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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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管理办法

邮电费管理办法

邮电费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邮电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加强费用支出行为控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行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邮电费是指各行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电话费用和邮资费用。

第三条邮电费支出要遵循分工负责、优先保证、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的基本管理原则。

第二章核算规定第四条邮电费包括电话费和邮资费。

(一)电话费是指与业务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种通讯费用支出,包括电话安装费和租金、电话费、电报费、传真传呼费等。

(二)邮资费是指因业务管理需要邮递物品而支付的资费,包括邮件费、托运费、专递速递费和快递快运费等,不包括代客户向外部邮递单位支付的邮递费。

第五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通讯费用,可列支于“电话费”科目:(一)该支出确属员工为开展本行业务经营管理工作而垫付的;(二)有合规的单据证明该项支出确已发生;(三)在规定的限额标准以内;(四)按营业费用管理规定,逐笔报经有权人审批。

必须严格区分报销的员工通讯费用和员工通讯补贴,员工通讯补贴在人员费用的“工资”科目核算。

第六条(一)开支标准:第七条列支“电话费”、“邮资费”时,必须取得符合本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和外部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的原始凭证,不得以委托收款凭证或付款通知单替代。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管理分工:(一)信息管理部为本专业业务单证邮递通信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过程中的邮电费等支出项目的管理等。

(二)综合管理部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它邮电费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电话费、传真费、传呼费、电话移机费、拆机费、停机费以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邮资费、递送费等支出项目的管理等。

(三)财务会计部门作为邮电费支出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邮电费支出的综合预算编制,费用凭证的审查、核算等工作。

此外,财务会计部门还负责按相关规定制定员工报销电话费用的管理办法,员工报销公务电话费用要遵照该管理办法,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后方能予以报销。

公司邮递费管理制度

公司邮递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邮递费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邮递费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确保邮递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邮递费用预算第四条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年度邮递费用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邮递费用支出,不得超预算使用。

第三章邮递方式及标准第六条邮递方式分为平邮、挂号信、快递等,具体选用方式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七条邮递标准如下:1. 平邮:适用于一般文件、资料等非重要物品的邮寄。

2. 挂号信:适用于重要文件、合同、发票等需要确认送达的物品。

3. 快递:适用于时效性要求高、需要快速送达的物品。

第四章邮递流程第八条邮递流程如下:1. 各部门填写《邮递申请单》,注明邮寄物品、数量、收件人信息等。

2.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行政部。

3. 行政部核对申请单信息,安排邮递。

4. 邮递完成后,行政部将《邮递申请单》及邮递凭证交还部门。

第五章邮递费用报销第九条邮递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 《邮递申请单》及邮递凭证。

2. 邮递费用收据。

第十条部门填写《邮递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设立邮递费用管理小组,负责邮递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邮递费用管理小组定期对各部门邮递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公司对邮递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节约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管理公司邮递费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成本,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公费寄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公费寄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公费寄快递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使用公费进行快递寄送的标准操作流程,适用于全体员工及外包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需使用公司资金支付的快递服务。

二、管理原则
坚持“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的原则,确保每一笔公费快递支出都有明确的工作需求基础,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三、快递审批流程
1. 员工需填写《快递申请单》,注明快递内容、收件人、送达地址等详细信息。

2. 部门主管审核申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3.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负责费用的核算与报销。

4. 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快递公司,确保快递按时发出。

四、费用控制
1. 对于常规快递,应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

2. 对于加急或特殊要求的快递,需说明理由,并由高级管理人员审批。

3. 定期评估快递服务质量,以优化成本支出。

五、快递跟踪与反馈
1. 发件人应保留快递单号,便于跟踪快递状态。

2. 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解决,并向行政部门反馈。

3. 收件后,应及时确认快递内容无误,并做好签收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未经审批私自使用公费快递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快递丢失或损坏,相关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公司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快递费用,还能提升快递服务的使用效率和质量。

同时,明确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划分,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规范性。

工厂员工报销制度模板范本

工厂员工报销制度模板范本

工厂员工报销制度模板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员工报销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报销制度。

第二条本报销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报销活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等。

第三条员工报销应遵循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发生,符合公司利益和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员工报销的审核和报销流程的监督,确保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销范围及标准第五条日常办公费用报销1. 办公用品:包括笔墨纸张、办公设备耗材等,需按照公司规定流程进行采购,并提供相关发票。

