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政策-G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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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解读上海医疗保险新办法12月1日实施

一张图解读上海医疗保险新办法12月1日实施
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30左右计入个人帐户
一张图解读上海医疗保险新办实施)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今年12月1日就将实施了:在职职工个人应按缴费基数2%缴纳基本医保费,单位则应缴纳9%基本医保费、2%的地方附加医保费;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30%左右计入个人帐户;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享受的医保待遇也根据年龄等分为好几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沪府规〔2020〕30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1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一)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医保局是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各区医保局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

市财政、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税务等部门和市红十字会、市残联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统称“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审核、结算等经办业务。

税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工作。

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登记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

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上海 医疗保障 规章

上海 医疗保障 规章

上海医疗保障规章
上海医疗保障规章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部分地方性法规,旨在为上海市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上海医疗保障规章规定,市民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也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生育医疗保险和特殊保障等多项医疗保障政策。

此外,上海还实施了医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了社会医疗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实行“多渠道就医”,落实了“三定”体系,即定点医院、定点药品、定点价格。

上海市医疗保障规章将社会保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推进形成社会共担、政府扶持、市民自负的医疗保障体系。

政府通过出台政策,对社会保险和收入悬殊较大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帮助,政府也提供医疗救助,减轻低收入家庭医疗负担。

上海市医疗保障规章还规定,各级政府将继续加大医疗改革投入,并不断改进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同时,将加强医疗质量监督,提高医疗费用的透明度,完善住院患者的维权机制,以保障上海市居民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医疗保障规章实施以来,上海市居民的健康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居民的健康状况也有了明显的改善。

上海市的健康改革工作也进入了快车道,为上海市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上海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医疗改革投入,继续改善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为上海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内固定材料在骨科、口腔科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许多患者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缓解患者负担,上海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简要解析。

二、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内容概述1.医保支付范围新规明确了内固定材料的医保支付范围,包括:骨折、创伤、关节置换、脊柱疾病等手术所需的内固定材料。

此外,政策还规定了部分非手术治疗的内固定材料也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牙齿正畸等。

2.医保支付标准根据新规,内固定材料的医保支付标准分为两类:一是按项目付费,如手术费、麻醉费等;二是按病种付费,如关节炎、骨折等。

不同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根据病情、治疗方法等因素确定。

3.医保报销比例新规规定,患者使用内固定材料治疗时,医保报销比例将根据就诊医院等级和患者身份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高,上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低。

同时,患者在使用内固定材料治疗时,需遵循医保部门规定的报销上限。

4.医保限额新规设置了内固定材料医保限额,旨在控制过度医疗现象。

限额标准根据病情、治疗方法、医疗机构等因素制定。

患者在一家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支付金额达到限额后,需自费治疗。

三、新规实施对患者的影响1.减轻患者负担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的实施,有助于降低患者治疗费用,减轻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特别是对于一些贫困家庭,新规的实施将极大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新规鼓励医疗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在政策导向下,医疗机构将更加注重患者的病情评估、治疗方案制定和康复护理等方面,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

3.规范医疗市场新规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医疗市场,遏制过度医疗现象。

医保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合理、规范。

四、新规实施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措施1.医疗机构适应新规新规实施后,医疗机构需调整收费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适应政策变化。

上海市大病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大病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大病医保新政策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2021年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再报销比例50%2021年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

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四种大病可再报销50%:这四种大病指的是: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

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此外,上海市高校在校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也可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以下简称“自负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再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如何报销:参保居民今年1月30日后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自负费用,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选择上述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上海大病医保政策问答:1、哪些人适用于居民大病保险?答:居民大病保险适用于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居民”。

参保居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可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2、提供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服务的经办机构有哪些?答:本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具体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

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

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从2023年1月1日开头,上海市将正式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届时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此次上海市颁布的医保新政策,对对象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等都有了统一解释。

聘才网将为您介绍2023年上海医保新政策全文。

2023年上海医保新政策全文一、上海医保对象范围上海市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居民,均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医保。

二、上海医保筹资标准上海市医保筹资标准,主要可以分为70岁以上人员、60—69岁人员、19—59岁人员以及中学校生和婴幼儿四个档次,其中最高筹资标准3800元,最低900元。

此次上海市医保筹资标准从原来的人均筹资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与城镇居民保持全都。

以下是上海医保筹资标准表:人群分类总筹资标准(单位: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财政补助标准(单位:元)70岁以上人员3800340346060-69岁人员500330019-59岁人员25006801820中学校生和婴幼儿900100800 三、上海医保待遇水平实行城乡统筹后,农村户口医保人员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住院费用还可以根据规定比例结算。

