市)都要形成1个中心商务功能区,每个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培育1个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拉动作用突出的特色商业区,成为城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这对于直辖市和直辖区的发展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良机。

在规划提出后,各个直辖市和直辖区把握机遇,积极备战,迅速掀起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新高潮。

其中,三门峡市建设中心商务区的劲头十足,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上加强运作,在商务中心区建设中保持区域竞争领先地位。

2012年2月22日,经过密集调研和充分准备,三门峡市召开推进中心商务区建设动员大会,两个月后,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首批7个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全面铺开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建设。

2012年5月29日,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建设举行项目招商会,吸引有实力的大客商,从源头提升建设品位……随着2015年的临近,各直辖区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建设已经进入验收阶段,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的建设也日趋完善,高端商务、旅游集散、休闲购物等板块,逐渐形成三门峡城市建设的新中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伴随着三门峡商务区的开发以及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经过了两年的建设,如今三门峡中心商务区逐渐成型,目前已签约项目50个,投资额450亿,已开工项目将近40个;商务区内水、电、气、暖工程和迎宾大道、中心大道等8条主干道,以及苍龙涧河治理、玉皇山大厦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工,星级酒店、高档住宅、高端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初露端倪,一个全新的三门峡商务中心即将诞生。

事例2012年2月22日上午,市委、召开推进中心商务区建设动员大会。

会议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求转、求进、求实”的工作总基调,把握机遇,举全市之力,迅速掀起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新高潮。

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胡文勇、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胡文勇、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胡文勇、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8【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3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松马传贤蒋跃峰【审理法官】王松马传贤蒋跃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胡文勇;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当事人】胡文勇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胡文勇【当事人-公司】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春刚、刘云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春刚、刘云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春刚、刘云【代理律所】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胡文勇;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人民政府【被告】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胡文勇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履行安置补偿协议,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履行完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证据行政复议书面审理重复起诉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胡文勇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履行安置补偿协议,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履行完毕。

涉案的拆迁改造是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的,其中村民荆引层有两个成年儿子胡文勇、胡卫东,张湾乡政府原与荆引层、胡文勇、胡卫东三人分别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后张湾乡政府撤销了与荆引层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只履行了两份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对此事实当事人并无异议。

此案争议的实质在于张湾乡政府与荆引层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应当撤销及是否应当履行,根据使用农村土地的“一户一宅"原则及当地的拆迁改造政策,荆引层有两个成年儿子应认定为两户,享受两户的安置利益,但该家庭户却签订了三份、享受三户安置利益的协议,张湾乡政府据此撤销以荆引层名义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河南省三门峡市打开西大门增强“启西”辐射力

河南省三门峡市打开西大门增强“启西”辐射力

河南省三门峡市:打开西大门增强“启西”辐射力把区位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三门峡市:打开西大门增强“启西”辐射力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20日讯河南日报报道: 日前,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首批7个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其中总投资20亿元的义乌国际商贸城项目,将成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体量最大,集市场、商贸物流、金融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位于河南“西大门”的三门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作为中西部地区的接合部、连接带,西连关中——天水经济区,向北呼应太原城市群。

三门峡市委书记杨树平说:“三门峡要把区位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必须按照省委提出的'打开河南西大门、建好西大门'的要求,切实增强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力。

”打开“西大门”,构筑开放新高地5月18日,记者来到运城至南阳淅川的高速公路建设工地,这里一派繁忙景象。

按照建设计划,三门峡至卢氏段年底前即可通车,而北边的芮宝黄河大桥也将于下月开工。

这条新添的南北交通大动脉,将极大地推进三门峡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如今三门峡的交通可谓四通八达,凸显了三门峡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区位优势。

特别是郑西高铁的开通,极大地拉近了三门峡与中原城市群和关中经济圈的时空距离。

而近几年先后落户三门峡的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关等“大通关”机构,更是把三门峡的对外开放提升到空前的高度。

在“大通关”机构的帮助下,三门峡骏通专用汽车公司去年成为我省第三大汽车出口企业,传统果汁的出口也在去年突破1亿美元。

建好“桥头堡”,提升区域竞争力年初,三门峡29个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在市区及所属各县市同时开工,总投资达187亿元,系该市历史上一次性开工项目最多、投资额度最大的一次。

作为河南的西大门和启西的“桥头堡”,三门峡人给自己的第一个战略定位,就是要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支撑”。