2. 电话费:员工因公发生的电话费,需提供正规发票。

3. 邮递费:员工因公发生的快递费、邮资等,需提供正规发票。

4. 水电费:员工因公发生的水电费,需提供正规发票。

第六条差旅费用报销1. 交通费: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火车票、机票、长途汽车票等,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2. 住宿费: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3. 餐费: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餐费,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4. 市内交通费: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用报销1. 业务招待费:员工为公司业务招待发生的费用,需提供正规发票,并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2. 招待用品:包括烟、酒、茶叶等,需按照公司规定流程进行采购,并提供相关发票。

三、报销流程第八条员工报销应遵循以下流程:1. 员工在发生费用时,应保留相关发票和报销依据。

2. 员工填写《报销申请表》,详细记录报销事项,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员工将《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发票提交给财务部门。

4. 财务部门对报销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报销规定的,予以报销。

5. 财务部门对报销款项进行支付,并将报销凭证归档保存。

四、违规处理第九条员工违反本报销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1. 报销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

2. 报销发票不正规、不合法的。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必须确保质量的特点。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全国统一性的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可以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

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均应报邮政总局批准后实行。

第三条为了保证本规则的贯彻执行,各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各项责任制度,根据《特快专递邮件传递处理频次时限规定(试行)》结合具体情况,科学严密地组织各项作业。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邮件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做到不丢失、不损毁、不延误。

第五条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坚持文明生产,认真执行《邮电服务机构局容局貌管理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方便用户。

第六条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是一项时间要求特别高的业务,其特点集中表现在“特”、“专”、“快”三个字上,即:通过邮政通信企业内部特殊的生产组织办法,特殊的经营政策,特殊的服务方式,采用专人、专车、专门的作业组织处理邮件,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邮件的传递。

第七条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区域不论远近,不分本埠邮件和外埠邮件,实行均一资费。

第八条特快专递业务,一般在省会城市和地市城市开办,经济发达确有需要的县市也可以申请开办。

凡需要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的局均应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向邮政总局提出申请,经邮政总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未经邮政总局批准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的局,不得擅自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也不得列入各开办局的通达范围。

第十条各开办局要以邮政总局批准的业务开办局为邮件通达范围,以此范围编制邮件发运路由和局内作业计划。

各开办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收寄点或代办揽收特快专递邮件处(以下称代办处),负责特快专递邮件的收寄工作。

第十一条凡开办特快专递业务的局均应成立单独的速递部门处理特快专递邮件。

公司邮递费管理制度

公司邮递费管理制度

公司邮递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邮递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管理责任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邮递费的统一管理标准,并监督执行情况;2.各部门负责相应的申请、审核、报销程序的执行;3.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四、费用标准1.公司统一规定各类邮递费用标准,如快递费、包裹费等;2.根据邮递服务商发布的最新价格调整费用标准。

五、费用支付1.公司统一指定使用的快递服务商,员工统一使用该快递服务商进行邮递;2.员工使用快递服务后,需保留快递单据,并在报销时提供相关单据;3.员工通过填写报销单据领取费用,费用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六、费用申请流程1.员工需要进行邮递时,需提前填写邮递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属部门经理进行审批;2.经理审批通过后,员工可以按照申请表使用快递服务;3.员工需在使用完快递服务后,将快递单据交给财务部门进行费用报销。

七、费用审核流程1.财务部门收到员工提交的快递费用报销单据后,进行审核;2.财务部门将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单据提交给总经理审批;3.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将费用报销单据存档,并进行费用支付。

八、违规处理1.员工如有私自使用公司资金进行快递费用报销的行为,将由公司进行严厉处罚;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所有报销单据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撤销报销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本制度如有修改,须经公司财务部门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公司邮递费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和员工遵守执行,做好费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正常运转。

财务制度报销规定

财务制度报销规定

财务制度报销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实习生和临时工。

二、费用报销种类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可分为以下种类:1.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2.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邮递费、传真费、快递费等。

3.业务费:包括业务招待费、业务交通费等。

4.其他费用:包括不属于以上三种种类的费用。

三、报销标准1.差旅费:•交通费:标准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如出租车、地铁、公交车、火车票等。