农村居民各级医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有所提高,特殊是三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10%-20%,农村居民进城到大医院看病的负担减轻。

对城乡居民个人负担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部分精神病治疗等四类疾病,规定可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再报销50%。

从2023年元旦起,上海就统一了城乡医保,无论是上海城镇还是上海农村户籍,都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但是由于参保人群分类许多,因此许多人都不清晰究竟交多少钱?报销比例是多少?所以,抓紧往下看看吧!1什么人员可以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刚刚说了,现在上海不分户籍性质,都可参保。

但是不代表全员参保,需要未参与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才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医保: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学校生和婴幼儿;3.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一般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校生、高职高专同学以及非在职讨论生;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海 医保 法规

上海 医保 法规

上海医保法规《上海医保法规》是上海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旨在保障上海市民的医疗保险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上海医保法规》的内容和作用。

一、医保基本制度医保是指政府为保障人民健康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上海医保法规》规定,上海市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居民个人缴纳保险费,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保制度。

大病保险是指提供对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医保制度。

二、医保基金管理医保基金是指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资金。

《上海医保法规》规定,上海市医保基金由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筹集,由政府统一管理。

医保基金的筹集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医疗服务费用和个人缴费等。

医保基金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防止基金的挪用和滥用。

三、医保支付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是指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

《上海医保法规》规定,医保支付方式包括定额支付、定额加按比例支付、按比例支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

定额支付是指对于某些项目和服务,医保基金支付一定的金额,不考虑实际费用。

定额加按比例支付是指对于某些项目和服务,医保基金先支付一定的金额,然后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按比例支付是指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全部费用。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指根据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对医疗服务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分组给予不同的费用补偿。

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被医保基金委托为医保服务提供者的医疗机构。

《上海医保法规》规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具有合法的医疗执业资格和医疗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医疗服务记录和信誉,能够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等。

上海医保政策规定

上海医保政策规定

上海医保政策规定上海医保政策上海医保官方网站传出消息:自昨天开始,本市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

据悉,第一批试点药品种类共有24种,其中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占比不小。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常建华介绍,已进入试点目录的5种肺癌分子靶向药物,基本已在临床诊治领域应用10年左右,对基因检测突变患者疗效好、毒副作用小。

此前,部分分子靶向药物已大幅降价。

以晚期肺癌靶向药物易瑞沙为例,过去售价每盒5500元,降价后为2000元左右,而纳入医保后患者自负950元。

常建华说,这对患者来说是福音,对医生也是好消息,临床诊治方法也得到拓宽,但监管环节也是部分药物试行医保支付的重中之重。

上海医保官网对此明确,为规范试行医保支付的部分药品使用,本市实行“定医院、定医生、定指征”的“三定管理”。

具体说来,“定医院”是指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临床药师队伍参与药品的用药管理;使用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的医疗机构,应既具有恶性肿瘤治疗医保大病登记资格,原则上还要具备基因检测能力。

“定医生”是指开具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处方的医生必须是相关临床科室主治以上级别医师,具体名单则由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上报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备案。

至于“定指征”,则是为确保合理用药,实行处方医生责任制,处方医生必须严格根据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和临床指征用药。

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使用试点品种部分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小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人员可参照。

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沪人社医〔〕49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为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妥善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药费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年)〉的通知》(沪府〔〕4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市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

上海医保政策消息

上海医保政策消息

上海医保政策消息年上海医保新政策《实施方案》确立五大目标到年,本市公立医院初步实现五大目标:1.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

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2.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

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3.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确立雏形。

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属地化、全行业的首都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5.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

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

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本次改革的主要特点1.坚持政策联动,打组合拳。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协同联动。

2.坚持分类改革,实施差异化政策。

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从实际出发,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财政投入、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3.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重点突破。

着力在医药分开、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分级诊疗、人事薪酬等重点改革领域取得突破,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体制机制。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并发挥其关键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4.推动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同步改革。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院均纳入改革范围。

上海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

上海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

上海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退休人员的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上海市退休人员的健康权益,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旨在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一、政策概述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门诊医疗保险制度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制度由市级政府出资,实行个人账户制度。

退休人员每年缴纳一定金额的医保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2.门诊医疗保险范围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范围包括门诊挂号费、门诊诊疗费、门诊检查费、门诊治疗费、门诊手术费、门诊护理费等费用。

