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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课件09学年

《法学导论》课件09学年

《法学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又称为法律科学,(从字面上来看)是指研究法和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的学科的总称。

⏹2、研究对象(1)法:是阶级社会中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律现象: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表现为那些任何与法有关的社会现象。

比如法律规范以及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二)体系和分类1、法学体系的概念:是指法学是由它的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一个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

2、分类 (1)《牛津法律大辞典》中的分类:法学理论、法哲学、法律史与法律制度史、国际法、超国家法(如欧共体法)、国内法、附属的学科(附属的法学及其他非法学相结合)中国人称之为边缘法,比如以医学和法学相结合,即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法医学,还有如法律心理学,就是法学与心理学这两门学科相结合的产物。

(2)从法律的类别分:⏹第一种国内法学,又称之为国内部门法学。

根据不同的部门法,可分为: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等。

⏹第二种就是国际法学,又可分为: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事法学等等。

⏹第三种为法律史学,是有关法律发展史的社会科学,又可分为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学史等等。

⏹第四种比较法学,顾名思义,就是各种法学类别之间相互比较所形成的一门法学的分支。

(3)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可以把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这种分类方法,类似于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的分法。

(4)从法的制定到实施到效果一系列过程来分⏹第一种是立法学,这门学科研究的是有关于立法的原则、规划、立法预测、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等等内容⏹第二种是法律解释学⏹第三种是法律社会学。

这个学科是指研究法律在实施之后,随之而出现的种种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的科学。

二、法学的外部交叉⏹1.法学与哲学2.法学与社会学3.法学与经济学4.法学与伦理学第一章法的本质与特征⏹第一节法的本质一、法的本质理论(一)神学论或神立论(神意论)法在人们的观念中其实就是一种神的意志。

7法律推理_教辅 《法学导论》课件

7法律推理_教辅   《法学导论》课件

上述推理链条分析说明,在内部证成中越是多 地展开逻辑推导步骤就是越是能够尽可能第 讲法律决定中的问题凸显出来,越是能够更 加逼近问题之核心。
相反骤越少,而且因此推导跨度非常大,那么 这些步骤的规范性内涵就越不会清晰的显现 出来。就是法律决定容易受到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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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探寻法律的真谛,即澄清法律的疑 义、平衡法律的冲突。
获得适用的法律规定、规则或原则作为上 位规范,作为裁判大前提,为司法判决准备 法律上的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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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 Judicial Reasoning ) :
以事实与法律为前提和根据得出判决 结论的推论。
归纳推理的特征: 第一,从思维进程来看,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
般的推理; 第二,从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看,结论所断定
的知识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 第三、从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来看,由于归纳推理
超出了前提的断定范围,因此,前提和结论的 联系是随机(或然)的,前提并不蕴含结论, 即前提真实,结论却未必真实(或然性推理)
二、归纳推理
以特殊(或个别)知识为前提推导出一般 知识为结论的推理
1,简单枚举式归纳
一位法医观察了5具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的尸体,看到这5具尸体的皮肤呈现樱 花般的粉红色。后来这位法医经过研究 发现,人在一氧化碳中毒时会形成血红 蛋白,这样的血液滞留在皮下毛细血管 中,即 使尸体皮肤呈现樱花般的粉红 色,
确认事实、探寻事实真相的推 论。
事实推理旨在确认证据事实, 并且基于证据事实确认案件 事实,以此作为裁判小前提, 为做出司法判决准备事实上 的根据和理由。

法律程序《法学导论》课件培训讲解

法律程序《法学导论》课件培训讲解

法律程序的分类
根据法律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一般法律程序和特别法律程 序。一般法律程序适用于一般案件,特别法律程序适用于特定类 型的案件,如行政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等。
根据法律程序的适用阶段,可以分为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司法 程序和守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制定和修改法律的程序;执法程 序是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程序;司法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 件的程序;守法程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的程序 。
程序及时原则
程序及时原则概述
程序及时原则是指法律程序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完 成,以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长时间拖延 。
程序及时原则的实现
为了实现程序及时原则,需要优化法律程序流程, 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要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得到充分保障。
程序及时原则的意义
程序及时原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的 诉累,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05
法律程序的运行过程
立案
总结词
立案是法律程序的起始阶段,主要涉及案件的受理和登记。
详细描述
立案是任何法律程序的第一步,它涉及到对案件的受理和登 记。在这一阶段,法院会对提交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 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正式立案,并 确定后续的审理程序。
调查与取证
总结词
调查与取证是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主要涉及证据的收集和事实的查明。
法律程序的结果
司法判决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权威 性决定。
调解协议
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争议的 协议。
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对争议作出的裁决决 定。
行政决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事务作出的决 定或命令。
04
法律程序的基本原则

