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45-002-2011《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实施案例分 析
06
成功案例介绍
案例名称:某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 案例概述:该案例介绍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难点和重点,以及采取的勘察方法和措施。 案例实施过程:详细描述了勘察现场布置、钻探、取样、原位测试等实施过程。 案例成果:通过勘察,获得了岩土工程参数,为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了重要依据。
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构: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行业协会 检查内容:规范实施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 监督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 违规处理:对违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位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违规处理与处罚
违规行为分类:轻微、一般、严重 处罚措施:警告、罚款、吊销资质等 监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单位: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案例选择:具有代 表性,能够反映广 西岩土工程勘察的 特点和难点
案例分析:对案例 进行深入剖析,分 析其成功经验和存 在的问题
案例启示:从案例 中提炼出对广西岩 土工程勘察的启示 ,包括技术、管理 等方面的改进和创 新
建议:针对案例分 析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切实可行的建 议和解决方案,促 进广西岩土工程勘 察的可持续发展
添加 标题
勘察报告的编制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并应结合地区经验和场地特征,提出合 理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和建议。
添加 标题
勘察报告的编制应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并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评价, 以确保工程安全和经济效益。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实施与监督
04
实施要求
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质量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岩土工程勘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加强岩土工程勘察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建立岩土工程勘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2016广西地方标准DBJT45《广西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J/T45
广西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building foundation in Karst area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2016–02–01
发布
1
总则
1.0.1 为了在广西岩溶地区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 件,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广西岩溶地区的 岩土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岩溶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和地基基础的设计、 施工与检测。 1.0.3 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和评价,综合考虑工程结构类型、材料 与施工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1.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溶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和地基基础的设计、 施工与检测除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岩溶 Karst
可溶性岩石(碳酸盐岩、硫酸岩、卤化物岩等)在水的溶蚀作用下,产生的各种地质作用、形态和 现象的总称。 2.1.2 岩溶地基 Karst ground 岩体中存在溶洞、溶蚀裂隙,或岩体表面在石芽、溶沟(槽) 、溶蚀漏斗,或覆盖层中存在可溶岩 类残积土(包括经搬运沉积次生的沉积土、冲积土) 、伴生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基。 2.1.3 岩土工程勘察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 件的活动。 2.1.4 岩土工程评价 geological evaluation 根据已获得的地质资料,结合具体工程特点进行岩土工程条件分析,经过定性评估和定量计算,对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施工方案、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措 施等作出的总结性的意见。 2.1.5 2.1.6 2.1.7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1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参考Word)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45 ××××——2010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目次1 范围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1)4 总则 (1)5 一般性土地基 (2)5.1 一般规定 (2)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6 岩石地基 (3)6.1 一般规定 (3)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4)7 膨胀岩土地基 (4)7.1 一般规定 (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5)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5)8 红黏土地基 (6)8.1 一般规定 (6)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9)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9 软土地基 (10)9.1 一般规定 (10)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2)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2)10 填土地基 (10)10.1 一般规定 (12)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3)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4)11 混合土地基 (14)11.1 一般规定 (14)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4)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4)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4)1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 (15)12.1 一般规定 (15)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7)13 岩溶地基 (17)13.1 一般规定 (17)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9)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0)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20)14 采空区 (20)14.1 一般规定 (20)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20)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21)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23)15 危岩和崩塌 (23)15.1 一般规定 (23)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24)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24)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24)16 滑坡 (24)16.1 一般规定 (25)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25)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2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25)17 边坡工程 (26)17.1 一般规定 (26)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26)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28)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28)18 基坑工程 (29)18.1 一般规定 (29)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30)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31)18.4 基坑岩土工程支护与监测 (31)19 地下水 (31)19.1 一般规定 (31)19.2 地下水勘察 (32)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33)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33)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35)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36)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37)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38)1 