3.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0%,其中门诊诊疗费、门诊检查费、门诊治疗费、门诊手术费、门诊护理费报销比例为80%;门诊挂号费报销比例为50%。

4.门诊医疗保险限额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限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5.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方式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采用先报销后结算的方式,退休人员在门诊就医后,可以通过医保卡或者社保卡进行报销,减轻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

6.门诊医疗保险服务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服务包括医疗保险咨询、医保卡管理、门诊报销服务等。

二、政策优势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的实施,对退休人员的健康保障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具有以下优势:1.减轻退休人员医疗负担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实行个人账户制度,退休人员每年缴纳一定的医保费用,可以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减轻了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2.提高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的实施,扩大了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3.为退休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上海市退休人员门诊医保政策实行先报销后结算的方式,退休人员在门诊就医后,可以通过医保卡或者社保卡进行报销,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用医便捷性。

2022上海最新医保待遇解读

2022上海最新医保待遇解读

2022上海最新医保待遇解读国家研究实⾏职⼯医保退休⼈员缴费政策,引起⼤家关注。

那么上海现⾏的医保政策是怎样的呢?如果你是退休职⼯,那么医保政策⼜是怎样的呢?医保的缴费⽐例与报销⽐例是多少?上海最新医保政策待遇1⽉1⽇起上海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还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城乡居民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能享受什么待遇呢?他们的起付标准为:⼀级医疗机构50元,⼆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每次)。

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发⽣的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按医院等级不同⽐例⽀付:60周岁及以上⼈员、以及重残⼈员70%—90%;60周岁以下⼈员为60%—80%。

那享受了这些医保待遇的城乡居民,需要缴费多少呢?70周岁以上⼈员,个⼈缴费340元/年;60-69岁⼈员,个⼈缴费500元/年;19-59岁⼈员,个⼈缴费680元/年;中⼩学⽣、⼤学⽣和婴幼⼉,个⼈缴费100元/年。

如果你是在职职⼯门急诊或住院有1500元起付线在职职⼯每个⽉⼯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

职⼯看门急诊时需要先⽤掉当年医疗保险计⼊的⾦额,⽤掉后才进⼊⾃负段,⾃负⾦额为1500元。

也就是说当我们⾃负⾦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

报销⽐例根据病⼈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75%不等。

如果在职职⼯需要住院治疗,放⼼,只要交了医疗保险,⼤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先,同样我们⾃⼰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

超过起付线的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按⽐例报销。

报销⽐例为个⼈15%,医保85%。

退休⼈员医保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以及共付段由医保基⾦⽀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如个⼈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的,先由历年结余资⾦⽀付,不⾜部分由参保⼈员⾃负。

如果你是退休职⼯看病住院⼤部分国家买单。

退休⼈员在退休前只要交纳15年职⼯医保,退休后就能终⾝享受医保,⽽且个⼈不⽤缴费。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3月30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龚正2020年4月13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4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活动,维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个人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本市生育保险制度和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筹资渠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市医保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区医保局负责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市医疗保险监督机构以市医保局的名义,具体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充实加强监督检查力量。

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品监管、财政、审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系统)市医保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息系统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实时监测,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并对监督管理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执业医师实行记分管理。

上海医保有什么政策

上海医保有什么政策

上海医保有什么政策年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昨天,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

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从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民今后办理出入境证手续将更加方便快捷,不仅网上办证服务得到优化,还能通过微信预约以及支付。

此外,非沪籍居民在上海办理出入境手续将不再审核社保、户口等资料。

港澳签注可在各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办理据介绍,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逐步推广电子港澳签注自助服务,7月15日全部启用;年底前,延伸至部分公安派出所,提供多点、多渠道、高效率的出入境办证服务。

“网上、微信支付”办证服务功能逐步推出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收费窗口将开通POS机刷卡支付功能;年内,逐步推出微信、银联卡在线等出入境网上支付新功能,实现快捷、便利缴费。

此外,预计今年年内,实现网上办证量占出入境办证总量的比例从目前的20%上升到50%;实现微信预约办证超20万证次。

非沪籍居民在沪办理出入境不再审核社保以往,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分为7种不同的身份类别,可办理相应种类的出入境证件。

申请时,需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如今,根据上海公安新出台的《关于扩大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和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证明,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

相比原有政策,新政策带来的第一个变化是放宽了办证条件。

例如,按照原政策,要求最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但很多人才由于工作未满一年,或是更换工作造成社保缴纳中断,而无法满足办证条件。