法学导论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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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6
苏格拉底
柏拉图
亚里斯多德

同时,古希腊的哲学非常发达,发达的哲学开 发了自由民,促进了政治学、伦理学、文学、美 学等专门知识体系的形成,其中涉及到一系列法 理学问题,诸如法与权力、理性的关系,法与人、 神、自然的关系,法与利益、正义,守法的道德 基础和政治基础等,这些问题是法学的“症结”、 “永恒主题”。
高等教育出版社 2
二、法学流派与法学研究对象
1、认为法学主要研究法的价值和最高目的,特别是法与道德、 正义或哲理的关系,亦即研究先验的、亘古不变的理想法、正义 法或自然法,以此作为评价现行法,修改或创制新法的依据 。 (自然法学派)
2、主张法学应着重研究实在法,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 法律体系及其结构和要素,特别是要对法的概念进行分析 。 (实证法学派)
高等教育出版社 5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以雅典为代
表的古希腊城邦国家的成文法不多,而且法律 的制定和适用通常采用直接民主或大民主的程 序和方式,没有健全的专门法律机构和职业法 学家集团,因而也就不可能有独立的法学。但 是,以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 的发展,法律称为基本的社会要素和人们感受 和认识的对象。
(三)中世纪是西方社会最黑暗的时期。基 督教处于万流归宗的地位,独立的法学消失了, 但这不意味着法学思想的消失。事实上,在托 马斯·阿奎那的著述中包含了丰富的法律思想。 阿奎那通过把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法律思想糅合 在神学中,保存和发展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 律思想。
高等教育出版社 12
中世纪神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
高等教育出版社 9
从奥古斯都到安东尼王朝的200年间,是罗马法学当

法学导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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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案例4
❖ 谭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后,因张先生的原因,未 能生育子女。1990年,谭女士与自己的同学 秦先生协商生育子女,二人背着张先生先后生 育两名女孩,张先生一直认为两名女孩是自己 的亲生女儿。2003年,谭、张二人感情破裂, 张先生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抚养两名女孩, 谭女士同意离婚,但不同意两个孩子都归对方 抚养。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谭女士向法院讲 出真实情况,张先生虽震惊,但仍以与女儿感 情深厚为由,坚持主张对女儿的抚养权利。
3、未来社会社会需求预测:
中国不需要大规模的研究型的法学人才,应 以具备职业能力的法律人才为培养的主要方 向。
二、如何加强职业技能训练:
1、职业技能训练现状:相关法律职业技能训练 由法律实务部门在法学本科教育后阶段承担。 一方面法律职业需要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与 经验,另一方面法学本科教育以目前的教育 体制难以承担相应的技能训练,从而也是导 致法学专业学生就业不理想的原因。
一、关于培养目标的定位
1、法学的学科定位:本质上一门实践性学科。 法律是行为规范,学习法律必须关注社会规 范,了解社会现状。法学教育注重实践和应 用,主要学习现行法律法规。
荀子:
知法之术而不知其义, 虽博,临事必乱。
❖必须理解学习法律时深刻理解其内 涵的重要性。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 要注重对自身文史修养的提升,要 多读书,多体会书中的要义。
❖ 教学重点:
❖ 1.法学导论的概念 ❖ 2.法学导论的独立地位 ❖ 3.《法学导论》的形成与特点 ❖ 4.学习法学导论的意义 ❖ 教学难点:法学导论的概念与学科地位
❖ 教学方法:讲授法
❖ 教学时数:2学时
一、法学导论的概念
❖ 法学导论是从宏观上概括论述法和法学基本 概念、基本知识,对法或法律的学习和研究 具有引导和指导意义的法学入门课程。