范围1.2岩土工程的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土木工程建设中所有与岩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 B版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39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45 ××××——2019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目次1 范围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1)4 总则 (1)5 一般性土地基 (2)5.1 一般规定 (2)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6 岩石地基 (3)6.1 一般规定 (3)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4)7 膨胀岩土地基 (4)7.1 一般规定 (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5)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5)8 红黏土地基 (6)8.1 一般规定 (6)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9)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9 软土地基 (10)9.1 一般规定 (10)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2)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2)10 填土地基 (10)10.1 一般规定 (12)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3)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4)11 混合土地基 (14)11.1 一般规定 (14)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4)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4)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4)1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 (15)12.1 一般规定 (15)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7)13 岩溶地基 (17)13.1 一般规定 (17)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9)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0)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20)14 采空区 (20)14.1 一般规定 (20)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20)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21)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23)15 危岩和崩塌 (23)15.1 一般规定 (23)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24)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24)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24)16 滑坡 (24)16.1 一般规定 (25)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25)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2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25)17 边坡工程 (26)17.1 一般规定 (26)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26)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28)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28)18 基坑工程 (29)18.1 一般规定 (29)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30)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31)18.4 基坑岩土工程支护与监测 (31)19 地下水 (31)19.1 一般规定 (31)19.2 地下水勘察 (32)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33)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33)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35)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36)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37)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38)1 范围1.2岩土工程的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土木工程建设中所有与岩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2.01.10
•【文号】
•【施行日期】2002.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注:本篇法规中的部分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19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废止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2002年1月10日发布)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勘察规范》GB50021-94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勘察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正本某某勘察、边坡支护工程勘察投标文件(技术标)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联系电话:(至2016 年04 月22 日10 时00 分以前不得开封)目录1. 勘察大纲方案 ............................................................................................................. - 1 -1.1工程概况. (1)1.2气象水文、区域地质构造与地震简述 (1)1.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3)1.4初步评价及勘察难点、重点 (4)1.5勘察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5)1.6勘察技术要求 (12)1.6原始资料、勘察成品报告 (17)2 周期计划及进度控制方案.......................................................................................... - 20 -2.1进度计划.. (20)2.2进度控制方案 (21)2.3特殊情况的应急措施 (24)3 劳动力和技术力量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 24 -3.1劳动力投入计划.. (24)3.2技术力量的投入计划 (25)3.3劳动力和技术力量投入保证措施 (26)4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 - 27 -4.1安全施工措施 (27)4.2文明施工措施 (34)5 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 ................................................................................................. - 37 -5.1高边坡基础稳定及边坡稳定问题 . (38)5.2软土 (38)5.3第三系泥岩的膨胀性 (38)6 拟投入本工程的组织机构和主要勘察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 - 40 -6.1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投入. (40)6.2主要勘察人员资格证书 (42)7 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及仪器 .................................................................................. - 43 -7.1仪器设备配置原则 . (43)7.2仪器设备配置计划 (43)8 服务承诺书 ................................................................................................................ - 45 -9 其他应提交资料......................................................................................................... - 46 -9.1我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 . (46)9.2企业名称变更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根据岩土工程勘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的一套技术规范,主要用于指导广西地区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进行。
以下是对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一些基本内容进行总结。
1. 规范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广西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活动,包括岩土物质的性质和特征、勘察方法和技术要求等方面。