近年来,三门峡通过招商引资、持续开展“项目建设年”等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数字显示,在过去的四年间,三门峡人均固定资产投资近11万元,是全省人均水平的两倍,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62.9亿元,进入“千亿俱乐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三政[2009]53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三政[2009]53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正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三政〔2009〕53号)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经研究,现就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划定中部城区区域中部城区指高速铁路站场地区、市职教园区及迎宾大道两侧区域。

具体范围是:北至陕州大道,南至陇海铁路以南2公里处,西至苍龙涧河以西2.5公里处,东接市中心区的整个区域(具体范围以市城乡规划部门划定为准)。

二、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完善规划管理体制。

《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部城区进行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依法按规定程序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出让、划拨土地和项目建设,必须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未经规划和用地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三、加强规划建设监察力度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该区域的规划建设活动。

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政[2009]53号
【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1
【实施日期】2009.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三政〔2009〕53号)
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经研究,现就加强中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定中部城区区域
中部城区指高速铁路站场地区、市职教园区及迎宾大道两侧区域。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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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心商务区规划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三门峡中心商务区规划
本案
背景
2012年,河南省政府提出规划,到2015年,每个省辖市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市)都要形成1个中心商务功能区,每个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培育1个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着、拉动作用突出的特色商业区,成为城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这对于直辖市和直辖区的发展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良机。

在规划提出后,各个直辖市和直辖区把握机遇,积极备战,迅速掀起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新高潮。

其中,三门峡市建设中心商务区的劲头十足,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上加强运作,在商务中心区建设中保持区域竞争领先地位。

2012年2月22日,经过密集调研和充分准备,三门峡市召开推进中心商务区建设动员大会,两个月后,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首批7个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全面铺开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建设。

2012年5月29日,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建设举行项目招商会,吸引有实力的大客商,从源头提升建设品位……
随着2015年的临近,各直辖区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建设已经进入验收阶段,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的建设也日趋完善,高端商务、旅游集散、休闲购物等板块,逐渐形成三门峡城市建设的新中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伴随着三门峡商务区的开发以及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经过了两年的建设,如今三门峡中心商务区逐渐成型,目前已签约项目50个,投资额450亿,已开工项目将近40个;商务区内水、电、气、暖工程和迎宾大道、中心大道等8条主干道,以及苍龙涧河治理、玉皇山大厦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工,星级酒店、高档住宅、高端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初露端倪,一个全新的三门峡商务中心即将诞生。

事例
•2012年2月22日上午,市委、召开推进中心商务区建设动员大会。

会议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求转、求进、求实”的工作总基调,把握机遇,举全市之力,迅速掀起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新高潮。

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中生,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宋跃等出席会议。

•2012年4月24日,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首批7个建设项目集中开工。

这是市中心商务区建设全面铺开的标志,是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重要举措。

市领导杨树平、赵海燕、王建勋、赵继祥、郭秀荣、赵光超、姜继鼎、孙继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宋跃、市政府秘书长等出席开工仪式。

•2012年5月29日,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建设项目招商会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海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郭风春分别在会上讲话和致词。

市委常委、副市长石迎军主持招商会,市政协副主席李平宣、市政府党组成员宋跃,、运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恒大集团、、深圳星辉、、顾家集团、闽商集团等80余家省内外知名房地产和投资集团负责人出席招商会。

•2012年6月6日,发改委第一批批复3个商务中心区和4个特色商业区项目,我市上报的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和湖滨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均获批复。

•2013年3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富平带领调研组对我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副市长王振清出席座谈会,市政府党组成员宋跃陪同调研。

•2013年7月12日,为深入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加快推进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海燕率市住建、财政、国土、发改、交通等部门及、陕县、三门峡负责人,深入市商务中心区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中生,副市长王振清,市政府秘书长刘廷福等出席会议。

赵海燕在讲话中强调,在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的努力付出和陕县、湖滨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积极保障下,市商务中心区建设呈现出良好态势。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再接再厉,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为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安排好,科学谋划,持续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把各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上门对接,吸引有实力的大客商,从招商源头提升建设品位;认真研究,从规划和细节等方面持续提升建设的档次和形象,努力把市商务中心区建成黄河三省四市的标志性区域新中心,为叫响三门峡创新开放、生态宜居的城市品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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