新政策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对居住时间也没有要求。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9.10.14
•【字号】沪医保规〔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
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患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市有关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报销55%提高到60%。

二、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罹患上述大病后,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报销55%提高到65%。

三、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4日。

2022年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

2022年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

2022年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医疗保险制度是覆盖全社会的⼀项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不同的地⽅有不同的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上海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上海市有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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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是覆盖全社会的⼀项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不同的地⽅有不同的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上海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上海市有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

那么,最新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要求,上海市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了⼀些调整,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的报销⽔平提⾼但缴费标准并未上调,门急诊⾃负标准等均保持不变。

上海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如下:1、60周岁及以上⼈员,在社区卫⽣服务中⼼(或者⼀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付⽐例从85%调整为90%;⼆级医疗机构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

2、60周岁以下⼈员,在社区卫⽣服务中⼼(或者⼀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付⽐例从75%调整为80%;⼆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从55%调整为60%。

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到75%左右。

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付政策医保年度上海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的门急诊⾃负段标准、统筹基⾦起付标准维持标准不变。

具体为:度城镇居民医保个⼈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个⼈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员340元;60-69岁⼈员500元;19-59岁⼈员680元;中⼩学⽣和婴幼⼉90元。

医保最⾼⽀付限额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和⼩城镇医疗保险基⾦的最⾼⽀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仍为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仍可报销80%。

上海退休工人医保政策

上海退休工人医保政策

上海退休工人医保政策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也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工人的医保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休工人医保政策,保障了退休工人的基本医疗权益。

一、政策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工人的医保问题日益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休工人医保政策,以保障退休工人的基本医疗权益。

这些政策包括:1、退休工人医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退休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

3、退休工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

4、退休工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退休工人提供了多种医疗保障方式,解决了他们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二、退休工人医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了保障退休工人的基本医疗权益,上海市政府建立了退休工人医保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目前,该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医保政策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门诊统筹、慢性病管理等多项政策,为退休工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

三、退休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为了让退休工人能够享受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1、退休工人可以在单位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退休工人可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退休工人可以在退休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退休工人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医保参保方式,保障了他们的基本医疗权益。

四、退休工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为了让退休工人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1、退休工人可以在退休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退休工人可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退休工人提供了更加广泛和灵活的医保参保方式,保障了他们的基本医疗权益。

好消息!明年7月起,上海下调门急诊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好消息!明年7月起,上海下调门急诊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好消息!明年7月起,上海下调门急诊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上篇链接:上海调整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政策,明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1〕18号),从明年7月开始,上海市的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将下调,同时提高门诊报销比例。

具体来说,在职职工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500元,比之前下调1000元。

退休人员起付线以2001年1月1日退休时间为分界线,之后退休的人员,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300元;之前退休的人员,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200元。

较之前分别下调400元和100元。

可以说,上海市即将执行的门诊报销起付线下调幅度是比较大的!上海市门诊报销没有最高限额,只要在门诊报销起付线以上,都可以按照比例报销。

而明年7月1日后,上海市在下调起付线的同时,门诊报销比例政策也将调整并提高。

具体来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新政取消了之前按照年龄段划分报销比例(如下表)的政策,同时提高报销比例5%-2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同样是以2001年1月1日退休时间为分界线。

之后退休的人员,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之前退休的人员,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新政调整了之前按照年龄划分报销比例的做法(如下表),同时提高报销比例5%。

另外,在起付线以内的部分,上海市还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分步扩大医保卡使用范围。

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将可以由本人医保卡进行支付,并列入本人起付线计算范围。

对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纳的费用或许很快也可以通过医保卡支付并列入起付线范围。

上海市医保报销政策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2)

上海市医保报销政策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2)

上海市医保报销政策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2)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说明】:1、“中人一档”指199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2、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3、医疗费在起付标准内的用由患者当年账户资金支付,超起付标准部分由医保和患者双方按报销比例共同支付。

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镇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补助最新医保报销相关问题一、上海在职参保人员住院医保个人支付和报销比例是多少?答:2013医保年度内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二、奶奶被诊断为胆囊癌,现在重症监护室。

奶奶参加的是上海居民医保。

请问上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多少?答:根据规定上海居民医保2013年度内报销比例分别如下:1、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若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个人先现金承担300元自负段,超出部分一级医院个人支付35%,二级医院个人支付45%,三级医院个人支付50%;2、若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三级医院个人自负30%。

三、本人长沙户籍,嫁到上海在上海上班,6月份产下一孩子。

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但是缴纳了医疗保险,请问生孩子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答:根据规定您享受本市城保外来人员医保待遇。