2. 勘察工作组织:规范明确了岩土工程勘察的组织和管理要求,包括勘察单位的资质和责任、勘察项目的划分和计划、勘察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等内容。
3. 勘察资料与报告:规范规定了岩土工程勘察的资料和报告的要求,包括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报告的编写和提交等方面,确保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勘察方法与技术:规范详细介绍了岩土工程勘察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勘察、取样和试验、测量和监测等方面,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勘察地质环境与岩土特征:规范详细描述了广西地区的地质环境和岩土特征,包括地层划分和特征描述、水文地质和地下水特征等方面,为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6. 勘察工作安全与环保:规范强调了岩土工程勘察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包括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岩土工程勘察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确保勘察工作的安全和环保。
7. 勘察成果的应用与审核:规范规定了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应用和审核要求,包括成果的可行性和适用性评价、成果的审查和验收等方面,确保勘察成果能够有效应用于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中。
总的来说,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一份重要的技术文件,对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广西地区岩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了科学依据,保障了岩土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规范还强调了勘察工作的安全和环保要求,推动了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广西岩石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广西岩石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1. 引言本规范旨在规范岩石工程勘察工作,确保勘察结果准确可靠,为岩石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2. 勘察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地区的岩石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岩石工程地质调查- 地质力学参数测试- 岩石物理力学测试- 岩石水文地质勘察3. 勘察内容岩石工程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岩石层厚度和分布特征的调查- 岩石裂隙的类型、分布和性质的测定- 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测试- 岩石的水文地质特征勘察- 岩石的变形特征和稳定性评价- 岩石工程地质图的制作4. 勘察方法岩石工程勘察应遵循以下方法:- 参考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勘察-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取样点位和取样参数- 使用专业设备和仪器进行测试和测量- 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处理5. 文件编制岩石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勘察目的和范围的描述- 勘察方法和过程的概述- 勘察结果和数据的分析- 勘察结论和建议- 勘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勘察图件和数据附件6. 勘察质量控制岩石工程勘察应严格遵循质量控制要求:- 勘察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 勘察设备和仪器应符合标准要求- 勘察数据应准确可靠- 勘察过程应符合规范要求7. 监督检查岩石工程勘察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合规性。
8.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范进行勘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结论本《广西岩石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是岩石工程勘察的基本规范,应在勘察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保证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共同努力,确保岩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安全可靠。
如有需要,本规范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广西]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ftr
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二期工程D区D-3~D-10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工程编号:勘察起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2014年6月6日提交单位: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签名:技术负责人:签名:审定人:签名:审核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报告编写人:签名:提交日期:2014 年 6月 6日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出具的xxxxx二期工程D区D-3~D-10楼样分类的,分成哪几类吗?直角、平勘察报告及其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我知道报送虚假的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报送的勘察文件及其附件材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及本人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单位法定代表人:2014年6月 6日编录人、记录人声明我们郑重声明:我们在此次xxxx二期工程D区D-3~D-10楼工程勘察过程中,布孔数量、深度、位置、孔距、取样等均满足勘察纲要的要求,出具的原始记录的全部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我们知道报送虚假的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报送的原始记录如有虚假,我们愿接受吊销上岗证书的处罚,并愿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编录人:签名:记录人:签名:签名:签名:2014年6月 6日目录1 概述 (2)1.1 工程概况 (2)1.2 勘察目的和任务 (3)1.3 勘察依据 (3)1.4 勘察工作概况 (3)2 区域自然地理、地质、地貌概况42.1 区域地理位置 (4)2.2 区域气象条件 (4)2.3 区域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 (5)3 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5)3.1 场地地形地貌 (5)3.2 场地岩土层工程地质特征 (5)3.3 地下水 (6)3.4 不良地质现象及不利埋藏物 (7)4 岩土工程分析和评价 (8)4.1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8)4.2 场地地震效应分析 (8)4.3 各岩土层物理力学指标统计与选用 (8)4.4 天然地基评价 (9)4.5 人工复合地基评价 (10)4.6 桩基础评价 (11)4.7 基坑评价 (12)5 结论及建议 (13)5.1 结论 (13)5.2 建议 ................................................................. 13附件1 剪切波速测试报告 6页附图表:工作场地及编、记录员照片及代表性岩芯照片 1页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附表1.1~1.2) 2页地层层位统计表(附表2.1~2.2) 2页标准贯入试验成果表(附表3.1~3.3) 3页重型动探试验成果表(附表4.1~4.12) 12页原位测试结果统计表(1)(附表5.1~5.2) 2页原位测试结果统计表(2)(附表6) 1页主要岩土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 (附表7.1~7.2) 2页土工试验成果表 7页固结试验e-p曲线 16页三轴试验曲线 2页水质分析报告 6页土化验报告 4页钻孔柱状图 45页图例 1张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1张工程地质剖面图 21张1概述1.1工程概况由xxxx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xxxx科技园二期工程D区D-3~D-10楼”项目建设场地位于xx市合浦工业园区其建设用地内,场地内的拟建建筑物主要为8幢高层研发楼,总建筑面积69825.37㎡,各建筑物特征如下:D-3楼:楼高10层(H=31.6m),建筑面积3353.00㎡;D-4楼:楼高10层(H=31.6m),建筑面积3353.00㎡;D-5楼:楼高10层(H=31.6m),建筑面积3379.62㎡;D-6楼:楼高10层(H=31.9m),建筑面积6551.58㎡;D-7~D-9楼:楼高10层(H=31.9m),总建筑面积16202.28㎡;D-10楼:楼高30层(H=99.8m),建筑面积约27000㎡;其中D-3~D-5、D-7-D-9楼底层设商业铺面,D-10楼设地下室一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11.28
•【字号】桂建标〔2020〕21号
•【施行日期】2021.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桂建标〔2020〕21号各设区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我厅批准立项,广西建工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
标准编号如下:
