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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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05〕288号2005年7月21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稳定高效的营销队伍,发展和巩固我行基本客户群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我行综合竞争能力、整体效益和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为客户提供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金融服务并承担相关业务开发、风险防范及客户关系维护职责的市场营销人员。包括:支行营销科室,总分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营销部门内承担营销任务的人员。

支行行长、副行长,分行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以上(含)行政职务以及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人员,不执行客户经理序列。

第三条客户经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客户经理分市场经理(资源型)、信贷业务经理(资源+能力型)、营销设计经理及专业经理(能力型)四类。客户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四个级别,共11个档次。其中,高级客户经理设4个档次,客户经理设3个档次,助理客户经理设3个档次,见习客户经理设1个档次。资深客户经理设4个级别。

第四条客户经理实行上岗资格管理。助理客户经理级以上(含)的市场经理、信贷业务经理、营销设计经理上岗前,需取得相应的客户经理资格。不具备客户经理资格的,不得享受相应的客户经理待遇。具备某级别客户经理资格,但业绩未达到该级别标准的,也不得享受该级别的客户经理待遇。

第五条客户经理实行业绩指标、职业道德、基础管理工作、信贷操作及管理、服务质量五个方面的全面综合评价考核。日常按季进行评价考核,年度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第六条客户经理级档实行浮动管理。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确定级档及应享受的客户经理待遇,能上能下。

客户经理实行绩效挂钩的奖励办法,根据评价考核结果享受奖励。

第二章客户经理岗位及行员等级设置

第七条市场经理为具有客户和业务资源,承担客户、存款、国际结算、网络银行等业务开发的人员。

第八条信贷业务经理为营销部门内承担客户及业务开发,并承办客户信贷操作及管理等业务的人员。

第九条营销设计经理为营销或营销管理部门内承担客户服务方案设计、营销策划、产品营销、理财服务等业务的人员。

第十条专业经理为国际业务、网络银行、个人业务等专业部门配合市场经理或信贷业务经理进行业务开发和办理的人员。

第十一条市场经理、信贷业务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4个等级共11个档次,其对应行员等级薪档从12级1档到3级1档。

营销设计经理设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2个等级共4个档次,其对应行员等级薪档从9级1档到6级1档。

专业经理不设级档,不参加客户经理序列评价考核。

第十二条各岗位见习客户经理、助理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级别人员对外统称“客户经理”,各岗位高级客户经理级别人员对外统称“高级客户经理”。

第三章客户经理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总行、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分别成立由主管行长任组长,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网络银行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负责辖内客户经理的管理。

第十四条总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拟订、完善全行客户经理管理办法,报总行行长办公会审定。

(二)负责全行高级客户经理资格的审定。

(三)负责全行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的审定。

(四)负责对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负责总行营销部门内客户经理的管理。

第十五条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拟订、完善本行客户经理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制订本行各级客户经理业绩标准及考核办法。

(三)负责本行各岗位客户经理资格、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的认定。向总行推荐申报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资格的人员。

(四)负责本行客户经理季度、年度评价考核结果的审定。

(五)负责对辖内基层行客户经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十六条总行、分行公司业务部门是本级行客户经理的专业管理部门,在各级行管理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内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修订客户经理管理方面的相关办法、制度。

(二)负责组织客户经理资格申报工作,进行初审,提交同级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定。

(三)负责组织客户经理的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进行业绩统计、核实、公示,汇总综合评价意见,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本级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定。

(四)负责组织资深客户经理的资格申报及跟踪评价工作,进行初审,根据权限及程序报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审查、审定。

(五)负责对辖内客户经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贷后管理责任。

(六)负责对重点客户的客户经理小组服务工作进行专业管理。

(七)负责对基层行客户经理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八)负责制订年度客户经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辖内营销人员的专业管理,进行统计分析,提出调整意见。

(十)负责客户经理的档案管理。

(十一)负责执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其他决策事项。

第十七条总行、分行人力资源部门承担协同管理客户经理的职责:

(一)协助修订客户经理管理办法、制定业绩标准及考核奖励办法、认定客户经理资格、审定考核结果,进行专业指导和把关。

(二)根据客户经理考核奖励办法以及客户经理考核结果,落实客户经理的工资及奖励待遇。

(三)根据营销部门的需求,具体负责营销人员的调入、调出以及调整,对营销人员的占比进行控制。

(四)负责客户经理人员的行员等级管理。

(五)完善与推进客户经理制相配套的奖励分配制度。

第四章客户经理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客户经理是我行对外的业务代表,负责开拓市场,了解客户需求,推介我行产品,争揽各种业务,同时联系、协调、组织行内有关部门及机构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在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建立、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密切联系,实现业务稳步发展,并努力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市场经理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市场经理承担客户开发、产品营销、客户服务、关系维护、创造收益等职责。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无不良行为和业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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