•住宿费:标准为职工所在地的市场平均价位,需提供有效发票。

•餐饮费:标准为每餐不超过100元人民币。

外出就餐需提供有效发票。

2.办公费:•办公用品:标准为必需品的价格,如笔、纸张、文件夹等。

•邮递费、传真费、快递费:需提供有效发票。

3.业务费:•业务招待费:标准为每人每顿不超过200元人民币。

需提供有效发票和完整的招待对象名单。

•业务交通费:标准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如出租车、地铁、公交车、火车票等。

需提供有效发票。

4.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需提供有效发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流程1.职工应当在费用支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费用发票、票据原件。

2.职工部门领导应当审批并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支付到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1.在职工发生费用时,应当注意保留有效的费用发票、票据原件。

2.报销申请单中的具体内容及金额应当真实、准确、合法。

3.禁止虚报费用及其他不合规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六、附则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可根据需要做出修改和补充。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规范管理、责任明确、成本控制、严格登记,定期核查.第四条相关定义:本文件所指的快递件包括:公司性快递件、非公司性快递件(私人件).(一)公司性快递件: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接收到的快递物品,包括信件、文件资料,货物以及其他货品,可以使用公司月结方式收寄物品,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公司性快递件:员工因个人需求,寄送或接收到的快递物品,产生的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严禁使用公司月结方式付款。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管理部门:行政部管理公司月结账号,是公司快递收发管理部门,前台为具体执行岗位,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登记管理,核实查验等工作,行政人员每月对快递费用进行核对,同时行政部对员工以公徇私的快递行为进行罚款及通报批评。

第六条需求部门:各部门为公司性快递件的使用需求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采用公司月结付款的快递方式收寄快递,收寄责任人需配合前台行政安全员对收寄的物品进行核实查验,私人快递件严禁使用公司账号收寄付款。

第七条责任人:收寄人为快递收发过程的责任人,需要对公司性快递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以公徇私的快递行为将按照本文件相关责任条款进行罚款和通报批评。

第三章管理细则第八条寄件管理(一)员工寄送公司性快递,需实名制填写寄件信息,将快递单据交由前台,并用正楷字清晰填写《顺丰寄件登记表》,其中寄件人部门、姓名、收件人、收件地址、所寄物品、快递单号必须详细填写以备核查;未经登记、错误登记或登记不完整者,前台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前台有权拒发该快递。

(二)寄件人将需寄发的公司性物件备齐,与快递单一起放至前台核查,前行政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若因配件较重等原因需快递员直接到办公区或仓库取件的,寄件人必须安排一人陪同前往,禁止快递员独自前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90.11.12【实施日期】1990.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0年11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以下简称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邮电管理局)是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第三条市、县邮电局(含邮政局,下同)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邮电支局、邮电所、邮政支局、邮政所是办理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邮亭、邮政报刊亭等是邮政企业的服务点。

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

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

具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

第五条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时,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代办合同。

第六条凡使用我国邮政业务的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统称邮政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七条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

邮电部关于印发《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印发《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印发《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息产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10.31•【文号】•【施行日期】199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邮电部关于印发《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的通知(1991年10月31日)为严密组织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作业,完备各环节的处理要求,强化业务管理,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部对《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试行)》中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改,处理要求也做了较详尽的补充。

现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十月实施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试行)届时作废。

本《规则》是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的统一规定,也是实施业务监督和质量管理的依据,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认真组织相关干部和职工学习。

在全面熟悉的基础上,对本职工作部分应重点掌握。

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邮政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必须确保质量的特点。

为了保证通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全国统一性的规定,各局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可以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

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均应报邮政总局批准后实行。

第三条为了保证本规则的贯彻执行,各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各项责任制度,根据《特快专递邮件传递处理频次时限规定(试行)》结合具体情况,科学严密地组织各项作业。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邮件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做到不丢失、不损毁、不延误。

第五条遵守邮电职业道德,坚持文明生产,认真执行《邮电服务机构局容局貌管理规定》,提供良好的服务,方便用户。

第六条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是一项时间要求特别高的业务,其特点集中表现在“特”、“专”、“快”三个字上,即:通过邮政通信企业内部特殊的生产组织办法,特殊的经营政策,特殊的服务方式,采用专人、专车、专门的作业组织处理邮件,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邮件的传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6.12.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施行日期】1987.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邮政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

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各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

邮政企业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经营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