DBJ/T45-114-2020 《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该标准于2020年11月28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各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8日。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全面完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全面完整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21年版)强制性条文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条文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45 ××××——2010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目次1 范围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1)4 总则 (1)5 一般性土地基 (2)5.1 一般规定 (2)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6 岩石地基 (3)6.1 一般规定 (3)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4)7 膨胀岩土地基 (4)7.1 一般规定 (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5)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5)8 红黏土地基 (6)8.1 一般规定 (6)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9)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9 软土地基 (10)9.1 一般规定 (10)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2)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2)10 填土地基 (10)10.1 一般规定 (12)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3)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4)11 混合土地基 (14)11.1 一般规定 (14)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4)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4)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4)1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 (15)12.1 一般规定 (15)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7)13 岩溶地基 (17)13.1 一般规定 (17)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9)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0)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20)14 采空区 (20)14.1 一般规定 (20)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20)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21)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23)15 危岩和崩塌 (23)15.1 一般规定 (23)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24)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24)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24)16 滑坡 (24)16.1 一般规定 (25)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25)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2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25)17 边坡工程 (26)17.1 一般规定 (26)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26)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28)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28)18 基坑工程 (29)18.1 一般规定 (29)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30)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31)18.4 基坑岩土工程支护与监测 (31)19 地下水 (31)19.1 一般规定 (31)19.2 地下水勘察 (32)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33)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33)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35)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36)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37)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38)1 范围1.2岩土工程的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土木工程建设中所有与岩土体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正文
2.2 2. 2. 1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棕 —— —含水量;
符
号
琢w —— —红黏土的含水比; e —— —孔隙比; n —— —孔隙度,孔隙率; d —— —颗粒粒径; Sr —— —饱和度; r —— —重力密度(重度); rd —— —干重度; ρ—— —质量密度(密度); ρd —— —干密度; ωL —— —液限; ωP —— —塑限; IL —— —液性指数; 2. 2. 2 IP —— —塑性指数。 岩土工程设计参数 C —— —黏聚力; 渍 —— —内摩擦角; 滋 —— —泊松比; FS —— —边坡稳定系数; S —— —基础沉降量,静载荷试验沉降量; f ——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 fo —— —地基承载力基本值; fk ——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fak ——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spk ——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rk ——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为一般性土。 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50021 的规定。 GB 3. 2 3. 2. 1 岩土工程勘察
一般性土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
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 的基础上进行,其工作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 规范 GB 50021 的要求。 3. 2. 2 一般性土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可 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场地条件复杂或有 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 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 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3. 2. 3 各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以及采取土 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等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 50021 及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GB JGJ 72 的规定外, 详细勘察采取的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
DBJ-T45-002-2011《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0]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备案的函=(桂建函[2010]402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29-2010。
其中,同意将第 1.0.4、1.0.5、3.2.3、4.4.5、8.1.2、11.1.1、13.1.1、14.1.1、15.1.3、16.1.2、16.2.5、17.1.3、17.2.7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广西省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广西省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1.0.4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5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性质、场地条件、设计阶段的要求和特点,制定勘察纲要。
无勘察纲要不得实施勘察作业。
3.2.3各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以及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等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详细勘察采取的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不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2对单体为低层建筑的次要工程,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3对多层或高层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6件(组);4对3栋及3栋以上的建筑群,每栋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2件(组);5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4.4.5岩石的地基基础施工应进行持力层检验,对存在影响基础稳定或不均匀变形的软弱夹层、断层破碎带等特殊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应进行施工勘察,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出现异常应分析其原因和潜在的危害性,提出处理措施及建议。