《法学导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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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以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 别的学科也研究法律现象,但不涉及法的规律性问题;或者是边缘性、 辅助性的,而非专门性的。 法学也研究其他社会现象甚至自然现象,当然是以法的研究为中心的。 2.法学研究对象的层次 法律制度 法律效果或影响 法的一般规律 法律观念与思想

二、法学的定义 1.西方法学定义的演变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该词下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 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法学与伦理学、神学不分。 近代,格老秀斯:“法学者,从正义而生活之学科也。”莱 布尼兹:“法学者,权利之学也。” 现代,“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2.中国法学定义的演变 受苏联影响,“法学是研究国家与法律的学科”;后来逐渐 与西方合流。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二、法与道德的联系 (一)道德对法的影响 1.对立法 2.对执法 3.对守法 4.道德可弥补法律的不足 (二)法对道德的影响 法在培养、强化道德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表现在立法贯穿 了道德精神,法的实施过程表扬先进、惩治违法犯罪,强化 道德意识。
第四章 法律的分类
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三、公法与私法 很特殊的一种分类,至目前分类标准尚不明确,主要用于大 陆法系国家。 传统上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是公法;民法、商法是 私法。 划分标准: 1.主体说 2.权力说 3.利益说 4.应用说 5.法律关系说 等等。


四、一般法与特别法 根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划分。划分意义是具体适用法律时, 如遇法律规定的冲突,进行选择适用的原则。 两者的区分是相对的。 只要人、事、时、地效力范围中有一项是特别的,即为特别 法。 适用时特别法优与一般法。 但,特别注意:只有在两个法处于同一效力层次(如,都是 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法)时,这种划分才有意义。

法学导论(钱继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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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法是什么


(二)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方式:自由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 制定: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制新法; 认可:国家机关赋某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赋先 前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有高度统一性和普遍使用性 高度统一性:指各法律间根本原则一致;一国只能有一总 的法律体系,且体系内部各规范不能相互矛盾。 普遍使用性:法作为一整体在本国主权领域内具有普遍约 束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须守法。
第三讲 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
氏族公社: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内部禁通婚的 社会组织形式,内部民主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 氏族大会; 无政治国家和法律; 社会秩序靠原始习惯调整来实现; 原始习惯:在原始人长期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世世相袭、代代相依,成了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 权威而有效的社会规范。 氏族习惯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要求共同利益。 氏族习惯终将被文明社会行为规范-法律代替。
第二讲 法是什么


(四)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国家强制性体现: 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 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公民可依法请求国家保护其合法权利。 具终极性、潜在性、非唯一性。
第二讲 法是什么


三、法的本质
(一)法的现象和本质 (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二、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二讲 法是什么

(一)是调整人行为的社会规范


属社会规范,规范性体现在: 对人如何行为提出明确指向; 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反复使用。 人行为是调整对象。法调整人外部行为,不调 整人内心思想,但可通过调整的外部行为来影 响人思想观念。

法学导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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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少数民族聚居地的 人民代表大会在《宪法》和《民族区域 自治法》之下,根据区域特点制定的。 单行经济法规——经济特区经全国人大会 及常委会授权制定,专在经济特区实施 的单行经济法规。 特别行政区法律——港澳立法机关制定的,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法律。
1. 宪法最高; 2.法律的效力等级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 3.法规的效力等级低于宪法和法律; 4.政府规章的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且不得于部门 规章相抵触。
七、法律分类
根据法律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1.根本法与普通法
2.实体法与程序法
3.一般法与特别法
八、法律结构
由各个必备的法律要素有机构成的 法律系统 法律概念
六、法律渊源
部门规章——部门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国 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内制定。 军事规章——中央军事委员会各部、军兵 种、军区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的军 事法规、命令、决定,在其权限内制定。 政府规章——地方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国 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
六、法律渊源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人们在不断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
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
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
八、法律结构
法律规则 (一)假定条件:前提要素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 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 任。” “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 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 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法治和法制
法治(Rule of Law),法的治理或 法的统治。 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 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是民主; 法治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 法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又是一 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第一部分法学导论(1)