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和邮政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情况。

第七条邮件和汇款在未投交寄件人、收款人之前,所有权属于寄件人或者汇款人。

第八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的业务。

代办人员办理邮政业务时,适用本法关于邮政工作人员的规定。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或者冒用邮政专用标志、邮政标志服和邮政专用品。

第二章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第十条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

新《邮政法》法条

新《邮政法》法条

新《邮政法》二OO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邮政设施第三章邮政服务第四章邮政资费第五章损失赔偿第六章快递业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第三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公司资产及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资产及费用管理规定

SF-01-1-0-79港湾网络有限公司公司文件港湾司发【2004】79 号签发人:李一男【内部公开】公司资产及费用管理规定1目的1.1规范公司资产管理方法,明确资产管理原则,指导各业务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性。

1.2请各部门参照本文件中“5.0费用及采购支付管理规范”对各自部门牵涉到资产管理活动(存货、固定资产)的业务进行优化,已经有相关规范的需要重新确认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没有规范的需要在9月底之前完成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2适应范围港湾网络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管理活动。

3定义3.1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3.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和费用包含以下几种存在形式:3.2.1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00RMB的物品)3.2.2费用3.2.3现金及有价证券3.2.4公司存货3.2.4.1原材料3.2.4.2成品3.2.5低值易耗品(单价不超过2000RMB的非生产物料)4职责4.1管理工程部:负责监督各部门落实公司资产管理规定中的原则,并向管理层汇报结果。

4.2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买需求复核、固定资产登记、调拨、维修和报废管理。

4.3业务部门:资产异动需求管理,确保资产异动需求的准确性、必要性及安全性。

4.4财务部:4.4.1财务管理部:审核业务部门提出的资产异动需求是否满足公司预算和财务制度。

4.4.2资金计划部:4.4.2.1负责对经过财务管理部审核过的支付请求根据公司资金状况进行排序,考虑以何种方式、何时进行支付。

4.4.2.2负责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管理。

4.4.3出纳:4.4.3.1负责将通过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和财务总监审核的资金按照资金计划部的安排进行支付。

4.4.3.2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及有价证券。

4.5生产采购部/行政采购部4.5.1采购部/行政采购部:负责基于采购合同、订单的采购活动申请付款的提出,并确保申请付款活动的必要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企业报刊、信件、物品邮寄的统一管理制度

企业报刊、信件、物品邮寄的统一管理制度

企业报刊、信件、物品邮寄的统一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报刊、信件、物品的邮寄及收发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报刊、信件、物品邮发的归口管理,包括公司邮寄资源的整合,公司年度邮寄费用的核定,公司报刊、信件、物品的日常收发以及除外贸部、资材部、工程技术部、品保部外的信件、货物统一邮寄工作。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进行1-2次的邮寄招标工作,优选资质好、信誉好、网络全、服务好、专业强、价格实惠的邮递公司,并结合信件、货物的不同邮寄目的地、邮寄时限、邮寄方式等对邮递公司进行分类;期间业务来往部门有义务共享更好的邮寄资源,并由综合管理部出面进行考察、招标、签约使用。

第四条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的报刊由综合管理部在每年末统一编制征订目录并组织订阅。

第五条出于方便工作需要,外贸部、资材部、品保部各自负责本部门范围内所涉及的信件、物品的日常邮递工作;相关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门联合在年初统一核定,限额使用,并列入本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若邮寄费用超出额定的,由部门长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另行划拨。

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费用的专项审查、考核。

第六条公司生产物料采购发生的邮寄费用由资材部内勤登记后按规定报销;业务用样品、备件、信件等邮寄费用由外贸部内勤登记后按规定报销;品保检验用物品、售后服务配件等邮寄费用由品保部内勤登记后按规定报销;与工程技术有关的样品、试样料件等邮寄费用由工程技术部内勤登记后按规定报销;除此以外的各种邮寄费用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后按规定报销。

第七条前厅接待员应对邮局每天送来的报刊邮件及时分部门发送,不得耽搁延误,对一些重要的货物、信件应进行登记编号。

第八条前厅接待员将报刊邮件及时递送到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做到不漏递、不错送。