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分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上海市居民医保政策

上海市居民医保政策

上海市居民医保政策
上海市的居民医保政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

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1.参保范围:上海市户籍和长期居住在上海市的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2.缴费标准:按年度缴费,每人每年标准为600元。

3.报销范围:居民医保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等。

4.报销比例: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为40%,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

5.医疗机构选择: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
相应的报销政策。

总体来说,上海市的居民医保政策较为完善,为城市居民提供了较为
全面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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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
用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包括分娩)
缴费期限
缴费满一个月的 连续缴费满2个月 连续缴费满3个月 连续缴费满6个月
| 18
住院起 付线
综保基金 支付比例
个人支 付比例
住院医疗统筹支 付限额
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 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 均工资的三分之二
14
| 15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以下简称为—“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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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适用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 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2、下列外来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1)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2)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 (3)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引进的人员。
| 3
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为—“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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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适用范围
| 4
本市范围内的城镇企业、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 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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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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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1
徐先生是一家外贸公司职员,收入稳定,工作环境也很舒 适。可天有不测风云,年初徐先生患上顽疾,在上海市新 华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才上班,治疗费用共10000元,其 中甲类费用为5000元,乙类费用为4000元(假设10%为自 负费用),丙类费用为1000元。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1、缴费:6岁以下60元/人,7岁以上50元/人 2、待遇:住院&大病门诊按50%赔付(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 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3、保额:上限10万/学年。 4、保险期限:9月1日--次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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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小城镇保险—缴费
镇保医疗保险费均由单位缴纳。 缴纳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60%
医疗保险
5%
| 12
养老保险
17%
失业保险
2%
生育保险
0.5%
工伤保险
0.5%
2009年缴费=3292*60%*5%*NOL=
98.76元*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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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保
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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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综上所述:
1、城保:高缴费、高保障、广覆盖;
| 23
2、镇保:低平台、有弹性、广覆盖;
3、综保:缴费少、低保障、特定范围。
推荐产品/计划
福安计划 兴安计划 盛计划CEB
个人支付费用 =1500+70000*15%+28500*20%
=17700元
商业保险公司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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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为—“镇保”)
上海市医保政策简介
GMD Underwriting 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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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城保 镇保
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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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5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
• • • • • 参保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有随居证的子女; 缴费: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6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 医保待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支付50%。 保额无上限。 保险期限: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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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适用范围
| 11
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 其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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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
如果徐先生参加城保,个人需承担多少? 如果徐先生参加镇保,个人承担多少? 如果徐先生参加综保,个人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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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2
参加社 保类别 城保
个人承担部分
生育医疗费津贴
住院分娩
3000元
500元
300元
享受住院待遇,超过起付线部分统筹按85%给付。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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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
| 9
一个人住院共用符合医保要求费用
10万元(甲类),那么他个人需支 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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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医疗、门诊大病)支付情况
社保支 付80%
| 6
70000以上
社保支付 85%
70000以下
1500元 (2009年)
起付线
完全个 人支付
注:1、工伤、职业病统筹按50%比例赔付。 2、门诊大病无起付线,直接由统筹承担。 3、甲类传染病和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门急诊、住院、急诊观察室 - 100%社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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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14
1、生育生活津贴
基数: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生育医疗费: • 生育医疗费补贴 (同城保) • 享受镇保住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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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标准 13168 26336 39504 79008
1500
80%
20%
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 平均工资 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 平均工资的2倍
连续缴费满9个月
连续缴费满12个月
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 平均工资的3倍
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 平均工资的4倍
118512
158016
中断缴费者在缴费中断期间发生住院的,不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4
缴费
单位缴费
养老 医疗 22% 12%
| 5
个人缴费
8% 2%
失业
生育
2%
0.5%
1%
0%
工伤
total
注:
0.5%
37%
0%
11%
1、缴费基数:上限: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不同年龄段分别计入。
工伤保险
老年补贴
N/A
2009年缴费=3292*60%*12.5%*NOL= 246.9元*NOL 2009年缴费=3292*60%*5.5%*NOL= 108.64元*NOL
AIA confidential and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Not for distribution. 17
| 16
AIA confidential and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Not for distribution.
16
缴费
由单位按月缴纳。 缴纳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60%
住院保险 日常医药费 补贴
在沪建筑施工企业:5.5% 外来从业人员:12.5%
| 17
27
AIA confidential and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Not for distribution. 18
日常医药费补贴
| 19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 额度: 20元/月,按月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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