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任务上台阶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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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任务上台阶奖励办法

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为坚决完成年度我矿生产任务,经矿研究特制定采掘上台阶奖励办法。

一、考核前提条件

1.区(队)月度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区(队)月度工程质量达到一级品。

二、月度任务及奖励标准

1.回采区、生产准备区以面为单位进行月度考核、月度奖励。回采在必保完成年度产量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台阶奖励,根据地区条件,将年度产量分解到月,对照月度作业计划进行考核,超月度计划5%以上按一档奖励,超月度计划10%以上按二档奖励,超月度计划20%以上按三档奖励。台阶奖见附表。

2.开掘区、综掘区以队为单位进行月度考核、月度奖励。掘进在必保完成全年进尺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台阶奖励,根据地区条件,将年度进尺任务分解到月,对照月度作业计划进行考核,超月度计划5%以上按一档奖励,超月度计划10%以上按二档奖励,超月度计划20%以上按三档奖励。台阶奖见附表。

三、有关规定

1.调度室牵头,企管部、技术科、劳动工资部、安全管理部考核验收。考核指标及数据,次月3号前报矿劳动工资部。

2.月度修改计划,必须经总工程师、主管矿长、矿长同意。

3.各项考核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得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单位根据月度矿下达的奖励额进行内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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