第一部分法学导论(1)

1.灋意通刑。 1.灋意通刑。 2.灋是公平、正直、正 2.灋是公平、正直、 义的象征。 义的象征。 3.灋能明断是非曲直, 3.灋能明断是非曲直, 犹如神灵裁判。 犹如神灵裁判。 4.灋能罚罪, 4.灋能罚罪,如廌(zhi) 之去恶。 之去恶。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2002年 年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二)法的本质 ----最基本 最基本、 ----最基本、最复杂的问题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的
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二、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形成的一般过程: 法形成的一般过程:从对具体人具体事 的个别调整发展为自觉的调整, 的个别调整发展为自觉的调整,从一般规范性 调整发展为法律调整, 调整发展为法律调整,并从习惯法调整发展为 成文法调整。 成文法调整。 (二)法的消亡和更替
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实施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执法-------法的执行 (一)执法----法的执行 司法-------法的适用 (二)司法----法的适用 守法-------法的遵守 (三)守法----法的遵守 守法和违法(四个构成要素) 1、守法和违法(四个构成要素) 2、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概述 1、概念 构成要素:主体、内容、 2、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二)法律事实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职能和作用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职能 指引职能: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 1、指引职能: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2、评价职能 3、教育职能 4、预测职能 5、强制职能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一般了解)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一般了解)

法学导论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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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学在西方
历史时期 发展状况
古希腊
法学起源 古罗马 罗马奴隶制共和国时期法学发展为独立的学科,古罗马帝国时期出现五大法学 家,分别是保罗、盖尤斯、莫帝斯帝努斯、乌尔比安、伯比尼安。 中世纪 法学丧失独立性,成为神学的分支。 16世纪 出现以恢复和研究罗马法为核心的注释法学派。 17—18世纪 启蒙运动兴起,涌现出大批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
泸州遗赠纠纷案
案情简介:
四川泸州的黄永彬与妻子蒋伦芳结婚 30多年,无 子女。 1994 年起黄开始与张学英来往, 1996 年起二人 公开同居,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 曾经共同经营。但黄永彬与蒋伦芳并未离婚。2001年2 月起,黄病重住院,蒋伦芳一直在医院照顾,法院认 为其尽到了抚养义务。4月18日黄永彬立下遗嘱:“我 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 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 手机一部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 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纳溪区 公证处得到公证。黄去世后,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 产和骨灰盒,遭到蒋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 诉,请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 芳按照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
在该案中,辛普森被指 控于 1994 年犯下谋杀罪。 该案被称为是美国历史 上最受公众关注的刑事 审判案件。在经历了创 加州审判史纪录的长达 九个月的马拉松式审判 后,由于警方的几个重 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 失效,辛普森在此案中 被判无罪。
通过辛普森一案我们看到,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 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 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实际上,整个美国宪法和司 法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苛政猛如虎“,是注重保 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指出:“权利法案的 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 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 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 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第一部分法学导论(2)课件

第一部分法学导论(2)课件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 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相关问题
监护与亲权 监护设置的目的 监护的性质
监护人的设立
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 法定监护人
(一)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
•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 年人的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现事 场发
事后泉州市丰泽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 作出了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勘察,无法认定 这起交通事故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造成的。 虽然自己损失了一辆自行车,但考 虑到小偷受了重伤住进了医院,作为失主的 杨青芸事后没有再去找小偷的麻烦。在杨青 芸看来,事情这样就算是了结了。
2004年9月4号,杨青芸突然接到了法 院打来的一个电话,让她到法院去拿传票, 对小偷的这个非常之举感到意外的,不仅 仅是作为失主的杨青芸,还有也被起诉的 肇事大货车司机和车主。在小偷递交给法 院的起诉书中“诉讼请求”是:要求失主 杨青芸和肇事司机及车主赔偿自己因人身 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共计94000多元。
第一部分 法学导论
民 第法 二 章原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自然人 第三节 法人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第五节 代理 第六节 民事责任
第二章
民法原理
一、民法的概念
•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 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

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 神上的利益。

关系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系 身份
亲权 配偶权 亲属权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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