广西勘察规范83页
ICS 27.080P18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2019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2019-××-××发布2019-××-××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5)4 总则 (7)5 一般性土地基 (8)5.1 一般规定 (8)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8)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6 岩石地基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14)7 膨胀岩土地基 (14)7.1 一般规定 (1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8)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8)8 红黏土地基 (19)8.1 一般规定 (19)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0)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2)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3)9 软土地基 (24)9.1 一般规定 (24)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4)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6)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7)10 填土地基 (27)10.1 一般规定 (27)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7)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8)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9)11 混合土地基 (30)11.1 一般规定 (30)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0)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1)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2)12 风化岩与残积土地基 (32)12.1 一般规定 (32)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4)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9)13 岩溶地基 (40)13.1 一般规定 (40)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1)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4)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45)14 采空区 (46)14.1 一般规定 (46)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46)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47)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48)15 危岩和崩塌 (49)15.1 一般规定 (49)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49)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51)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52)16 滑坡 (52)16.1 一般规定 (52)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52)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5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57)17 边坡工程 (58)17.1 一般规定 (58)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59)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61)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62)18 基坑工程 (62)18.1 一般规定 (63)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63)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64)18.4 基坑工程支护与监测 (64)19 地下水 (65)19.1 一般规定 (65)19.2 地下水勘察 (65)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67)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68)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6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68)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0)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77)附录 E(规范性附录)规范用词说明 (78)条文说明 (79)前言本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监函[2019]164号文的要求,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及高等院校等19个单位编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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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7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备案的函=(桂建函[2010]402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29-2010。
其中,同意将第 1.0.4、1.0.5、3.2.3、4.4.5、8.1.2、11.1.1、13.1.1、14.1.1、15.1.3、16.1.2、16.2.5、17.1.3、17.2.7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广西省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西省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1.0.4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5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性质、场地条件、设计阶段的要求和特点,制定勘察纲要。
无勘察纲要不得实施勘察作业。
3.2.3各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以及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等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详细勘察采取的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不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对单体为低层建筑的次要工程,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3对多层或高层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6件(组);
4对3栋及3栋以上的建筑群,每栋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2件(组);
5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4.5岩石的地基基础施工应进行持力层检验,对存在影响基础
稳定或不均匀变形的软弱夹层、断层破碎带等特殊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应进行施工勘察,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出现异常应分析其原因和潜在的危害性,提出处理措施及建议。
8.1.2当利用填土作为建筑物地基时,应进行专门勘察。
11.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
13.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危岩或崩塌时,应进行危岩和崩塌勘察。
14.1.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15.1.3一级建筑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门的岩土工程勘察;二、三级建筑边坡工程可与主体建筑勘察一并进行,但应满足边坡勘察的深度和要求;大型的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宜分阶段勘察;地质环境复杂的一级边坡工程尚应进行施工勘察;当边坡成为建筑场地取舍与比选条件之一时,应对该边坡提前进行专门勘察。
16.1.2需进行基坑设计的工程,应进行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16.2.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17.1.3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作用对工程有重大影响,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17.2.7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遇到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它含水层隔开。
发布部门: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5日实施日期:2010年05月25日(中央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