第九条对一些重要的刊物、邮件(专递件、挂号信等)应与收件人办理好签收手续,原则上交由国家邮政或资质信誉可靠的专业邮递公司办理,并做好记录的保存归档。

公司用车邮费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用车邮费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用车邮费管理制度内容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车辆使用与邮费管理是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理的用车邮费管理制度不仅能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有效控制成本,确保企业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份公司用车邮费管理制度的内容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参考框架。

制度名称:公司用车及邮费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司车辆使用和邮费报销的管理流程,确保用车和邮递服务合理、高效,并符合财务审计要求。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合作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涉及的车辆使用和邮件寄送活动。

二、用车管理1. 申请用车:员工需提前向行政部门提交用车申请,注明用车时间、目的地、预计里程数及用车事由。

2. 审批流程: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用车申请,确保用车合理性,并根据公司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安排。

3. 用车记录:司机或用车人须完成用车记录表,包括实际行驶里程、油耗、出发和返回时间等。

4. 费用核算:行政部门每月统计车辆使用情况,结合油费、过路费等进行费用核算。

三、邮费管理1. 邮寄标准:公司根据邮件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设定不同的邮寄标准,包括快递、挂号、普通等。

2. 报销流程:员工需保存好相关邮寄凭证,并按照公司财务报销流程提交报销申请。

3. 审批与复核:邮寄费用需得到直接上级审批,并由财务部门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销。

4. 月度报告:财务部门需对邮寄费用进行汇总,并在月度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

四、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或邮寄超出标准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用车或邮费标准,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3. 本制度每年至少审查一次,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通过上述规定,公司旨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车和邮费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企业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公司邮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公司邮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公司邮费报销的管理制度
制度中应明确报销的范围和对象。

通常情况下,公司会规定只有因公产生的邮费才能报销,私人邮件费用不予报销。

同时,需要注明哪些部门或职位的员工有权申请邮费报销,以确
保制度的公平性。

制度中应详细说明报销流程。

从提交报销申请到最终的费用审批,每一步骤都应清晰明了。

例如,员工需填写邮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邮件的凭证(如邮寄收据),经过直接上级审
核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和费用发放。

对于邮费的标准设定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根据邮件的种类、重量、尺寸以及送达的地区,公司可以设定不同的邮费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与市场上的邮政服务费用相符合,既不能过
高导致浪费,也不能过低影响正常的邮寄需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邮费报销的行为,制度中还应该包含一些禁止性规定。

比如,禁止使用公
司的邮费预算进行非法邮寄活动,禁止虚报邮费等不诚信行为。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有
明确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在确保了报销流程的合理性之后,公司还需要对邮费报销进行定期的审计和评估。

通过分
析邮费报销的数据,公司可以了解邮费支出的趋势,及时调整邮费标准,优化邮寄策略,
从而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为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邮费报销管理制度,公司应组织相关的培训和说明会。

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让员工深刻理解每项规定的意义和执行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
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形成良好的报销文化。

农资公司邮电网络费管理规定

农资公司邮电网络费管理规定

农资公司邮电网络费管理规定
邮电网络费指由于使用电话、网络等通讯工具发生的费用以及邮递运送信函、文件、彩页资料、EMS等的费用。

主要包括有线电话费、网络专线费、热线电话费、电话装置费、邮递费、域名注册费、信息网年费等。

1、股份公司邮电网络费审核、审批权限:
邮电网络费金额1000元(含)以下,由办公室总经理审批;1000~3000元(含),由财务部总经理审批;3000~5000元(含),由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2、控股子公司邮电网络费审核、审批权限:
邮电网络费金额1000元(含)以下,由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审批;1000~3000元(含),由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审批;3000~5000元(含),由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第一条为严格费用管理,加强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范围1、会议费2、培训费3、差旅费(含市内交通费)4、业务招待及礼品费5、办公费6、邮递费、书报费7、车辆费8、医疗费9、通讯费10、其他第三条费用报销标准1、会议费:2、公司召开各类会议,会前由主办部门做出详细的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预支,并严格控制。

会议结束后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3、公司员工外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会议费凭会议通知及正式发票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实报实销。

4、培训费:5、经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经总经理批准的合法单据实报实销。

6、公司员工自行报名参加的学习、培训,根据情况由总经理确定报销比例。

7、差旅费、交通费:(1)交通工具: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

其他职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路途在12小时以上或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普通舱。

(2)住宿费:总经理以上人员住宿费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00元。

其他职工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50元,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超过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

(4)出差期间个人就餐每人每天补助50元;因公发生招待费的,按本制度的“业务招待费”项目规定执行。

(5)出差期间的急诊药费报总经理批准后凭住院、急诊单据报销。

(6)日期计算。

出差期间(天数)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即按照往返车票或机票的日期区间计算(包含头尾日期)。

(7)北京市内交通费凭当月发票实行部门定额管理,定额数由董事长、总经理审定。

8、业务招待费(含礼品费):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销。

9、办公用品费:10、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招标采购部根据需要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采购、保管、发放,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买,报销时凭发票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

国家电网邮寄费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邮寄费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邮寄费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邮递费用,节约成本,特对XX电网邮寄费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一、邮递是保证公司业务正常高速运转必不可少的环节,邮递费用控制的目标是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控制不合理的费用。

二、各部门(营业部)负责人是本部门邮递费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综合部负责统筹控制邮递费用。

三、为提高全体同事的成本意识,综合部定期将邮递费用支出情况在全公司内以邮件形式公示。

四、邮递文件流程邮递物品或文件由各部门(营业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办理。

需邮递时,提前填写《邮递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交至综合部进行审验、登记,并交至总经理处进行审批。

获得审批后的《邮递信息登记表》份综合部备案,一份各自留存。

每月25日前,各部门(营业部)需将发生的邮递费用附带已经审批的《邮递信息登记表》一并走完报账流程,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现跨月报账的情况发生。

五、具体控制措施(一)机关各部门向XXX邮递1.除必要的原件、公函、票据、合同等必须邮递的文件外,其他文件提倡发送扫描件或传真件。

2.印刷品、样品、配件等,一般情况下应通过物流公司或邮政发送,紧急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部备案后可通过快递公司发送。

3,非紧急重要的文件,可安排通过邮局平信寄出。

4.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接受任何到付形式的快递。

(二)公司内部往来邮递1,分公司内部往来递送,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到付。

2,人事方面需要的简历、考勤表、反馈单等资料,外围营业部可先扫描或传真至综合部,原件可在次月由营业部负责人参加会议时带来。

3,票据的寄送按照财务报销时间合理安排寄送。

4,经营材料由综合部按照材料申领流程定期统一配发;应急抢险材料,综合部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及时配发。

六、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XX电网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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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邮递费用控制流程的通知
为有效控制邮递费用,节约成本,特对邮递费用控制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邮递是保证分公司业务正常高速运转必不可少的环节,邮递费用控制的目标是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控制不合理的费用。

二、各部门(营业部)负责人是本部门邮递费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综合部负责统筹控制邮递费用。

三、为提高全体同事的成本意识,综合部定期将邮递费用支出情况在全公司内以邮件形式公示。

四、邮递文件流程
邮递物品或文件由各部门(营业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办理。

需邮递时,提前填写《邮递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交至综合部进行审验、登记,并交至总经理处进行审批。

获得审批后的《邮递信息登记表》一份综合部备案,一份各自留存。

每月25日前,各部门(营业部)需将发生的邮递费用附带已经审批的《邮递信息登记表》一并走完报账流程,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现跨月报账的情况发生。

五、具体控制措施
(一)机关各部门向省公司或者其他地市分公司邮递
1.除必要的原件、公函、票据、合同等必须邮递的文件外,其他文件提倡发送扫描件或传真件。

2.印刷品、样品、配件等,一般情况下应通过物流公司或邮政发送,紧急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部备案后可通过快递公司发送。

3.非紧急重要的文件,可安排通过邮局平信寄出。

4. 各部门原则上不得接受任何到付形式的快递。

(二)分公司内部往来邮递
1.分公司内部往来递送,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到付。

2.人事方面需要的简历、考勤表、反馈单等资料,外围营业部可先扫描或传真至综合部,原件可在次月由营业部负责人参加会议时带来。

3.票据的寄送按照财务报销时间合理安排寄送。

4.经营材料由综合部按照材料申领流程定期统一配发;应急抢险材料,综合部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及时配发。

5.外围营业部一周内不得发生两笔及两笔以上的邮递费用支出;一个月内邮递不得超过两次。

六、本办法自XX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邮递信息登记表》
Xxx分公司综合部
XXXX年X月X日
附件:
邮递物品申请表
综合部审核:主管领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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